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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翎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12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 2018
年 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00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
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号公司主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独立董事戈向阳先生、陈胜华先
生、李鸿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洪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董
事会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
社会公众股份。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
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含 18.00 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且
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
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资金来源为
公司的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
为准。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按照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的条件价格进行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5,555,555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 2.75%。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6)回购股份的股东权利丧失时间
   回购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7)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四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
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
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的 2 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8)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工作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能够顺利进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过程中办理如下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

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等,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6).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7).根据实际股份回购的情况,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具体办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

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等与股本相关条款的修订,并办理相关报批、

备案、变更登记等事宜;
(8).其他必需事项;

(9).本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议于2018年3月5日(星期一)在公司2号办公楼多功能厅召开天津鹏翎胶管股份
有限公司201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