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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翎股份: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修订稿)2018-12-05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回复(修订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翎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

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收到贵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181644)(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本公司会同独立

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

认真核查和落实,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问题答复,并

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现针对贵会

《反馈意见》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

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楷体加粗文字为本次修

订内容。




                                     1-1-1
                                                    目       录

1.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总体方案设置较高现金支付比例的原因及合理
性。截至目前,上市公司申请银行融资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支付现金对价而
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2)结合上市公司分两步购买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欧科技或标的资产)100%股权的交易安排,补充披露上述交
易的目的及商业合理性,两项购买行为是否为一揽子交易。3)补充披露现金购买
新欧科技 51%股权是否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49%股权的前提条件,
并补充披露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事项的实施进展。4)结合本次交易完成前
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现金流等情况,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
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7

2.申请文件显示,上市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24,072.30 万元
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到账,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已使用 62.32%,请你公司结合
2017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是否符
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要求。请独立财务顾
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6

3.申请文件显示,1)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流体管路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
售业务,标的资产新欧科技主要从事汽车密封件业务,本次交易将“加速整合、充
分发挥协同效应”。2)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改组新欧科技董事会,改组后的董事
会由 5 名董事组成,上市公司有权提名 3 名董事、新欧科技董事长人选和法定代表
人,交易对方有权提名 2 名董事及新欧科技总经理人选。3)各方约定,在交易对
方业绩承诺期内,新欧科技的业务经营应由原管理层人员继续负责,上市公司及标
的资产新组建的董事会原则上不干涉标的资产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请你公
司:1)结合上市公司对本次收购业务的经营管理能力、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
结构情况、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的公司治理安排及各方有关不干涉标的资产经营的
约定,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有效控制标的资产。2)补充披露上市公
司与标的资产在市场、技术、产品、客户等方面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3)补充披
露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以及相
应的管理控制措施。4)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及
应对措施,核心人员的任职期限及竞业禁止相关安排。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 23

4.请你公司结合业绩奖励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补充披露本次交易设置业
绩奖励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请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37



                                                          1-1-2
5.请你公司:1)就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将全部密封部件相关经营性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置入新欧科技事项,
补充披露前述安排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2)补充披露相关资产与负债从欧亚集
团剥离再注入标的资产的剥离标准、涉及的法定程序履行情况、是否涉及诉讼或仲
裁、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事项等。3)补充披露前述安排
对标的资产独立性的影响、标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
发表明确意见。 ............................................................................................................. 39

6.申请文件显示,1)欧亚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将其所持欧亚集团将其所持重庆新
华欧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欧亚)100%股权转让给新欧科技。2)重庆欧
亚尚未正式投产。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欧亚集团向新欧科技转让重庆欧亚的背
景及原因,上市公司购买尚未投产资产的目的及必要性。2)补充披露目前上市公
司及标的资产所有在建生产线项目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预计达产时间、预计达产
后的总体产能情况、尚需投入金额等,并结合标的资产所处行业下游客户发展、预
计未来的出货量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存量及新建生产线等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
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未来产能消化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52

7.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向欧亚集团承租部分厂房及库房,该房产尚未获得房
屋权属证书,面积约为 4,559 平方米,占新欧科技使用房产总面积(55,194.4 ㎡)
的比例约为 8.26%。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向欧亚集团承租部分厂房及
库房,而未由其注入标的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2)相关承租房产未取得房屋权属
证书的原因,是否具有受到行政处罚或拆除风险,以及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影响
应对措施。3)前述房产租金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4)租赁期限届满后生产经营场
所的安排,租金上涨或产生其他纠纷,对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60

8.申请文件显示,欧亚集团因炼胶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被清
河县环保局予以行政处罚。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环保行政处罚是否涉及欧
亚集团向标的资产注入的资产,如是,说明对本次交易的影响。2)重庆欧亚或新
欧科技在建项目是否涉及环评报批,如有,请披露进展情况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确保合规经营的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 66

9.申请文件显示,1)欧亚集团将汽车密封条业务转移至新欧科技涉及主机厂配套
关系转移(即供应商资质更名)事项。2)在整个汽车产业链中,主机厂居于主导
地位,对汽车零部件厂商具有较强的谈判实力。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主要客户
对供应商资质更名事项的具体审批方式。2)截至目前,取得发文确认、邮件或电
话通知同意的客户名称,及其对应最近一期销售收入占比。3)以客户接受新欧科

                                                                 1-1-3
技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即视为同意供应商资质更名的依据及其合规性。4)供应商
资质更名是否影响标的资产向客户销售,是否影响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请独立财务
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71

10.申请文件显示,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2,316.93
万元,主要为重庆欧亚因前期筹备工程建设与解恭臣、欧亚集团之间产生的拆借款,
上述拆借款已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全部归还。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向关
联方借款的财务成本及必要性。2)前述拆借款归还的资金来源,评估基准日后归
还借款的原因及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和评估值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 76

11.申请文件显示,截至报告书出具日,新欧科技已取得 18 项专利,系从欧亚集
团受让取得,其中第 1 项专利目前正在办理专利权人变更为新欧科技的手续。请你
公司补充披露:1)新欧科技从欧亚集团受让取得的专利权是否存在影响标的资产
独立使用的他项权利。2)尚有 1 项专利权未完成专利权人变更的原因、该项专利
权的具体业务应用及其重要性、截至目前的办理进展及预计办毕时间。请独立财务
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79

12.申请文件显示,欧亚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将全部密封部件相关的经营性资产、
负债、人员和业务置入新欧科技,因此 2016-2017 年需要编制模拟合并报表,视同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合并。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欧亚集团注入的密封部
件相关经营性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的具体情况。2)补充披露报告期置入新欧
科技相关资产单体现金流量表。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 80

13.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欧亚集团密封件相关资产具体业务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销售价格、前五大客户及毛利率情况。2)各资
产之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情况,是否可以准确分摊。3)针对上述事项的具体核查
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过程、核查方法和核查结论。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84

14.请你公司:1)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欧亚科技主要产品与其知识产权的对应关
系。2)补充披露欧亚科技生产经营所需的知识产权是否已全部转移,其知识产权
是否具有独立性,以及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
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89

15.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对于部分附加值及毛利率水平较低的产品通常采用外
协加工的模式。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外协加工产品主要产品类型、毛利率情况
等;2)对于外协加工情况履行的核查程序。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并发表
明确意见。 ..................................................................................................................... 91

                                                                1-1-4
16.申请文件显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一般会考虑整车厂进行选址,由于我国规模
较大的整车厂主要聚集在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京津、华中、西南六大区域,这
导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也呈现一定的区域集中特点。请你公司结合主要客户的所
在地域、行业排名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的竞争优势。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93

17.申请文件显示,1)整车厂商对同一型号的产品通常采取逐年降价的策略,报
告期内,标的资产 EPDM 老产品销售单价分别为 14.59、17.39、18.30 元/套;EPDM
新产品销售单价分别为 24.74、23.46、24.31 元/套。2)2017 年开始受环保审核趋
严等因素的影响,上游基础化工行业的供给受到限制,导致原材料价格有较大幅度
地上涨,使得标的资产的原材料成本上升,促使其产品价格上升。请你公司:1)
结合包括 EPDM 在内的三类产品新产品、老产品售价变化情况、原材料价格变动
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新老产品价格变动趋势的匹配性。2)结合报告期原材料成
本的变化情况、各年度新老产品的占比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
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96

18.申请文件显示,1)标的资产报告期主要生产经营地区位于河北地区,主要客
户包括重庆长安汽车、一汽集团、东风小康等。2)标的资产 2017 年度主营业务毛
利率 33.45%,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业务。请你公司:1)结合标的资产工装设
备具体情况、运输费用等实际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标的资产毛利率的合理性,针
对运输费用的具体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过程、核查方法和核查结论。请独
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02

19.申请文件显示,本次交易新增商誉 87,143.76 万元,约占交易后非流动资产的
50%。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在分步交易安排下,上市公司合并商誉的处理。2)
本次交易是否已充分辨认及合理判断标的资产未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
权、合同权益等。3)大额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可能影响。请独立财务
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05

20.申请文件显示,预测期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呈上升趋势,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标的
资产报告期产能利用率情况,并结合产能利用率、未来资本性支出等,补充披露预
测期营业收入的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09

21.申请文件显示,预测期,标的资产主要大客户均有新的量产项目。请你公司补
充披露主要新增订单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开发周期,相关车型投入市场时
间等的核查过程、核查方法和核查结论。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 113


                                                                 1-1-5
22.申请文件显示,根据模拟审计报告,标的资产报告期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
酬、国内运输费、租赁费等,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79%、5.26%、4.72%。请
你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国内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并结合该情况及预
测期主要客户所在地区,补充披露预测期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及合理性。请
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18

23.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采用的折现率为 11.40%。请你公司结合
近期可比交易选取的折现率情况,补充披露折现率取值的依据和合理性。请独立财
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21




                                                 1-1-6
     1.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总体方案设置较高现金支付比例的原

因及合理性。截至目前,上市公司申请银行融资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支

付现金对价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2)结合上市公司分两步购买河北新欧汽

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欧科技或标的资产)100%股权的交易安排,

补充披露上述交易的目的及商业合理性,两项购买行为是否为一揽子交易。3)

补充披露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是否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49%股权的前提条件,并补充披露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事项的实施进展。

4)结合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现金流等情况,补

充披露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交易总体方案设置较高现金支付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上市公司

申请银行融资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支付现金对价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

险

     (一)本次交易总体方案设置较高现金支付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120,000.00 万元,其中,新欧科技 51%股权的

交易价格为 61,200.00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新欧科技剩余 49%股权的交易价

格为 58,800.00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48,000.00 万元,以现金支付

10,800.00 万元。综上,本次交易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支付比例为 60%,

股份支付比例为 40%。

     本次交易总体方案设置较高现金支付比例是基于多种因素,由交易双方协商

确定的,具体原因及考虑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现金支付比例是交易双方市场化谈判的结果,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诉求

     标的资产作价及对价支付方式是本次交易的核心内容,是交易双方经充分沟

通和友好协商,综合考虑双方财务状况、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上市公

司股权结构及财务状况、交易对方资金需求、资本市场环境及交易案例等因素共

                                    1-1-7
同协商确定的。

    一方面,上市公司充分考虑标的资产的优良性以及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可与

上市公司形成良好的协同效果,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等因素,因此希望通过先

期支付部分现金的方式提高并购交易的确定性,并尽早取得新欧科技控制权,将

其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尽快通过整合发挥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整体实力。同

时,通过部分现金支付可以加快交易进程,提高并购效率。2018 年 10 月 15 日,

上市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10 月 18 日即完成了新欧科技 51%股权交割。另一方面,交易对方出于

自身经济条件及资金需求的考虑,也希望能从本次交易中获得部分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设置的现金支付比例是交易双方市场化谈判的结果,符合交易双方

的利益诉求,有利于交易的顺利达成和实施。

    2、现金支付比例考虑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现金收购新欧科技 51%股权需支付 61,200 万元。截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理财产品和结

构性存款合计约 51,126.43 万元,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仅为 15.18%,上市公司

具备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或申请银行并购贷款等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能

力。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完毕购买新欧科

技 51%股权对应的第一期和第二期现金对价共计 52,020.00 万元,并正在申请并

购贷款。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洪起持有上市公司 35.93%

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张洪起持

有上市公司 30.09%股权,交易对方欧亚集团、解东泰和清河新欧将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16.24%股权。如在本次交易中设置较大比例的股份对价,不利于上市公

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因此,本次交易设置的现金对价支付比例,可以降低对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的稀释,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3、交易对方缴纳所得税对现金存在需求

                                    1-1-8
     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和

个人所得税,该部分所得税金额较大,因此上述交易对方出于税费缴纳以及自身

的资金需要的考虑,希望能从本次交易中获得部分现金对价,以满足其合理的资

金需求。

     (二)上市公司现金对价支付情况及申请银行融资的具体情况

     1、上市公司现金对价支付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已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的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了第一期和第二期现金对价,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交易对价                            付款金额
序号 付款阶段                     付款时间                         资金来源      备注
                  (万元)                            (万元)
                                                                              股东大会审议
        定金/
 1                12,240.00   2018 年 9 月 21 日       12,240.00 自有资金 通过后定金转
     第一期付款
                                                                              为第一期付款
                              2018 年 10 月 31 日      31,806.00 自有资金     股权转让款
 2   第二期付款 39,780.00
                              2018 年 11 月 13 日       7,974.00 自有资金         [注]
                                                                              第一次交割日
 3   第三期付款    9,180.00 预计 2019 年 1 月 18 日              - 并购贷款
                                                                              后 3 个月内
      合计        61,200.00            -               52,020.00      -            -
     注:2018 年 11 月 15 日,交易对方宋金花、解东林、解东泰及清河新欧合伙人均已缴
纳 51%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凭证。

     2、上市公司申请银行融资的具体进展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相关议案及《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并购贷款相关

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结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向中国

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等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并

购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五年,用于支付收购新欧科技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该

并购贷款计划以上市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或固定资产担保。截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上市公司上述申请银行并购贷款的具体进展如下:

     (1)公司已向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大港支行申请并购贷款额度 3 亿元,相关

申请资料已经提交完毕,正在进行抵押物房产的评估,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大港支

                                             1-1-9
行预计在 2018 年 11 月底报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进行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可完

成放款。

       (2)公司已向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申请并购贷款额度 3 亿元,中国民生

银行天津分行已完成对相关申请资料的审核和立项审批,并已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报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审批,预计在 2018 年 12 月中下旬完成审批,待审批

通过后可完成放款。

       (3)公司已向兴业银行大港支行申请并购贷款额度 3 亿元,兴业银行天津

大港支行正在对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预计 2018 年 12 月中下旬完成审批,待

审批通过后可完成放款。

       上市公司将在上述银行并购贷款完成审批后,根据实际现金支付需求、贷款

利率等条件在经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4.5 亿元并购贷款额度内使

用。

       3、关于不能支付现金对价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①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的现金对价支付安排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完毕购买新欧科

技 51%股权对应的第一期和第二期现金对价 52,020.00 万元。上市公司将在新欧

科技 51%股权交割之日(2018 年 10 月 18 日)起三个月内向交易对方支付第三

期现金对价,即预计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前支付 9,180.00 万元。

    根据公司与已申请并购贷款的各银行的沟通,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

公司获得银行并购贷款方面无实质性障碍,预计在 2019 年 1 月 18 日(第三期现

金对价支付日)前可获得相关贷款。不能支付现金对价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较小。

    ②购买新欧科技 49%股权的现金对价支付安排

       如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49%股权事宜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公

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支付现金对价 10,800.00 万元。依据《发行股份及支

                                     1-1-10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应于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 5 个工作日内或

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核准批文的 3 个月内(以较早发生日为准),

向相关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上市公司充分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不确定性,为确保足额支付购买新欧科技

49%股权时的现金对价,公司正在申请的并购贷款额度已包含该部分现金对价。

    综上,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所涉大部分现

金对价的支付,为保证及时足额向交易对方支付剩余现金对价,避免因不能及时

支付现金对价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上市公司已充分考虑可支付时点并通过

申请并购贷款等方式作出相应安排,上市公司因不能及时支付现金对价而需承担

违约责任的风险较低。

    二、结合上市公司分两步购买新欧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安排,补充披露上

述交易的目的及商业合理性,两项购买行为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一)分步交易的目的及商业合理性

    上市公司充分考虑标的资产的优良性以及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可与上市公

司形成良好的协同效果,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希望通过先期支付部分现

金的方式提高并购交易的确定性,并尽早取得新欧科技控制权,将其纳入上市公

司体系,尽快通过整合发挥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整体实力。同时,通过部分

现金支付加快交易进程,提高并购效率。分两步购买新欧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

安排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两项购买行为构成一揽子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先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在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再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欧科技

49%股权,拟在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其中,

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49%

股权的前提。



                                  1-1-11
    鉴于:(1)两次购买行为的目的一致,即通过收购新欧科技控制权达到与上

市公司协同发展的目的;(2)两次购买行为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统一决策;(3)两次购买行为均以中联评估出

具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评估报告作为定价参考;(4)现金购买 51%股权是后续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剩余 49%股权的前提。因此,上市公司分两步购买新欧

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行为,构成一揽子交易。

    三、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是否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49%股权的前提条件,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事项的实施进展

    (一)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49%股权的前提条件

    上市公司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新欧科技 49%股权的前提条件;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49%

股权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的前提条件。

    (二)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事项的实施进展

    2018 年 10 月 15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其中,鹏翎股份支付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

事项在经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2018 年 10 月 18 日,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办理了新欧科技 51%

的股权转让至鹏翎股份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向新欧科技核发了变更后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347681443433),核发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18 日。

    鹏翎股份已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支付完毕现阶

段应付现金对价。

    2018 年 10 月 23 日,鹏翎股份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


                                    1-1-12
   目 51%股权完成交割的公告》,鹏翎股份已经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以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的过户

   手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现合法持有新欧科技 51%股权。

           四、结合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现金流等情

   况,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假设 2017 年 1 月 1 日上市公司已经完成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上市公司按照

   上述重组后的股权架构编制了一年一期备考财务报表,以及备考现金流量表,本

   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资产和业务规模,提高上市公司的总体盈利能力。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增幅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变动                                     /变动
总资产                 181,326.33     316,443.80      74.52%      186,904.73   315,762.67      68.94%
总负债                  27,517.64      99,253.11      260.69%      27,411.59    96,666.29      252.64%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
                       153,808.69     217,190.69      41.21%      159,493.14   219,096.38      37.37%
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率                15.18%          31.37%      16.19%         14.67%       30.61%       15.94%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营业收入(万元)        62,221.32      85,474.92      37.37%      114,278.68   159,333.32      39.43%
净利润(万元)           5,372.85        9,282.52     72.77%       11,925.47    17,012.94      42.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5,372.85        9,282.52     72.77%       11,925.47    17,012.94      42.66%
净利润(万元)
毛利率                    23.56%          26.69%          3.13%      25.94%       28.19%        2.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069.70      -7,332.44             -    12,884.31    23,734.03      84.21%
流量净额(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5,730.10     -42,420.62             -   -10,177.50   -25,127.19               -
流量净额(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970.97       3,045.61             -    19,494.77    26,380.11      35.32%
流量净额(万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49,785.26     -46,721.94             -    22,155.28    24,940.64      12.57%
增加额(万元)
   注:资产负债率、毛利率的变动为备考数—实际数;
         其余指标增幅为(备考数—实际数)/实际数。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情况影响如下:
                                                 1-1-13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

资产负债率由交易前的 15.18%提高到交易后的 31.37%,仍低于同期同行业其他

上市公司(“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2 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

34.56%。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的水平,杠杆率低,具有较

强的融资能力,本次交易将不会对上市公司运营资金及未来资本性支出及融资计

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大幅提升。根据备考财务报表,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分别提高 39.43%和 37.3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提高 42.66%和 72.77%。此外,在交易完成后双方在市场、技术、产

品、客户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中的现金对价会导致公司短期内的现金流压力增大,

公司需要通过银行借款及期后经营积累等方式逐步缓解。与此同时,标的公司的

盈利能力较强,可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根据备考现金流量表,2017

年度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增幅为 84.21%;2018 年 1-6 月经营活动现金

流净额增加 737.27 万元,因此本次交易可以有效改善上市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

况。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

内会因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导致上市公司的现金流压力增大,但是标的公司有良好

的盈利能力,可以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五、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一节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

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交易方案”、“第十节之五之(一)本次交易对上

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第十节之五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中补充披露。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

                                    1-1-14
    1、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比例安排系交易双方市场化谈判的结果,符合交易双

方的利益诉求、考虑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股权结构情况、交易对方的资金需

求等因素,具有合理性。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

所涉大部分现金对价的支付,为保证及时足额向交易对方支付剩余现金对价,避

免因不能及时支付现金对价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上市公司已充分考虑可支

付时点并通过申请并购贷款等方式作出相应安排,上市公司因不能及时支付现金

对价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较低;

    2、分两步购买新欧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方案主要是上市公司基于双方良好

的协同效应,为尽早取得新欧科技控制权,加快并购和整合进程,由交易双方协

商确定的,具有商业合理性;两项购买行为构成一揽子交易,但本次交易分步实

施,以现金方式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

施,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欧科技 49%股权是否被证券监管

部门核准不作为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的前提条件;

    3、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是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49%股权的前提条件;上市公司以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51%

股权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现合法持有新欧科技 51%股权。

    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内

会因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导致上市公司的现金流压力增大,但是标的公司有良好的

盈利能力,可以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经核查,律师认为:

    1、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比例安排系交易双方市场化谈判的结果,符合交易双

方的利益诉求、考虑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股权结构情况、交易对方的资金需

求等因素,具有合理性。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

所涉大部分现金对价的支付,为保证及时足额向交易对方支付剩余现金对价,避

免因不能及时支付现金对价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上市公司已充分考虑可支

付时点并通过申请并购贷款等方式作出相应安排,上市公司因不能及时支付现金


                                   1-1-15
对价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较低;

     2、分两步购买新欧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方案主要是上市公司基于双方良好

的协同效应,为尽早取得新欧科技控制权,加快并购和整合进程,由交易双方协

商确定的,具有商业合理性;两项购买行为构成一揽子交易,但本次交易分步实

施,以现金方式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

施,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欧科技 49%股权是否被证券监管

部门核准不作为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的前提条件;

     3、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是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49%股权的前提条件;上市公司以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51%

股权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现合法持有新欧科技 51%股权。




     2.申请文件显示,上市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24,072.30

万元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到账,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已使用 62.32%,请你公

司结合 2017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

金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要求。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 2017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募集

配套资金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要

求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

致

     1、2017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3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1-1-16
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990,683 股,发行价格为 15.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801.55 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净额为

24,072.30 万元,主要用于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2060 号《验资报告》。

       根据立信中联出具的立信中联专审字[2018]D-0216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审核报告》,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24,072.30 万元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到账,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5,002.69

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 62.32%。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 2017 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17,538.51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70.72%,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剩余募集资金

将继续用于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建设。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达到预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投     实际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资        资总额        集资金总额
                                                                            态日期
        汽车涡轮增压
 1       PA 吹塑管路   35,021.00    19,801.55     12,538.51      63.32%   2019.12.31
          总成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
         合计          40,021.00    24,801.55     17,538.51      70.72%       -

       综上,截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的金额达到

募集资金总额的 70.72%,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

一条“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之规定条件。

       2、2017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效益

       前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和补充流动资


                                         1-1-17
金,根据立信中联出具的立信中联专审字[2018]D-0216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汽

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尚在建设中,各募投项目使用效果如下: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投资项   承诺达产                                      累计实     是否达
序                          目累计   效益(年利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现效益     到预计
          项目名称          产能利   润总额)                                      (年利     效益
号                                                1-12 月    1-12 月    1-6 月
                            用率                                                   润总额)
     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
1    管路总成项目(2015     不适用                不适用      23.04        66.71    89.75
     年非公开发行)                                                                           尚未完
                                     10,882.94
     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                                                                     全投产
2    管路总成项目( 201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年非公开发行)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上市公司原计划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募集资金 35,021.00 万元用于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建设,2015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391.43 万元,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到账,

已全部使用完毕。因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足,上市公司于 2017

年再次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9,801.55 万元,继续用于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到账,目前该项目仍在

建设过程中,预计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建设。

     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的全部土建工程完成且一期设备到位

后,于 2016 年底开始投产,但公司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按照项目整体

测算经济效益,未分建设阶段预计经济效益。根据立信中联出具的立信中联专审

字[2018]D-0216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该项目 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上市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分别为 23.04 万元和 66.71 万元,效益明

显提升。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 2 年内达产,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

可增加营业收入 48,033.70 万元,年税后净利润增加 9,250.50 万元。目前,募

投项目仅一期设备投产,市场开拓尚在进行中,效益尚在逐步释放中。在项目

达产期限内,预计能够达产并实现预计效益。

                                               1-1-18
    除了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晚于预计时间外,汽车行业还存在产品质量要求高、

开发认证周期长等特点,公司的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产品的导入时间

相对较长。伴随着涡轮增压进气系统新产品的设计开发不断投入,后续生产辅助

设备、量产模具的逐步配置到位,既定客户车型的量产计划如期推进中。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总计开发 63 个产品,其中:37 个产品进入批量生

