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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环新网: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18-07-30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八年七月




                   1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接受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
办法》、《重组若干规定》、《格式准则第 26 号》、《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
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组方案等文件的审慎核查后
出具的,以供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审核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天国富证券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基于如下声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资产重组各方当事人均无任何利益关系,就本次
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二)本次重组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均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
责。

       (三)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了尽职
调查,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义务。

       (四)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范围并不包括应由光环新网董事会负责的对本次
交易在商业上的可行性评论。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通过对本次交易方案所
涉内容进行详尽的核查和深入的分析,就本次交易方案是否合法、合规发表独
立意见。

       (五)独立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光环新
网的任何投资建议和意见,亦不构成对光环新网股票或其他证券在任何时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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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格或市场趋势的建议或判断。对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作出的
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醒光环新网股东和其他投资者认真阅读光环新网
董事会发布的或将会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公告以及与本次交易有
关的财务资料、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全文。

     (七)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财务顾问
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财务顾问报告做出的任何解释和说明,未经本独立财
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
发或者摘录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财务顾问报告可能存在
的任何歧义,仅独立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八)独立财务顾问履行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光环新网及
其董事和管理层以及其他专业机构与人员的职责。

     (九)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供本次交易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对
于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需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整体内容一并进行考虑。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作为光环新网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提出的意见是建立在
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照相关协议、承诺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责任的
基础上。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已对光环新网及其
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光环
新网及其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
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
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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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关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
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在与光环新网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五)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本次证券交易所必备的
法定文件,随本次重组方案上报监管部门并上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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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
同的涵义。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光环新网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科信盛彩
85%的股权,并拟以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扣除
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总体作
价为 114,750.00 万元,其中股份对价为 58,075.00 万元,现金对价为 56,675.00 万
元。

       本次交易前,光环新网持有科信盛彩 1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光环新网
将持有科信盛彩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科信盛彩 85%股权

       本次交易科信盛彩 85%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114,750.00 万元,光环新网以发行
股份的方式支付 58,075.00 万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 56,675.00 万元,各交易
对方获取的股份或现金对价情况如下:

                   所持科信盛彩        交易作价               支付方式(万元)
   交易对象
                       股权            (万元)           股份支付          现金支付

光环控股                  36.00%           48,600.00                  -         48,600.00

云创投资                  15.00%           20,250.00         12,175.00           8,075.00

金福沈                    24.50%           33,075.00         33,075.00                  -

国创投资                    9.50%          12,825.00         12,825.00                  -

合计                      85.00%          114,750.00         58,075.00          56,675.00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光环新网拟向其他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
总额不超过 58,075.00 万元,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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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金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价的比例为 100%,
未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
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

     本次配套融资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本次配套
融资最终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
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公司将采用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需求,可以使用的自筹资金包括上市公司账面自有资金、银行
贷款等。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光环控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的全资下属公司,系公司的关
联法人。交易对方云创投资目前的有限合伙人中,杨宇航为公司总裁、张利军为
公司财务总监、王军辉为公司监事;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总裁杨宇航、公司董
事会秘书兼副总裁高宏、公司董事袁丁曾是云创投资的普通合伙人,百汇达、光
环控股曾是云创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因此云创投资系上市公司关联方。根据《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光环新网 2017 年审计报告、科信盛彩最近两年审计报告以及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估值作价情况,本次交易相关指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具体计算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资产

光环新网(2017 年末/2017 年度)            1,061,356.62        407,716.87       643,105.14

标的资产(2017 年末/2017 年度)               77,368.87           8,080.95        25,208.05

标的资产(成交额)                          114,750.00                   -      11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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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财务数据及成交额较高者
                                                 10.81%             1.98%           17.84%
占光环新网相应指标比重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交易标的资产总额(成交额与账面值孰高)、净资产(成
交额与账面值孰高)、营业收入均未超过光环新网相应指标的 50%,根据《重组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采取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并且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因此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自光环新网上市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未发生控制权变更。本次交
易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属于《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不构成借壳上市。


四、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光环新网拟向交易
对方发行股份作为部分交易对价购买标的公司部分股权;(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光环新网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五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


(一)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光环新网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 12.06 元/股,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
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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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
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018 年 3 月 16 日,光环新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46,351,3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8,927,027.76 元(含税),上述议案已经
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3 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100 份,公司总股本由 1,446,351,388 股变更为
1,446,351,488 股,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 1,446,351,488
股计算 2017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6,351,48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99999 元人民币。该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实施完毕,光环新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按照上述调
整办法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12.04 元/股。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办法》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
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①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
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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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科信盛彩 85%股权的
交易价格为 114,750.00 万元。光环新网 2017 年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
交易以 12.04 元/股为股份对价的发行价格,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部分的具体方案如下:

            所持科             支付方式(股份)              支付方式(现金)     合计支付
            信盛彩
交易对象                                                                          对价(万
            股权比     股份数(万股) 对应金额(万元) 现金支付(万元)             元)
              例
光环控股     36.00%                  -                   -           48,600.00     48,600.00

云创投资     15.00%        1,011.2126            12,175.00            8,075.00     20,250.00

金福沈       24.50%        2,747.0930            33,075.00                    -    33,075.00

国创投资      9.50%        1,065.1993            12,825.00                    -    12,825.00

  合计       85.00%        4,823.5049            58,075.00           56,675.00    114,750.00


     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
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交易光环新网拟以询价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五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的 100%,即不超过 58,075.00 万元,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光环
新网总股本的 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按照《发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三)发行股份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锁定期

     (1)金福沈、国创投资锁定期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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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福沈、国创投资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让。同时,国创投资的合伙人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至国创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国创投资
合伙份额或从国创投资退伙。

     在本次重组于 2018 年实施完毕(若本次重组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下述
股份解锁时间相应顺延)且前述 12 个月锁定期届满的前提下,金福沈通过本次
重组获得的光环新网股份按以下步骤分批解锁:

     ①第一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且根据科信盛彩 2018 年度
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018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达到 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的
或完成利润补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
数×20%-2018 年度补偿股份数量;

       ②第二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且根据科信盛彩 2019 年度
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实现 2018-2019 年两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或完成利润补偿后
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30%-2019 年
度补偿股份数量;

       ③第三期股份应于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累计实
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且根据科信盛彩《减值测试报告》确认
没有减值或完成利润及减值补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
行获得的股份总数×50%-2020 年度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发行对象由于光环新网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
的光环新网股份,也应遵守上述约定。

       (2)云创投资锁定期承诺


     云创投资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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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光环新网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光环新网股
份,也应遵守上述约定。


     同时,云创投资的合伙人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至云创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云创投资
合伙份额或从云创投资退伙。

     2、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锁定期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及证监会相关监
管要求,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
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配套募集资
金认购方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如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则适用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作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科信盛彩 85%股权。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采用了
收益法以及市场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
依据。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科信盛彩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35,000.00 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 109,791.95 万元,增值率为 435.54%。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85%股权作价为 114,750.00 万元。


六、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公司与利润补偿方协商,
科信盛彩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科信盛彩业绩承诺期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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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净利润                       9,210.00              12,420.00                 16,100.00


       业绩承诺方承诺:利润补偿期间内标的公司所对应的每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9,210.00 万元、12,420.00
万元、16,100.00 万元。如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未实现上述承诺的净利润
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公司将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
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
内累计已补偿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另行向公司进行补偿。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1,446,351,488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
募集配套资金影响,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494,586,537 股。本次交易完成前后,
公司股本结构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新增股数               本次交易后
姓名/名称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百汇达           512,230,000       35.42%                    -     512,230,000          34.27%

