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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翎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29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6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 2019年11
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上午 10:30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
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号公司主楼 6 楼 614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忠升先生主

持,董事会秘书魏泉胜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

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详见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已支付对价的自
筹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