产阶段,包括:沈阳华晨 V6、长城哈弗 H6、比亚迪唐 2 代、比亚迪元、南京依

维柯欧胜、宝沃 BX7 等主流车型;26 个产品处于产品开发和小批量制作阶段,

包括:长城新型发动机 A、B 发动机平台、比亚迪唐、比亚迪宋等热销车型,现

在已经相继投产。此外,其他如吉利汽车、通用五菱、东风、宝沃等客户的新车

型项目正在同步设计和开发,大众涡轮增压进气系统平台产品的自主开发认可等

工作亦在顺利推进中。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重点开发的涡轮增压管路已

取得定点 38 种,生命周期内预测销售额约为 11.13 亿元。伴随着涡轮增压进气

系统新产品的设计开发不断投入,既定客户车型的量产计划如期推进,项目的逐

步建设完成,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的效益将逐步释放。

    此外,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的未来市场前景广阔,未来实现

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主要体现如下:

    A.近年来,国家针对汽车行业的产业政策始终围绕“节能减排”展开。国

务院 2012 年 6 月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到

2020 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 5.0 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

燃料消耗量降至 4.5 升/百公里以下。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2017 年 101 家境内

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乘用车的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 6.00 升/100 公里,与

2020 年的目标值 5.0 升/百公里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应用涡轮增压的汽油机节油

效果为 5%-10%,柴油机节油效果为 10%-20%,涡轮增压型发动机仍是我国车企

提高发动机燃油效率的切实可行之路与现实必然选择。

    B.根据霍尼韦尔 2016 年发布的《全球涡轮增压市场预测》报告,随着涡

轮增压器在汽车内燃机上的配置率的进一步提高,预计全球车用涡轮增压器销

量将从 2016 年的 3,800 万台增长至 2021 年的 5,200 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

                                    1-1-19
6.47%,是同期全球汽车产量增速的 3 倍;到 2021 年,全球新销售车辆中将有

48%采用涡轮增压技术,比 2016 年增长 9%。因此,未来几年,全球涡轮增压器

及配套产品的销量仍将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

    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达产后,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收入和

利润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为下游主机厂商配套能力,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行业地位。

    2)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 5,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在相关公告和

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单独核算收益。

    (2)募集资金投入前后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分别于 2015 年 8 月和

2017 年 11 月到账,募集资金首次投入前后公司盈利能力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2017 年度
      时间
                   募集资金投入前一年     募集资金投入后(平均值)         增幅
    营业收入               109,915.42                   107,198.25          -2.47%
    营业利润                13,576.39                    14,754.39           8.68%
    利润总额                14,370.72                    15,511.08           7.9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12,541.47                    13,377.47           6.67%
     净利润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层面。

    由上表可知,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8 月首次投入后,2015-2017 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年均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平均值均高于募集资金首次投入前一年度,盈利能

力有所增强。

    此外,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环保投入加大以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等因素影响,

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14,278.68 万元,同比增长 5.05%;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925.47 万元,同比下降 24.19%。公司努力扩展销售


                                        1-1-20
  收入,但由于外部宏观环境的变化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暂时性影响。

         公司经营业绩的短期波动主要是受到行业宏观环境的影响而出现的暂时现

  象,募投项目发展前景广阔,未来实现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效果的信息披露情况

         受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延迟、市场开拓和产品开发周期较长等因素影响,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较首次披露的预计建设进度有所延迟,尚

  未达到预计经济效益,公司已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和定期报告等文件中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进展

  情况,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首次披露情况如下:

  内容       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实际使用情况                 差异原因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投资总
           额为 35,021 万元,其中:建设
           投资 30,849.50 万元,铺底流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已投入
项目投资                                                               正在建设过程中
           动资金 4,171.50 万元。使用本 12,538.51 万元
  总额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入 19,801.55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        已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    -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
                                          项目分两期建设,全部土建工 受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延
           设期约为 17 月,从 2014 年 8
项目建设                                  程及一期设备已于 2016 年竣 迟、市场开拓和产品开
           月至 2015 年 12 月;二期工程
  进度                                    工投产,二期设备工程建设期 发 周 期 较 长 等 因 素 影
           建设期约为 16 个月,从 2016
                                          延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响,项目的建设期延后
           年 3 月至 2017 年 6 月。
           新增产能 900 万件/年;达产后                                根据可研报告,本项目
           年营业收入 48,033.70 万元;                                 未分建设阶段测算经济
项目预期                                  2018 年 1-6 月实现利润总额
           达产后年税后净利润 9,250.50                                 效益。目前仅一期设备
  效益                                    66.71 万元
           万元;内部收益率 23.63%;投                                 投产,效益尚不能完整
           资回收期 6.02 年                                            核算

         综上,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已达到 70%以上,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因前次募投项目之“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

  成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达到预计经济效益的 50%,但该项目未来市场前

  景广阔,未来实现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项目达产期限内预计能够

  达产并实现预计效益。同时,募集资金首次投入该项目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1-1-21
年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平均值高于募集资金首次投入前一年度,上市

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增强。公司已在定期报告及已公告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中进行了如实披露。

       因此,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

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的规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和补充流动

资金,其中汽车涡轮增压 PA 吹塑管路总成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公司未变更前

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双方均为汽车零部件企业,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

见》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将向汽

车密封条产业进一步拓展。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3,2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

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资金状况,优化公

司财务结构,其募资背景、用途与前次募集资金均有差异。本次配套募集资金

可为上市公司在交易完成后的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因此,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

       (三)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

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不属

于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

投资,未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1-1-22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

竞争或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鹏翎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张洪起先生,与关联方在业务、资产、

财务、人员和机构方面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欧科技成为鹏翎股份的全

资子公司,张洪起先生仍为鹏翎股份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影响公

司独立性的关联交易的情形,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影

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的相关要求。

    二、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六节之二之(四)前次募集资

金情况”、“第九节之八、本次发行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中补

充披露。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鹏翎股份在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要求。




    3.申请文件显示,1)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流体管路的设计、研发、

生产与销售业务,标的资产新欧科技主要从事汽车密封件业务,本次交易将“加

速整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2)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改组新欧科技董事会,

改组后的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上市公司有权提名 3 名董事、新欧科技董事

长人选和法定代表人,交易对方有权提名 2 名董事及新欧科技总经理人选。3)

各方约定,在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内,新欧科技的业务经营应由原管理层人员

继续负责,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新组建的董事会原则上不干涉标的资产及其子

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请你公司:1)结合上市公司对本次收购业务的经营管理

能力、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情况、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的公司治理安

                                   1-1-23
 排及各方有关不干涉标的资产经营的约定,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

 有效控制标的资产。2)补充披露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在市场、技术、产品、客

 户等方面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3)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

 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4)补充披露

 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核心人员的任职期

 限及竞业禁止相关安排。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上市公司对本次收购业务的经营管理能力、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股权结构情况、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的公司治理安排及各方有关不干涉标的资

 产经营的约定,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有效控制标的资产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持有新欧科技 51%的股权,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新欧科技 100%股权,能够有效控制新欧科技,具体如

 下:

        (一)上市公司具备对收购业务的经营管理能力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附件系统软管及总成、汽车燃油系统软管及总

 成等多个系列汽车流体管路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标的公司主要从事

 汽车整车密封条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汽车密封条行业与汽车胶管行业在原材料、

 生产资源与客户资源等方面具有高度的相关相似性,上市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经营

 管理能力较强,能够对标的公司的业务形成有效管理。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募集配套资金前)         (募集配套资金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例(%)   (股)         (%)        (股)        (%)
    张洪起         129,235,279      35.93 129,235,279        30.09   129,235,279        28.80
    刘世菊            9,192,195       2.56   9,192,195        2.14      9,192,195        2.05
渤海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渤海      7,014,888        1.95    7,014,888       1.63     7,014,888        1.56
信托恒利丰 222

                                             1-1-24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募集配套资金前)     (募集配套资金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例(%)   (股)        (%)      (股)        (%)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渤海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渤海
信托恒利丰 221      7,014,886      1.95     7,014,886     1.63     7,014,886       1.56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李金楼          6,856,738      1.91     6,856,738     1.60     6,856,738       1.53
    欧亚集团                -         -    47,093,023    10.96    47,093,023      10.50
    解东泰                  -         -     8,720,930     2.03     8,720,930       1.94
    清河新欧                -         -    13,953,488     3.25    13,953,488       3.11
配套融资认购方              -         -             -        -    19,186,046       4.28
    其他股东      200,416,974     55.71   200,416,974    46.66   200,416,974      44.67
      合计        359,730,960    100.00   429,498,401   100.00   448,684,447     100.00
 注:假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与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一致,即 6.88

 元/股。


      本次交易前,张洪起持有上市公司 129,235,27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35.93%,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

 配套资金),张洪起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将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09%,张洪起

 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根据欧亚集团、解东泰、清河新欧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除本次

 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其他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三)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层面能够有效控制新欧科技

      1、股东会层面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持有新欧科技 51%的股权,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新欧科技 100%股权,上市公司能够通过所持股权直接

 实现对新欧科技的控制。

      2、董事会层面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

                                           1-1-25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约定,新欧科技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新欧科技已对董事会构成进行改选,改组后的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3 名董事由上市公司提名,2 名董事由交易对方

提名,新欧科技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由上市公司提名董事担任。就前述董事会构

成安排,新欧科技已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办理完毕工商备案手续。

    上市公司向新欧科技委派的董事人数已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一半,并有权提名

董事长,可以有效控制新欧科技董事会,并能够对新欧科技的日常经营管理实现

有效控制。

    3、管理层层面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约定,上市公司已向新欧科技委派一名副总经理,

监管新欧科技财务和印鉴章管理工作,保障上市公司权益。就前述管理层构成安

排,新欧科技已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办理完毕工商备案手续。

    4、管理制度层面

    除在股东会、董事会层面对新欧科技实施控制外,上市公司还建立了规范的

公司治理体系,建立了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子公司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对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上市公司

已就相关制度在新欧科技的贯彻执行与新欧科技管理层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将

上市公司的管理逐渐延伸至新欧科技,力求在上市公司与新欧科技之间建立统一

的公司治理体系,使上市公司对新欧科技的管理更加有效。

    (四)交易完成后保持标的资产人员和经营的稳定性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约定,在业绩承诺期内,新欧科技的业务经营应由原

管理层人员继续负责,上市公司及新欧科技新组建的董事会原则上不干涉标的公

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该项安排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共同协商确定,主要目的是

为了保证新欧科技有效稳定运营,经营团队顺利完成业绩承诺,充分发挥原管理

                                   1-1-26
层人员的经营特长、提升经营业绩,该项安排在上述上市公司有效控制新欧科技

的基本框架之下,有利于保障标的公司人员和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影响上市公司

对标的公司的控制。

    综上,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已控制新欧科技 51%的股权,

并通过委派超过半数以上的董事会成员、提名董事长、委派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将

新欧科技纳入上市公司制度管理体系等方式,有效控制新欧科技,保障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欧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

市公司作为唯一股东能有效控制新欧科技。同时,为了保证新欧科技有效运营、

经营团队顺利完成业绩承诺,完成对新欧科技 100%股权收购后,上市公司将继

续维持对新欧科技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安排,该等安排可以有效控制新欧科

技,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在市场、技术、产品、客户等方面协同效应的具

体体现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流体管路业务,积累了近 30 年的汽车管路原材料配

方设计与工艺制造经验,具有较强的市场核心竞争优势。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

密封条业务,为国内知名品牌汽车提供配套产品,根据汽车密封系统行业协会的

统计,标的公司在全行业排名约在十至十五名左右,内资企业中排名前五名左右。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均同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上市公司从事的汽车胶管行业与

标的公司从事的汽车密封条行业在原材料、生产工艺与客户资源等方面具有高度

的相关相似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将在市场、技术、产品、客户等方面产生

显著的协同效应,实现有效整合,从而为上市公司注入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上

市公司整体价值。

    (一)市场方面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同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流体

管路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密封部件产品的生产、销售

业务,双方产品均主要为橡胶制品。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强化汽车流体管


                                   1-1-27
路核心业务的同时有效地拓展了汽车密封件业务。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与标

的公司实现客户和渠道资源的共享,扩大上市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市场规模

及影响力。同时,由于双方生产所需的橡胶等原材料相同,可以通过集中采购等

方式降低采购成本,为上市公司释放盈利空间。未来,上市公司将持续发展其同

心多元化业务,与标的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业

务优势,实现资源互补,推动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

       (二)技术方面

    汽车密封条行业与汽车流体管路行业在生产工艺等方面具有高度的相关相

似性。例如,以橡胶为原材料的汽车密封条产品同上市公司当前的胶管生产工艺

相比,在炼胶、挤出、硫化、后加工等程序上运用的工艺流程基本相同,而以塑

料为原材料的汽车密封条产品与上市公司目前生产的尼龙管路产品在生产工艺

上也相近。经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在生产组织协同、生产工艺优

化、生产自动化提升等方面紧密合作,提高生产效率,双方将实现各自研发平台、

研究设备、研发经验和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共享,从而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研发实

力。

       (三)产品方面

       上市公司主要为汽车主机厂提供汽车流体管路产品,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

密封部件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同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

且产品均主要为橡胶制品,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丰富产品线,为客户提供更

全面的配套服务。

       (四)客户方面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客户均为汽车主机厂。上市公司的客户以合资品牌为

主,标的公司的客户以自主品牌为主,双方的客户资源存在互补性。基于上市公

司与标的公司的主要整车厂客户不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充分发挥标

的公司在汽车密封部件领域的市场地位、研发实力、业务布局、市场渠道、客户

资源等方面的竞争优势,继续深耕汽车零部件领域,有效整合双方资源,通过供


                                     1-1-28
应商认证的共享等措施实现下游整车厂客户的资源互补,进一步挖掘客户的潜在

需求,拓宽未来的市场空间。

    综上,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以有效整合双方资源,加快在“汽车流体

管路+汽车密封部件”领域的协同发展,深入挖掘客户对“汽车流体管路+汽车密封

部件”产品的需求,增强客户粘性,提升市场占有率,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

能力,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

风险以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一)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

    2018 年 10 月 18 日,新欧科技在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管理局办理完

成 51%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所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公司已成为上

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全部完成后,新欧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的整合计划,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仍将保持其经营实体

独立存续,并由标的公司原核心管理团队继续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未来上市公司

将在尊重标的公司原有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完善管理流程,提高标的

公司的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及竞争优势,持续增强上市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上市公司拟将采取的整合计划具体如下:

    1、业务整合

    上市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以自主创新、产品研发为基础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

业,多年来一直从事汽车发动机附件系统软管及总成、汽车燃油系统软管及总成

等多个系列汽车流体管路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积累了近 30 年的汽

车管路原材料配方设计与工艺制造经验,具有较强的市场核心竞争优势。新欧科

技及欧亚集团深耕汽车密封条行业十余年,主要为国内知名品牌汽车提供配套产

品,形成了以技术优势、成本价格优势、客户资源优势为主的核心竞争力。根据

汽车密封系统行业协会的统计,标的公司在全行业排名约在十至十五名左右,内

资企业中排名前五名左右。

                                   1-1-29
    上市公司将通过协同管理与发展,完成与标的公司在产品体系、采购与销售

渠道以及生产、研发等各个业务环节的整合,充分利用标的公司在汽车密封条行

业累积的专业化优势,与上市公司已有业务相衔接,最大限度地实现汽车零部件

产业链各业务之间的协同与联动发展,帮助标的公司构建符合上市公司规范和市

场发展要求的内部管理体系,并积极推动双方资产和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标的公

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关于子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确

保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的要求。同时,在标的公司

董事会确立的经营目标下,上市公司不干预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保持标的

公司经营团队的相对独立性。除依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上市公司审议

并披露的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外,其他日常经营事项由标的公司按其

内部决策机制决策实施。

    2、资产整合

    标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仍为独立的法人企业,仍将继续保持

其资产独立性,上市公司将确保标的公司拥有与其业务经营有关的资产。标的公

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正常行使购买、使用、处置等经营决

策权,但对超过正常生产经营以外的重大资产的购买和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

保等事项须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制度等相关规定履

行相应审批程序。

    同时,上市公司将依托自身管理水平及资本运作能力,适时利用标的公司产

业发展的优势,结合标的公司市场发展前景及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

高资产利用效率,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3、财务整合

    2018 年 10 月起标的公司已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的

财务制度,执行统一的财务标准,以实现上市公司在财务上对标的公司的监督与

管理,控制标的公司的财务风险。

    (1)财务人员层面:新欧科技已完成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和

                                  1-1-30
选聘工作。标的公司已聘任上市公司提名人员担任标的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财务

工作,对标的公司资金使用、成本核算、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管,使上市

公司及时、准确、全面了解标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2)财务制度层面:在标的公司现有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上市公司

的要求逐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控制制度、银行存款与票据控

制制度、费用报销制度、借款控制制度、采购付款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销售收款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及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分子公司财务管控制度等。

    (3)内部控制层面:上市公司将根据现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整合标的公司

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统一的内控体系,实施定期、不定期的财务检查和内

部审计工作,包括对子公司制度执行情况实施检查或专项审计、子公司经营者离

任审计等。上市公司内审部门发现问题时将及时报告、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负责

人予以追究,使上市公司形成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机制,防范并降低经营风险。

    未来,上市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在保证财务稳健的前

提下,积极利用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股东回报率,促进上市

公司与标的公司共同持续、健康发展。

    4、人员整合

    为实现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与标的公司业务协同发展的经营目标,且保持标的

公司原有业务的连贯性,使其在技术创新、生产经营、运营管理等方面延续自主

独立性,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业务经营、核心管理团队人员的基本稳定。

    上市公司充分尊重并认可标的公司原有核心管理团队,维持标的公司原有核

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为标的公司的业务维护和拓展提供充分的支持,以维持标

的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上市公司将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向标的

公司提供人员支持,使标的公司满足上市公司的相关规范要求;上市公司将与标

的公司建立定期交流和沟通机制,促进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人员的交流,确保信

息传递及时、准确,使标的公司充分获得上市公司平台资源,充分调动核心管理

                                     1-1-31
团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核心管理团队管理职能。

    5、机构整合

    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后,仍将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存续,保

持现有内部组织机构稳定,上市公司将按照对子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对标的公司

实施管理,根据标的公司的业务结构和上市公司发展策略,协助标的公司建立科

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标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对下属子公司

的管理制度规范运行,结合标的公司业务开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要求的

需要进行动态优化和调整,确保标的公司在经营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

监管要求。

    (二)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2018 年 10 月 18 日,新欧科技完成 51%股权的交割,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由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业务内容、文化背景、运营模式等方面均存

在一定差异,上市公司可能在企业文化、管理团队、技术研发、客户资源和项目

管理等方面面临整合压力,故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深度整合,

以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整合过程中如未能及

时制定或落实具体的整合措施,可能会对本次交易双方在整合后的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进而影响上市公司预期业绩的实现,存在一定的整合风险。

    为了防范上述整合风险,保障快速、有效整合,从而实现业务、运营等方面

的协同效应,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管理控制措施:

    (1)交易对方做出业绩承诺并对所获得股份设置锁定期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交易对方

承诺,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标的公司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000 万元、10,000 万元、12,000

万元,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30,000 万元,否则交易对方将对上市公司

予以补偿。同时,交易对方欧亚集团、清河新欧、解东泰承诺对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做出锁定安排。

                                   1-1-32
    (2)加强统一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上市公司将强化在业务经营、财务运作、对外投资、抵押担保、资产处置等

方面对标的公司的管理与控制,将标的公司的战略管理、财务管理和风控管理纳

入到上市公司统一的管理系统中,使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有机统一结合,以适应

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3)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监督机制

    上市公司将在内部控制方面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管理与控制,提高上市公司整

体决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上市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审计监督、业务

监督和管理监督,保证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的知情权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及控制权,提高标的公司整体决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4)保障标的公司的现有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加强核心团队建设

    为保障标的公司的现有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上市公司设置了超额业绩奖励安

排,并对原管理层人员的任职期限和竞业禁止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同时将进一步

加强标的公司核心团队建设,通过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营造人才快速成长与

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推进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团队

人文关怀等措施,保障团队的凝聚力和竞争力,降低人才流失风险,保证上市公

司和标的公司利益的一致性。

    (5)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建立了定期交流的沟通机制,确保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

运营情况的了解,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同时通过定期分享先进技术与经验,

增强交易双方的交流,健全培训机制,培育良好企业文化。

    四、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核心人员

的任职期限及竞业禁止相关安排

    (一)标的公司核心人员的任职期限及竞业禁止相关安排

    新欧科技核心人员主要为其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该等人员对标的

                                  1-1-33
公司的经营管理及生产运营起重要作用,其相关任职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职位                        任职期限
  田进平             总经理                   2018.1.1-2022.12.31
  姜明军            副总经理                  2018.1.1-2022.12.31
  闫洪君            副总经理                  2018.1.1-2022.12.31
  刘建国            财务总监                  2018.1.1-2022.12.31
   张明          炼胶事业部部长               2018.1.1-2022.12.31
  刘莉农           设计部部长                 2018.1.1-2022.12.31
  魏良柱          设计部副部长                2018.1.1-2022.12.31
  孙华昌          项目部副部长                2018.1.1-2022.12.31
  石辛涛           技术部部长                 2018.1.1-2022.12.31
  解毕武          技术部副部长                2018.1.1-2022.12.31

    上述核心人员均与新欧科技签订了《竞业禁止及竞业限制协议》,明确约定

上述人员在新欧科技及/或其下属公司任职不低于 36 个月(起算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核心人员在新欧科技或其下属公司任职期限内,不得在新欧科技及其

下属公司、鹏翎股份及其关联公司以外的单位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或从

事与新欧科技及其下属公司、鹏翎股份及其关联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通过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在其他与新欧科技及其下属公

司、鹏翎股份及其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得

从事与新欧科技相竞争的业务。

    如上述核心人员从新欧科技或其下属公司离职,则其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单

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员工、代理人、顾问等身份或以其亲属的名义)参与设立新的与新欧科技及

其下属公司、鹏翎股份及其关联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或存在业务关联关系的

经营实体,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欧科技及其下属公司、鹏翎股份

及其关联公司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不得开展与新欧科技及其

下属公司、鹏翎股份及其关联公司有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

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

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新欧科技及其下属公司、鹏翎股份及其关联公司其他

员工离职或挖走其他员工。


                                   1-1-34
    《竞业禁止及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协议中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包括

但不限于:与新欧科技及其下属公司、鹏翎股份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

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

竞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新欧科技及其下属公司、鹏翎股份及其关联公司有

竞争关系的单位。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标的公司发生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标的公司核心人员已与标的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及《竞业禁止及竞业限

制协议》,任职期限已覆盖整个业绩承诺期,相关竞业禁止及竞业限制的约定及

承诺可一定程度上约束核心人员,有利于保证其任职稳定。同时,上述核心人员

多数为清河新欧的合伙人,清河新欧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人之一,其利益的实现需以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及业绩承诺的完成为前提。此

外,为保持经营团队的稳定性,交易对方(含清河新欧)均承诺对其所获上市公

司股份在交割日起 36 个月内且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不进行转让,并由清河新欧

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股票锁定期内,上述核心人员通过清河新欧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有利于保证其任职稳定。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欧

科技核心人员的流失。

    同时为进一步防止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的流失,本次交易设置了超

额业绩奖励条款,将业绩承诺期间新欧科技累积实现的超额净利润的 50%作为业

绩奖励以现金方式奖励给新欧科技管理层团队,使上市公司利益与新欧科技管理

团队利益一致,鼓励新欧科技的管理人员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实现承诺

利润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业务,进而维持标的公司核心人员的稳定性和积极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原管理层团队稳定,原则上不干

涉新欧科技的经营管理,在经营管理方面给予原管理层较高的自主权,由其负责

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工作,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保持经营活力

并提升整合绩效,优化标的公司目前的业务模式和管理流程等,促进标的公司提

升管理效率、发挥本次并购的管理协同效应。上市公司健全和完善管理人员激励

约束机制,形成权责清晰、灵活高效的人员管理体制,同时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及

                                  1-1-35
技术人员任职期限均覆盖了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上述措施将能够有效防范核

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五、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十四节之五、上市公司对标的

公司的控制安排”、“第一节之一之(二)本次交易的目的”、“第七节之八之(七)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第十节之五之(二)本次交易对上

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第五节之十一、核心人员的任职期限、竞业

禁止安排、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及应对措施”中补充披露。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已持有新欧科技 51%的股权,并通过