云创投资                    -              -        10,112,126        10,112,126         0.68%

金福沈                      -              -        27,470,930        27,470,930         1.84%

国创投资                    -              -        10,651,993        10,651,993         0.71%

其他股东         934,121,488       64.58%                    -     934,121,488          62.50%

  总股本        1,446,351,488     100.00%           48,235,049   1,494,586,537         100.00%


    注:本次交易后的股权结构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造成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控股股东百汇达持股比例由本
次交易前的 35.42%变为 34.2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耿殿根仍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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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光环新网经审计的 2017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8)第 010297
号)及未经审计的 2018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经审阅的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3
月合并备考报告(中兴华专字(2018)第 010233 号),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
数据对比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3 月 31 日/2018   2018 年 3 月 31 日/2018
            项目                                                                       增幅
                                  年 1-3 月实现数           年 1-3 月备考数
资产总额                                 1,077,621.78                1,073,312.44      -0.4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56,906.10                 640,926.17       -2.43%

营业收入                                   133,684.23                 133,821.69       0.10%

营业利润                                    17,459.54                  17,466.55       0.04%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800.78                  14,829.01       7.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0      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项目                                                                       增幅
                                 /2017 年度实现数               年度备考数
资产总额                                 1,061,356.62                1,061,356.62      0.0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43,105.14                 626,096.98       -2.64%

营业收入                                   407,716.87                 407,716.87       0.00%

营业利润                                    50,424.30                  50,424.30       0.0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3,586.21                  44,604.74       2.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0.30       0.00%


    注:2018 年 1-3 月实现数取自公司公告的一季度财务数据,备考数取自经审阅的中兴

华专字(2018)第 010233 号报告。


八、本次重组决策和审批程序

     1、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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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3、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4、2018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光环新
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92 号)。


      九、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中,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具体如下表:


(一)业绩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承诺内容
                          承诺人共同承诺科信盛彩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所对应
                          的每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光环控股、
              利润补偿    数分别不低于9,210.00万元、12,420.00万元、16,100.00万元。若未
国创投资、
                承诺      实现上述业绩承诺,承诺人将以现金或股份补偿上市公司,具体
  金福沈
                          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
                          案”。


(二)股份锁定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承诺内容
                          金福沈、国创投资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
                          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在本次重组于2018年实施完毕(若本次重组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
                          则下述股份解锁时间相应顺延)且前述12个月锁定期届满的前提
                          下,金福沈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光环新网股份按以下步骤分批解
                          锁:
国创投资、    股份锁定    1、第一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12个月且根据科信盛彩
  金福沈        期承诺    2018年度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2018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达到
                          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的或完成利润补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20%-2018年度补偿
                          股份数量;
                          2、第二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12个月且根据科信盛彩
                          2019年度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实现2018-2019年两年累计承诺
                          净利润或完成利润补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
                          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30%-2019年度补偿股份数量;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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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第三期股份应于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2018年、2019年、2020
                          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且根据科信盛
                          彩《减值测试报告》确认没有减值或完成利润及减值补偿后解除
                          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50%
                          -2020年度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发行对象由于光环新网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持的光环新网股份,也应遵守上述约定。
                          云创投资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光环新网新增股份自上市之
              股份锁定
云创投资                  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
                期承诺
                          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三)其他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之全资、控股子企业目前不拥有及
                          经营任何在商业上与光环新网正在经营的业务有直接竞争的业
                          务。
                          2、本人/本企业承诺本人/本企业本身、并且本人/本企业必将通过
                          法律程序使本人/本企业之全资、控股子企业将来均不从事任何在
                          商业上与光环新网正在经营的业务有直接竞争的业务。
百汇达、耿    避免同业
                          3、如本人/本企业(包括受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子企业或其他关联
  殿根        竞争承诺
                          企业)将来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与光环新网的主营产品或服务有可
                          能形成竞争,本人/本企业同意光环新网有权优先收购本人/本企业
                          与该等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资产或本人/本企业在子企业中的全部
                          股权。
                          4、如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光环新网
                          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赔偿光环新网的实际损失。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
                          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
              规范关联    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
百汇达、耿
              交易的承    照市场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
  殿根
                  诺      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
                          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移转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
                          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薪
                          酬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保证上市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保持上市
百汇达、耿                员均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
              公司独立
  殿根                    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性的承诺
                          (3)本人/本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
                          作出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
                          的资产。
                          (2)保证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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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承诺内容
                          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
                          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4)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
                          他企业。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和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
                          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
                          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本企业不干预
                          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
                          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间
                          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总经
                          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
                          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人/本企业除通过下属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
                          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
                          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
                          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拟通过参与本次交易注入光环新网的标的
                          资产为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所持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的
                          股权。
                          2、上述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本人/本企业/本公司
                          合法拥有上述标的资产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标
                          的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限制转让的第三方权利,
              关于标的
                          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同时,本人/
交易对方      资产权属
                          本企业/本公司保证该等股权过户至光环新网名下之前始终保持
                的承诺
                          上述状况。
                          3、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拟转让的上述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
                          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
                          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
                          或合同不会阻碍本人/本企业/本公司转让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
                          限公司股权。

                                             16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承诺内容
                          4、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
                          任公司。作为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股东,本人/本企业/
                          本公司已依法承担了股东的义务及责任,认缴的注册资本已全部
                          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5、如标的资产涉及的公司因本次交易前存在的或有事项导致重组
                          完成后光环新网产生经济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将依据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作出补偿安排。
                          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合法合规
                          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
                的承诺
                          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
                          况。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云创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云
云创投资      锁定期承
                          创投资合伙份额或从云创投资退伙。2、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
  合伙人          诺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本人将根据最新监管意见确定锁定期并
                          出具相应调整后的锁定期承诺函。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国创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国
国创投资      锁定期承
                          创投资合伙份额或从国创投资退伙。2、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
  合伙人          诺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本人将根据最新监管意见确定锁定期并
                          出具相应调整后的锁定期承诺函。
                          将及时向光环新网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光环新网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光环新网
              关于提供    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本人/
全体董事、
                资料真    本企业在光环新网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
监事、高级
              实、准确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光环新网董事
管理人员
              和完整的    会,由光环新网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和交易对
                承诺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光环新网董事会核
    方
                          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合伙企业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光环新网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合伙企业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1、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光环新网      关于无违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及全体董      法违规行
                          2、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因
事、监事、    为及不诚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高级管理      信情况的
                          的除外),最近五年不存在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人员          承诺函
                          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
                          3、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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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承诺内容
                                 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关于申请
                   文件所引
     中天国富
                   用中介机      承诺人保证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的承诺人所出具的相关报告的内
     证券、嘉源
                   构的内容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
     律所、中兴
                   真实、准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华、中同华
                   确和完整
                     的承诺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

     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
     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本次交易有利于上
     市公司把握互联网数据中心行业发展机遇,巩固上市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
     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人/本企业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

     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于对持有的北京光环新
     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本次资产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自 2018 年
     3 月 2 日至 2018 年 9 月 1 日的减持计划如下:

