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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翎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2018-09-1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担任天津鹏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翎股份”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作出如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鹏翎股份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进
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已经提交本独立
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
础上出具的承诺》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丁璐斌             陈 浩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