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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硕信息: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7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本次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高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魏治毅先生、黄荣南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和忠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鸿高                     李刚                       孙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