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关于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之配偶张晔女士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12-11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22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之配偶张晔女士拟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收到公
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之配偶张晔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一个
月内,张晔女士拟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
额不少于人民币 2,000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之配偶张晔女士,系实际控
制人何思模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晔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23.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48,219.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64%,自公司上市至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
份。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的认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实际行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
3、增持计划:张晔女士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一个月内,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增持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自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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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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