                                                                                拟减持股
序                持有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实际可流通      拟减持股份     份数量占       股份
     股东姓名
号                  (股)            本比例     股份(股)      数量(股)     公司总股       来源
                                                                                  本比例
     霍尔果斯                                                     不超过          不超过      首次公
1                  512,230,000      35.4153%     128,057,500
     百汇达股                                                    96,529,490      6.6740%      开发行

                                                  18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权投资管                                                                                 股票前
    理合伙企                                                                                 已发行
    业(有限                                                                                 的股份
    合伙)                                                                                   二级市
                                                                  不超过         不超过
                                                                                             场增持
                                                                  230,000       0.0159%
                                                                                               股份
                                                                                             首次公
                                                                                             开发行
                                                                  不超过         不超过
2    耿桂芳       19,343,900       1.3374%       4,835,975                                   股票前
                                                                 4,835,975      0.3344%
                                                                                             已发行
                                                                                             的股份
                                                                                             首次公
                                                                                             开发行
                                                                  不超过         不超过
3     耿岩         2,600,000       0.1798%        650,000                                    股票前
                                                                  650,000       0.0449%
                                                                                             已发行
                                                                                             的股份
                                                                                             首次公
                                                                                             开发行
                                                                  不超过         不超过
4    郭明强        2,300,000       0.1590%        575,000                                    股票前
                                                                  575,000       0.0398%
                                                                                             已发行
                                                                                             的股份
                                                                                             首次公
                                                                                             开发行
                                                                  不超过         不超过
5     王路         400,000         0.0277%        100,000                                    股票前
                                                                  100,000       0.0069%
                                                                                             已发行
                                                                                             的股份
                                                                  不超过         不超过
    合计
                                                                102,920,465     7.1159%

           百汇达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资产重组复牌之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的
    期间内,将严格按照本人及本企业作出的承诺执行。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
    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对违反本人/本企业所作出的承诺给光环新
    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

    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在本次交易前,公司董事袁丁女士、郑善伟先生,监事庞宝光女士、李超女
    士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宏女士、侯焰女士、陈浩先生、齐顺杰先生已通过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布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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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减持计划,拟自 2017 年 9 月 21 日至 2018 年 3 月 2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5,427,38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753%。

       上述董监高人员承诺:自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到期后(2018 年 3 月 21 日)
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存在资金需求,拟减持光环新网股份,将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及时披露新的减持计划。本承
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对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给
光环新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杨宇航、侯成训、郭
莉莉、宋健尔、王军辉、张利军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并承诺:自本次资产重组
复牌之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将严格按照本人作出的不减持承诺执行。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对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
诺给光环新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
任。


十一、本次重组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
办法》、《格式准则第 2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
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次交易正式方
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本次
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
行表决和披露。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关联董事已严格履
行回避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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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已对本次
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
的利益。

(三)股东大会表决及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于股东大会召开日 15 日前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
的通知,敦促公司全体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
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时,公司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四)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重组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认购的股
份需进行锁定安排,交易对方已对所认购的股份锁定进行了相关承诺,详见本报
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发行股份情况”之“(三)发行股份锁定期”。

(五)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
计和评估,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
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
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确保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的股东利益。

(六)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

     1、根据备考报表比较交易完成后 2017 年和 2018 年 1-3 月每股收益

     根据光环新网经审计的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中兴华审字(2018)第 01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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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和未经审计的 2018 年 1 季度财务报表,经审阅的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3
月合并备考报告(中兴华专字(2018)第 010233 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光环新
网 2017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30 元/股,2018 年 1-3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 0.10 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光环新网 2017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30 元/股,2018 年 1-3 月
基本每股收益为 0.10 元/股,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基本不变。

       2、根据科信盛彩 2018 年业绩承诺情况预测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

     根据科信盛彩 2018 年业绩承诺情况预测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假设前提具
体如下:

     (1)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以及国内
金融证券市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亦未发生重大变
化;

     (2)光环新网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光环新网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12.04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调
整为 48,235,049 股;按照配套资金总额 58,075.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
格为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前 2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九折(13.23 元/股)计算的
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43,896,447 股;按照除权除息后调整的发行价格(13.21
元/股)计算的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43,962,907 股;

     (3)假设本次交易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上市公司 2018 年经营业绩(不考虑科信盛彩 15%的并表收益)与
去年保持一致,即按照上市公司 2018 年可实现净利润(不考虑科信盛彩 15%的
并表收益)为 43,327.16 万元;假设科信盛彩 2018 年可实现承诺净利润 9,210 万
元;据此计算的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8 年预计可实现净利润 44,708.66 万元,交易
后上市公司 2018 年预计可实现净利润为 48,622.91 万元;

       (5)在预测 2018 年末总股本和基本每股收益计算时,仅考虑本次交易对总
股本的影响,公司当前不存在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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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交易对公司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股本(万股)                                      144,635.14                   153,854.93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万元)                            44,708.66                     48,622.91

基本每股收益                                               0.31                          0.33

    注 1:交易前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公司 2017 年净利润(不考虑科信盛彩 15%

的并表收益)+科信盛彩 2018 年承诺净利润*15%;交易后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公

司 2017 年净利润(不考虑科信盛彩 15%的并表收益)+科信盛彩 2018 年承诺净利润

*15%*1/2+科信盛彩 2018 年承诺净利润*1/2

    注 2: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发

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发行数量×发行月

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从上面的测算可以看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因并购重组交易而
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但是,若未来上市公司或标的资产经营效益不
及预期,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3、本次重组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以及并购重组摊薄当期每股
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1)上市公司拟采取措施

     若未来上市公司或标的资产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存在被摊
薄的风险。为加强对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以及填补并购重组摊薄当期
每股收益,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

     1)加强收购整合,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力争最大程度的实现双方在企业文化、团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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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的高效整合,既保证对标的公司的控制
力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的市场竞争活力,将自身管理体系、财务体系、内控体系
有效贯彻至标的公司,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和预期效益。

     2)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及业绩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
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
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
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3)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本次资产重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公司董事
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顺序用于规定的用途、
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
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
持续稳定的回报。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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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
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
本人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
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
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5、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
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
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
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
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担补偿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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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

     2、不侵占公司利益。

     如本人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
任。”


十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于 2016 年 12 月取得 IDC 业务资质,在取得业务资质
前后需要与上市公司共同合作服务客户,上市公司基于当时自身机房机柜出租情
况的考虑亦需要寻求合作方共同服务客户,尤其是对机柜数量需求较大的客户,
因此报告期内科信盛彩与光环新网之间存在 IDC 及其增值服务合作交易,2016
年、2017 和 2018 年 1-3 月年科信盛彩与光环新网进行业务合作而向光环新网提
供 IDC 及其增值服务金额分别为 386.84 万元、5,359.10 万元和 3,374.35 万元。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为光环新网集团旗下的数据机房之一,上市公司从集团
统一化管理及采购角度,存在光环新网为科信盛彩代垫物料消耗、安保费及向科
信盛彩分摊管道租金等费用情形,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3 月光环新网为
科信盛彩代垫物料消耗、安保费及向科信盛彩分摊管道租金等费用金额分别为
275.34 万元、322.02 万元及 101.53 万元。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因数据机房建设需要采购数据机柜、冷通道等产品,首
信圆方为金福沈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为配电柜、网络机柜等的生产销售。
故报告期内,科信盛彩与首信圆方存在签订业务合同以采购机柜、冷通道及相关
的配件的交易,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3 月发生金额为 873.10 万元、1,021.04
万元和 0 万元。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因数据机房的建设及 IDC 及其增值业务的快速增长对
资金有一定的需求,考虑到当时的房屋建设尚未全部完工,尚未取得房产证,无
法向银行提供抵押,故存在由关联方北京金田恒业置业有限公司为科信盛彩银行
借款提供担保及科信盛彩向金福沈及其关联方借款的情形,涉及银行借款 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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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资金拆借 3,82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一定的公平性,且关联交易的定价较为合理。