提名和选举超过半数以上的董事会成员(含董事长)、委派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将

新欧科技纳入上市公司制度管理体系等方式,有效控制新欧科技。本次交易完成

后,新欧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作为唯一股东将能够进一

步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控制董事会以及将新欧科技纳入上市公司制度管理体系等

方式,有效控制新欧科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技术、产品和客户等方

面具有协同效应,上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制定了具体的整合计划。上市公司和标

的公司针对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的稳定制定了相关措施,因本次交易导致核心人

员流失的风险较小。

    经核查,律师认为:

    1、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已持有新欧科技 51%的股权,并通过

提名和选举超过半数以上的董事会成员(含董事长)、委派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将

新欧科技纳入上市公司制度管理体系等方式,有效控制新欧科技。本次交易完成

后,新欧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作为唯一股东将能够进一

步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控制董事会以及将新欧科技纳入上市公司制度管理体系等

方式,有效控制新欧科技。

    2、鹏翎股份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就(1)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在市场、技

                                    1-1-36
术、产品、客户等方面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2)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

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3)因本次

交易导致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核心人员的任职期限及竞业禁止相关

安排等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4.请你公司结合业绩奖励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补充披露本次交易

设置业绩奖励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交易的业绩奖励基本情况及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

    1、超额业绩奖励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约定,如果业绩承诺期间新欧科技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总和超出承诺

净利润数之和,则上市公司同意标的公司于业绩补偿期满后将超额净利润的 50%

作为业绩奖励以现金方式奖励给新欧科技管理层团队,且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上市

公司应支付交易对价的 20%。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新欧科技董事会应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欧科技在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出

具专项意见后 20 个工作日内,确定该等奖励的分配对象并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

前述奖励分配方案经标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标的公司实施。如相关分配

方案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新欧科技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提名董事对奖励分

配方案应予以同意。因超额业绩奖励产生的税负由接受奖励方自行承担。

    2、超额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

    由于奖励的确定、支付均发生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在业绩承诺期内,是否

存在奖金支付义务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支付奖金金额不能准确计量,在业绩承诺

期内各年计提奖金的依据不充分。因此,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新欧科技董事

                                   1-1-37
会应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欧科技在业绩承诺期间

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出具专项意见后 20 个工作日内,确定该等奖

励的分配对象并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由新欧科技发放给留任的核心团队,并计

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奖励金额计算过程如下:奖励金额=(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且超额利润奖励金额不超过本

次交易对价总金额的 20%。

    3、超额业绩奖励对上市公司盈利情况的影响

    超额业绩奖励只有在超额完成业绩承诺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产生一定影响,可以保证未来新欧科技经营业绩大于业绩预测净利润数。因此,

业绩奖励对上市公司未来三年累计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但由于超额业

绩奖励是指业绩承诺完成后实施,将计入新欧科技利润补偿期间最后一年管理费

用,因此如果出现业绩奖励的情形,会对上市公司该年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3、业绩奖励对上市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由于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为累计一次性支付,若金额较大,新欧科技需要筹集

资金安排现金支付,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短期内现金流状况紧张,产生一定的资

金压力,进而影响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现金流。

    二、设置业绩奖励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设置超额业绩奖励条款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设置业绩奖励机制有利于激发标的公司管理层团队发展业务的动力,保

持并提高本次重组过渡期及未来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与工

作积极性,促进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激励核心人员将全部精力投

入日常经营,实现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团队利益的绑定,以实现标的公司利润最大

化的目标,进而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1-1-38
    2、本次业绩奖励是以标的公司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并参照资本市场类似

交易案例,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标的公司管理层团队的激

励效果、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管理层团队超额业绩的贡献、经营情况等多项因素,

基于公平交易原则,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业绩奖励条款,符合

自愿、公平和市场化并购的原则。

    3、根据《业绩补偿协议》,本次业绩奖励为超额净利润的 50%且不超过本次

交易中鹏翎股份应支付交易对价的 20%,符合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

关问题与解答》中对业绩奖励要求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调动标的公司管理层团队

的积极性,有利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及其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本次交易中超额业绩奖励条款是基于公平交易和市场化并购的原则,

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其目的是为了保持标的公司管理层团队的稳定

性,并激励标的公司管理层团队以标的公司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该条款的设置符

合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保障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具有其合理

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一节之三之(五)之 5、超额

业绩奖励”中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认为:本次交易中超额业绩奖励条款

的设置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保障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具

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5.请你公司:1)就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集团)

于 2017 年 12 月将全部密封部件相关经营性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置入新欧

科技事项,补充披露前述安排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2)补充披露相关资产与


                                  1-1-39
负债从欧亚集团剥离再注入标的资产的剥离标准、涉及的法定程序履行情况、

是否涉及诉讼或仲裁、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事项等。3)

补充披露前述安排对标的资产独立性的影响、标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请独立

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资产和业务整合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

    在 2017 年 12 月以前,欧亚集团为交易对方开展汽车密封条业务的经营主体,

拥有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质量控制等在内的完整的业务体系、资产及人员。

除经营汽车密封条业务外,欧亚集团自身未从事其他业务。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中,新欧科技系为本次交易,通过资产和业务

整合方式形成的标的公司。新欧科技在承接欧亚集团经营性资产、业务之前,未

开展实质经营活动。

    欧亚集团将密封件业务整合注入新欧科技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根据与上市公司洽谈的合作方案,上市公司希望将欧亚集团优质汽车

密封条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纳入上市公司经营体系,实现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

之间基于汽车零部件产业链整合、供应链协同与双赢效应的市场化合作。欧亚集

团开展主营业务的同时,存在因关联方拆借、实际控制人住宅、非汽车密封条业

务子公司股权等形成的其他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资产与负债,该部分不在合作范围

内,需要进行有效的剥离。

    (2)欧亚集团成立于 2003 年,历史沿革较长,存在老厂区(位于清河县王

官庄镇)的部分土地和房屋未能取得权属证书、关联方资金拆借等问题,规范整

改所需的时间较长。

    (3)交易对方有意愿保留欧亚集团的法人主体和老厂区(包含实际控制人

家族的住宅),随着新欧科技子公司重庆欧亚建成投产,标的公司自有经营场所

将可以满足经营的需要。


                                   1-1-40
    因此,为顺利推进交易,欧亚集团将汽车密封条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人

员、业务转移至新欧科技,可保证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资产及业务清晰规范,纳

入上市公司体系后更快实现整合,符合交易双方的诉求,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资产和业务整合的方案及实施过程

    2017 年 12 月 21 日,欧亚集团和新欧科技签订《整体经营性资产转让协议》,

约定将汽车密封部件业务相关的整体经营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实物资产以及与

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人员一并转让给新欧科技。同日,标的公司召开股东

大会,同意欧亚集团以其拥有的机器设备、土地、房产等非货币资产作价 9,489.83

万元认购其 43.20%股权,并签订《增资协议》;欧亚集团将以作价出资方式转让

之外的其他资产,即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资产、负债转让给标的公司,并签订《资

产转让协议》。

    欧亚集团和新欧科技资产和业务整合的范围,以及整合前后的股权架构示意

如下:




                                    1-1-41
1、资产和业务整合前




                      1-1-42
    2、资产和业务整合完成后




   注 1:天禾橡塑于 2018 年 9 月更名为清河县欧若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欧亚集团为继续使用“集团”名称,保留不从事实际经营的欧若耐。

    注 2:2018 年 6-7 月,欧亚集团转让非实际控制的挂靠子公司股权。报告期内除河北塑创为标的公司供应汽车密封件塑料卡扣外,三家挂靠子公司与
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其他业务和资金往来,具体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二节之二之(二)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1-1-43
    相关资产与负债从欧亚集团剥离再注入新欧科技的剥离标准、涉及的法定程

序履行情况、诉讼或仲裁,以及债权债务转移等看具体如下:

    (一)相关资产与负债的剥离标准

    以突出主营业务、提高盈利能力、保证资产权属独立清晰为原则,欧亚集团

将汽车密封条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转移至新欧科技。具体而言,除以下资产与

负债外,欧亚集团全部经营性资产与负债均注入标的公司:

    (1)欧亚集团老厂区土地与房屋(资产)以及主营业务不是汽车密封条业

务的子公司股权(资产),欧亚集团有意保留,经协商不纳入整合范围;

    (2)截至 2017 年底,欧亚集团因拆借款形成的其他应收款(资产)、其他

应付款(负债),具有偶发性且与主营业务无关,不纳入整合范围;

    (3)截至 2017 年底,因历史经营所积累的货币资金(资产)、3 年以上账

龄预计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资产)、应交税费(负债)、应付职工薪酬(负债)、

已在银行质押待到期立即支付的应付票据(负债),考虑享有支配权利、履行纳

税或支付义务的主体为欧亚集团,经协商,该部分归欧亚集团享有或承担,不纳

入整合范围;

    (4)其他资产负债。包括:截至 2017 年底按其他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确认形成的应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政府专项资金形成的递延收益(资产)、

欧亚集团预收新欧科技资产转让款(资产),考虑到与未来主营业务无关,不纳

入整合范围。

    除上述资产和负债外,欧亚集团已将全部资产和负债注入新欧科技。完成主

机厂供应商资质变更后,由新欧科技独立经营汽车密封条业务,欧亚集团不再从

事与汽车密封条相关的业务。在完成全部主机厂供应商资质变更后,2018 年 9

月,欧亚集团变更了经营范围。

    (二)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剥离后,注入新欧科技的过程

    根据欧亚集团和新欧科技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签订《整体经营性资产转让

                                   1-1-44
协议》,欧亚集团分增资、转让两步将剥离的资产负债注入新欧科技,具体构成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资产、负债            评估值        作价方式   重组对价       注入方式
号
              固定资产—                                                 签订《增资协
                                    8,894.80        评估值    8,894.80
            房产、机器设备等                                             议》,以资产认
1
              无形资产—                                                 购 新 欧 科 技
                                    595.02          评估值      595.02
         新厂区一期 40 亩土地                                            43.20%股权
         出资资产合计               9,489.83            -     9,489.83            —
                                                                         签订《股权转让
2        重庆欧亚 100%股权          2,952.32        评估值    2,952.32
                                                                         协议》
                     应收账款                     账面价值   12,818.58
                     应收票据                     账面价值      123.43
                        存货                      账面价值    6,079.14
                  固定资产(2017
     除上述两
                  年 9 月 30 日后                 账面价值    1,154.68
     项外,其
                    新增购入)                                           签订《资产转让
     他与经营
3                    在建工程       未评估        账面价值       20.87   协议》(含交割
     性业务有
     关的资产      无形资产-新厂                                         清单)
     负债         区二期 40 亩土                  协商定价      771.03
                         地
                   无形资产-专利                  账面价值        0.00
                  应付账款(含预
                                                  账面价值    9,670.44
                     付账款)
             转让资产净额合计                           -    14,249.61            —


     (1)非货币性资产增资新欧科技

     以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7]第 2365 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

欧亚集团以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其持有的新厂区一期 40 亩土地、房产、机

器设备等非货币资产作价 9,489.83 万元,通过增资认购新欧科技 43.20%股权的

方式注入新欧科技。

     (2)其他资产与负债转让至新欧科技

     除上述股东出资投入的资产外,子公司重庆欧亚股权、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1-1-45
 存货、2017 年 9 月 30 日以后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新厂区二期 40 亩

 土地、应付账款等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与负债,通过转让方式注入新欧科

 技。

        (3)人员与业务转移情况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欧亚集团与汽车密封件业务相关的员工一并转

 移至新欧科技,与欧亚集团解除劳动关系并与新欧科技建立劳动关系。

        欧亚集团将汽车密封条业务整体转移至新欧科技,由新欧科技作为唯一主体

 从事汽车密封条业务,欧亚集团不再从事相关业务。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已经完成所有本次重组过程中的资产

 权属办理,并取得所有汽车密封条业务的供应商资质。具体情况见本反馈回复第

 12 题之回复。

        (三)资产和业务整合前后,欧亚集团、新欧科技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和业务整合前后,欧亚集团、新欧科技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1、剥离前后,欧亚集团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剥离前                            剥离后
       资产负债表                        剥离金额                             未剥离原因
                      (2017-12-31)                     (2018-1-1)
货币资金                    1,174.42                 -        1,174.42      双方协商
应收票据                     123.43            123.43                   -
                                                                            3 年以上账龄,预
应收账款                   12,850.12        12,818.58           31.54
                                                                            计难以收回
预付账款                     447.18            447.18                   -
                                                                            关联方及其他往
其他应收款                 14,600.68                 -       14,600.68
                                                                            来款
存货                        6,079.14         6,079.14                   -
流动资产合计               35,274.97        19,468.33        15,806.64
长期股权投资                3,295.00         3,000.00          295.00       其他子公司股权
固定资产                   11,240.04   10,183.32[注 1]        1,056.72      欧亚集团老厂区


                                          1-1-46
                             剥离前                           剥离后
     资产负债表                            剥离金额                                 未剥离原因
                          (2017-12-31)                    (2018-1-1)
                                                                               房产等
在建工程                          20.87             20.87                  -
                                                                               欧亚集团老厂区
无形资产                        1,063.07   985.16[注 2]            77.91
                                                                               土地
                                                                               根据其他应收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9.41         101.20             88.21       坏账准备计提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808.39     14,290.55           1,517.84
资产总计                       51,083.37     33,758.88          17,324.48
                                                                               已在银行质押,
应付票据                        1,394.00                -        1,394.00
                                                                               到期直接支付
应付账款                       10,117.62     10,117.62                     -
                                                                               新欧科技预付欧
预收账款                        5,500.00                -        5,500.00      亚集团资产转让
                                                                               款
应付职工薪酬                    3,005.04                -        3,005.04      欧亚集团承担
应交税金                        2,681.35                -        2,681.35      欧亚集团承担
其他应付款                       120.89                 -         120.89       个人、单位往来
流动负债合计                   22,818.90     10,117.62          12,701.28
                                                                               政府专项资金,
递延收益                         500.00                 -         500.00
                                                                               与未来业务无关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0.00                 -         500.00
负债合计                       23,318.90     10,117.62          13,201.28

     注 1:欧亚集团剥离的固定资产包括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评估作价出资的固定
 资产和 2017 年 9 月 30 日后新增购入的转让的固定资产,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出资部
 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 9,028.65 万元、转让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1,154.68 万元。

     注 2:欧亚集团剥离的无形资产包括作价出资的新厂区一期土地和转让的新厂区二期土
 地,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新厂区一期土地账面净值为 569.63 万元、新厂区二期土地账
 面净值为 415.53 万元。

     由上表可知,欧亚集团剥离后剩余总资产 17,324.48 万元,主要为关联方拆

 借形成的其他应收款、老厂区房产形成的固定资产、以及历史经营积累形成的货

 币资金;欧亚集团剥离后剩余总负债 13,201.28 万元,主要为预收新欧科技资产
                                           1-1-47
转让款,以及由欧亚集团承担的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票据。

       2、注入前后,新欧科技母公司资产负债情况(不含重庆欧亚)
                                                                             单位:万元
                               注入前                                      注入后
       资产负债表                                    重组注入
                           (2017-12-31)                               (2018-1-1)
货币资金                             1,422.93                       -            1,422.93
应收票据                                    -               123.43                  123.43
应收账款                                    -            12,818.58              12,818.58
预付账款                             5,530.57               447.18               5,977.76
其他应收款                              66.50                       -                66.50
存货                                        -              6,079.14              6,079.14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7,020.00            19,468.33              26,488.33

长期股权投资                                -        2,952.32[注 1]              2,952.32


固定资产                                    -        9,752.48[注 2]              9,752.48

在建工程                                    -                   20.87                20.87

无形资产                                    -        1,363.07[注 3]              1,363.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0.88               101.20                  102.07
非流动资产合计                           0.88            14,189.94              14,190.81
资产总计                             7,020.88            33,658.27              40,679.14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10,117.62             10,117.62
预收账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应交税金                                    -                       -                    -
其他应付款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117.62             10,117.62
负债合计                                    -             10,117.62             10,117.62

    注 1:重庆欧亚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2,952.32 万元;

    注 2:注入新欧科技的固定资产包括增资与转让两部分,其中:增资部分的账面值为评
估值扣减评估基准日(2017 年 9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折旧后的净额 8,597.80

                                            1-1-48
万元;转让部分的账面值为欧亚集团原账面价值 1,154.68 万元;

    注 3:注入新欧科技的无形资产包括增资的新厂区一期土地与转让的新厂区二期土地两
部分,其中:一期土地的账面值为评估值扣减评估基准日(2017 年 9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摊销后的净额 592.04 万元;二期土地的账面值为双方协商转让价值 771.03
万元。

    由上表可知,欧亚集团剥离资产注入新欧科技后,新欧科技具备了经营汽车

密封条业务所需的土地、厂房、设备、重庆欧亚股权等资产与人员,并相应承担

了与业务相关的必要负债。

    (四)涉及的法定程序履行情况

    相关资产与负债从欧亚集团剥离再注入标的资产涉及的法定程序如下:

    2017 年 12 月 21 日,欧亚集团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欧亚集团

以其持有的机器设备、新厂区一期土地、房产等非货币资产作价 9,489.83 万元认

购新欧科技 43.20%股权;除上述资产外的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及负债转

让给新欧科技;同意欧亚集团经营业务整体转移至新欧科技,根据“人随资产走”

的原则及自愿原则,欧亚集团员工与欧亚集团解除劳动关系并与新欧科技建立劳

动关系。上述事宜完成后,新欧科技将承接并继续经营欧亚集团原经营的汽车密

封条业务,在全部主机厂供应商资质变更完成后,欧亚集团将不再从事与汽车密

封条相关的业务。

    2017 年 12 月 21 日,欧亚集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

上述事项。

    2017 年 12 月 21 日,新欧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通过公

司章程修正案。

    2017 年 12 月 21 日,新欧科技与欧亚集团、宋金花、解东林、解东泰、清

河新欧签署《增资协议》,约定欧亚集团以其拥有的机器设备、新厂区一期土地、

房产等非货币资产作价 9,489.83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4,320.00 万元,剩余部

分 5,169.83 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宋金花以 2,843.52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

本 1,500 万元,其余 1,343.5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解东林以 2,616.04 万元认购公

                                         1-1-49
司新增注册资本 1,380 万元,其余 1,236.0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解东泰以 2,843.52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其余 1,343.5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清河

新欧以 1,895.68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余 895.68 万元计入资

本公积。

    2017 年 12 月 21 日,欧亚集团和新欧科技签订《整体经营性资产转让协议》,

欧亚集团将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部分固定资产、部分无形资产、应

付账款交割至标的公司。其中,固定资产 8,894.80 万元、无形资产 595.02 万元

以评估值作价,合计 9,489.83 万元出资认购标的公司 43.20%股权。除此之外,

其他资产与负债以评估值、账面值或协商价值转让给标的公司。

    2017 年 12 月 22 日,新欧科技就本次增资事项获得清河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5347681443433)。

    2017 年 12 月 31 日,欧亚集团向债权人及债务人发送债权债务转移的通知。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已全部收到应付账款同意转移的书面回复或已

结清。

    综上,相关资产与负债从欧亚集团剥离再注入新欧科技的程序合法合规。

    (五)业务重组不涉及诉讼或仲裁、其他未披露事项

    就欧亚集团将汽车密封条相关的业务、资产等转移至标的公司事项,独立财

务顾问与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得并查阅了欧亚集团的工商登记资料、欧亚集团与新欧科技签署的《资

产转让协议》、《增资协议》、相关评估报告、资产交割文件、人员转移清单、员

工与新欧科技签署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领取单、新欧科技 2018 年 1-6 月工资

单等;

    2、对欧亚集团和新欧科技进行实地走访,对欧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并形成访谈纪要,获得交易对方和欧亚集团、新欧科技分别出具的说明;

    3、获得清河县国土资源局、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清河县市场监督

                                     1-1-50
管理局、清河县地方税务局王官庄税务分局、清河县国家税务局王官庄税务分局、

清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清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清河县分局分别出具的《证明》,并对邢台市环境

保护局清河县分局、清河县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分别进行了访谈;

    4、就欧亚集团和新欧科技是否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查询

日期:2018 年 11 月 19 日)。

    经核查,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欧亚集团已将汽车密封条相关的资产、

负债、人员、业务等整合注入标的公司,并由新欧科技独立运营,双方就该事项

不存在产权纠纷或经营纠纷、诉讼或仲裁,欧亚集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

影响新欧科技正常生产经营的重大产权纠纷或经营纠纷、重大诉讼或仲裁、其他

未披露事项。

    (六)资产注入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

    欧亚集团将经营性资产、负债注入新欧科技的过程中,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

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转移。根据双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新欧科

技分别以账面价值 12,818.58 万元、9,670.44 万元作价,受让欧亚集团应收账款

与应付账款对应的债权债务。

    欧亚集团已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向债权人及债务人发送债权债务转移的通

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已全部收到应付账款同意转移的书面回复

或已结清;相关资产与负债从欧亚集团剥离再注入标的资产所涉债权债务转移合

法合规。

    三、标的资产独立运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欧亚集团已完成将全部密封条相关经营性资

产、负债、人员和业务置入新欧科技事项,由新欧科技独立经营汽车密封条业务,

欧亚集团不再从事与汽车密封条相关的业务。



                                   1-1-51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依法拥有标的公司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其拥有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留置等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

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

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综上,本次交易前,欧亚集团已完成向新欧科技的经营性资产、负债、人员

和业务转移,标的资产独立运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四、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之三、欧亚集团资产剥离

并注入新欧科技的相关情况”中补充披露。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与律师认为:欧亚集团将汽车密封条业务相关的业务、

资产、人员转移至新欧科技,将其他非经营性资产留在欧亚集团,可保证本次重

组的标的公司资产及业务清晰规范,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后更快实现整合,有利于

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上述业务整合的剥离履行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产权纠纷或经营纠纷、诉讼或仲裁、其他未披露事项,涉及债权债

务转移合法合规;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标的资产独立运营,本次交易涉及的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6.申请文件显示,1)欧亚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将其所持欧亚集团将其所

持重庆新华欧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欧亚)100%股权转让给新欧科技。

2)重庆欧亚尚未正式投产。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欧亚集团向新欧科技转让

重庆欧亚的背景及原因,上市公司购买尚未投产资产的目的及必要性。2)补充

披露目前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所有在建生产线项目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预计

达产时间、预计达产后的总体产能情况、尚需投入金额等,并结合标的资产所

处行业下游客户发展、预计未来的出货量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存量及新建生

产线等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未来产能消化措施。请独立

                                  1-1-52
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欧亚集团向新欧科技转让重庆欧亚的背景及原因、上市公司购买尚未

投产资产的目的及必要性

    (一)重庆欧亚是汽车密封条业务的重要经营性资产,是未来持续发展的

重要基础

    2016 年度,由于新欧科技新建厂区产能释放,以及长安汽车、东风小康等

客户新车型的量产上线,标的公司业务规模大幅增长了 78.18%,业务规模实现

跨越式发展,产能利用率已接近饱和。2017 年以来,标的公司受制于河北工厂

产能瓶颈,发展速度有所放缓。

    从整个行业来看,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扶持汽车零配件行业发展;我国汽车保

有量相比世界平均水平偏低,随着国民生活水平及消费结构的升级,从长期来看,

国内汽车行业仍具有广阔市场;汽车零部件本土化进程加快等诸多有利因素,使

得标的公司从事的汽车密封件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017 年 4 月,为解决河北工厂产能瓶颈、更好地服务客户,欧亚集团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欧亚,作为集团旗下未来服务西南等地区客户(主要包括长

安汽车、东风小康)的汽车密封条生产基地与服务中心,设计产能为年产密封条

8,000 万米(200 万台/套)。在重庆欧亚建成投产后,长安汽车、东风小康等主要

客户的部分车型将由重庆欧亚在当地生产供应,可有效降低产品的运输成本,提

高盈利空间,大大加快服务响应速度,有利于提升客户体验,增强标的公司的持

续盈利能力。同时,通过与客户的紧密沟通,有利于紧跟行业趋势与客户新产品

动向,最大限度地提高供货份额占比。因此重庆欧亚的投资建设对标的公司汽车

密封条业务未来发展壮大意义深远。

    根据欧亚集团与上市公司洽谈的合作方案,双方希望将欧亚集团优质汽车密

封条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纳入上市公司经营体系,实现汽车零部件产业链

整合、供应链协同与双赢效应。考虑到重庆欧亚是欧亚集团重要的经营性资产,

                                   1-1-53
是其未来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2018 年 2 月,欧亚集团将所持

