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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赢时胜: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7-08-22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7-068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
                          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5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实际可上市流

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5,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0名。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可解锁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0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

5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5,000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

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
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定以 2016 年 7 月 21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0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4、2016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原激励对象徐志刚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共计 20,000 股限制性股票,经调整后,公司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230 万股调整为 228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

105 人调整为 104 人,董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权益数量,

监事会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6 年 8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

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授予价格为

24.17 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

    6、2017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决定按照《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0 人申请解锁

555,000 股限制性股票,占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7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公

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彭洪斌、逯进军、张少帅、刘宇共计 4 人因个人原

因申请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 4 人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现对其持有

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依据《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 9.548 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本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第一个解锁期为自

       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

       申请解锁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10%。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届满。

           2、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1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本次解锁的 100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2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均达标,满足解锁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公司 2016 年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

        第一期解锁以 2015 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401.07 万元,

        于 15%。                                                             相比 2015 年度增长率为 96.33%,且

        上述“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
 3
        润为计量依据。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       的净利润均不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

        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 综上

                                                                             所述,公司业绩满足解锁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次解锁的 100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4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被考核的激励对象     均达标,满足解锁条件。
        个人业绩考核根据解锁期起始时间前一年度综合考核评分达到合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5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7%;实际可上市流

      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5,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00 名。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获授的限制性期票    本期可解锁的限制     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      本次实际可上
激励对象
              期票数量(股)   数量(调整后)(股) 性股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股)      市流通数量

核心技术

(业务人
                2,220,000          5,550,000            555,000                4,995,000             555,000
员)(共计

 100 人)

             备注: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

      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33,390,186        31.43                       232,835,186     31.36%


       高管锁定股                  209,356,856        28.19                       209,356,856     28.20%

       首发后限售股                18,333,330         2.47                        18,333,330         2.47%

       股权激励限售股               5,700,000         0.77         -555,000        5,145,000         0.6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9,143,144        68.57        555,000        509,698,144     68.64%
三、股份总数          742,533,330   100.00%               742,533,330    100.00%

   注:上表中“股权激励限售股”中有 150,000 股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五、备查文件

   1、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