     未来科信盛彩与光环新网合作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双方签署的《数据中心合作
协议书》开展合作;因科信盛彩使用光环新网统一采购的服务而由科信盛彩分摊
承担的物料消耗、管道租金摊销、维修费等若在未来发生将严格按照实际使用情
况及光环新网的采购成本在各数据机房之间进行分摊;未来科信盛彩若向首信圆
方采购部分数据机柜、冷通道等设备时将按照市场化条件采购。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通过直接持股及一致行动协议控制科信盛彩,科
信盛彩已经是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科信盛彩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科信盛彩原股东方金福沈、云创投资、国创投资将成为上市公司 5%以
下的小股东(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下,交易完成后金福沈、云创投资、
国创投资分别持有上市公司 1.84%、0.68%、0.71%的股权),本次交易并不会增
加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且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外,本次交易并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的增加。


十三、42 名员工支付受让云创投资份额对价的情况与具体安排

    根据《云创投资合伙份额转让协议》,42 名员工作为云创投资份额受让方,
将分期向光环控股支付交易对价,即:1、云创投资在取得光环新网为本次收购
支付的现金对价之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其所取得的现金对价;2、
云创投资在现金对价分配决议作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将 42 名受让方税后实际应
获得的分红收益直接支付给转让方光环控股,作为 42 名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光
环控股的标的份额转让价款;3、上述第 2 项所述分红收益支付后的剩余云创投
资份额转让价款,由 42 名受让方以在云创投资减持光环新网股票后实际获得的
分红收益支付,云创投资应在减持股票所得分配决议作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将
42 名受让方税后实际应获得的分红收益直接支付给转让方光环控股,直至全部
云创投资份额转让价款付清;4、如 42 名受让方获得的上述第 2 项和第 3 项项下
的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云创投资份额转让价款,则转让方光环控股将放弃未清偿
的云创投资份额转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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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根据《云创投资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42 名受让方应当参照
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即年化利率 4.35%)承担自本次转让完成之日(即
云创投资份额过户登记至 42 名受让方名下之日)至 42 名受让方按照《云创投资
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实际支付转让价款之日的相应利息。

    42 名员工支付受让云创投资份额对价的款项来源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交易中云创投资获取现金对价后的分红及云创投资后续减持本次换
取的上市公司股票后的分红,云创投资获取股票的锁定期为股票上市后 36 个月。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云创投
资可以减持股票,并将减持股票后的款项向 42 名员工分红以进一步支付受让云
创投资份额的对价。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方式

     1、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合并报表的相关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
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规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
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控制的内容主要是被控制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这些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控制
一般是通过表决权来决定的。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严格限制董事
会、受托人或管理层对特殊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决策权,如规定除设立者或发起
人外,其他人无权决定特殊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

    控制的性质是一种权力或法定权力,也可以是通过公司章程或协议、投资者
之间的协议授予的权力。

    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母公司应当将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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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只要是由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论子
公司的规模大小、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能力是否受到严格限制,也不论子公
司的业务性质与母公司或企业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是否有显著差别,都应当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即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抵销母公
司所享有的份额后的余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处理。

     (2)《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规定,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
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规定,企业合并的结果通常是一个企业取得了对
一个或多个业务的控制权。构成企业合并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取得对另一上
或多个企业(或业务)的控制权;二是所合并的企业必须构成业务。业务是指企
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
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

    有关资产、负债的组合要形成一项业务,通常应具备以下要素:①投入,指
原材料、人工、必要的生产技术等无形资产以及构成生产能力的机器设备等其他
长期资产的投入;②加工处理过程,指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运营过程,能够组
织投入形成产出;③产出,如生产出产成品,或是通过为其他部门提供服务来降
低企业整体的运行成本等其他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该组合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
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直接为投资者等提供股利、更低的成本或其他经济利益等
形式的回报。有关资产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要构成一项业务,不一定要同时具备
上述三个要素,具备投入和加工处理过程两个要素即可认为构成一项业务。

    有关资产或资产、负债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应结合所取得资产、负债
的内在联系及加工处理过程等进行综合判断。实务中出现的如一个企业对另一个
企业某条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生产线的合并、一家保险公司对另一家保险公司寿
险业务的合并等,一般构成业务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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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一个企业取得了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控制权,而被购买方(或被合并
方)并不构成业务,则该交易或事项不形成企业合并。企业取得了不形成业务的
一组资产或是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辩认资产、负债的
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处理。

     (3)《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规定,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
税负债以外,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一)
商誉的初始确认。(二)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
认: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
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
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对科信盛彩的会计处理


     (1)控制和可变回报的定义


     1)控制的定义


     ①《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 7 条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 7 条:“控制,是指投资
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
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其中,“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指投资方享有现时权利使其目前有
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其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投资方拥有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
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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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②《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 13 条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 13 条:“除非有确凿证
据表明其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
力:(一)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二)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
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
表决权的”。


     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 14 条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 14 条:“投资方持有被
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投资方持有的
表决权足以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
有权力:(一)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
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二)投资方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
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三)其他合同安
排产生的权利。(四)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2)可变回报的定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 17 条:“投资方自被投
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投资方
应当基于合同安排的实质而非回报的法律形式对回报的可变性进行评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可变回报是不
固定的并可能随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回报,可能是整数,也可能是负数,或者
有正有负”。


     可变回报的形式主要包括:


     ①股利、被投资方经济利益的其他分配、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投资的价值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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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从被投资方获取股利是投资方的可变回报的通常表现形式。


     ②因向被投资方的资产或负债提供服务而得到的报酬、因提供信用支持或流
动性支持收取的费用或承担的损失、被投资方清算时再起剩余净资产中所享有的
权益、税务利益、因参与被投资方而获取的未来流动性。


     ③其他利益持有方无法得到的回报。


     (二)上市公司对科信盛彩实施控制的说明


     1)上市公司对科信盛彩拥有权力


     ①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约定


     2015 年 6 月,光环新网与百汇达签署的无固定期限的《一致行动协议》主
要约定如下:


     a.自本次投资完成之日起,在决定标的公司有关经营发展、且需经标的公
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百汇达将跟随光环新网行使股东权利,与光环
新网保持一致,特别是行使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


     b.如一方拟就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另一方
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最终按照光环新网决定的意见以双方名义共同向股东会
提出提案;


     c.双方在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前须进行充分沟通
协商,最终按照光环新网决定的意见在股东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


     d.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生效,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解除
本协议。


     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已经明确约定,在决定标的公司有关经营发展、且需
经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百汇达最终应按照光环新网的决定为
准,与上市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同时,该《一致行动协议》无固定期限,未经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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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解除。


     ②上市公司对科信盛彩拥有权力


     根据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百汇达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光环新网自增资科信
盛彩开始,即实际控制科信盛彩 51%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
并财务报表》第 13 条,光环新网持有科信盛彩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在没有确凿
证据表明上市公司不能主导科信盛彩相关活动的情况下,光环新网对科信盛彩拥
有权力。