有的重庆欧亚 100%股权转让给新欧科技,进而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一部分

纳入收购范围。

       (二)上市公司收购重庆欧亚是避免同业竞争的要求

       重庆欧亚从事的业务与新欧科技相同,如其作为欧亚集团全资子公司运营,

将导致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与重庆欧亚之间发生同业竞争。为避免上市公司、标

的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同业竞争,标的公司受让重庆欧亚 100%

股权,将重庆欧亚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范围,同时欧亚集团、宋金花、解东林、

解东泰、清河新欧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

及标的资产发生同业竞争。

       综上,重庆欧亚是汽车密封条业务的重要经营性资产,是标的公司未来整体

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为避免产生同业竞争,将重庆欧亚作为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的一部分具有必要性。

       二、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建生产线(汽车密封件相关)的情况

       (一)在建生产线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3 月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鹏翎密封部件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汽车橡塑密封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市场布局,发挥公司现有的技术研发优

势和客户资源,完善公司汽车橡塑产品体系,强化公司在汽车橡塑零部件制造领

域的领先竞争优势。目前正在建设的“汽车密封条项目”预计产能为 400 万件。

       新欧科技报告期各产品生产线产能利用率较高,受制于河北工厂产能瓶颈,

标的公司子公司重庆欧亚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设立后即开始规划建设汽车橡胶密

封条项目,该项目的设计产能为年产密封条 8,000 万米(200 万台/套)。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建生产线情况具体如

下:




                                     1-1-54
   在建项目          在建主体      预计达产时间         预计产能        尚需投入金额
                  天津鹏翎密封部     正在试生产
汽车密封条项目                                          400 万件         约 700 万元
                    件有限公司           (注)
                                    2018 年 12 月
汽车橡胶密封条                                      总产能 8,000 万米
                     重庆欧亚      (一期产能 60                        约 6,300 万元
     项目                                           (200 万台/套)
                                      万台套)
    注:天津鹏翎密封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密封条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的
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正在进行样品试制。

    (二)下游客户发展情况

    目前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自主品牌厂商,如长安汽车、东风小康、一汽集

团等,目前国产车企从中低端车型入手,以性价比策略吸引消费者,技术水平不

断提升,发展势头强劲,与国际品牌的差距正在缩小。同时,标的公司服务了一

汽丰田、长安福特等合资车企,后续的市场空间较大。

    1、汽车行业总体情况

    根据历史经验,每年 9-10 月为汽车行业销售旺季(“金九银十”),但今年下

半年以来,受取消购置税优惠政策、宏观经济增速下降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我国

车企销量普遍下滑。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最新产销数据,2018 年 1-10

月,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282.6 万辆和 2,287.1 万辆,同比下降 0.4%和 0.1%。

    另一方面,在汽车产业普遍遇冷的整体形势下,得益于新能源汽车技术的逐

渐成熟、各地政府为实现环保目标推出促进新能源汽车销售的政策、《乘用车企

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拉动作用下,新能

源汽车保持了较高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最新产销数据,2018 年

1-10 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 87.90 万辆和 86.01 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69.95%和 75.59%。

    从长远来看,我国城镇居民收入保持上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是趋势,汽车

逐渐成为改善型生活必需品。此外,从人均汽车保有量来看,我国与世界发达国

家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非常大。因此我国汽车行业的未来前景与空间较大。

    2、标的公司主要客户情况

                                         1-1-55
    (1)长安汽车

    标的公司第一大客户长安汽车已跻身中国汽车行业第一阵营,中国制造业

500 强。2017 年,长安汽车实现销量 287.2 万辆,排名中国汽车集团第四,市场

占有率 9.95%;其中长安品牌销量 166.3 万辆,居中国汽车行业第一位。2017 年,

长安品牌用户突破 1,565 万,是汽车行业中唯一一家入选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

业。

    受行业增速放缓影响,2018 年前三季度,长安汽车实现销量 164.76 万辆,

同比下滑 19.95%,其中除合资的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江铃控股外长安汽车

实现销量 108.15 万辆,同比下滑 10.92%%;受销量影响,当期营业收入 498.52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略微下降 3.07%。

    为寻求新的增长点,标的公司最大客户长安汽车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的研

发,现已形成系统设计、整车集成、部件开发等核心能力,建成了覆盖新能源 6

大领域的 15 个试验室,累计申报专利 580 多项。目前已设立重庆、北京两大研

发基地及重庆电池系统集成生产基地,形成了重庆、北京、河北、合肥、南京、

南昌、深圳等七地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能力。为加速新能源业务的发展,2018

年 4 月与 7 月,长安汽车与比亚迪签署联合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

5 月,长安汽车注册成立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能源领域的发

展提供了组织、人力资源保障;8 月,长安汽车与蔚来汽车合资创立长安蔚来新

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9 月,长安汽车与国网电动汽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10

月,长安新能源汽车逸动 EV460 正式上市。

    (2)东风小康

    东风小康是小康股份(601127)旗下开展整车制造与销售业务的核心子公司。

2017 年度,东风小康总资产 126.34 亿元、净资产 21.96 亿元,营业收入 193.43

亿元、净利润 7.57 亿元。

    2018 年前三季度,东风小康实现销量 25.30 万辆,同比下滑 11.42%;受销

量影响,东风小康母公司小康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142.58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

                                   1-1-56
减少了 1.74%。

    2018 年以来,东风小康母公司在美国硅谷成立研发中心,通过收购美国电

池系统公司 InEVit、收购美国 AM General 公司民用汽车工厂、投资美国 SF

MOTORS 等方式,在中美两地布局智能制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SF5-纯电动

SUV 预计 2019 年交付、SF-7 全尺寸电动 SUV 预计 2020 年交付。此外,重庆金

康数字化工厂预计今年年内投产,目前已获得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总体而言,

东风小康母公司的全球化智能网联(电动)汽车布局正在稳步推进,已取得一定

成效。

    (3)一汽集团

    标的公司客户一汽集团旗下包括一汽解放、一汽轿车(000800)、一汽夏利

(000927)等自主品牌车厂,还包括一汽丰田、一汽大众、一汽奥迪等合资车厂。

集团连续多年位于国内汽车生产企业销量第三名。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 年 1-10 月,一汽集团自主品

牌汽车总销量为 45.92 万辆(不含合资)。2018 年前三季度,一汽轿车实现营业

收入 190.32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 4.01%。2018 年前三季度,一汽夏利

营业收入 9.42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 5.49%。

    (4)其他客户

    标的公司客户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量再次蝉联全球第一,今年前三季度销量

已超去年全年,营业收入 889.81 亿元,同比增长 20.35%。

    综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下游汽车行业发展迅速,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良好。

但是从 2018 年下半年起,受大环境的不利影响,我国燃油车行业经营整体呈现

下滑,同时新能源车行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但是从长远来看,我国居民收入不

断提升,汽车需求空间仍然广阔。标的公司客户比亚迪始终维持引领者地位,长

安汽车、东风小康也在新能源领域高速推进。这些举措对标的公司的未来发展与

订单支持提供了一定的基础。



                                   1-1-57
      (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量及新建生产线情况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文件整理,主营业务为汽车密封条的可比上

  市公司浙江仙通 2016 年的汽车密封条产能为 6,750 万米,2018 年 IPO 募投项目

  达产后产能预计达到 9,050 万米,此外,6,000 万米橡胶密封件扩产项目正在建

  设过程中;除贵航股份投资 3,313.92 万元建设挤出生产线外,其余可比上市公司

  未披露新建生产线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存量/新建           生产线               总投资                产能/产量
           存量        橡胶密封条             未公开披露
                       橡胶密封件扩产项目                            年产量 7,125.28 万米
           存量                               17,501.00 万元
                       (2,300 万米)
浙江仙通   存量        塑胶密封条             未公开披露             年产量 1,905.23 万米
                                              20,690.91 万元(截至
                       橡胶密封件扩产项目
           建设中                             2018 年 6 月 30 日已   -
                       (6,000 万米)
                                              投资 4,859.81 万元)
海达股份   存量        橡胶制品               未公开披露             年产量 54,233 吨
           存量        汽车密封条             未公开披露             年产量 10,733 万米
贵航股份
           建设中      挤出生产线             3,313.92 万元          未公开披露
中鼎股份   存量        橡胶制品               未公开披露             年产量 563,280 万件
      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文件,产量数据如无特殊说明为 2017 年产量。

      注:京威股份汽车密封条相关的存量及新建生产线情况未公开披露;中鼎股份和海达股
  份汽车密封条相关的新建生产线情况未公开披露。

      浙江仙通的主要客户包括通用五菱、吉利汽车、奇瑞汽车和广汽集团等,与

  标的公司、上市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重叠度较低,浙江仙通的新建生产线对标的

  公司的产能消化措施影响较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将按照既

  定的产能消化措施,提高公司产品的销售能力,达到预期效益。

      (四)未来预计出货量

      根据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于 2017 年 4 月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

  发展规划》预测,我国汽车产量预计在 2020 年达到 3,000 万辆左右、2025 年达

  到 3,500 万辆左右。按照平均一辆车需要 45 米左右密封条进行简单测算,未来

  几年我国汽车密封条市场需求约为 13.50-15.75 亿米。

                                         1-1-58
    同时,考虑到 SUV 受欢迎程度的上升、单独二胎政策放开后大尺寸家庭用

车市场需求加大、以及全景天窗的逐渐普及等有利因素,平均每辆汽车密封条长

度将有所增加,因此预计未来我国汽车密封条产业发展空间较大。

    综上,结合公司下游汽车行业发展情况、未来预计出货量、同行业可比公司

存量及新建生产线情况,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在建生产线项目是合理的。

    三、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未来产能消化措施

    精准定位、开发客户群,深入开展同步合作,获得更多的产品投放是上市公

司与标的公司未来产能消化的主要措施,具体包括:

    第一,维系并深挖现有客户的需求,增加客户粘性、保障份额提升。上市公

司 PA 吹塑管产品现有客户主要为一汽大众、上汽大众等合资车企,标的公司汽

车密封条现有客户主要为长安汽车、一汽集团、东风小康等内资车企,双方客户

基础较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将通过改进质量保障体系管理、

改善产品性能、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等途径,为现有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优质服务。

    第二,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现有客户重叠度较低,上市公司将依托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与标的公司进行客户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拓宽两大产品线客户群体。

此外,考虑到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相同,双方将注重采购端整合,集

中采购等方式降低原材料成本,释放盈利空间,提升产品价格竞争力。

    第三,加强技术研发,提高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

公司将利用自身积累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紧密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开发新技

术、新产品与新工艺,注重新车型开发初期与客户的联合开发过程,持续提高产

品附加值。

    第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集团化、系统化的运营模式,全面

提升集团化研发、销售、采购、运营平台对子公司的业务支持能力,通过开展精

益生产等相关的优化工作,提高生产线的运转效率,优化生产计划管理,保障产

品稳定供货能力。



                                  1-1-59
    第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发除汽车产业外的橡胶密封件产品,如应用在

军工、火车、建筑、桥梁等领域的产品。

    四、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之五、对外投资情况”、

“第十节之五之(四)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在建生产线情况及未来产能消化措施”

中补充披露。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针对重庆欧亚股权转让及未来产能消化等事项,独立财务顾问主要履行了以

下核查程序:(1)访谈欧亚集团、新欧科技主要高管,了解重庆欧亚的设立背景

与原因;(2)访谈上市公司、交易对方相关人员,了解双方合作的背景与合作方

案;(3)获取 2017 年底新欧科技受让欧亚集团经营性资产的相关协议及清单,

了解业务重组的范围及完成情况;(4)获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了解上市公司收购资产的具体约定;(5)获取上市公司与标的公

司在建生产线情况表;(6)通过搜集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下游主机厂上市公司

的公开资料,并实地走访主要客户(报告期走访收入占比分别为 93.97%、94.71%、

92.97%)、查阅行业研究报告等方式,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客户经营现状、

整理同行业公司存量及新建产线的情况;(7)获取上市公司制定的未来产能消化

的具体措施。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重庆欧亚作为未来服务西南等地区客户的汽车

密封条生产基地与服务中心,是标的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重

庆欧亚注入上市公司体系有利于提高未来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已针对在建项目制定了未来产能消化措施,具有可行性。




    7.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向欧亚集团承租部分厂房及库房,该房产尚未

获得房屋权属证书,面积约为 4,559 平方米,占新欧科技使用房产总面积(55,194.4

㎡)的比例约为 8.26%。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向欧亚集团承租部分

                                    1-1-60
厂房及库房,而未由其注入标的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2)相关承租房产未取得

房屋权属证书的原因,是否具有受到行政处罚或拆除风险,以及对标的资产生

产经营的影响应对措施。3)前述房产租金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4)租赁期限

届满后生产经营场所的安排,租金上涨或产生其他纠纷,对经营可能产生的影

响。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资产向欧亚集团承租部分厂房及库房,而未由其注入标的资产的

原因及合理性

    基于内部整合的需要,2017 年 12 月,欧亚集团将其汽车密封部件业务整体

转移至新欧科技,将其与汽车密封部件业务相关的整体经营性资产以增资和转让

方式注入新欧科技。但是,欧亚集团未将其向新欧科技出租的房产(位于清河县

王官庄镇,以下称“老厂区”)注入新欧科技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老厂区产能有限,整体经营对承租房产依赖性较小

    近年来,欧亚集团规模日益扩大,老厂区设备陈旧,工艺面临淘汰,产能不

足的短板逐渐凸显。为此,欧亚集团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桂

江街北侧、九华山路西的 80 亩土地使用权,并建设约 4 万平方米的厂房作为标

的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新厂区场地较大、设备较新,且生产效率较高,承担

新欧科技主要产能,而老厂区产能有限,标的公司对其依赖性较小。

    (二)老厂区的生产具有临时性,重庆欧亚投产后将替代老厂产能

    欧亚集团于 2017 年设立子公司重庆欧亚(已于 2018 年 2 月变更为新欧科技

的全资子公司),在重庆永川区投资建设重庆厂区,拟于 2018 年底建成投产。重

庆厂区投产后,新欧科技以及重庆欧亚的产能将可满足新欧科技的生产经营需

要。因此,在重庆欧亚投产前,新欧科技通过暂租老厂区的部分厂房作为过渡。

    (三)部分承租房产未取得产权证

    截至 2017 年底,部分承租房产(面积约为 4,559 平方米)因历史原因未取

                                   1-1-61
得产权证,且经咨询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该部分租赁房产补办产权证的难度较大。

但欧亚集团拥有该部分无证房产的所有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截至本反馈

意见回复出具日,欧亚集团未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整改、拆除、停止使用或其他

任何影响新欧科技继续承租、使用该等房产的情形,不影响新欧科技租用该等房

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客观上该房屋未取得产权证,存在瑕疵,不适宜注入新

欧科技。

    (四)承租房产未注入新欧科技不会导致出现潜在同业竞争

    欧亚集团自 2017 年 12 月起将其原经营的汽车密封部件业务及业务相关经营

性资产整体转移至新欧科技,由新欧科技承接并继续经营,欧亚集团不再从事与

汽车密封部件相关的业务。

    2018 年 9 月,欧亚集团将其经营范围变更为“汽车滤清器加工销售;雨刷

器、汽车养护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欧亚集团已承诺不再从事与新欧科技相同或近似业务,避免与新欧科技产生

同业竞争,如有违反,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据此,欧亚集团不会使用承租房产从事与汽车密封部件相关业务,承租房产

未注入新欧科技不会导致出现潜在同业竞争。

    综上,标的资产整体经营对承租房产的依赖性较小,仅作为重庆厂区投产前

的过渡用房,部分承租房产未获得产权证,且承租房产未注入新欧科技不会导致

出现潜在同业竞争,欧亚集团未将承租房产注入新欧科技具有合理性。

    二、相关承租房产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原因,是否具有受到行政处罚或

拆除风险,以及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一)相关承租房产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原因

    根据 2017 年 12 月 30 日欧亚集团和新欧科技共同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新

欧科技租赁使用欧亚集团部分厂房、库房及办公楼等房产,面积合计为 14,738

                                    1-1-62
平方米,其中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面积约为 4,559 平方米,该等无证房产系欧亚

集团在自有土地自建,报建手续不全,且因部分原始资料丢失,不满足办理房屋

权属证书的条件,因此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二)相关承租房产是否具有受到行政处罚或拆除风险

    因承租房产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欧亚集团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承租

房产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拆除的风险。

    截至目前,欧亚集团拥有前述租赁房屋的所有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且欧亚集团已取得清河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确认欧亚集团

能够认真遵守国家有关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符合清河县经济开

发区的规划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园区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的情形。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未因该等租赁房屋权属瑕疵受到相关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或未被要求拆除,新欧科技也未因租赁该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遭受任

何损失或受到任何处罚。

    (三)对新欧科技生产经营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由于新欧科技主要服务西南片区整车厂客户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欧亚拟于

2018 年底建成投产,新欧科技新厂现有的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欧亚达产后的产

能将可满足新欧科技的生产经营需要,承租房产形成的部分产能将被重庆欧亚取

代,因此,在重庆欧亚投产前,新欧科技通过承租欧亚集团的相关房产作为过渡,

租赁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承租房产的使用具有临时

性。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承租房产的面积约为

4,559 平方米,占目前新欧科技使用房产总面积(58,480.01 ㎡)的比例约为 7.80%,

占比较小且部分为辅助用房,不会对新欧科技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为避免承租房产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事项对新欧科技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新欧科技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1-63
    1.2017 年 12 月 30 日,欧亚集团和新欧科技共同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

定如因欧亚集团未获得部分出租房屋的权属证书或其他原因导致新欧科技受到

任何有权部门/机关处罚或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处罚的直接

损失,因拆迁可能产生的搬迁费用、固定配套设施损失、停工损失等),欧亚集

团承诺就新欧科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2018 年 11 月 19 日,为保证新欧科技使用前述承租房产的稳定性,欧亚集

团签署《承诺书》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价格等条款履行合同义务,租赁

合同期限内不涨租金;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新欧科技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

于租赁期满 30 天向欧亚集团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本公司将予以同意,且原则上

不涨价,若当地周边租赁价格有所上涨,双方将根据周边价格的上涨幅度适当调

整租赁价格,以便与周边价格保持一致,确保租赁价格的公允性;

    2、截至目前,承租房产不存在受到国土、住建、规划、房产等部门行政处

罚的事项,被行政处罚或拆除的可能性较小,若未来于租赁期间发生行政处罚或

拆除事宜,给新欧科技造成损失的,均由本公司承担;

    3、截至目前,承租房产不存在纠纷、诉讼或仲裁事项,若未来于租赁期间

发生纠纷、诉讼或仲裁事宜,给新欧科技造成损失的,均由本公司承担。

    本承诺函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就前述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新欧科技租用欧亚集团部分尚未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不会对其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新欧科技已要求欧亚集团分别以协议约定及承诺方式

承担因此可能给新欧科技造成的损失。

    三、前述房产租金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欧亚集团出租的部分厂房和库房在清河县下属王官庄镇,在确定租金价格时

主要了解了当地的一般工业厂房租金水平,并查阅了公开市场发布的清河县同区

域、同类型的厂房信息,并综合考虑清河县城区附近的大型工业厂房的租赁面积、


                                     1-1-64
距离清河县城区的距离、生活便利性,以及面议价格存在的折价空间等因素,因

此欧亚集团和新欧科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租赁费用为 30 万元/年,租赁房

产的总面积为 14,738 平方米。

    经网络核查,欧亚集团老厂房所处的清河县王官庄镇无公开的大型工业厂房

(3,000 平方米以上)租赁信息,2018 年 9 月清河县城区附近大型工业厂房可查

的租赁价格如下:

                                                                租金   单价(元/平
                                租赁物业面积   距离清河县政
  信息源      租赁物业位置                                    (万元   方米年)
                                  (平方米)   府距离(千米)
                                                              /年)
  58 同城      职教中心附近        5,000            5           21        42.00
清河信息港         黄金庄          4,000            8          21.6       54.00
清河信息港      城关工业区         6,600            6           30        45.45
清河信息港      城关工业区         3,000            6           30       100.00
欧亚集团与
             大连路北侧、王庄
新欧科技租                         14,738           13          30        20.36
                   路北
  赁协议

    根据上述测算,新欧科技承租欧亚集团厂房的年租金为 20.36 元/平方米,较

清河县城区附近的大型工业厂房年租金中位值 45 元/平方米有一定的折价,主要

考虑了欧亚集团出租房产面积较大,且位于王官庄镇,距离城区较远,交通便利

性、配套设施等相对较差等因素。总体来看,新欧科技向欧亚集团租赁厂房的租

赁价格具有合理性。

    四、租赁期限届满后生产经营场所的安排,租金上涨或产生其他纠纷,对

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

    根据欧亚集团和新欧科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租赁期满后,承租房产的产能将被 2018 年底建成

投产的重庆欧亚取代,因此,新欧科技将会逐步停止在租赁房产内的生产活动,

转由重庆欧亚代替。

    若届时重庆欧亚投产时间延迟,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租赁合同期满后,

如新欧科技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于租赁期满 30 天向欧亚集团提出书面续租申

请,欧亚集团将予以同意,且原则上不涨价,若当地周边租赁价格有所上涨,双

                                      1-1-65
方将根据周边价格的上涨幅度适当调整租赁价格,以便与周边价格保持一致,确

保租赁价格的公允性。

    新欧科技上述租赁房产的年租金为 30 万元,占新欧科技 2017 年扣除非经常

损益后净利润的比例不足 0.50%,占比很小,即使续租时租金上涨也不会对新欧

科技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之八之(二)之 2、租赁

房产”中补充披露。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基于新欧科技租赁房产从事生产具有临时性、对承租房产依赖性较小、

部分承租房产未取得产权证等原因的综合考虑,欧亚集团于 2017 年底内部整合

时未将租赁房产注入新欧科技具有合理性;

    2、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欧亚集团未因所出租房屋权属瑕疵受到任

何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发生拆除的情形,新欧科技也未因租赁该等房

屋从事生产经营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处罚。同时,欧亚集团承诺未来于租赁

期间发生行政处罚或拆除事宜,给新欧科技造成损失的,均由其承担,不会对科

技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新欧科技租用欧亚集团部分厂房的价格系考虑到租赁面积、地理位置差

异、交通便利性、周边生活配套水平等因素,双方确定租赁价格具有合理性;

    4、《房屋租赁合同》及《承诺书》对租赁期满续租、租金调整、纠纷处理等

事项进行了约定,不会因此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8.申请文件显示,欧亚集团因炼胶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

设被清河县环保局予以行政处罚。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环保行政处罚是

                                     1-1-66
否涉及欧亚集团向标的资产注入的资产,如是,说明对本次交易的影响。2)重

庆欧亚或新欧科技在建项目是否涉及环评报批,如有,请披露进展情况及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确保合规经营的措施。请独立

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前述环保行政处罚涉及欧亚集团向标的资产注入的资产,对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大影响

    2017 年 1 月 13 日,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清河县分局下发“清环罚字[2017]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欧亚集团因炼胶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

设,被处以罚款 11 万元。

    就上述行政处罚,欧亚集团已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缴纳前述罚款,并已及时

申请补办炼胶项目的环评审批手续。根据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清河县分局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环保验收意见(环验[2017]15 号),其同意欧亚集团汽车零部

件扩建项目(已包含炼胶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根据邢台市环境保护局

清河县分局出具的证明,欧亚集团针对此次处罚的整改到位,达到环保要求,不

构成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2017 年底欧亚集团向新欧科技进行整体经营性资产转移时,将上述炼胶项

目涉及的资产一并注入新欧科技。在资产注入前,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整改工作

已经完成,且经主管部门确认欧亚集团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清河县分局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出具的《证明》:“河

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系我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

能够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

纳排污费,配套的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良好,无污染扰民,未发生过环境污染

事故,不存在违反有关环境保护及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的情形,未发生因违反

有关环境保护及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局处罚的情况,与我局不存在任

何与环保有关的争议,本局亦未收到有关该公司的任何投诉。”

                                    1-1-67
    上述炼胶项目涉及的资产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欧亚集团上述环保处罚已完成

整改,不会对新欧科技造成影响。报告期内,新欧科技不存在违反有关环境保护

及防治污染、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二、重庆欧亚或新欧科技在建项目是否涉及环评报批,如有,请披露进展

情况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新欧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欧亚的在建工程

涉及环评报批事项的主要是重庆欧亚“汽车橡胶密封条项目”,具体进展如下:

    2018 年 3 月 1 日,重庆欧亚获得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核发的《重庆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永)环准[2018]017 号)。

