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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赢时胜: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9-23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19-055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

                      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1,55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1%;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56,2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19年9月26日(星期四)。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3名。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3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1,55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1%;实际可上
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556,2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1%。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
部事宜。
   3、201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定以 2016 年 7 月 21 日作为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0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4、2016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原

激励对象徐志刚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共计 20,000 股
限制性股票,经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230 万股调整为
228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 105 人调整为 104 人,董事会同意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权益数量,监事会对公司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6 年 8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授予价格为 24.17 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
   6、2017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
届满,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
权,决定按照《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0 人申请解锁
555,000 股限制性股票,占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7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彭洪斌、逯进军、张少帅、刘
宇共计 4 人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 4 人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
现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依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
为 9.548 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
   7、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了 4 个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150,000 股,回购价格为 9.548 元/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
数由 742,533,330 股变更为 742,383,330 股。

   8、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鉴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按
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事宜。除已离职的激励
对象外,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6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 1,072,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原授予

的激励对象冷林勇、李杨、李莘、李申共计 4 人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根据《管
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上述 4 人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现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公司已完成 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工作,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 168,750 股,公
司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的价格为 9.398 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也出具了相
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了 4 个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168,750 股,回购价格为 9.398 元/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
数由 742,383,330 股变更为 742,214,580 股。
   10、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
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期解锁事宜。除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外,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3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556,2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1%。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张珺、张培、李华超共计 3 人因个人
原因申请离职,根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 3 人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的条
件,现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公

司已完成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的利润分配工作,本次拟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 122,500 股,公司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为 9.298 元/股。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锁定期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锁定期满后为解锁
期。第三个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锁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公司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锁定
期已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届满。
     2、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                       解锁条件                                 成就条件

号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解锁条件。

      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

      当人员;
                                                         本次解锁的 93 名激励对象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2                                                       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
      以行政处罚;
                                                         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公司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

      第三期解锁以 2015 年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8    性损益后 归属于 母公司所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有者的净利润为 15,589.97

      上述“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万 元 , 相 比 2015 年 度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量依据。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   (5,807.19 万元)增长率为

 3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68.46%,且归属于上市公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     司股东的 净利润 及归属于

      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上市公司 股东的 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 的净利 润均不低

                                                         于授予日 前最近 三个会计

                                                         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
                                                          综上所述,公司业绩满足解

                                                          锁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档。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 A/B 档,则上一年度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优秀”/“良好”,激励对象

      可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比例解锁

      当期可解锁份额的 10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 C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
                                                          本次解锁的 93 名激励对象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一般”,激励对象可按照《限制
                                                          2018 年度绩效考核均达到
 4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比例解锁当期可解锁份
                                                          良好及以上,满足解锁条
      额的 80%;
                                                          件。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 D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激励对象可按照《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比例解锁当期可解锁份

      额的 6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E 档,则上一

      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取消该激励

      对象当期解锁额。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三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9 月 2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1,556,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21%;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56,25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1%。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3 名。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获授的限制    前期已解锁   本期可解锁     剩余未解锁
                     初始获授的
姓名      职务                      性股票(调    的限制性股   的限制性股     的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
                                     整后)           票           票            票

        董事、副总
赵欣                   50,000        125,000        37,500       37,500        50,000
          经理

核心技术(业务人
                     2,025,000      5,062,500     1,518,750    1,518,750      2,025,000
员)(共计 92 人)


合计      93 人      2,075,000      5,187,500     1,556,250    1,556,250      2,075,000


    备注:(1)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

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该表格中已剔除不符合本次解锁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解除限售、回购和注销情况。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208,554,878     28.10      -1,556,250    206,998,628       27.89
 股份

 高管锁定股           204,801,128     27.59                    204,801,128       27.59

 股权激励限售股         3,753,750       0.51     -1,556,250      2,197,500        0.30

 二、无限售条件
                      533,659,702     71.90                    535,215,952       72.11
 股份                                             1,556,250

 三、股份总数         742,214,580     100.00          0        742,214,580      100.00

    注:上表中“股权激励限售股”中有 122,500 股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五、备查文件
       1、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