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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赢时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7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在公司 37 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参加了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经核查,唐球先生、伍国安先生、周云杉先生、赵欣先生、程霞女士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聘任程序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均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请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产生。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唐球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周云杉先生、赵欣先生、
程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伍国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程霞
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朝琳、兰邦胜、李荣林


                        201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