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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翎股份: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20-007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36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990,683 股,发行价
格为 15.51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8,015,493.33 元,扣除发
行 相 关 费 用 人 民 币 7,292,452.84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40,723,040.49 元。募集资金余额已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账户,同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
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2060 号)。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
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9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7,499,998 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59,499,993.20 元,扣除承销费
用 11,000,000.00 元后,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48,499,993.20 元。募集资金余
额已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同时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198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
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
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浦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定期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公开披露,历年的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保荐机构
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65,033,111.4 元(含利息收入,具
体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经 2019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的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套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办法》,公司为此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19 年 11 月 1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募集资金 4,85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的需要,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单个或
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
作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
度报告中披露。
   根据上述规定,为了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决定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天津浦信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77040078801400000137)、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码:
0302023529300500704)进行注销,专户中的余额共计 26,086.92 元(含利息)
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至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
使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注销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