     2)上市公司通过参与科信盛彩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用对科信盛彩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①上市公司通过参与科信盛彩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根据科信盛彩公司章程,科信盛彩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可以行使决定公
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案方案和决算方案、对公
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公司的利
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等职权;董事会可以行使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等职能。上市公司作为科信盛彩股东可以参与股东会,上市公司
在科信盛彩董事会的 5 名席位中占据 3 名,上市公司可以参与到科信盛彩的商品
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
及融资活动等对科信盛彩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 7 条中对“相关活动”的解释。


     同时,科信盛彩公司章程并未对利润分配作出特别约定,根据《公司法》第
三十四条,科信盛彩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光环新网可以通过从科
信盛彩分取红利的方式获得可变回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
务报表》应用指南中“1、股利、被投资方经济利益的其他分配(例如,被投资方
发行的债务工具产生的利息)、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投资的价值变动”的可变回报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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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综上,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参与科信盛彩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②上市公司有能力运用对科信盛彩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上市公司在科信盛彩董事会的 5 名席位中占据 3 名,且其董事长为上市公司
总裁,其法定代表人亦为上市公司总裁;同时,科信盛彩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
任,上市公司有能力运用对科信盛彩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3、上市公司对科信盛彩会计处理的合规性的说明


       1)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百汇达对科信盛彩增资扩股时,上市公司持有标的
公司 15%股权,通过与百汇达的一致行动协议,实际控制标的公司 51%股权


       综上所述,2015 年 6 月,上市公司通过增资直接持有科信盛彩 15%的股权,
同时通过与百汇达签订一致行动协议间接控制科信盛彩 36%股权,实际控制科信
盛彩股权比例合计达到 51%,并且能通过参与科信盛彩的相关活动享有可变回
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对“控制”的要求。


       2)上市公司增资科信盛彩时,科信盛彩不构成业务


       ①上市公司增资科信盛彩的主要目的是拟在科信盛彩自有土地房产上建设
数据机房以开展 IDC 业务。增资时点科信盛彩的主要资产为房屋建筑物及在建
工程、土地使用权,未开展 IDC 业务。


       上市公司增资科信盛彩的主要目的系看好科信盛彩的地理位置及土地房产,
拟在科信盛彩自有土地房产上建设数据机房以开展 IDC 业务。鉴于上市公司增
资科信盛彩时,科信盛彩资产结构较为简单,主要资产为房屋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土地使用权,且科信盛彩原股东方仍保留部分股权,故协商一致采用增资扩股的
方式取得科信盛彩的相应股权,以间接拥有上述土地房产。


       科信盛彩位于北京经济开发区太和桥,上市公司增资取得科信盛彩 15%的股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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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时,科信盛彩账面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包括 49,081
平方米土地、A 区厂房及楼宇、B 区在建工程。在购买日,A 区厂房及楼宇已出
租给北京中科彩技术有限公司,年租金约 1,200 万元;B 区在建工程设计为三栋
数据中心,正在进行主体建设。


       ②公司主要业务为 IDC 服务以及云计算服务,科信盛彩在 2015 年以前的主
要收入来源为房屋租赁,与光环新网收入相比,科信盛彩房屋租赁收入金额较小,
不具有重要性。


       公司主要业务为 IDC 服务以及云计算服务,科信盛彩在 2015 年以前的收入
来源为房屋租赁,与光环新网收入相比,科信盛彩房屋租赁收入金额较小,具体
数据如下:


       2013 年至 2015 年度科信盛彩的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603.18                     1,287.77

营业成本                                     -                    82.06                   314.98

期间费用等                             174.94                 246.25                     1,749.49

营业利润                               -174.94                274.87                     -776.69

净利润                                 -188.44                274.87                     -777.91


       科信盛彩的营业收入及成本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收入金额            成本金额          收入金额               成本金额
房租                         558.12               50.74            1,116.24               159.63
物业费                        22.67                8.94              90.69                   74.50
水费                           0.69                0.69                   4.68                4.68
电费                          21.70               21.70              76.16                   76.16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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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收入金额                 成本金额             收入金额              成本金额
 合计                               603.18                  82.06              1,287.77                314.98

        2013 年至 2015 年度光环新网合并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0,814.96                  43,454.31                    59,153.04
 营业成本                                    16,358.93                  24,769.94                    39,621.76
 期间费用等                                   6,585.42                   7,441.28                     8,535.05
 营业利润                                     7,870.60                  11,243.10                    10,996.24
 净利润                                       6,726.33                   9,518.60                    11,417.86


        2013 年至 2015 年,科信盛彩收入占光环新网收入比例如下:

              项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科信盛彩收入对光环新
                                                      -                        1.39%                    2.18%
 网收入比例

        光环新网的营业收入及成本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收入金额       成本金额        收入金额         成本金额       收入金额         成本金额
互联网宽带接
                      6,420.52        4,641.35        7,003.76         4,642.28         6,321.02       4,956.86
入服务
IDC 及其增值
                     23,315.90       11,051.30       26,586.53        12,245.19        29,364.65      13,865.17
服务
IDC 运营服务                    -              -      9,204.80         7,299.75        21,857.27      20,290.05
云计算及相关
                                -              -           48.21          45.17         1,466.79         249.27
服务
其他                  1,078.53         666.29             611.01        537.55            143.30         260.41
合计                 30,814.96       16,358.93       43,454.31        24,769.94        59,153.04      39,621.76

        按照上市公司 2015 年 4 月份公告的《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
 京百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北京科信盛彩置业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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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科信盛彩拥有的厂房及楼宇将被建设为云计算基
地,为广大商企用户提供云计算等互联网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因此,科信盛彩
虽然存在用于出租的资产,但其不具有重要性,并且与拟建设云计算基地的主体
资产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因此在上市公司增资取得科信盛彩 15%的股权这一时
点,科信盛彩除房屋租赁取得收入外并无业务活动,因此科信盛彩不构成业务,
不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处理。

       3)会计处理方式

       ①按取得不构成业务的企业控制权纳入合并报表

       合并报表准则适用于母公司所控制的所有主体(子公司),不论该子公司是
构成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所指的“业务”,还是仅仅系不构成“业务”的一项或一组资
产。

       上市公司通过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安排,从而对科信盛彩具有控
制权,科信盛彩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
务报表》相关规定,应将科信盛彩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上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将
科信盛彩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均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按该准则规定的合并抵销程
序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上市公司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财
务报表中相同的报表项目逐行加总,抵销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主要是母公司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计算少数股东在子公司
的净资产中应享有的份额。

       由于上述交易对上市公司而言并不构成一项企业合并,因此在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时,不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及其应用指南和讲解
中规定的将企业合并成本分摊到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以及确认商誉的相关程
序,而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规定的“如果一个企业取得了对另
一个或多个企业的控制权,而被购买方(或被合并方)并不构成业务,则该交易
或事项不形成企业合并。企业取得了不形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是净资产时,应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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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
不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处理”。因此,上市公司在该交易中不确认商誉。