    目前,重庆欧亚“汽车橡胶密封条项目”已通过环评备案,建设工作正在有

序进行中,将在试生产完成后,依法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环评验收手续,

预计其办理环评验收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确保合规经营的措施

    (一)上市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的制度保障措施

    鹏翎股份已根据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治理机制以及涉及生产、运营、管理、财务等方

面的内部管理制度,设立了各具职能的内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了《独立董事

制度》、《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者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并不断根据业务的开展

完善鹏翎股份合法合规运营的相关管理制度。

    2018 年 10 月 15 日,鹏翎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具备了收

购新欧科技 51%股权的实施条件。

    2018 年 10 月 18 日,新欧科技 51%股权变更至鹏翎股份名下、鹏翎股份向

新欧科技委派 3 名董事、1 名副总经理,以及新欧科技董事长的变更等工商变更

                                     1-1-68
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鹏翎股份向新欧科技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受鹏翎股份垂直

管理,监督新欧科技资金使用、成本核算、财务管理;并形成财务负责人定期汇

报制度,使鹏翎股份及时、准确、全面了解新欧科技的经营和财务情况。新欧科

技的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将遵照鹏翎股份的要求进行,建立完善统一的内控体系,

实施定期、不定期的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对子公司制度执行情况实施

检查或专项审计、子公司经营者离任审计等。鹏翎股份内审部门发现问题及时报

告、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负责人予以追究,使鹏翎股份形成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

机制,防范并降低经营风险。同时,鹏翎股份亦通过日常监管来行使鹏翎股份的

股东权利,并负有对新欧科技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鹏翎股份各职能部

门根据鹏翎股份内部控制制度,对新欧科技的组织、财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

大事项决策、内部审计、行政、人事及绩效考核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新欧科技已成为鹏翎股份的控股子公司,纳入

鹏翎股份管理范畴,鹏翎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标准及内部控制准则对

新欧科技进行统一管理,加强对新欧科技相关人员的内部管理制度培训、员工业

务培训以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营的意识,加强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

控制与监督,加大经营管理力度,将已建立并有效运营的内控管理制度在新欧科

技中按需使用,确保鹏翎股份及内部有关职能部门能够及时、迅速、充分了解新

欧科技各业务各阶段的发展情况,对新欧科技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合法合规运营进

行监督、指导、完善。

    基于上述事实,鹏翎股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于 2018 年 10

月起,新欧科技已成为鹏翎股份的控股子公司,鹏翎股份已建立的一系列内控制

度有利于防范鹏翎股份及新欧科技日常运营中的合法合规运营风险。

    (二)新欧科技合法合规经营的制度保障措施

    1、新欧科技已认真学习鹏翎股份的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确保新欧科技的经营管理制

度和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的要求;



                                   1-1-69
    2、新欧科技已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建立了适用于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规章

制度,如《员工入职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质量奖罚管理办法》、《固定

资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环

境保护管理制度》等 ,从制度上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生产环节和各责任主

体,并明确了相关制度中的责任承担。同时,新欧科技的董事会、各部门将根据

最新的政策要求并结合新欧科技的实际情况适时对新欧科技的规章制度进行修

订或更新。

    新欧科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环保工作予以高度关注,重视环保相关问题,

对现场整洁、烟气无泄露、环保设备定期检查、工业废桶安置、工业垃圾处理等

具体问题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

度》、《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废”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泄露爆

炸应急方案》、《火灾专项应急预案》等,目前,该等制度执行情况正常。同时在

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进行定期检查、检测,达标排放,通过奖励与惩罚措施对环

保的执行情况进行进一步规范,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为控制、防范可能存在的环保、安全生产、合规经营等风险,新欧科技

通过现场会议等方式对管理层定期进行环保、安全生产、合规等方面的培训,新

欧科技还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安全生产和公司规章制度等为主的培

训。

    4、新欧科技定期、不定期组织专人到各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内容

包括操作流程的规范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公司制度的遵守执行情况等,并

对各部门相关岗位的员工进行现场指导。同时根据核查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

见,定期跟踪,协助各部门改善合规运营情况。

    5、新欧科技综合部、人资部利用公告栏、内部通讯办公系统、高管微信群

等及时传递新欧科技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新欧科技制定的最新规章制度,

使新欧科技管理层及时了解最新的行业法规,遵守内部规章制度。

    综上,自 2018 年 10 月起,新欧科技已成为鹏翎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


                                      1-1-70
司及新欧科技已建立的一系列内控制度有利于控制、防范新欧科技日常运营中的

合法合规运营风险。

    四、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五节之八之(二)环境保护”、

“第四节之八之(四)在建工程”、“第十四节之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

标的公司确保合规经营的措施”中补充披露。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欧亚集团将涉及环保行政处罚的炼胶项目注入

新欧科技前已完成整改,根据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针对此次处罚的整改到

位,达到环保要求,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环保行政处罚不会对本次交

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新欧科技及重庆欧亚的在建工程涉及环评报批事项的重庆

欧亚“汽车橡胶密封条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已取得《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批准书》(渝(永)环准[2018]017 号),重庆欧亚将适时依法向相关政府

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环评验收手续,其办理环评验收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市公

司及新欧科技所采取的保证合法合规经营的措施切实可行。




    9.申请文件显示,1)欧亚集团将汽车密封条业务转移至新欧科技涉及主

机厂配套关系转移(即供应商资质更名)事项。2)在整个汽车产业链中,主机

厂居于主导地位,对汽车零部件厂商具有较强的谈判实力。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1)主要客户对供应商资质更名事项的具体审批方式。2)截至目前,取得发文

确认、邮件或电话通知同意的客户名称,及其对应最近一期销售收入占比。3)

以客户接受新欧科技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即视为同意供应商资质更名的依据及

其合规性。4)供应商资质更名是否影响标的资产向客户销售,是否影响标的资

产持续经营。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1-71
       一、新欧科技主要客户对供应商资质更名事项的具体审批方式

       标的公司于 2018 年 2 月起陆续向客户发送《供应商信息变更申请表》,客户

在收到前述申请表后启动审批程序,由负责管理采购业务的部门召开内部会议审

议变更事项,经审议同意后,根据其内部审批流程向生产、质量管理、财务等其

他部门发出供应商资质变更完成的通知或征求审批意见,完成全部审批流程后,

变更其他内部系统相关信息,并同步以发送通知、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标的公

司供应商资质变更已完成。前述变更完成后,新欧科技可直接向客户供货并由新

欧科技向客户开具发票。

       二、标的公司供应商资质已全部变更完毕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的供应商资质已全部变更完毕。除取

得书面确认、邮件或电话通知同意外,标的公司还通过签订采购合同、开具增值

税发票、审计基准日后走访和函证等方式确认了其业务正常开展,标的公司最近

一期前 20 大客户所涉供应商资质变更情况及其对应销售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新欧科技首                      占当期销售   走访/函证确
序号         客户名称                  结果通知方式
                         次开票时间                      收入比例         认
        重庆长安汽车股
 1                        2018/4/23    转发内部批文          49.69%   走访、回函
        份有限公司
        东风小康汽车有
 2      限公司重庆分公    2018/4/26    转发内部批文          17.76%   走访、回函
        司
        一汽轿车股份有
 3                        2018/5/18    转发内部批文           4.39%   走访、回函
        限公司
        合肥长安汽车有
 4                        2018/4/23    转发内部批文           4.21%   走访、回函
        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
 5      份有限公司北京    2018/4/23    转发内部批文           3.59%   走访、回函
        长安汽车公司
        河北长安汽车有
 6                        2018/4/27    转发内部批文           3.24%   走访、回函
        限公司
        一汽解放汽车有                转发内部批文、电
 7                       2018/11/24                           2.60%   走访、回函
        限公司                            子邮件
        天津一汽夏利汽
 8                        2018/5/25    转发内部批文           2.50%   走访、回函
        车股份有限公司


                                        1-1-72
                         新欧科技首                      占当期销售   走访/函证确
序号         客户名称                  结果通知方式
                         次开票时间                      收入比例         认
        江铃控股有限公                电话通知并变更
 9                       2018/4/25                            2.20%        -
        司                            供应商系统信息
        南京长安汽车有
 10                      2018/4/20     转发内部批文           2.03%   走访、回函
        限公司
        保定长安客车制
 11                      2018/4/20     转发内部批文           1.44%      走访
        造有限公司
        东风小康汽车有
 12                      2018/4/25     转发内部批文           1.30%      走访
        限公司
        天津一汽丰田汽
 13                       2018/3/8     转发内部批文           1.16%        -
        车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                电话通知并签订
 14                      2018/4/13                            0.78%      回函
        股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
        成都航天模塑股
                                      电话通知并签订
 15     份有限公司涿州    2018/2/3                            0.48%      回函
                                         采购合同
        分公司
        一汽解放汽车有
                                      转发内部批文、电
 16     限公司成都分公   2018/10/26                           0.44%        -
                                          子邮件
        司
        长春金和交通器                电话通知并签订
 17                       2018/5/8                            0.43%        -
        材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
        江西江铃集团新
                                      电话通知并签订
 18     能源汽车有限公   2018/5/22                            0.39%        -
                                         采购合同
        司
        长安福特汽车有
                                      电话通知并签订
 19     限公司哈尔滨分   2018/4/12                            0.35%        -
                                         采购合同
        公司
        重庆长安铃木汽
 20                      2018/1/26     转发内部批文           0.18%        -
        车有限公司
                         合计                                99.16%       —

       三、为统一披露标准,以客户接受新欧科技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作为供应

商资质变更完成的时点

       欧亚集团将汽车密封条业务转移至新欧科技涉及主机厂配套关系转移(或称

供应商资质变更、供应商资质更名)事项,不同客户对供应商资质更名事项的审

批方式和审批流程不同。部分客户需要召开内部采购委员会会议、部分客户仅需

简单告知即可。同时,客户将审批结果通知标的公司的途径亦存在差异,部分客


                                        1-1-73
户转发内部发文,如确认《配套关系转移通知》,亦有部分客户以邮件、电话等

非书面方式通知。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新欧科技已获得需要办理供应商资质变更的全

部客户的审批同意,新欧科技与该等客户相关的产品销售、发票开具与日常结算

均正常运行,客户对供应商资质变更事项不存在争议,亦不存在因未通过变更审

核而使新欧科技无法作为供应商进行销售的情形。

     根据行业惯例及客户内部要求,客户需要采购和使用具备供应商资质的企业

供应的密封条。新欧科技与客户之间已通过签订采购合同或客户下发电子订单的

方式订立采购合同,且客户已经接受新欧科技向其供货及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

票。因此,客户接受新欧科技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可以进一步说明双方已建立供

销关系,且客户已接受新欧科技作为合格供应商。

     因客户的具体审批文件属于内部文件,客户基于保密等因素考虑未完全向新

欧科技披露。鉴于新欧科技获取全部客户的内部审批文件存在一定难度,且客户

将审批结果通知新欧科技的方式较为多样,因此,较难统计审批通过的精确时点。

重组报告书中为了统一披露标准,便于投资者理解相关情况,以客户接受新欧科

技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作为统计供应商资质变更完成的一项指标,而并非以客户

接受新欧科技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即视为同意供应商资质更名的最终依据。

     四、供应商资质更名不影响标的资产向客户销售,不影响标的资产持续经

营

     经核查,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就需进行供应商资质更名的客户,均

已完成相应供应商资质变更程序,新欧科技可正常与其客户进行业务往来,不影

响标的资产的持续经营。

     五、客户对供应商资质的后续审核

     标的公司按照汽车行业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体系,并通过了

IATF16949:2016 质量体系认证。主机厂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产品定点前的供应商

资质审核外,也会根据自身的管理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体系审

                                   1-1-74
核,主要内容包括:

    (1)高层访谈,沟通公司运营规划及管理理念;

    (2)文件审核,确认管理体系各要素是否得到识别,并以程序、作业文件

的方式转换到了公司内部;

    (3)现场审核,对管理体系要素的各项要求是否能从现实中找到有效实施

的证据;

    (4)效果确认,对体系管理活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标的公司的管理体系包含了所有相关的法规要求、标准要求、客户要求、企

业自身要求等,并且能够有效运行,保障产品的一致性。同时,标的公司执行

PDCA 循环(计划、实施、检查、处理),持续地改善、提升公司的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均达到主机厂要求,未发生被终止供应

商资格或新品开发资格的情形。

    六、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十二节之二之(二)之 3 之(1)

关联销售”中补充披露。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

    1、鹏翎股份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就新欧科技主要客户对供应商资质更名

事项的具体审批方式进行了补充披露。

    2、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已完成了全部供应商资质变更审

批。鉴于不同客户对于供应商资质变更事项审批流程和办结时点不同,为了统一

披露标准,且便于投资者理解相关情况,申报文件中以客户接受新欧科技向其开

具增值税发票作为统计供应商资质变更完成的一项指标,而并非以客户接受新欧

科技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即视为同意供应商资质更名的最终依据。

                                     1-1-75
    3、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就需进行供应商资质更名的客户,均已完

成相应供应商资质变更程序,新欧科技可正常与其客户进行业务往来,不影响标

的资产的持续经营。




    10.申请文件显示,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2,316.93 万元,主要为重庆欧亚因前期筹备工程建设与解恭臣、欧亚集团之间产

生的拆借款,上述拆借款已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全部归还。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1)标的资产向关联方借款的财务成本及必要性。2)前述拆借款归还的资金来

源,评估基准日后归还借款的原因及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和评估值的影响。请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重庆欧亚尚未投产形成收入,截至 2018 年 6 月 20 日,重庆欧亚股东实缴资

金为 4,200 万元,前期工程建设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因此向关联方借款来保障

施工进度,具有必要性。

    1、报告期内,重庆欧亚向解恭臣借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借款/还款                 时间            金额
                                             2017-05-15                 0.50
                                             2017-06-06                92.75
                         借款                2017-06-29                27.38
                                             2017-06-30                 2.34
    2017 年度                                2017-08-01                 0.65
                                             2017-09-06                28.03
                         还款                2017-09-22                50.00
                                             2017-10-25                25.30
                     期末重庆欧亚其他应付款—解恭臣余额                20.29
                                             2018-03-19               200.00
  2018 年 1-6 月         借款
                                             2018-04-04                38.28


                                    1-1-76
                                                  2018-04-10              2,000.00
                                                  2018-05-14                  491.93
                                                  2018-05-15                  200.00
                                                  2018-04-28                    4.90
                           还款                   2018-06-20                   50.00
                                                  2018-06-29                  100.00
                        期末重庆欧亚其他应付款—解恭臣余额                2,795.60
                        期末新欧科技其他应收款—解恭臣余额                    496.73
                        期末新欧科技(合并报表)其他应付款
                                                                          2,298.87
                                     —解恭臣余额


    2、报告期内,重庆欧亚向欧亚集团借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借款/还款                  时间            金额
                                                    2017-09-30                100.00
                           借款(注)               2017-10-31            1,000.00
      2017 年度
                                                    2017-12-31                100.77
                        期末重庆欧亚其他应付款—欧亚集团余额              1,200.77
                              还款                  2018-03-31            1,200.77
    2018 年 1-6 月
                        期末重庆欧亚其他应付款—欧亚集团余额                       -

    注:重庆欧亚向欧亚集团的借款发生在 2017 年度,当时重庆欧亚仍为欧亚集团全资子
公司。2018 年 2 月,标的公司受让重庆欧亚 100%股权,并于 3 月及时归还关联方借款。

    2018 年 7 月 2 日,上述拆借款已全部归还。由于关联拆借属于偶发性行为,

且借款期限较短,重庆欧亚向关联方借款没有支付利息,因此无财务成本。

    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年期)4.75%测算,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因

向解恭臣拆借资金产生的利息分别为 1.95 万元、28.28 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

对标的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 1.65 万元、24.04 万元;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因向欧亚集团拆借资金产生的利息分别为 9.14 万元、14.06 万元,考虑所得税

影响,对标的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 7.77 万元、11.95 万元。

    2017 年度、2018 年 1-6 月,标的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 6,542.81 万元、

4,029.25 万元,利息影响合计为 9.42 万元、35.99 万元,占净利润比例仅为 0.14%、
                                         1-1-77
0.89%,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二、前述拆借款归还的资金来源、评估基准日后归还借款的原因以及对标

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影响

    2018 年 6 月 21 日,重庆欧亚股东新欧科技追加实缴资本 2,000 万元,用于

清理关联方借款,并计划于 6 月 30 日前归还。后因当地银行操作延迟等原因,

重庆欧亚在 7 月 2 日方才成功还款。

    重庆欧亚向关联方借款的行为,对标的公司新欧科技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

重大影响。为了规范并减少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

易,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关

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三、关联方拆借对评估值的影响

    该关联方拆借款项为非经营性负债,本次收益法评估时,在计算流动类溢余

资产 C1 时,已扣减关联方借款,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七节之三之(七)”相关内

容。

    因此,关联方拆借对本次评估值无影响。

       四、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十二节之二之(二)之 3 之(4)

关联拆借”中补充披露。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针对关联方借款,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获取重庆

欧亚的序时账;(2)访谈了解重庆欧亚工厂建设进度、资金需求;(3)获取了重

庆欧亚向关联方借款-还款的明细表,抽查记账凭证、设备发票、支付凭证等。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重庆欧亚因前期筹备工程建设存在资金需求,

存在向关联方借款的情形,2018 年 6 月 21 日股东投资款实缴后及时向银行申请


                                      1-1-78
归还欠款,并于 7 月 2 日完成划款。前述关联方借款未约定利息,考虑到该行为

具有偶发性特点,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测算,财务成本对利润的影响较小,

同时评估师已在评估时扣减关联方借款,该关联关联方拆借对新欧科技正常生产

经营和评估值无影响。

    经核查,律师认为:重庆欧亚因前期筹备工程建设存在资金需求,因此通过

向关联方借款来保障施工进度,具有必要性。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前述拆借

的资金已全部清结完毕。由于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具有临时偶发性,且借款期限

较短,未约定利息对标的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小,对新欧科技及重庆欧亚的生产经

营无重大影响。




    11.申请文件显示,截至报告书出具日,新欧科技已取得 18 项专利,系从

欧亚集团受让取得,其中第 1 项专利目前正在办理专利权人变更为新欧科技的

手续。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新欧科技从欧亚集团受让取得的专利权是否存在

影响标的资产独立使用的他项权利。2)尚有 1 项专利权未完成专利权人变更的

原因、该项专利权的具体业务应用及其重要性、截至目前的办理进展及预计办

毕时间。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新欧科技从欧亚集团受让取得的专利权不存在影响标的资产独立使用

的他项权利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新欧科技从欧亚集团受让取得的 18 项专利权

均已完成专利权人变更手续,不存在影响标的资产独立使用的他项权利。

    二、尚有 1 项专利权未完成专利权人变更的原因、该项专利权的具体业务

应用及其重要性、截至目前的办理进展及预计办毕时间

    重组报告书中所述尚未完成专利权人变更手续的 1 项专利权(名称为“汽车

前门耐磨玻璃导槽”,专利号为 ZL200920203702.4,主要用于 TPV 前门玻璃导槽


                                   1-1-79
产品)已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完成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变更后的专利权人为新

欧科技。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新欧科技从欧亚集团受让取得的 18 项专利权

的均已完成专利权人变更手续,新欧科技依法享有该等专利权。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之八之(三)无形资产情

况之 2.专利”中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新欧科技从欧

亚集团受让取得的 18 项专利权均已完成专利权人变更手续,不存在影响标的资

产独立使用的他项权利。




    12.申请文件显示,欧亚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将全部密封部件相关的经营

性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置入新欧科技,因此 2016-2017 年需要编制模拟合并

报表,视同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合并。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欧亚集

团注入的密封部件相关经营性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的具体情况。2)补充披

露报告期置入新欧科技相关资产单体现金流量表。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欧亚集团注入的密封部件相关经营性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

的具体情况

    (一)与密封部件相关经营性资产、负债具体情况

    2017 年 12 月 21 日,欧亚集团和标的公司新欧科技签订《整体经营性资产

转让协议》,约定将经营性资产转让给新欧科技,具体情况如下:


                                   1-1-80
                                                                             单位:万元

序
              资产、负债            评估值        作价方式   重组对价       注入方式
号
              固定资产—                                                 签订《增资协
                                    8,894.80        评估值    8,894.80
            房产、机器设备等                                             议》,以资产认
1
              无形资产—                                                 购 新 欧 科 技
                                    595.02          评估值      595.02
         新厂区一期 40 亩土地                                            43.20%股权
         出资资产合计               9,489.83            -     9,489.83      9,489.83
                                                                         签订《股权转让
2        重庆欧亚 100%股权          2,952.32        评估值    2,952.32
                                                                         协议》
                     应收账款                     账面价值   12,818.58
                     应收票据                     账面价值      123.43
                        存货                      账面价值    6,079.14
                  固定资产(2017
     除上述两
                  年 9 月 30 日后                 账面价值    1,154.68
     项外,其
                    新增购入)                                           签订《资产转让
     他与经营
3                    在建工程       未评估        账面价值       20.87   协议》(含交割
     性业务有
     关的资产      无形资产-新厂                                         清单)
     负债         区二期 40 亩土                  协商定价      771.03
                         地
                   无形资产-专利                  账面价值        0.00
                  应付账款(含预
                                                  账面价值    9,670.44
                     付账款)
             转让资产净额合计                           -    14,249.61            —


     2017 年底,以保证标的资产权属独立清晰为原则,欧亚集团将汽车密封条

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转移至新欧科技。其中,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

日,经评估的新厂区一期 40 亩土地、固定资产等以评估值 9,489.83 万元作价,

增资认购标的公司 43.20%股权。除此之外,重庆欧亚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应

收票据、存货、新增固定资产、新厂区二期 40 亩土地、专利、应付账款等资产

负债以评估值、账面值或协商价转让给标的公司,合计转让资产净额 14,249.61

万元。

     (二)与密封部件相关人员具体情况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欧亚集团与汽车密封件业务相关的员工一并转


                                               1-1-81
       移至新欧科技,与欧亚集团解除劳动关系并与新欧科技建立劳动关系。2018 年 1

       月,欧亚集团与汽车密封条业务相关的 1,286 名员工已转移至新欧科技,其中,

       原劳动合同期限已届满的,已与新欧科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期限尚

       未届满的,已与欧亚集团签署劳动合同终止协议并与新欧科技签订劳动合同。

            (三)与密封部件相关业务具体情况

            欧亚集团将汽车密封条业务整体转移至新欧科技,由新欧科技作为唯一主体

       从事汽车密封条业务,欧亚集团不再从事相关业务。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就需进行供应商资质变更的全部客户,新欧科

       技均已完成所涉及的内部审批手续,生产与供货、发票开具与日常结算均正常运

       行。欧亚集团已变更经营范围,不再从事汽车密封条相关业务。

            二、报告期置入新欧科技相关资产单体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512.04       49,407.59       41,185.94
    收取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4.65        1,852.18        1,427.48
                现金流入小计                                     27,766.69       51,259.77       42,613.4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718.10       26,874.39       25,465.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79.87        5,458.28        4,158.5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96.92        2,891.93        1,719.2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34.53        5,185.46        3,083.87
                现金流出小计                                     27,029.42       40,410.05       34,427.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7.27       10,849.72        8,186.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软件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62.64                  -            -
                现金流入小计                                        862.6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6,532.87        5,792.95        4,184.24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

                                                1-1-82
    取得软件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0.28    9,156.74    5,556.16
                现金流出小计                               7,553.16   14,949.69    9,740.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90.52   -14,949.69   -9,740.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7,475.24    7,023.52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98.71    1,155.14    2,950.19
                现金流入小计                              10,473.95    8,178.66    2,950.19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7.37    1,293.33    1,396.00
                现金流出小计                               1,457.37    1,293.33    1,396.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16.57    6,885.33    1,554.1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63.32    2,785.3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85.3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48.68    2,785.36            -

            1、报告期置入新欧科技相关资产单体现金流量表,其中:2016 年、2017

       年的编制基础是基于欧亚集团模拟财务报表进行编制的。2018 年 1-6 月是根据新

       欧科技财务报表的进行编制的。

            2、2018 年 1-6 月标的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幅度较大,

       主要是由于业务重组的过程中购买了欧亚集团的全部存货 6,079.14 万元,导致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

            3、2016 年、2017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中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根据模拟报表的编制,关联方资金未纳入剥离,而

