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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溢多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29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审阅了本
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后,本着实事求是、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可转股债权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津市两湖生物医药园创业投资基金拟向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湖南康捷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以可转股债权方式投资人民币一亿元,用于康捷生物年产 15,000 吨
食品级生物酶制剂项目,公司为该笔可转债本金、利息等承担连带还款义务。公
司提供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康捷生物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有利于促进公司业
务发展的顺利进行。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
对外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为康捷生物提供上述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王一飞               李安兴                  朱祖银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