     所得税方面,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于购买日对科信盛彩的各项资产、
负债进行初始确认,并且在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上市公司和科信盛彩的会计利
润,也不影响其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虽然按照前述“相对公允价值比例分配法”确定的科信盛彩各项资产、负债在上市
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初始计量金额不同于其计税基础,从而导致产生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或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也不就这些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者
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具体会计处理

     a.母公司层面的会计处理

     母公司层面,按照上市公司支付的增值款确认投资成本,因上市公司对科信
盛彩达到控制,上市公司为科信盛彩的母公司,因此按照成本法核算,会计分录
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6,870 万元

     贷:银行存款          6,870 万元

     b.合并层面的会计处理

     合并报表层面,上市公司按照其取得科信盛彩 15%股权所支付的对价,按照
科信盛彩各项资产的相对公允价值比例分配到其各项资产,再将分配结果除以
15%,以得出这些资产的全部初始计量金额。相应地,这些资产的全部初始计量
金额乘以少数股东在科信盛彩中所占的股权比例 85%,即为购买日科信盛彩少数
股权初始计量金额。将科信盛彩的报表内容全部过入合并底稿后,上市公司的合
并抵销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资本公积

     借:子公司股本等权益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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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长期股权投资

     贷:少数股东权益

     综上分析,上市公司在首次取得科信盛彩 15%股权时,因为百汇达与其签订
了《一致行动协议》,从而实际控制科信盛彩 51%股权,并且能通过参与科信盛
彩的相关活动享有可变回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对“控制”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将科信盛彩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鉴于科信盛彩当时
并不构成业务,对科信盛彩的合并并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
并》,上市公司按照“取得不形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是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
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进行会计处
理,不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144,635.14 万股。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至 149,458.64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
合计持股比例高于 10%。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经
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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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
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
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此外,本次交易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交易时间
存在不确定性,以及在交易过程中标的资产业绩大幅下滑或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
影响事项,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
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
次交易,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重组交易标的公司科信
盛彩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135,000.00 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
产增值 109,791.95 万元,增值率为 435.54%。

     本次评估系依据截至评估基准日已知情况和资料以及各项假设为前提,尽管
对标的资产价值评估的各项假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
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
争环境等情况变化,使未来盈利达不到盈利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
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三)募集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低于预期风险

     本次交易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58,075.00 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的现金对价。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如果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则上市公司将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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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满足相关费用的支付,将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安排产生影响,提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到宏观经济周期、利率、
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
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股票交易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
此应有充分准备。公司本次交易需要中国证监会的审批,且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五)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业绩承诺方承诺: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标的公司所对应的每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 分别不低于
9,210.00 万元、12,420.00 万元、16,100.00 万元。如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
未实现上述承诺的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尽管交易双方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
股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险,但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
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
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六)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规模较发行前将出现一定程度增加。本
次交易的标的资产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的提高。
但是,若未来上市公司或标的资产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存在被
摊薄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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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一)IDC 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互联网在行业应用上的普及,市场对 IDC 及其增值服务的需求有很大
提升,由于进入 IDC 行业的壁垒主要是资质壁垒,相关法规规定从事 IDC 业务
需要 IDC 经营许可,从事互联网接入业务需要 ISP 经营许可。2014 年 1 月国务
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 号文),
“取消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IDC 企业跨地区
经营的成本更低,吸引更多企业进入,有可能导致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

     在这种市场环境下,未来公司面临的竞争可能加剧。一方面,竞争加剧使公
司面临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抢夺的风险,原有的市场份额可能减小。另一方面,
竞争加剧还可能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下降。

(二)标的资产经营资质无法续期的风险

     目前科信盛彩已经取得了经营许可证号为京 B1-20160074 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科信盛彩存在现有
资质到期后,资质续期申请无法通过的可能,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公司数据中心技术不能及时更新的风险

     科信盛彩完全按照数据中心机房 T3+标准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所采用的技术
标准目前在行业内属于较高水平。由于 IDC 的特殊性,对于温控、消防、供能
以及防水防震等配套设施上都具有较高的要求,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设备来保证
数据中心达到相应配套要求,科信盛彩在未来若不能紧跟行业技术发展的潮流,
导致自身数据中心在技术标准方面丧失优势甚至落后于行业平均水平,则有可能
影响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标的公司人才流失风险

     数据中心服务包括沟通、设计、建设、测试、销售、运营维护、软硬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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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多个环节,首先各个环节的负责人员除了必须要具备单个环节需要的技术和
知识外,也同时需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通信、软件、网络等知识,对企业人员
的技术知识有较高的要求,尤其是对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除了具备专业知识外,
还需要很强的统筹和管理能力。然而,由于行业发展迅速,我国 IDC 行业人才
储备和培养不足,具备专业技术而又具有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人员更是缺乏。此
类人才通常会选取资金实力强、工程业绩出众、市场声誉良好的企业就职。科信
盛彩在未来的经营中,若不能保持与其发展所需密切相关的技术及运营人才规
模,科信盛彩的经营运作、发展空间及盈利水平将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管理风险

     根据企业发展的周期性规律,科信盛彩及其经营的行业现阶段正处于快速发
展期,根据目前的商业规划,预计未来几年科信盛彩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将会
快速地增长。业务的扩张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管理、项目组织、人力资源建设等
决定互联网数据中心运作能力的因素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管理体制和配套措
施无法给予相应的支持,业务规模的扩张将会对科信盛彩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
响,产生相应风险。

(六)资产负债率较高的财务风险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科信盛彩的资产负债率为 66.28%。标的公司的数
据中心业务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并使用一定金额的银行贷款进行数据中心建设及
设备采购。在标的资产重资产运营模式下,进行数据中心前期建设需投入大量资
金,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可能会导致公司面临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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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 2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2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 3
重大事项提示 ....................................................... 5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 5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6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 6
  四、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 7
  五、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作价 ......................................... 11
  六、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 ....................................... 11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2
  八、本次重组决策和审批程序 ....................................... 13
  九、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14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
  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18
  十一、本次重组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0
  十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 ............................. 26
  十三、42 名员工支付受让云创投资份额对价的情况与具体安排 .......... 27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 28
重大风险提示 ...................................................... 4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40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 42
目录 .............................................................. 44
释义 .............................................................. 48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 53
  一、本次重组的背景 ............................................... 53
  二、本次重组的目的 ...............................................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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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 58
  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59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89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 90
  七、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90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93
  一、公司概况 ..................................................... 93
  二、公司设立情况 ................................................. 94
  三、公司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 94
  四、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 103
  五、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04
  六、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105
  七、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105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 106
  九、最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 ........................................ 111
第三节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112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112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情况以及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134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 134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 134
  六、交易对方最终出资自然人情况及锁定安排 ........................ 135
第四节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 140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 140
  二、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 161
  三、标的公司的业务和技术 ........................................ 164
  四、标的公司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200
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 .............................................. 208
  一、科信盛彩评估基本情况 ........................................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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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关于拟购买资产的估值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 259
  三、独立董事意见 ................................................ 269
第六节 本次交易涉及股份发行的情况 ................................ 270
  一、本次交易方案 ................................................ 270
  二、本次交易中的股票发行 ........................................ 282
  三、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 288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289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 289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295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296
  四、《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 297
  五、《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301
  一、关联方资金、资产占用情况 .................................... 304
  二、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 304
  三、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
  债)的情况 ...................................................... 304
  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资产交易的情况 ...................... 305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06
  六、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309
  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在公司股票停牌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 ...................................................... 311
  八、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 323
  九、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的说明 ................................................ 324
  十、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 324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25
  一、关联方资金、资产占用情况 .................................... 325
  二、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 325
  三、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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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的情况 ...................................................... 325
  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资产交易的情况 ...................... 326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27
  六、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330
  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在公司股票停牌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 ...................................................... 332
  八、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 344
  九、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的说明 ................................................ 345
  十、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 345
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46
  一、基本假设 .................................................... 346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346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分析 ...................... 368
  四、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所选取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 370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
  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 .......................................... 370
  六、本次交易资产交付安排的说明 .................................. 380
  七、本次交易前后同业竞争分析 .................................... 381
  八、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 382
  九、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408
  十、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 408
  十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根据《重组办法》三十五条的规定,就相关资产实
  际盈利数不足利润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或提出填补每股收益具体措施的,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补偿安排或具体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发表意见 .... 409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各中介机构的任职资格 .......................... 409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内部审核程序简介及内核意见 .................... 410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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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在本报告书中,部分
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一般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光环新
                              指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
                                    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科信盛彩
标的公司、科信盛彩            指
                                    置业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 85%的股权