       在欧亚集团账面进行反映,而造成的的影响,分别为 5,556.16 万元、9,156.74 万

       元,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之三、欧亚集团资产剥离

       并注入新欧科技的相关情况”、“第十一节之一之(六)报告期置入新欧科技相关


                                           1-1-83
资产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报告期欧亚集团注入的密封部件相关

经营性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是根据《整体经营性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

执行,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报告期置入新欧科技相关资产单体现金流量表编制

符合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合理的。

    经核查,律师认为:鹏翎股份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对欧亚集团注入的密封

部件相关经营性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13.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欧亚集团密封件相关资产具体业务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销售价格、前五大客户及毛利率情况。

2)各资产之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情况,是否可以准确分摊。3)针对上述事项

的具体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过程、核查方法和核查结论。请独立财务

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密封件相关资产具体业务情况

    欧亚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将全部密封部件相关的经营性资产、负债、人员和

业务置入新欧科技。报告期内,欧亚集团(2016 年、2017 年)和标的公司(2018

年 1-6 月)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销售价格情况如下所示:

                                        2018 年 1-6 月
    产品
                产能(万米)     产量(万米)       销量(万件)     单价(元/件)
EPDM 类密封条         2,500.00         2,151.91            735.38            18.97
PVC 类密封条           400.00           373.21             635.96             9.60
TPV 类密封条           500.00           322.99             195.53            16.04
                                              2017 年
    产品
                产能(万米)     产量(万米)       销量(万件)     单价(元/件)
EPDM 类密封条         4,000.00         3,743.99           1,336.27           18.47


                                     1-1-84
PVC 类密封条               750.00                 685.23             1,225.10             9.54
TPV 类密封条              1,000.00                759.53               510.19            16.43
                                                      2016 年
    产品
                    产能(万米)        产量(万米)         销量(万件)       单价(元/件)
EPDM 类密封条             3,300.00               3,011.15            1,171.82            17.88
PVC 类密封条               600.00                 581.47             1,248.34             8.52
TPV 类密封条              1,000.00                937.67               546.73            17.58
    注:标的公司的产能和产量主要是根据挤出工序的产能进行以长度计量;因标的公司采
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量与销量非常接近,销量按照实际销售数量进行统计。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分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8 年 1-6 月
        项目
                              EPDM                          PVC                  TPV
    主营业务收入                     13,952.24                   6,106.54            3,135.54
    主营业务成本                      9,133.51                   3,906.63            2,060.62
   主营业务毛利率                      34.54%                     36.03%               34.28%
                                                       2017 年度
        项目
                              EPDM                          PVC                  TPV
    主营业务收入                     24,680.90                  11,686.13            8,380.00
    主营业务成本                     16,089.58                   8,082.30            5,607.57
   主营业务毛利率                      34.81%                     30.84%               33.08%
                                                       2016 年度
        项目
                              EPDM                          PVC                  TPV
    主营业务收入                     20,951.40                  10,640.90            9,612.83
    主营业务成本                     13,650.81                   7,350.84            6,079.41
   主营业务毛利率                      34.85%                     30.92%               36.7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用外协加工模式生产的产品主要为 PVC 类密封条。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外协加工产品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5,148.36 万元、5,218.86

万元、1,557.12 万元,占标的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9.01%、17.53%、10.31%,

呈逐渐下降趋势。2018 年起,随着外协占比的逐渐下降,标的公司 PVC 产品的

毛利率呈上升趋势。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维持相

对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分产品的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1-1-85
                                                    销售金额(万    占同类产品
  年度      产品类别              客户名称
                                                        元)         的比例
                       长安汽车                          9,539.23       68.37%
                       东风小康                          2,357.76       16.90%
             EPDM      一汽集团                          1,347.08        9.65%
                       江铃集团                           313.39         2.25%
                       一汽丰田                           175.82         1.26%
                       长安汽车                          3,313.90       54.27%
                       东风小康                          1,574.74       25.79%
 2018 年
              PVC      一汽集团                           874.72        14.32%
 1-6 月
                       长春金和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100.90         1.65%
                       江铃集团                            95.31         1.56%
                       长安汽车                          2,073.90       66.14%
                       东风小康                           516.08        16.46%
              TPV      江铃集团                           194.49         6.20%
                       一汽丰田                            92.18         2.94%
                       一汽集团                            87.95         2.81%
                       长安汽车                         16,977.60       68.79%
                       东风小康                          5,375.52       21.78%
             EPDM      一汽集团                          1,389.09        5.63%
                       航天模塑                           389.45         1.58%
                       一汽丰田                           359.65         1.46%
                       长安汽车                          7,121.77       60.94%
                       东风小康                          2,724.39       23.31%
2017 年度     PVC      一汽集团                          1,282.80       10.98%
                       长春金和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227.82         1.95%
                       重庆平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7.14         1.77%
                       长安汽车                          6,236.74       74.42%
                       东风小康                          1,391.91       16.61%
              TPV      一汽丰田                           207.11         2.47%
                       江铃集团                           137.10         1.64%
                       华晨汽车                           134.61         1.61%
                       长安汽车                         17,101.22       81.62%
                       东风小康                          2,653.14       12.66%
             EPDM      一汽丰田                           339.94         1.62%
2016 年度              航天模塑                           336.67         1.61%
                       华晨汽车                           295.65         1.41%
                       长安汽车                          8,084.72       75.98%
              PVC
                       东风小康                          1,072.15       10.08%


                                       1-1-86
                                                   销售金额(万    占同类产品
  年度     产品类别              客户名称
                                                       元)         的比例
                      一汽集团                          1,033.63        9.71%
                      重庆平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36.99         2.23%
                      长安福特                           194.50         1.83%
                      长安汽车                          7,994.05       83.16%
                      东风小康                           709.45         7.38%
             TPV      长安福特                           263.13         2.74%
                      一汽丰田                           183.39         1.91%
                      华晨汽车                           137.85         1.43%

    二、各资产之间的成本、费用分摊情况

    欧亚集团将整体汽车密封部件相关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均转移到新欧科

技,各资产之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可以准确完整分摊,具体分摊基础和分摊原则

如下:

    1、经营性资产完整

    根据欧亚集团与新欧科技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与汽车密封部件业务的相

关的资产、负债纳入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等。

    欧亚集团老厂区的厂房、办公楼、土地使用权因权属瑕疵及仅在重庆欧亚投

产之前的过渡期间使用等原因而不在资产转让之列,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由欧亚集团租赁给新欧科技使用。2016 年、2017 年该等房产土地所涉及的折旧

和摊销均已纳入标的公司的利润表。

    重庆新华欧亚科技有限公司系欧亚集团 2017 年度成立的从事汽车密封部件

生产的全资子公司,尚在建设过程中,其全部股权已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全部转

让给新欧科技,其 2017 年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纳入 2017 年模拟合并范围。

    2、收入、成本和费用均能准确分摊核算

    鉴于欧亚集团将整体汽车密封部件业务转移到新欧科技之前的经营性业务

全部为汽车密封部件业务,所以为了利润表项目的完整性,将欧亚集团 2016 年


                                      1-1-87
度、2017 年度全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科目,纳入模拟合并财务报表。

    综上,欧亚集团置入新欧科技的密封件相关资产完整,该等资产和业务对应

的收入、成本和费用可以准确分摊核算。

    三、上述事项的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实地走访并函

证了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走访收入占比分别为 93.97%、94.71%和

92.97%,回函收入占比分别为 90.10%、86.73%、84.46%。(2)获取了报告期各

期分产品的销售收入明细表,抽查订单、出库单、开票通知单、发票、记账凭证

及货款回收时的银行单据,核查收入真实性。(3)访谈标的公司高管,了解标的

公司产能、产量等情况。(4)获取标的公司存货进销存明细账,并进行了实地监

盘,查验存货与销售之间的勾稽关系。(5)实地走访并函证了标的公司报告期内

的主要供应商,走访采购占比分别为 49.98%、52.59%、27.69%,回函采购占比

分别为 56.71%、63.49%、70.71%。(6)获取了报告期内各期分产品的成本明细

表,抽查采购合同、入库单、发票、记账凭证及支付货款的银行单据,核查采购

真实性。(7)实地走访并函证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全部外协厂。(8)访谈标的

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成本分摊标准,复核料工费明细表。(9)结合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分析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毛利率差异及合理性。(10)获取并复核期

间费用明细表,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资料,核查各期费用合理性。

    四、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 “第五节之五之(四)主要客户

情况”、“第十一节之一之(三)各资产之间的成本、费用分摊情况” 、“第十节

之四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中补充披露。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

产量、销量、销售价格、毛利率及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均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1-1-88
欧亚集团注入标的公司的密封件相关经营性资产完整,该等资产和业务对应的成

本、费用可以准确分摊。

       经核查,律师认为:鹏翎股份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

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销售价格、毛利率及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进行披露。




       14.请你公司:1)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欧亚科技主要产品与其知识产权的

对应关系。2)补充披露欧亚科技生产经营所需的知识产权是否已全部转移,其

知识产权是否具有独立性,以及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

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欧亚科技主要产品与其知识产权的对应关系

       新欧科技主要产品与其知识产权的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对应产品   对应产品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别       名称
 1                后门玻璃呢槽        ZL201320328574.2     TPV       玻璃呢槽
 2          一种汽车前门玻璃呢槽      ZL201320328624.7     TPV       玻璃呢槽
 3           汽车前门用玻璃呢槽       ZL201320328451.9     TPV       玻璃呢槽
 4          一种汽车后门玻璃呢槽      ZL201320328440.0     TPV       玻璃呢槽
         一种易于生产的亮面夹条密封
 5                                    ZL201620965636.4     PVC        外挡水
                      条
 6        一种易于装配的门框密封条    ZL201620965624.1    EPDM      门框密封条
 7        一种易于装配的水切密封条    ZL201620965621.8     PVC        外挡水
 8       一种降低废品率的门框密封条   ZL201620194604.2    EPDM      门框密封条
         一种遮挡钣金缺陷的车门密封
 9                                    ZL201620964621.6    EPDM      车门密封条
                      条
         一种防止粘连异响的呢槽密封
 10                                   ZL201620964624.X     TPV       玻璃呢槽
                      条
         一种防止玻璃升降异响的呢槽
 11                                   ZL201620964636.2     TPV       玻璃呢槽
                    密封条
 12         一种抗衰减呢槽密封条      ZL201620965618.6     TPV       玻璃呢槽
         一种解决玻璃升降异响的内夹
 13                                   ZL201620964602.3     PVC        内挡水
                    条密封条


                                       1-1-89
 14        一种防风噪呢槽密封条        ZL201620964637.7        TPV         玻璃呢槽
 15         汽车前车门玻璃滑槽         ZL200920203018.6        TPV         玻璃呢槽
 16          汽车后门玻璃滑槽          ZL200920203151.1        TPV         玻璃呢槽
        一种汽车玻璃窗滑槽密封组合
 17                                    ZL201120279299.0        TPV         玻璃呢槽
                    件
 18        汽车前门耐磨玻璃导槽        ZL200920203702.4        TPV         玻璃呢槽
注:欧亚集团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前持有 19 项授权专利,其已将上表所列 18 项专利转让给
新欧科技。就专利名称为“一种汽车玻璃导槽密封条”(专利号:ZL200920012782.5)的实
用新型专利,其专利使用权期限即将届满,鉴于该项专利已不在产品中使用且对未来新欧科
技的生产经营无实用价值,新欧科技决定不受让该项专利,由欧亚集团采取不再继续缴纳该
项专利年费的方式使该项专利自行失效。欧亚集团已出具承诺,不利用上述未转让专利从事
任何业务,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许可使用前述专利。

      二、欧亚科技生产经营所需的知识产权是否已全部转移,其知识产权是否

具有独立性,以及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影响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除一项即将过期失效的专利外,欧亚集团已将

全部知识产权全部转移至新欧科技名下,并已办理完毕专利权人变更手续,新欧

科技为上述专利的唯一权利人,各专利权上未设定影响其独立性或影响新欧科技

正常使用的他项权利或限制措施。欧亚集团已出具承诺,采取不再继续缴纳该项

专利年费的方式使上述未转让专利自行失效,不利用上述未转让专利从事任何业

务,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许可使用前述专利。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之八之(三)之 2、专利”

中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认为: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

除一项即将过期失效的专利外,欧亚集团已将全部知识产权全部转移至新欧科技

名下,并已办理完毕专利权人变更手续,新欧科技为上述专利的唯一权利人,各

专利权上未设定影响其独立性或影响新欧科技正常使用的他项权利或限制措施。

对于即将过期的专利,欧亚集团已出具承诺,采取不再继续缴纳该项专利年费的

方式使上述未转让专利自行失效,不利用上述未转让专利从事任何业务,不向任

                                         1-1-90
              何第三方转让或许可使用前述专利。新欧科技生产经营所需的知识产权已全部转

              移完毕,该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独立,新欧科技依法享有各项专利权。




              15.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对于部分附加值及毛利率水平较低的产品通常采

              用外协加工的模式。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外协加工产品主要产品类型、毛利

              率情况等;2)对于外协加工情况履行的核查程序。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外协加工产品主要产品类型、毛利率情况等

                     报告期内,天津光大、清河新奥两家供应商为标的公司生产部分附加值及毛

              利率水平较低的成品(主要为 PVC 类密封件),系标的公司的外协厂商。标的公

              司向外协厂采购成品,直接对外出售。

                     报告期内,清河新奥在提供外协成品的同时,还提供半成品的加工服务。标

              的公司向天津光大、清河新奥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外协产品                   外协厂商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车门内外夹条、
                                                 天津光大                   1,100.46                4,068.07              3,923.70
                    顶盖装饰条
               玻璃导槽、车门内外
                                                 清河新奥                     456.66                1,150.79              1,224.66
                   夹条、门框条等
                                   合计                                     1,557.12                5,218.86              5,148.36

                            占营业成本比例                                   10.31%                  17.53%                19.01%

                    注:清河新奥采购额中包含外协成品、半成品加工费。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外协加工成品类型及毛利率情况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外协加工产品类型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毛利率

     EPDM              182.23     165.25        16.98   9.32%      354.76     372.54       -17.79    -5.01%      135.43     126.15          9.28   6.85%

                                                                       1-1-91
        PVC             4,304.38    3,606.71     697.67    16.21%    3,479.71    2,909.05     570.66    16.40%    1,106.34     940.44     165.90    15.00%

        TPV                 1.64        0.00        1.64   99.71%           -           -           -        -           -           -          -        -

        合计            4,488.26    3,771.97     716.29    15.96%    3,834.46    3,281.59     552.87    14.42%    1,241.77    1,066.59    175.18    14.11%

      合并报表         41,647.94   27,081.06   14,566.88   34.98%   45,054.64   29,779.46   15,275.19   33.90%   23,253.60   15,100.76   8,152.84   35.06%

  外协加工产品金额
                         10.78%      13.93%       4.92%         -      8.51%      11.02%       3.62%         -      5.34%       7.06%      2.15%         -
占合并报表金额的比例



                       从收入、毛利润角度来看,报告期内外协占比较小,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对外

                 协加工不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总体毛利率水平在 33%-35%左右,分产品毛利率水平

                 分别为 EPDM 产品 34%左右、PVC 产品 30%-36%左右、TPV 产品 33%-37%左

                 右。

                       2016 年度,因两个 TPV 外协模具报废,客户给予标的公司 1.64 万元协商补

                 偿的同时,外协厂商未收取报废模具加工费,使得当年外协 TPV 产品毛利率很

                 高。此外,整车厂商对同一型号的产品通常采取逐年降价的策略,但有时外协加

                 工费未能同步协商降价,使得个别产品毛利率为负。除上述特殊情形外,报告期

                 内标的公司外协加工分产品毛利率、外协总体毛利率均显著低于报告期平均值,

                 主要原因是外协加工的产品附加值相对较低,且让渡了部分利润给外协厂商。

                        二、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五节之六之(四)外协加工情

                 况”中补充披露。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针对外协加工情况,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

                 访谈标的公司高管,了解标的公司业务工序流程、采用外协加工业务模式的必要

                 性;(2)实地走访并函证外协厂商,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合作历史、采购金额、

                 定价与结算、关联关系等情况,报告期走访与回函金额占比均为 100%;(3)获

                 取外协厂商营业执照或生产资质证明等资料;(4)获取报告期外协加工合同,通

                 过抽查外协采购记账凭证、发票、入库单、付款凭证等单据,核查合同履行情况

                 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5)获取并核对外协产品销售成本明细表,分析毛利率波
                                                                           1-1-92
动的合理性。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外协加工的产品主

要为 PVC 类密封件,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标的公司外协加工业务模式符合企

业自身特点,外协加工业务是真实的。




    16.申请文件显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一般会考虑整车厂进行选址,由于

我国规模较大的整车厂主要聚集在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京津、华中、西南

六大区域,这导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也呈现一定的区域集中特点。请你公司

结合主要客户的所在地域、行业排名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的竞争优势。请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地域及行业排名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整车厂客户包括长安汽车、东风小康、一汽集团、

江铃集团、一汽丰田和长安福特。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与上市公司公开

数据,上述客户的主要生产所在区域及报告期内的销量、排名情况如下:

                                  2018 年 1-6 月
                                                                      所属集团销量
   客户        主要生产所在区域    销量(万辆)         市场占有率
                                                                      排名(注 2)
 一汽集团
                     东北                      144.35        10.26%              3
 (注 1)
 长安汽车      西南、华北、华东                 79.78         5.67%              4
 一汽丰田      东北、西南、华北                 26.87         1.91%              3
 长安福特         西南、东北                    22.77         1.62%              4
 江铃集团            华东                       18.19         1.29%              4
 东风小康         华中、西南                    18.90         1.34%              2
                                     2017 年
                                                                      所属集团销量
   客户        主要生产所在区域    销量(万辆)         市场占有率
                                                                          排名

 一汽集团            东北                      251.80         8.72%              3
 长安汽车      西南、华北、华东                166.23         5.76%              4


                                      1-1-93
 长安福特         西南、东北                     82.80         2.87%               4
 一汽丰田      东北、西南、华北                  50.66         1.75%               3
 东风小康         华中、西南                     40.42         1.40%               2
 江铃集团            华东                        38.21         1.32%               4
                                      2016 年
                                                                       所属集团销量
   客户        主要生产所在区域      销量(万辆)        市场占有率
                                                                           排名
 一汽集团            东北                       216.03         7.71%               3
 长安汽车      西南、华北、华东                 174.15         6.21%               4
 长安福特         西南、东北                     94.38         3.37%               4
 一汽丰田      东北、西南、华北                  48.78         1.74%               3
 东风小康         华中、西南                     37.93         1.35%               2
 江铃集团            华东                        37.81         1.35%               4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上市公司公开数据

   注 1:一汽集团包括一汽大众、一汽解放、一汽轿车、一汽夏利,不含一汽丰田;
    注 2:排名以集团口径统计,如一汽集团、一汽丰田同属一汽集团,长安汽车、长安福
特、江铃集团同属长安集团,东风小康属东风集团。

    二、标的资产的竞争优势

    新欧科技(2018 年之前业务经营主体为欧亚集团)一直专注于汽车密封条

业务,形成了自身的竞争优势。根据我国汽车密封系统行业协会的统计,标的公

司在全行业排名约在十至十五名左右,在内资密封条企业中排名前五名左右。

    1、技术优势

    由于汽车密封条产品对产品的抗氧化、抗衰老、拉伸力等物理化学性能有较

严格要求,且汽车密封条装配关系复杂,密封条的结构性能在试验之前难以有效

预见。提高预测能力,降低开发试制成本是密封件行业的技术难点,对研发能力

有较高要求,标的公司技术骨干能够熟练应用 CAD/CAM/CAE 设计分析软件及

PDM 数据管理系统等工具进行缺陷分析、质量改进,以提升产品性能。标的公

司有较先进的炼胶设备,能够生产四复合密封条生产线和彩色密封条产品,设有

产品设计和工装制造的技术研发中心,具有同步设计开发能力。另一方面,标的

公司引进美国、英国检测仪器,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

标的公司掌握了 TPV 可回收再利用技术、在线硫化喷涂技术、接角工艺技术、

植绒带粘贴技术等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有利于降低成本、优化工艺、提高生产
                                       1-1-94
效率。

    2、价格优势

    当前密封条行业集中度不高,密封条生产厂商之间的竞争大多取决于价格因

素。在国内市场上,主机配套现象已经十分明显,随着外部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主

机厂商愈发激烈的竞争态势,价格因素在整车厂商的供应商选择上的作用越来越

明显。标的公司在采购、生产、物流等方面建立了严格的成本管控体系,尤其是

自新产品的开发设计之初,就关注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质量、效率和成本。得益

于标的公司工厂所在的河北清河县人工成本相对廉价,以及经株式会社远发国际

咨询集团三年的技术改进服务,传授丰田经营管理模式,帮助企业在单件流工艺

布局、自动化设备等方面进行精益改善,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浪费,成本控制良

好。同时,重庆欧亚工厂建成投产后,依托其区位优势,将能实现与包括长安汽

车、东风小康等西南区域客户的近距离对接,最大限度降低了产品运输成本。

    3、客户资源优势

    标的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排名较前的大型内资整车厂,如长安汽车、东风集

团、一汽集团市场占有率分别在 10%左右,始终保持在国内前五位。整车厂商对

产品质量要求苛刻,对产品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和供应商认证体系,标的公司

产品需要通过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和客户的内部审核,并经过长时间的装机测试

后才能进入下游客户的配套体系,因此标的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一旦建立,相

互之间将形成较为稳定的供货关系,对新进入者形成较高的进入壁垒。随着汽车

制造业竞争的日趋激烈,汽车整车厂对供应商综合实力和行业经验的要求也越来

越高,为主流汽车整车厂提供配套服务的经历已成为越来越多客户选择供应商的

重要标准。因此,汽车制造业逐渐成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生态体系,拥有优质客户

资源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才能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标的公司进入上述自主

品牌的供应商体系后,在客户新产品开发初期就实施密封条的同步设计开发,新

的竞争对手难以进入公司所在细分市场。

    4、质量控制优势


                                  1-1-95
    新欧科技按照 IATF16949:2016 质量体系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了《质量奖

罚管理办法》等程序文件,持续精益生产,建立了覆盖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

系制度。通过科学组织生产,提高效率,降低废品率。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

要客户均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而生重大纠纷、诉讼等情况。

    5、规模优势

    新欧科技是国内汽车密封条行业中较为领先的民营企业,通过大量资本投入

已形成规模化、批量化生产能力,根据我国汽车密封系统行业协会的统计,标的

公司在全行业排名约在十至十五名左右,内资企业中排名前五名左右。规模优势

能够有效降低标的公司生产成本,并对供货及时性提供了有利保障。

    6、服务优势

    标的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区域为西南与东北地区,标的公司在重庆、长春等地

派遣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常驻当地,负责组织公司产品售后服务,跟踪反馈产品

使用效果,处置和解决产品质量问题。随着重庆欧亚的建成投产,长安汽车、东

风小康等主要客户的部分车型将由重庆当地生产供应,大大提高了快速响应的服

务速度,有利于提升客户体验。同时,通过与大客户紧密沟通,有利于紧跟行业

趋势与客户新产品动向,最大限度地提高市场份额占比。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十节之二之“(四)标的公司

主要客户所在地域及行业排名情况”以及“第十节之三之(一)标的公司核心竞

争力”中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与会计师认为,标的公司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在

成本控制、生产技术、客户资源、质量控制等方面都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17.申请文件显示,1)整车厂商对同一型号的产品通常采取逐年降价的策

                                  1-1-96
略,报告期内,标的资产 EPDM 老产品销售单价分别为 14.59、17.39、18.30 元

/套;EPDM 新产品销售单价分别为 24.74、23.46、24.31 元/套。2)2017 年开始

受环保审核趋严等因素的影响,上游基础化工行业的供给受到限制,导致原材

料价格有较大幅度地上涨,使得标的资产的原材料成本上升,促使其产品价格

上升。请你公司:1)结合包括 EPDM 在内的三类产品新产品、老产品售价变化

情况、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新老产品价格变动趋势的匹配性。

2)结合报告期原材料成本的变化情况、各年度新老产品的占比情况,补充披露

报告期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新老产品价格变动的匹配性

    标的公司对外销售的密封条型号约 800 种左右,重组报告书及本反馈意见回

复中“新产品”的具体划分标准为:报告期各期新增开票实现销售的产品型号。

    因标的公司在研项目有序推进,一般而言,进入量产阶段的产品销售会持续

下游车型的整个生命周期(4-5 年)。因此,对于当年新产品而言,通常销售会持

续到下一年度,即被定义成老产品(即上一年度的新产品),形成了新老产品稳

定滚动开发和生产的良性循环。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老产品价格逐年上升;新产品 2017 年度价格,与 2016

