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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赢时胜: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6-13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18-034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
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时胜”或“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赢时胜募集资金情况
    (一)赢时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8 号文核准,2014 年 1 月 21
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1,385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58
元/股,共募集资金 22,335.3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9,283.6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天职业字[2014]第 163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按规定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的注销手续。
    (二)赢时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9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66,666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6.88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85,599,962.0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7,924,607.09 元(包括承销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 2,027,675,354.9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6]第 8484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的募集资金 33,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使用 3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全体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业务增长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
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进行的。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 3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 3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 3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
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 12 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性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