交易对方                      指    光环控股、云创投资、国创投资、金福沈
                                    霍尔果斯百汇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百汇达                        指
                                    曾用名“北京百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环控股                      指    光环控股有限公司

云创投资                      指    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创投资                      指    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金云网                      指    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

无双科技                      指    北京无双科技有限公司

中科彩                        指    北京中科彩技术有限公司

首信圆方                      指    北京首信圆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次资产重组、本次交易、            光环新网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指
本次重组                            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指    云创投资、国创投资、金福沈
发行对象
                                    光环新网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询价发行股份募
本次配套融资、配套融资        指
                                    集配套资金
中天国富证券、独立财务
                              指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顾问
中兴华、审计机构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亚太(集团)
亚太集团                      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嘉源律所、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中同华、评估机构、评估
                              指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师
《购买资产协议》              指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光环控股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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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金福沈、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光环控股有限公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司、金福沈、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指
议》                                伙)、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光环控股有限公
《业绩补偿协议》              指    司、金福沈、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之业绩补偿协议》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光环控股有限公
《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指    司、金福沈、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议》
                                    伙)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重组报告书                    指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自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
过渡期间                      指    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
评估基准日                    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补偿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

业绩承诺方、利润补偿方        指    光环控股、国创投资、金福沈
                                    交易对方承诺的标的公司承诺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承诺净利润                    指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标的公司承诺年度内各年度实际实现的经具有证券期
实际净利润                    指    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最近一年                      指    2017 年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3 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合伙企业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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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问题与解答》                指
                                    用途等问题与解答》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格式准则第 26 号》          指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
元、万元、亿元                指
                                    元

      二、专业释义

                           主要指通过电话线、电缆、光纤等各种传输手段向用户提供将计
宽带接入              指
                           算机或者其他终端设备接入互联网的服务。
                           一种通过 Internet 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动态可伸缩的虚拟化的资源
                           的计算模式。狭义云计算指 IT 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
                           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资源;广义云计算指服
云计算                指
                           务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
                           需服务。云计算被认为是 IT 行业发展中继个人计算机、互联网
                           之后第三次重大革命性突破。
                           在包括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高速增长产生的海量、多
                           样性的数据中进行实时分析辨别并挖掘其中的信息价值以对用
大数据                指
                           户提供决策支持的技术。由于其数据处理往往超过单个计算机和
                           常用软件的处理能力,所以其又和云计算存在紧密联系。
                           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业务,即利用相应的机
                           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络
IDC                   指   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
                           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
                           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
                           内容分发网络(Content Delivery Network),通过构建智能虚拟
                           网络,实时地根据网络流量和各节点的连接、负载状况以及到用
CDN                   指
                           户的距离和响应时间等综合信息将用户的请求重新导向离用户
                           最近的服务节点上,以提高用户访问网站的响应速度。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即向广大用户
ISP                   指
                           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
                           不间断电源,一种含有储能装置,以整流器、逆变器为主要组成
                           部分的稳压稳频的交流电源。主要利用电池等储能装置在停电时
UPS                   指
                           给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计算机、通信网络系统或工业
                           控制系统、需要持续运转的工业设备等提供不间断的电力供应。
                           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的简写,是评价数据中心能源效率的指
PUE                   指   标,是数据中心消耗的所有能源与IT负载使用的能源之比,PUE
                           是一个比值,越接近1表明能效水平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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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计算服务模式之一,即设施即服务,向客户提供处理、存储、
                           网络以及其他基础计算资源,客户可以在其上运行任意软件,包
IaaS                  指   括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用户不管理或者控制底层的云基础架
                           构,但是可以控制操作系统、存储、发布应用程序,以及可能有
                           限度地控制选择的网络组件。
                           云计算服务模式之一,即软件即服务(SaaS),客户所使用的服
                           务商提供的运行在云基础设施上的应用程序。这些应用程序可以
SaaS                  指   通过各种各样的客户端设备所访问。客户不管理或者控制底层的
                           云基础架构,包括网络、服务器、操作系统、存储设备,甚至独
                           立的应用程序机能。
                           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
基础电信业务          指
                           务。
增值电信业务          指   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
                           Information Technology,即信息技术,包含现代计算机、网络、
IT                    指
                           通讯等信息领域的技术。
                           用来存放和运行中央计算机系统、网络和存储等相关设备的专用
数据中心              指   场所,是IT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由机房环境、IT基础设施和应
                           用软件三部分组成,保障信息系统终端正常运转。
                           在不同的应用环境下,将数据以合理、安全、有效的方式保存到
数据存储              指   存储介质上并实现有效访问,目的是满足用户对数据保存在高性
                           能、高可靠性、高扩展性、高安全性等方面的需求。
                           通过集群应用、网格技术或分布式文件系统等功能,将网络中大
                           量各种不同类型的存储设备通过应用软件集合起来协同工作,共
云存储                指
                           同对外提供数据存储和业务访问功能的系统。云存储是一个以数
                           据存储和管理为核心的云计算系统。
                           重复配置系统的一些部件,当系统发生故障时,冗余配置的部件
冗余                  指
                           介入并承担故障部件的工作,以减少系统故障时间。
                           以用户的应用需要和投入资金的规模为出发点,综合应用各种计
系统集成              指   算机技术,选择各种软硬件设备,经过相关人员的集成设计,安
                           装调试,应用开发,使集成后的系统能够满足用户需求的过程。
工信部                指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共云是由第三方提供商提供的标准化云服务,由云提供商完全
公有云                指   承载云服务器,用户无需购买硬件、软件或支持基础架构,只需
                           为其使用的资源付费即可。
                           是云服务提供商为不同客户单独使用而构建的资源平台,因而提
                           供对数据、安全性和服务质量的最有效控制。私有云可部署在企
私有云                指
                           业数据中心的防火墙内,也可以将它们部署在一个安全的主机托
                           管场所,私有云的核心属性是专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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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oS(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是一
                           种十分常见的网络攻击,通过多种方式消耗网络、或服务系统的
DDoS                  指   资源,使真正用户无法访问使用这些资源。经营线上业务的企业
                           很容易遭受 DDoS 攻击,DDoS 攻击因成本低廉、攻击范围广、
                           简单高效已成为黑客最热衷和惯用的攻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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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重组的背景