年度、2018 年上半年相比略高,具体如下:

                                                                    单位:元/件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类别
                       平均价格                平均价格           平均价格
     新产品                       16.79                   18.19               16.33
     老产品                       14.52                   14.02               12.51
    全部产品                      14.80                   14.57               13.89

    (一)老产品价格逐年上升的匹配性

    受环保督查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均保持逐年上涨。由于

                                      1-1-97
产品原料配比、制造工艺相对稳定,对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动的传导作用相对较强。

因此,公司的新产品报价也会相应提高,进而导致老产品价格上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单价            增长率           单价          增长率              单价
 EPDM 及其混炼胶              18.63       14.65%             16.25         23.86%              13.12
         PVC                   8.05       15.49%              6.97         33.02%                  5.24
         TPV                  22.20       27.95%             17.35         25.09%              13.87
         钢带                 13.55       36.04%              9.96         31.23%                  7.59
        石蜡油                 9.92       32.09%              7.51         24.96%                  6.01
         炭黑                  7.97       19.67%              6.66         28.82%                  5.17

    具体到产品大类,老产品单价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类别                老产品                          老产品                       老产品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EPDM 类密封条         18.30       60.22%           17.39         51.06%          14.59         48.80%
PVC 类密封条           9.72       27.71%            9.62         29.00%             8.85       30.04%
TPV 类密封条          16.11       12.07%           16.86         19.94%          16.81         21.16%
    总计              14.52      100.00%           14.02      100.00%            12.51        100.00%

    由上表可知,除 2018 年 1-6 月 TPV 产品因大类中具体型号的结构差异引起

价格略微下降外,三大类产品中的老产品价格均逐年上升。另外,TPV 老产品

2018 年上半年销售占比仅为 12.07%,单价下降 0.75 元/件对整体价格上升影响较

小。

    综上,报告期内,老产品价格上升与原材料价格、三大类产品单价之间具有

匹配性。

       (二)新产品 2017 年度价格较高的匹配性

    新产品设计之初需投入较多的研发资源,例如新模具的开发成本、原材料工

艺试验成本等,因此在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逐年上涨的大环境下,标的公司

                                              1-1-98
就新产品向客户报价时,会在协商基础上争取较高的起始价格,适当保障未来向

下调价后的利润空间。

    虽然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新产品的售价有一定的上行传导压力,但是由于新产

品中包含大量的研发和模具等附加成本,且客户对前期供货较少的产品单价敏感

度相对不高,因此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新产品售价与原材料市场价格之间没有显著

的正相关性。

    具体到产品大类,新产品单价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类别               新产品                      新产品                  新产品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EPDM 类密封条        24.31      59.77%       23.46          75.95%      24.74       53.62%
PVC 类密封条          8.62      18.07%        8.58          11.47%       7.93       20.12%
TPV 类密封条         15.80      22.16%       13.62          12.58%      18.51       26.26%
    总计             16.79   100.00%         18.19       100.00%        16.33    100.00%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新产品 2017 年度售价 18.19 元/件,较 2016 年度的

16.33 元/件和 2018 年上半年的 16.79 元/件相比略高,主要原因为 2017 年度单价

较高的 EPDM 类密封条占比 75.95%,显著高于 2016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拉

高了当期新产品平均单价。

    综上所述,报告期新老产品价格变动趋势与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趋势,

以及 EPDM、PVC、TPV 三大类的新老产品销售单价、销售占比等实际情况相

符。

       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EPDM 产品平均价格逐年微涨;PVC 产品 2017 年度平

均价格较 2016 年度增长较高、2018 年 1-6 月与上一年度基本持平;TPV 产品平

均价格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具体如下:

                                                                            单位:元/件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1-99
                    平均价格            增幅           平均价格          增幅           平均价格
EPDM 类密封条               18.97           2.71%           18.47         3.30%              17.88
PVC 类密封条                 9.60           0.63%            9.54        11.97%               8.52
TPV 类密封条                16.04           -2.37%          16.43        -6.54%              17.58
     合计                   14.80           1.58%           14.57         4.90%              13.89

    除 TPV 产品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总体上涨的情形与原材

料市场价格上涨的情况相符(原材料价格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一、报告期新老产

品价格变动的匹配性”部分)。分产品具体而言:

    (一)EPDM 产品平均价格变动的合理性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类别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新产品           24.31      14.26%            23.46        22.64%            24.74      44.79%
   老产品           18.30      85.74%            17.39        77.36%            14.59      55.21%
    平均            18.97     100.00%            18.47      100.00%             17.88     100.00%

    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2016 年度 EPDM 新产品价格上升较多,且标的

公司新厂区产能释放,以及长安汽车、东风小康等客户众多新车型的大规模量产

上线,使得标的公司当年新产品占比较高,进而导致 2017 年度 EPDM 老产品的

总体价格水平上升。

    2018 年 1-6 月,与上一年度类似,但 2017 年度新产品的占比相对较低,原

材料价格上涨对老产品平均售价的传导和影响较小,致使 2018 年上半年 EPDM

产品平均售价微增。

    (二)PVC 产品平均价格变动的合理性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类别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新产品            8.62           9.85%            8.58        7.22%           7.93      33.09%
   老产品            9.72      90.15%                9.62     92.78%             8.85      66.91%
    平均             9.60     100.00%                9.54   100.00%              8.52     100.00%

    与 EPDM 情形类似,2017 年度 PVC 老产品价格受原材料的影响上涨 8.70%、

占比大幅上升 25.87%,致使当期 PVC 产品平均价格增长 11.97%。


                                              1-1-100
    2018 年 1-6 月,虽然新老产品销售单价分别略微增加 1.04%。0.47%,但同

时高售价的老产品占比微降了 2.63%;综合来看,2018 年上半年 PVC 产品平均

价格与上一年度基本持平。

    (三)TPV 产品平均价格变动的合理性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类别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销售单价     占比
   新产品        15.80      23.53%       13.62    11.05%      18.51     47.81%
   老产品        16.11      76.47%       16.86    88.95%      16.81     52.19%
   平均          16.04     100.00%       16.43   100.00%      17.58    100.00%

    2017 年度,TPV 呢槽产品细分型号的结构差异与高单价 TPV 导轨产品的减

少,导致当年 TPV 新产品销售均价为 13.62 元/件,显著低于上一年度的 18.51

元/件;同时由于长安汽车 R103、F102、B311 以及东风小康 F507 新车型在上一

年度集中量产,使得 2016 年度新产品占比为 47.81%,明显高于其他年度。基于

上述两种因素,2017 年度 TPV 产品平均价格下降了 6.54%。

    2018 年 1-6 月,由于细分型号的结构差异导致老产品价格略有下降,同时高

售价的老产品销售占比下降,使得 2018 年上半年 TPV 产品平均单价较上一年度

略微下降。

    标的公司通过新产品定价综合考虑原材料上涨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

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综上所述,报告期三大类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趋势与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

格趋势,以及新老产品销售单价、销售占比等实际情况相符。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五节之五之(三)主要产品的

销售价格情况”中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报告期新老产品价格变动趋势、三大


                                     1-1-101
类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趋势与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趋势,以及新老产品销售

单价、销售占比等实际情况相符。




    18.申请文件显示,1)标的资产报告期主要生产经营地区位于河北地区,

主要客户包括重庆长安汽车、一汽集团、东风小康等。2)标的资产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33.45%,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业务。请你公司:1)结合

标的资产工装设备具体情况、运输费用等实际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标的资产

毛利率的合理性,针对运输费用的具体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过程、核

查方法和核查结论。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标的资产工装设备具体情况、运输费用等实际情况,补充披露报

告期标的资产毛利率的合理性

    (一)标的资产工装设备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机器设备                                   7,824.81       6,639.69      6,502.40
其中:工装设备                             1,742.03       1,176.45        778.42
工装设备占机器设备的比例                    22.26%        17.72%         11.97%
工装设备当期计提的折旧                       283.34        300.18         162.32
工装设备当期计提的折旧占原值的比例          16.26%        25.52%         20.85%

    工装设备是指制造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工具的总称,主要包括模具、刀具、夹

具、量具、检具、辅具、钳工工具、工位器具等,在标的资产主要指的是模具。

    报告期内,工装设备占机器设备的比例逐年上升,主要原因是随着标的资产

业务规模的扩大,需要的模具等工装设备逐年增加。工装设备计提的折旧全部在

生产成本中进行核算,并结转相应的成本,模具折旧年限较短,为 3 年。

    (二)标的资产运输费用实际情况



                                      1-1-102
       1、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运输费用                                 492.98                   1,121.18          1,060.59
营业收入                               23,253.60                 45,054.64         41,647.94
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12%                     2.49%              2.55%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5%、2.49%及

2.12%,波动较小,运输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变动匹配。

   2、报告期内,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比,具体情况

如下:

                                          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析
         公司简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浙江仙通                                     2.90%                   3.95%             3.35%
海达股份                                     2.97%                   3.61%             4.57%
贵航股份                                     1.96%                   1.69%             1.71%
京威股份                                     1.54%                   1.59%             1.62%
中鼎股份                                     0.78%                   1.04%             1.15%
平均数                                       2.03%                  2.38%              2.48%
新欧科技                                     2.12%                  2.49%              2.55%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差异较小。

       (三)报告期标的资产毛利率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中的汽车密封条业务毛利率
       公司简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浙江仙通            40.92%                     43.47%                  46.82%
       海达股份            22.13%                     27.63%                  31.17%
       贵航股份        未单独披露                     25.10%                  25.40%
       京威股份        未单独披露                  未单独披露                未单独披露
       中鼎股份            27.20%                     26.52%                 未单独披露
        平均数             30.08%                     30.68%                  34.46%

                                           1-1-103
                                主营业务中的汽车密封条业务毛利率
   公司简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新欧科技            34.89%                   33.45%              34.28%

    标的资产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高于除了浙江仙通外的其他上市公司,主

要原因如下:

    1、标的公司一半左右的工装模具采用自制开发方式,与委外订制加工方式

相比自制模具有效地节省了设备开支。此外,标的公司工装设备如三位拉弯、精

密裁剪、一体机等大型自动化设备的运用,在国内民营密封条企业中较为领先。

    2、通过严格的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将相关责任人的绩效薪酬与生产过程

中废品率挂钩,从而提高下线合格率,减少因废品导致的浪费,有效抵消了报告

期内橡胶等原材料上涨带来的压力。

    3、持续精益生产,科学组织生产,提高效率。例如:标的公司对生产线的

工艺布局进行了优化,挤出后续作业(精密裁剪、打孔安钉)采取单件流模式,

减少用工等待和资金积压,“削峰填谷”的精益生产改革可以平衡各工序之间产

能,柔性满足主机厂需要。

    4、提高材料配方工艺水平,注重原材料供应商询价、议价、谈判环节,降

低采购成本。

    5、标的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人工成本较低,而主要竞争对手分

布在北京、浙江台州、江苏无锡、贵州贵阳等经济较发达地区或省会城市。

    综上所述,标的资产的毛利率,符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是合理的。

    二、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十节之四之(二)盈利能力分

析”中补充披露。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针对运输费用,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访谈了主


                                     1-1-104
要运输单位与个人,了解对方基本情况、运输车辆情况、采购金额、定价与结算、

关联关系等情况;报告期内访谈运费占比分别为 69.50%、66.22%、93.34%。(2)

函证了主要运输单位与个人,报告期回函运费占比分别为 66.85%、58.64%及

93.34%。(3)获取运输合同,抽查了发货单(含运费价格)、发票、付款凭证等

单据,核查合同履行情况以及运费发生的真实性、核对费用入账期间是否正确。

(4)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运费支出与营业收入、客户分布等匹

配关系,核查运费发生的合理性。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工装设备计提

折旧经测算是准确的,计入成本的金额是真实的,分摊方式是合理的;标的资产

的毛利率,符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是合理的。标的资产的运输费用符

合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19.申请文件显示,本次交易新增商誉 87,143.76 万元,约占交易后非流动

资产的 50%。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在分步交易安排下,上市公司合并商誉的

处理。2)本次交易是否已充分辨认及合理判断标的资产未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

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等。3)大额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可

能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在分步交易安排下,上市公司合并商誉的处理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双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鹏翎股份本次

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新欧科技全体股东合法持有的新欧科技 100%股权。

    交易方案具体为:鹏翎股份先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欧科技全体股东合法持

有的新欧科技 51%股权,再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欧科技全体股东合


                                  1-1-105
法持有的新欧科技 49%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72,000 万元,以发行

股份方式支付对价 48,000 万元。

    鹏翎股份以现金方式购买新欧科技 51%股权是鹏翎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49%股权的前提;鹏翎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

欧科技 49%股权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核准不作为鹏翎股份以现金方式购买新欧

科技 51%股权的前提条件。

    (二)分步交易安排下,上市公司合并商誉的处理

    通常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一是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情况下订立的;二是这

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三是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

其他交易的发生;四是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

是经济的。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结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中关于企业合并的规定,以及本次交易中的两项

购买行为的目的、决策程序及定价参考依据均具有一致性,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一

揽子交易下的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

    根据相关交易安排,鹏翎股份对新欧科技股权收购属于一次性交易通过多次

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欧科技 51%股权在交割至鹏翎股份后,鹏

翎股份达到对新欧科技的并表条件,故在鹏翎股份母公司层面确认 51%股权对应

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在合并口径确认商誉。

    在合并报表中,鹏翎股份取得的新欧科技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第一次

交割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鹏翎股份在第一次交割购买日合并成本

61,200.00 万元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新欧科技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享有

份额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商誉。

    根据《2017 年会计监管协调会就具体会计专业技术问题讨论确定的监管口

                                 1-1-106
 径》,收购方在取得控制权的协议中,明确有义务按约定的价格收购剩余股权时,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一揽子交易的认定标准,应作为一揽子交易将剩余股权的

 支付义务全额确认为负债,并按合计股权收购份额确认商誉。上市公司将于证监

 会批准后续发行股份购买新欧科技剩余 49%股份方案并实施后,在个别财务报表

 将长期股权投资金额确认至 120,000.00 万元,并在合并财务报表全额确认商誉

 87.143.76 万元。

        二、本次交易是否已充分辨认及合理判断标的资产未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

 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等

        本次交易已充分辨认及合理判断标的资产未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新欧科技拥有的但在财务报表未确认的无形资产情况如

 下:

    (一)专利权

        对专利权估值时,考虑到专利权为技术类无形资产,对专利权使用了收益法

(收入分成法)估值,该估值方法假设公司未来收益中部分是由专利权相关技术

 所带来的,该估值方法能够合理确认专利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

        在本次交易的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将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包括新欧

 科技及其子公司所拥有的专利权技术类无形资产纳入评估范围,并采用收益法

(收入分成法)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 1,692.37 万元。

    (二)销售网络、客户关系、合同权益

        新欧科技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与主要客户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销售网络、客户

 关系、合同权益,但销售网络、客户关系、合同权益无法从新欧科技分离或划分

 出来,也无法单独为新欧科技带来经济利益,销售网络、客户关系、合同权益离

 不开新欧科技整个公司的专业团队与经营运作,必须作为新欧科技整个公司生产

 经营的有机组成要素存在,无法脱离新欧科技整个公司而单独发挥其价值。因此,



                                     1-1-107
新欧科技与客户之间的销售网络、客户关系、合同权益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解释规定的无形资产确认条件。

   (三)专有技术、商标权及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新欧科技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及商标的

情况。

    综上,上市公司已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新欧科技拥有的但未在其财务报表中

确认的无形资产。

    三、大额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可能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商誉在确认以后,持有期间不要求摊销,企业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可

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上市公司将至少在每个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在未来经

营中实现的收益未达到预期,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未来业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设立业绩对赌方案。若未实现承诺业绩,交易

对方将按照协议约定的补偿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同时,业绩承诺期限届满

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对减值补偿进行了相应

约定。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商誉减值风险提供保障,有助于维护上市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十一节之二之(二)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第十节之五之(五)大额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的可能影响”中补充披露。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一揽子分步交

                                   1-1-108
易的规定,上市公司确认的商誉处理方式是正确和合理的;本次交易已充分辨认

及合理判断标的资产未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虽然确认了较大金额的商誉,但本次交易已经约定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条款,

因此,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上市公司已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标的资产拥有的但未

在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




    20.申请文件显示,预测期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呈上升趋势,请你公司补充

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产能利用率情况,并结合产能利用率、未来资本性支出等,

补充披露预测期营业收入的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资产报告期产能利用率情况

    新欧科技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的生产线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2018 年 1-6 月
      产品
                    产能(万米)          产量(万米)         产能利用率
 EPDM 类密封条             2,500.00                 2,151.91           86.08%
  PVC 类密封条               400.00                   373.21           93.30%
  TPV 类密封条               500.00                   322.99           64.60%
                                                2017 年
      产品
                    产能(万米)          产量(万米)         产能利用率
 EPDM 类密封条             4,000.00                 3,743.99           93.60%
  PVC 类密封条               750.00                   685.23           91.36%
  TPV 类密封条             1,000.00                   759.53           75.95%
                                                2016 年
      产品
                    产能(万米)          产量(万米)         产能利用率
 EPDM 类密封条             3,300.00                 3,011.15           91.25%
  PVC 类密封条               600.00                   581.47           96.91%


                                      1-1-109
  TPV 类密封条                 1,000.00                        937.67           93.77%


    由上表可见,新欧科技报告期各产品生产线产能利用率较高。

    二、预测期营业收入的可实现性

   (一)提升现有工序设备生产效率及具体措施

    新欧科技通过挤出工序技术改良,缩短成型周期、减少换模次数及实现快速

换模,优化生产计划;提升零部件的良品率;优化挂具密度;通过扩大设备适用

的品种、操作标准化及提高车间洁净度等途径,提升成型一次性合格率、减少返

工率;在新品设计阶段,优化罩具设计等。标的公司通过上述措施,提升现有工

序设备生产效率。

   (二)重庆欧亚建设及产能扩增情况

    重庆欧亚是新欧科技全资子公司,2018 年 1 月正式施工建设,截至本反馈

意见回复出具日,EPDM 车间已完成三条挤出线基础安装工作,设备空机调试已

完成,40 台接角机、6 台片接机及 8 条流水线布局均已安装完成;PVC、TPV 车

间各两条挤出线正处于设备安装调试状态;相关配套设施如工厂综合楼、办公楼

整体装修等施工预测于 2018 年 11 月底完工。预计 2018 年重庆欧亚新增产能 60

万台套。

    重庆欧亚后续生产线扩增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工序    生产线类型      2018年7-12月               2019年     2020年
                       EPDM产品          3条挤出线              2条挤出线   3条挤出线

                        TPV产品          2条挤出线              3条挤出线   3条挤出线
重庆欧亚   挤出工艺

                        PVC产品          2条挤出线              4条挤出线   4条挤出线

            新增产能                      60万台套               70万台套   70万台套

    重庆欧亚后续新建厂房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重庆公司房屋建设                                 1,256.98

                                          1-1-110
   重庆公司购置设备                     2,863.16    2,475.00     2,475.00
    资本性支出合计                      4,120.14    2,475.00     2,475.00


    生产线扩增后,重庆欧亚设计产能达 200 万台套,新欧科技整体设计产能将

达 400 万台套,预测期生产产能足以满足企业未来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

   (三)标的公司产能可以满足预测期营业收入的增长




                                  1-1-111
          2021 年以后,标的公司(含重庆欧亚)总产能约为 16,000 万米,具体如下:
                                                                                                                                                  2024 年
   公司名称        生产线类型           主要工序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及以后
                                       挤出线数量                       14               16              19         19          19          19             19
                                设计产能(单位:万米)             4,200.00         9,300.00    10,950.00     11,400.00   11,400.00   11,400.00   11,400.00
                   EPDM 产品    预测产销量(单位:万米)           2,388.45         6,380.85     7,742.94      8,641.50    9,677.04    9,900.84    9,900.84
                                预测产销量(单位:万条)            796.15          2,126.95     2,580.98      2,880.50    3,225.68    3,300.28    3,300.28
                                       产能利用率                   56.87%          68.61%        70.71%        75.80%      84.89%      86.85%      86.85%
                                       挤出线数量                       11               14              17         17          17          17             17
                                设计产能(单位:万米)              900.00          2,385.00     2,925.00      3,060.00    3,060.00    3,060.00    3,060.00
    标的公司
                   TPV 产品     预测产销量(单位:万米)            540.01          1,283.93     1,740.89      2,144.64    2,344.56    2,765.14    2,765.14
(包含重庆欧亚)
                                预测产销量(单位:万条)            317.65           755.25      1,024.05      1,261.55    1,379.15    1,626.55    1,626.55
                                       产能利用率                   60.00%          53.83%        59.52%        70.09%      76.62%      90.36%      90.36%
                                       挤出线数量                       14               16              20         20          20          20             20
                                设计产能(单位:万米)              624.00          1,488.00     1,824.00      1,920.00    1,920.00    1,920.00    1,920.00
                   PVC 产品     预测产销量(单位:万米)            388.56           909.11       999.48       1,116.84    1,338.24    1,478.88    1,478.88
                                预测产销量(单位:万条)            647.60          1,515.19     1,665.80      1,861.40    2,230.40    2,464.80    2,464.80
                                       产能利用率                   62.27%          61.10%        54.80%        58.17%      69.70%      77.03%      77.03%
          注:参考 2018 年 1-6 月各类产品平均长度,假设预测期 EPDM、TPV、PVC 类密封件平均长度分别为 3.0 米/条、1.7 米/条、0.6 米/条;
               考虑到标的公司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假设预测期产销率为 100%。




                                                                          1-1-112
    由上表可见,标的公司预测期内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呈现逐步升高的趋势,

截至预测期最后一年,即 2023 年主要产品 EPDM 产品、TPV 产品、PVC 产品

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86.85%、90.36%、77.03%。因此在重庆欧亚产能释放后,

即使各产品未来生产量、销售量如预测逐年增长,标的公司仍然能够保障其生产。

    综上,标的公司通过改良现有工序、投资建设重庆工厂等方式提升产能。标

的公司产能充足,足以支持标的公司实现预测期营业收入。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七节之八之(三)之 3、预测

期营业收入的可实现性”中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认为:标的公司通过改良现有工序、投资建

设重庆工厂等方式提升产能。标的公司产能充足,足以支持标的公司实现预测期

营业收入。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上市公司已补充披露预测期产能利用率和预测期资本

性支出,并对预测期产能利用率及营业收入增长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相关披露

及分析内容具有合理性。




    21.申请文件显示,预测期,标的资产主要大客户均有新的量产项目。请

你公司补充披露主要新增订单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开发周期,相关车

型投入市场时间等的核查过程、核查方法和核查结论。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

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公司合同订单获取的一般程序

    在实际业务中,标的公司的订单合同获取、签订及执行模式如下:

                                  1-1-113
    1、标的公司接受整车厂的潜在供应商审核和供应商工程技术能力审核,通

过后进入其供应商名录;

    2、整车厂向标的公司发放询价包,标的公司向其提供技术方案描述;

    3、标的公司与整车厂展开技术交流,整车厂工程技术部门和质保部门对技

术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进入投标环节;

    4、标的公司在中标后与整车厂签订定点意向书或者开发协议;

    5、标的公司开展产品开发工作,同步整车厂与标的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6、在产品开发完成并获双方认可后,整车厂生产物流部门向标的公司下发

订单。

    根据汽车行业的惯例,整车厂在定义好投放市场的车型量产之前,会提前

1-2 年选定零部件供应商。整车制造涉及上千种零部件配套供应商,从开始发放

询价包到零部件供应商谈项目,到参与设计、标准、模具设计、模具生产、产品

试生产、产品检验、产品量产开发周期要 1-2 年的时间,前期研发投资及涉及范

围非常庞大,故整车厂在车型设计上会充分贴合市场需求,定义好投放市场的车

型定型后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因产品开发周期较长、项目单向性投资较大,故整

车厂在选择零部件供应商会充分考虑零部件供应商的技术方案、产品质量、产能、

报价等方面因素。因此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取得供货认可资格后,在车型未发生重

大变动或者供应的零部件产品无重大质量问题情况下,整车厂一般不会取消和零

部件供应商的合作。

    二、标的公司预测期内量产的主要订单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36 个已量产的车型,包括长安逸动、悦翔、

