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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赢时胜: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19-026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

   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已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7 日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 T2 栋 37 楼公司会
议室
    3. 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唐球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263,827,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46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为 26,133,3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1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为 263,794,6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41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为 3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列
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报告>和<2018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794,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6,100,5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唐球先生、鄢建红女士、伍国安先生、周
云杉先生、赵欣先生、李跃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唐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鄢建红女士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伍国安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周云杉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赵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李跃峰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朝琳先生、兰邦胜先生、李荣林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1.01 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陈朝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兰邦胜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李荣林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海波先生、何芳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12.01 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张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以同意 263,794,630 股,审议通过了《选举何芳芳女士为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女士、梁晓晶先生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
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
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