鹏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2-07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18-008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
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
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日常经营
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
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第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戈向阳 陈胜华 李 鸿
2018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