CS35、CS55、CS75、东风风光 580、丰田卡罗拉、威驰、一汽 X40、解放卡车、

红旗 HS7 等;13 个已定点开发并在 2018 年内量产的车型,10 个已定点开发并

在 2019 年内量产的车型。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前述 23 个定点的车型中

已有 14 个已实现量产,平均开发周期(中标时间至实际量产时间)约为 454 天,


                                   1-1-114
     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量产日
序                项目   原计划上市   实际投入市                首次样件                 开发周期
        整车厂                                       中标时间              期/当前开发
号                代号      日期      场时间[注]                  时间                   (天)
                                                                              进度

1                 S***    2018.10     2018.10.31      2017.1     2017.7      2018.10       638
       长安汽车                        2018 年底
2                 R***    2018.11                    2016.12     2017.4      2018.11       700
3                 S***     2019.3     2019 上半年     2017.8    2017.12      2018.11       457
4                 F***     2019.3          -          2017.1     2018.2    第三次交样       -
5      东风小康   F***     2018.9     2018.10.31      2017.9     2018.3      2018.10       395
6                 E***     2018.8          -          2018.2     2018.5      2018.11       273

7                 D***     2018.7      2018.8.20      2017.7     2018.3      2018.7        365
       众泰汽车
8                 M***     2018.7      2018 年底      2017.4     2017.7      2018.11       579
9                 B***     2019.7     2019 年 3 月    2017.7     2018.1      试生产         -
10                B***     2019.2          -          2018.1     2018.4      试生产         -
       一汽丰田
                                      2019 年第一
11                B***     2019.4                     2018.5     2018.5    第二次交样       -
                                         季度
12     四川野马   B***     2018.7          -          2017.4     2017.7      2018.11       579

13                M***     2018.7      2018.6.29      2016.1     2016.7      2018.7        912
       华晨汽车                                                            小批量试生
14                F***     2018.9          -          2017.3     2017.8                     -
                                                                             产阶段
15     华晨鑫源   S***     2018.8      2018.8.29     2017.11     2018.2      2018.9        304

16                S***     2019.1     2018.11.16      2017.7    2017.10      2018.10       457
       上汽集团                                                            第三次交样
17                E***     2019.2          -          2018.1     2018.5                     -
18                J***     2018.7          -          2018.3     2018.5      2018.7        122
                                      2018 年 12
19     小鹏汽车   D***     2018.7                     2018.2     2018.5      2018.11       273
                                          月
20                D***     2019.5          -          2018.3     2018.8     首次交样        -
21     一汽集团   H***      2019           -          2018.1     2018.5    第三次交样       -
22                H***      2019           -          2018.2     2018.5    第三次交样       -

23      比亚迪    H***     2018.8      2018.9.20     2017.10     2018.1      2018.8        304

         注:部分车型尚未上市,根据公开信息整理预计投放上市日期;部分车型尚未确定型号,

     暂无法获取投放上市日期。




                                                1-1-115
       上述标的公司已经量产的 14 种新车型,实际上市日期与计划上市日期基本

一致。根据汽车行业的一般经验,考虑到整车厂在新车型正式上市前需要进行铺

货等因素,零部件的量产时间会稍早于新车型正式投入市场时间,因此公司的量

产时间与原计划量产时间也基本一致。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新增中标或确认的车型项目有 11 个,

均计划在预测期内实现量产,具体如下:


序号     整车厂     项目代号   计划上市日期   当前开发进度   中标时间   首次样件时间


 1                   C***        2019.12        模具加工      2018.8      2018.12
         一汽集团
 2                    J***        2019.4        首次交样      2018.9      2018.11

 3                   S***         2019.6        模具加工      2018.7      2018.12
         上汽大通
 4                   R***         2019.1        即将转产      2018.9      2018.10
 5                   F***         2019.9        数据设计      2018.7      2018.12
         长安汽车
 6                   V***        2019.10        数据设计      2018.2         -
 7       上汽红岩    国***        2020.7        数据设计      2018.9       2019.7
 8        潍柴       U***         2019.9       第三次交样     2018.3       2018.7
 9       东风小康    F***        2019.10        数据设计      2018.7       2019.1
 10      华晨汽车    M***        2019.12       第一次交样     2018.8      2018.12
 11      华晨鑫源    S***         2019.7         已中标       2018.9       2019.2


       三、上述事项的核查情况

       针对新欧科技的新增订单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

序,主要包括:

       1、访谈公司销售业务负责人,了解公司的销售模式;访谈公司的研发负责

人,了解公司的产品开发流程;

       2、实地走访了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走访收入占比分别为 93.97%、

94.71%和 92.97%,了解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定价机制、协议签署情况、结

算方式及关联关系等情况;

       3、获取了新欧科技新车型的供应商定点通知书、供应商提名信、模具开模

通知书等载明标的公司取得车型定点等相关信息的文件;


                                           1-1-116
    4、获取了技术交流内容确认表、车型前期采购询价函,询价邮件等载明车

型生命周期内的产销规划、项目进度要求等信息的文件;

    5、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实施了穿行测试,复核其业务模式的真实性及财

务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

    6、获取标的公司的定点车型列表,并通过互联网检索标的公司相关定点车

型投入市场时间等相关信息。

    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访谈标的公司销售业务负责人,了解标的公司的销售模式;

    2、访谈标的公司的研发负责人,了解标的公司的产品开发流程;

    3、实地走访了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已走访客户报告期内销售收

入占比分别为 93.97%、94.71%和 92.97%,了解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

定价机制、协议签署情况、结算方式及关联关系等情况;

    4、获取标的公司新车型的供应商定点通知书、供应商提名信、模具开模通

知书等载明标的公司取得车型定点等相关信息的文件;

    5、获取标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技术交流内容确认表、车型前期采购询价函,

询价邮件等文件;

    6、通过互联网查询与相关车型有关的信息。

    四、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七节之八之(二)在手订单情

况及研发项目进展”中补充披露。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与会计师认为:标的公司主要的新增定点车型前期开

发周期、车型投入市场时间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新增订单具有可实现性。



                                  1-1-117
    经核查,律师认为:鹏翎股份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就新增订单的情况进行

了补充披露。




    22.申请文件显示,根据模拟审计报告,标的资产报告期销售费用主要包

括职工薪酬、国内运输费、租赁费等,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79%、5.26%、

4.72%。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国内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并结

合该情况及预测期主要客户所在地区,补充披露预测期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国内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新欧科技报告期国内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23,253.60                 45,054.64         41,647.94
   国内运输费                  492.98                   1,121.18         1,060.59
 运输费/营业收入               2.12%                        2.49%             2.5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运输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2.55%、2.49%及

2.12%,逐期有所下降,其主要原因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议价能力也有所提高,

物流配送商给标的公司的折扣率也有所增加。此外,2017 年以前标的公司运输

车辆为 9.6 米卡车,2018 年以来逐步改用 13 米、17 米大型运输车,单位运输成

本亦有所下降。

    二、结合该情况及预测期主要客户所在地区,补充披露预测期运输费用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及合理性

    (一)报告期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及所在区域分布情况




                                        1-1-118
     标的公司自 2017 年底起,开始建立完善对应客户的运费台账。根据新欧科

 技 2018 年 1-6 月运输费用明细台账,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所在地区、收入占比

 及运输费用占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   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
  年度      客户名称    客户所在地区
                                          (万元)     入比例    (万元)     /销售收入
            长安汽车   西南、华北、华东   14,927.03     64.19%      368.61       2.47%
            东风小康     华中、西南        4,448.57     19.13%       79.83       1.79%
 2018 年    一汽集团        东北           2,309.75      9.93%       48.37       2.09%
 1-6 月     江铃集团        华东            603.20       2.59%        9.67       1.60%
            一汽丰田        华北            268.96       1.16%        3.11       1.16%
              合计            -           22,557.50     97.01%      509.59       2.26%
2017 年度     合计            -           43,470.66     96.48%     1,056.08      2.43%
2016 年度     合计            -           39,756.25     95.97%      978.78       2.46%

     新欧科技给客户的供货区域主要集中于西南(重庆)、华中(十堰)、华北

(天津、保定、北京)、东北(沈阳、长春)、华东(南昌、合肥、南京)等地,

 报告期内新欧科技客户稳定,因此运输总费用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差异较小。

 随着业务规模的上升,标的公司对当地运输单位或个人的议价能力有所提高,同

 时报告期内更换了大型运输车等原因,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具体到前五大客户来看,2018 年上半年运费占收入的比例与客户距离远近

 有关。标的公司位于河北省,距离重庆(长安汽车、东风小康)、长春(一汽集

 团)、十堰(东风小康)、南昌(江铃集团)、天津(一汽丰田)依次递减,运

 费占相应客户收入的比例亦随之下降。

    (二)预测期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及预测期客户所在区域情况

     根据在手订单及主机厂大计划情况,预测期内新欧科技的主要客户长安汽

 车、东风小康、一汽集团、一汽丰田、华晨汽车、江铃集团等占预测期收入的

 80%以上,新增客户上汽大通、四川野马、众泰汽车等所在区域与现有部分客户

 重合,不会对单位运输费用产生重大影响。




                                          1-1-11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5%、2.49%及 2.12%,

逐期下降。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参考上一年度运费占收入的比例,

标的公司运输费用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26,825.36   63,351.27    75,570.68   86,836.20   98,524.69     103,335.76
国内运输费                  667.54     1,576.49     1,880.56    2,160.90    2,451.77       2,571.49
运输费/营业收入              2.49%       2.49%        2.49%       2.49%       2.49%          2.49%


    预测期重庆欧亚量产后,产品的主要销售客户位于重庆、湖北十堰等地区。

重庆欧亚投产前,产品均从新欧科技所处的河北省清河县发出;重庆欧亚投产后,

产品由重庆欧亚直接供应给重庆、湖北十堰等地区的汽车主机厂,短途运输有利

于降低单位产品的运费水平。与此同时,新欧科技在考虑新客户开拓、燃料费用

波动等因素,以 2.49%(2017 年度)预测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是谨慎的。

   (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较情况

    新欧科技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列示如下:

                                            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析
         公司简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浙江仙通                                          2.90%               3.95%                 3.35%
海达股份                                          2.97%               3.61%                 4.57%
贵航股份                                          1.96%               1.69%                 1.71%
京威股份                                          1.54%               1.59%                 1.62%
中鼎股份                                          0.78%               1.04%                 1.15%
平均数                                            2.03%              2.38%                 2.48%
新欧科技                                          2.12%              2.49%                 2.55%

    报告期内,新欧科技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呈下

降趋势,且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差异较小;预测期新欧科技运输费用占营业收

入比例(2.49%)处于合理范围内。

    三、补充披露情况




                                                1-1-120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七节之三之(四)之 5 之(1)

营业费用估算”中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认为,结合标的公司报告期和预测期的运输

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主要客户所在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运输费用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等情况综合分析,预测期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的预测具有合理

性。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上市公司补充披露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数据,同

时补充说明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合理性。相关披露及分析内容具有合理性。




       23.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采用的折现率为 11.40%。请你公

司结合近期可比交易选取的折现率情况,补充披露折现率取值的依据和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折现率取值依据

       (一)折现率计算模型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r  rd  wd  re  we
                                                                    (1)

       式中:

       Wd:被评估单位的债务比率;

                                        D
                              wd 
                                    ( E  D)                         (2)

       W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比率;



                                         1-1-121
                                     E
                           we 
                                 ( E  D)                       (3)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

成本 re;

                           re  r f   e  (rm  r f )  
                                                               (4)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D
                    e   u  (1  (1  t )         )              (5)
                                             E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t
                   u 
                                     Di
                         1  (1  t)
                                     Ei                       (6)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t  34%K  66% x                            (7)

    式中:

    K:未来预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二)折现率计算过程

                                          1-1-122
    1、无风险收益率 rf

    参照国家近五年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的平均水平(见下表),按照十年期

以上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收益率 rf 的近似,即 rf=3.95%。
  序号       国债代码         国债名称          期限            实际利率
   1          101305          国债 1305          10              0.0355
   2          101309          国债 1309          20              0.0403
   3          101310          国债 1310          50              0.0428
   4          101311          国债 1311          10              0.0341
   5          101316          国债 1316          20              0.0437
   6          101318          国债 1318          10              0.0412
   7          101319          国债 1319          30              0.0482
   8          101324          国债 1324          50              0.0538
   9          101325          国债 1325          30              0.0511
   10         101405          国债 1405          10              0.0447
   11         101409          国债 1409          20              0.0483
   12         101410          国债 1410          50              0.0472
   13         101412          国债 1412          10              0.0404
   14         101416          国债 1416          30              0.0482
   15         101417          国债 1417          20              0.0468
   16         101421          国债 1421          10              0.0417
   17         101425          国债 1425          30              0.0435
   18         101427          国债 1427          50              0.0428
   19         101429          国债 1429          10              0.0381
   20         101505          国债 1505          10              0.0367
   21         101508          国债 1508          20              0.0413
   22         101510          国债 1510          50              0.0403
   23         101516          国债 1516          10              0.0354
   24         101517          国债 1517          30              0.0398
   25         101521          国债 1521          20              0.0377
   26         101523          国债 1523          10              0.0301
   27         101525          国债 1525          30              0.0377
   28         101528          国债 1528          50              0.0393
   29         101604          国债 1604          10              0.0287
   30         101608          国债 1608          30              0.0355
   31         101610          国债 1610          10              0.0292
   32         101613          国债 1613          50              0.0373
   33         101617          国债 1617          10              0.0276
   34         101619          国债 1619          30              0.0330
   35         101623          国债 1623          10              0.0272

                                   1-1-123
           序号         国债代码                国债名称                期限             实际利率
            36           101626                 国债 1626                50               0.0351
            37           101704                 国债 1704                10               0.0343
            38           101705                 国债 1705                30               0.0381
            39           101710                 国债 1710                10               0.0355
            40           101711                 国债 1711                50               0.0412
            41           101715                 国债 1715                30               0.0409
            42           101718                 国债 1718                10               0.0362
            43           101722                 国债 1722                30               0.0433
            44           101725                 国债 1725                10               0.0386
            45           101726                 国债 1726                50               0.0442
                              平均                                                        0.0395


             2、市场期望报酬率 rm

             市场期望报酬率 rm,一般认为,股票指数的波动能够反映市场整体的波动情

       况,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可以反映市场期望的平均报酬率。通过对上证综合指

       数自 1992 年 5 月 21 日全面放开股价、实行自由竞价交易后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指数平均收益率进行测算,得出市场期望报酬率的近似,即:m=10.41%。

             3、e 值

             取沪深两市中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上市公司股票,以 2013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近 5 年的市场价格测算估计,得到可比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βx,

       按式(7)计算得到评估对象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βt,并由式(6)得到评估对

       象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值 βu,见下表:

证券简称   总市值(万元)    付息债务(万元)       所得税率    βx              βt                βu
参数序号          A                   B                 C        D        E=0.34+0.66D    F=E*A/(A+(1-C)*B)
潍柴动力    6,669,696.9557    3,625,341.4064         15.0000   1.2586          1.1707              0.8007
华域汽车    9,360,437.5085    1,015,118.0877         25.0000   0.8662          0.9117              0.8431
福耀玻璃    7,274,990.8428     842,874.5759          25.0000   0.7111          0.8093              0.7446
众泰汽车    2,433,052.3411     300,214.6186          25.0000   1.0365          1.0241              0.9373
苏威孚 B    1,685,956.4025        48,120.6057        15.0000   0.7619          0.8429              0.8229
均胜电子    3,120,312.9430    1,238,506.8941         25.0000   1.0458          1.0302              0.7939
中鼎股份    2,242,977.6526     440,238.7165          15.0000   1.1335          1.0881              0.9325
东方精工    1,508,839.7732     132,798.4391          15.0000   1.2351          1.1552              1.0748
光启技术    3,557,905.4177        12,101.2555        25.0000   0.7567          0.8394              0.8373
万丰奥威    3,914,514.6236     132,655.7790          15.0000   0.4528          0.6388              0.6210

                                                     1-1-124
证券简称   总市值(万元)   付息债务(万元)   所得税率    βx          βt              βu
参数序号         A                 B              C         D      E=0.34+0.66D   F=E*A/(A+(1-C)*B)
拓普集团   1,800,027.3733      92,796.1861     15.0000    0.6729      0.7841           0.7512
 富奥 B     772,071.1503       19,311.1978     15.0000    0.4908      0.6639           0.6501
富奥股份   1,048,826.9730      19,311.1978     15.0000    0.8598      0.9075           0.8935
 万里扬    1,417,500.0000     111,431.3200     15.0000    1.0196      1.0129           0.9495
交运股份    674,691.3713       97,059.4007     25.0000    0.9197      0.9470           0.8548
骆驼股份   1,124,126.6557     215,056.2195     25.0000    0.9064      0.9382           0.8205
云内动力    685,838.6982      129,041.2156     15.0000    1.1914      1.1263           0.9710
万向钱潮   2,794,456.8458     107,226.6515     15.0000    1.0041      1.0027           0.9710
凌云股份    705,815.0683      273,587.2504     15.0000    1.1411      1.0931           0.8222
 奥特佳    1,265,069.2045      91,602.1750     25.0000    0.4814      0.6577           0.6238
京威股份   1,083,000.0000     240,541.3102     25.0000    0.8393      0.8939           0.7663
渤海汽车    700,529.9368      111,521.3396     25.0000    0.3952      0.6008           0.5367
广东鸿图    753,420.8430      140,474.4418     15.0000    0.9140      0.9432           0.8142
宗申动力    723,657.0134      179,570.9129     25.0000    1.1116      1.0737           0.9052
金固股份    806,266.3857      171,917.5047     15.0000    1.0165      1.0109           0.8558
星宇股份   1,366,968.3984      48,926.9024     15.0000    0.6891      0.7948           0.7713
天润曲轴    644,435.3504      124,037.8459     15.0000    1.2105      1.1389           0.9788
银轮股份    785,060.0307       97,635.6406     15.0000    0.8920      0.9287           0.8399
双环传动    669,316.8460      288,004.6635     15.0000    1.1252      1.0826           0.7927
松芝股份    483,605.5824       26,218.7121     15.0000    0.9444      0.9633           0.9209
亚太股份    662,325.2880      134,104.7906     15.0000    1.3456      1.2281           1.0478
双林股份    627,604.6392      145,066.5865     15.0000    0.8664      0.9118           0.7621
新朋股份    308,292.8000       6,223.7187      25.0000    1.0619      1.0409           1.0253
模塑科技    406,656.8872      246,463.1072     25.0000    0.9609      0.9742           0.6698
贵航股份    468,134.7498       3,012.0258      15.0000    1.5423      1.3579           1.3505
中原内配    546,140.0745       90,224.5938     15.0000    0.6487      0.7681           0.6736
兴民智通    538,357.6524      153,253.5898     25.0000    0.6111      0.7433           0.6125
八菱科技    631,545.1490       14,949.3635     15.0000    0.4434      0.6326           0.6202
西泵股份    484,355.2281       28,312.4336     15.0000    1.1817      1.1199           1.0669
长鹰信质   1,088,054.4000      10,353.8255     15.0000    0.5326      0.6915           0.6860
万安科技    630,256.0608       45,355.2401     15.0000    1.3656      1.2413           1.1697
东安动力    310,517.7600       48,600.0000     15.0000    1.1227      1.0810           0.9541
宁波高发    579,344.3215       5,027.3442      15.0000    1.0982      1.0648           1.0570
日上集团    305,699.2200       92,000.0783     15.0000    0.9411      0.9611           0.7653
 斯太尔     460,364.0628       47,788.0486     25.0000    0.8264      0.8854           0.8215
东风科技    375,958.4400       31,487.4534     25.0000    1.0475      1.0314           0.9704
继峰股份    710,010.0000       9,759.7581      15.0000    0.6558      0.7728           0.7639
德尔股份    416,572.1000       26,224.6652     15.0000    0.8372      0.8926           0.8472
精锻科技    607,095.0000       47,713.9480     15.0000    0.3427      0.5662           0.5307

                                                1-1-125
证券简称     总市值(万元)           付息债务(万元)         所得税率           βx              βt                  βu
参数序号                A                       B                  C              D        E=0.34+0.66D       F=E*A/(A+(1-C)*B)
鹏翎股份         395,714.7421               1,820.4355          15.0000     1.0090               1.0059               1.0020
襄阳轴承         370,447.1084               69,083.1013         15.0000     0.8338               0.8903               0.7685
蓝黛传动         371,840.6940               25,588.2658         15.0000     0.9171               0.9453               0.8930
腾龙股份         406,113.2160               16,657.6951         15.0000     0.3565               0.5753               0.5559
浙江仙通         515,992.3200               3,146.2405          15.0000     1.8973               1.5922               1.5840
天成自控         588,463.4927               9,933.1874          15.0000     0.6735               0.7845               0.7734
西仪股份         479,760.6550               12,853.2912         15.0000     0.7876               0.8598               0.8407
 湘油泵          240,817.9200               19,357.6695         15.0000     0.2661               0.5156               0.4826
浩物股份         317,489.6727               13,923.6927         25.0000     0.7806               0.8552               0.8280
天雁 B 股        44,120.5118                28,711.6468         25.0000     1.0331               1.0218               0.6867
长春一东         348,130.4670               1,126.3829          15.0000     0.9076               0.9390               0.9364
 特尔佳          348,552.0000                104.2809           15.0000     0.2295               0.4915               0.4913
福达股份         473,614.9680               56,402.1959         15.0000     1.5031               1.3320               1.2096
                            平均值                                          0.8985               0.9330               0.8443

                 取平均数得到 βu=0.8443

                 最后由式(5)得到的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数的估计值 e=0.8443

                 4、权益资本成本 re

                 本次评估考虑到标的公司在公司的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以及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公司资本债务结果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

          风险,设公司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ε=0.02;最终由式(4)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

          本成本 re,具体如下:

                                                    2018 年                                                          2023 年
            项目/年度                编号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2 年
                                                    7-12 月                                                          及以后
       国债利率               A                      0.0395    0.0395    0.0395         0.0395    0.0395    0.0395    0.0395
       可比公司收益率         B                      0.1041    0.1041    0.1041         0.1041    0.1041    0.1041    0.1041
       权益 β                C                      0.8443    0.8443    0.8443         0.8443    0.8443    0.8443    0.8443
       ε                     D                      0.0200    0.0200    0.0200         0.0200    0.0200    0.0200    0.0200
       re                     E=A+C*(B-A)+D          0.1140    0.1140    0.1140         0.1140    0.1140    0.1140    0.1140


                 5、债务比率 Wd 和权益比率 We

                 由式(2)和式(3)得到债务比率 Wd 和权益比率 We。

                 6、折现率 r(WACC)
                                                                 1-1-126
       将上述各值带入式(1)既得到折现率 r=0.1140

       二、折现率合理性分析

       参考最近三年内发生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可比交易案例中收益法选取折现率

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票名称   并购标的       评估基准日      标的 100%股权估值    折现率
 1        盈峰环境   中联环境        2018.04.30        1,525,000.00     11.43%
 2        五洲新春   新龙实业        2017.12.31         59,800.00       11.52%
 3        隆盛科技   微研精密        2017.10.31         30,000.00       12.75%
 4        华锋股份   理工华创        2017.07.31         82,736.00       11.44%
 5        北特科技   光裕股份        2017.07.31         47,300.00       11.59%
 6        模塑科技   道达饰件        2017.06.30         125,000.00      10.70%
 7        双林股份   双林投资        2017.04.30         230,000.00      13.94%
 8        银亿股份   东方亿圣        2016.12.31         798,058.63      12.62%
 9        三花智控   三花汽零        2016.12.31         215,000.00      11.83%
 10       三丰智能   上海鑫燕        2016.09.30         260,000.00      11.13%
 11       得润电子   柳州双飞        2016.09.30         100,000.00      12.40%
 12       西仪股份   苏垦银河        2016.05.31         34,919.76       10.80%
 13       广东鸿图    四维尔         2016.03.31         164,470.25      10.32%
                                平均数                                  11.73%
                               本次交易                                 11.40%

       由上表可见,本次评估收益法选取的折现率为 11.40%与上述可比交易案例

相比差异不大,处于合理范围内。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之“第七节之三之(五)折现率的确

定”中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对折现率的取值是合理的。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上市公司补充收益法评估折现率相关参数、取值依据

及分析了其合理性,同时上市公司结合市场可比交易折现率等情况,补充披露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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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析折现率取值的合理性。相关披露及分析内容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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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之签章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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