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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赢时胜: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9-25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18-061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在公司 37 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本次会议相关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
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进行了工作绩效考核,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认 96 名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综合评价考核
均为良好及以上;
    4、公司有关限制性股票授予和解锁程序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
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96 名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第二个解锁期内解锁,公司管理层将为其办理相应解锁手续。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朝琳、兰邦胜、胡琴
                        2018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