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8-08-1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18-05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东方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2018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
计划首次披露前 6 个月(即 2018 年 1 月 25 日至 2018 年 7 月 25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附件一: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表》所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
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根据公司核查及核查对象出具的说明,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已公开
披露信息个人独立判断自行作出的决策,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交易时其未知悉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
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1 日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表
自查期间 自查期间
买入公司股票 卖出公司股票
序号 姓名 职务
合计数量 合计数量
(股) (股)
1 黄永军 董事长、总经理 4,004,198
2 陈威 中层管理人员 16,900 -16,500
3 高经梁 中层管理人员 4,500
4 郭喜春 中层管理人员 2,600 -4,400
5 李春青 中层管理人员 20,000
6 李蕾 中层管理人员 600 -300
7 李利军 中层管理人员 21,459 -28,459
8 李拥军 中层管理人员 100 -100
9 尚雪松 中层管理人员 5,900 -2,100
10 徐有明 中层管理人员 400
11 赵冰 中层管理人员 20,000 -20,000
12 郭向峰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0,500 -10,500
13 金立志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00 -500
14 刘菲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0,100
15 孙伟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5,000
16 田志雄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000 -6,000
17 辛桂忠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000
18 徐敏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00
19 赵立超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00 -1,600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庄伟巍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700
21 邹强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