(一)IDC 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发展前景良好

     2010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
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科信盛彩所从事的 IDC 业
务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3 年版),科信盛彩的主营业务属国家鼓励的科技服务类项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战略性
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均对
科信盛彩所处的信息技术行业在政策上予以鼓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
个五年规划纲要》将“云计算创新发展”列为信息化重大工程之一,提出“支持
公共云服务平台建设,布局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提升云计算解决方案提供能力,
推动制造、金融、民生、物流、医疗等重点行业云应用服务,不断完善云计算生
态体系”。《“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
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各行业全
面融合渗透,构建万物互联、融合创新、智能协同、安全可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
产业体系。到 2020 年,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薄弱环节实现系统性突破,
总产值规模超过 12 万亿元”。《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提出“推进物联网
设施建设,优化数据中心布局,加强大数据、云计算、宽带网络协同发展,增强
应用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互联网数据中心作为信息化的重要载体,提供信息数据存储和信息系统运行
平台支撑,是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资源,其承担着数据流通中心
的关键作用,是网络数据交换最为集中的节点所在。近年来,移动互联网、高清
视频点播/直播、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快速发展,带动数据存储、
计算能力以及网络流量需求的大幅增加,数据中心的基础设施地位愈发得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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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同时,基于 IDC 的云计算凭借其低成本、按需灵活配置和高资源利用的核
心优势,成为未来 IDC 发展的趋势,大力发展云计算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各地在云计算领域积极布局,纷纷出台产业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制定土地、税
收、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国 IDC 圈发布的《2016-2017 中国 IDC 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16
年全球 IDC 市场规模达到 451.9 亿美元,增速达 17.5%,中国 IDC 市场保持着高
速增长的态势,市场总规模为 714.5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37.8%。未来三年,
中国 IDC 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预计到 2019 年,中国 IDC 市场规模将接近 1,900
亿元。

(二)公司致力于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

     公司是专业的互联网综合服务商,主营业务为云计算业务、IDC及其增值服
务、IDC运营管理服务、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等互联网综合服务。公司互联网数
据中心业务已经具有十几年的运营经验,时刻紧跟互联网技术发展趋势,保持技
术优势,服务能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得到了多家国际客户的认可。公司在北
京地区已经形成较高的品牌认知度,拥有包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亚马逊电商)、北京凯迪迪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凯迪迪爱)等3,000
多家忠诚度较高、消费能力较强的企业客户。

     凭借多年来的经营经验,公司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结合自身特
点与宏观经济环境,制定了明确的公司发展目标,即成为国内一流的包括宽带接
入、数据中心、云计算服务、大数据服务在内的互联网业务综合解决方案一体化
服务商。为顺应IDC迅速发展的市场行情,抓住云计算、大数据发展契机,落实
公司战略布局,公司一方面继续加大投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针对云计算、网络优化、节能环保技术方面持续进行深
入研发;加速进行公有云服务平台建设,研发多种类型的云服务产品以满足客户
不同层次的需求。另一方面,在实现企业自身增长的同时,积极寻求外延式增长
机会,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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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并购重组是企业之间通过资源整合激发战略协同效应的重要手段。上市公司
实施并购重组,能够将优质资源和业务嫁接到资本市场,以资本力量推动上市公
司和被并购企业融合发展、做强做大,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我国现阶段的宏观环境有利于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一方面,我国宏观经
济处于转型调整期,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是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整合的高效手
段;另一方面,实体企业融资成本偏高,优质的中小企业需要通过融入资本市场
来解决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因此,上市公司凭借自身优势进行产业并购,
能够实现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双赢的局面。2010年以来,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国
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关于进一步促
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等文件,鼓励市场化并
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资本市场
的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尊重企业自主决策,鼓励各类资本公平参与并购,破除
市场壁垒和行业分割,实现公司产权和控制权跨地区、跨所有制顺畅转让。公司
将抓住这一有利的政策机遇,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并购融资功能,实
现公司的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四)前次重组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营业收入、盈利水平

       2016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中金云网100%股权和无双
科技100%股权。该次重大资产重组进一步加强公司原有业务规模,拓展云计算
和大数据领域布局,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同时,前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到位,为公司燕郊二期、上海嘉定、房山三大云
计算中心的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司IDC及云计算服务能力,为业
绩增长奠定坚实基础。2016年度和2017年度,中金云网和无双科技均实现业绩承
诺。

       前次重组完成后,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31,762.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291.80%;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515.98万元,较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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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增长195.07%。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407,716.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5.92%;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586.21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30.05%。

(五)本次交易系主要交易对方履行其承诺的过程

     2015年4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百汇达共同投资科信盛彩,其中公
司投资人民币6,870万元持有其15%的股权,百汇达投资人民币16,488万元持有其
36%的股权。同时,百汇达与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承诺:(1)在标
的公司投资建设的光环新网亦庄绿色云计算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期2年)6
个月内,百汇达将书面通知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全
部股权,公司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公司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向百
汇达提出收购请求,如公司提前提出收购请求,则百汇达将在公司提出收购请求
后1个月内启动转让程序,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公司;(2)如果相关方在同
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法律、公司章程或其他协议具有并且将要行使法定或约定的优
先购买权,则百汇达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相关方放弃行使其法定或约定的优先
购买权;(3)如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百汇达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后3个月
内将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或进行相应的处置。

     2017年11月10日,百汇达因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将其持有的科信盛彩36%的
股权以16,48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全资下属公司光环控股,且光环控股同意继续履
行百汇达与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百汇达作出的相关承诺,并与公司重新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及出具承诺函。

     2016年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放弃北京科信盛彩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云创投资以6,870万元的价格收购标的公司15%的股权,并且公司放弃优先购买
权。同时,云创投资与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承诺:(1)在标的公司
投资建设的光环新网亦庄绿色云计算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期2年)6个月内,
云创投资将书面通知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全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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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公司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公司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向云创投
资提出收购请求,如公司提前提出收购请求,则云创投资将在公司提出收购请求
后1 个月内启动转让程序,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公司;(2)如果相关方在
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法律、公司章程或其他协议具有并且将要行使法定或约定的
优先购买权,则云创投资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相关方放弃行使其法定或约定的
优先购买权;(3)如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则云创投资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后3个月内将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或进行相应的处置。

     综上,百汇达、光环控股、云创投资曾经作出将科信盛彩注入上市公司的承
诺。公司本次收购科信盛彩85%股权,亦是百汇达、光环控股、云创投资等履行
其承诺的过程。


二、本次重组的目的

(一)扩大原有业务规模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云计算业务、IDC 及其增值服务、IDC 运营管理服务、
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等互联网综合服务。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拥有东直门数据中
心、酒仙桥机房、燕郊数据中心、中金云网数据中心,并在建房山绿色云计算基
地、燕郊绿色云计算基地二期、酒仙桥机房三期、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等数
据中心。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于 2015 年 10 月制定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
止和限制目录(2015 年版)》,明确规定北京城六区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
北京全市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北京地区的数据中心已经成为一种稀缺资源。

     本次交易收购的标的公司科信盛彩主营业务为 IDC 业务。科信盛彩拥有的
亦庄绿色互联网数据中心,建筑面积为 49,458.26 平方米,规划标准机柜数量
8,100 个。本次交易完成后,科信盛彩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仅将明显
提升上市公司提供 IDC 服务的能力,而且将增强上市公司的区域竞争力和市场
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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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购剩余股东权益,增强对核心子公司控制力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科信盛彩 15%的股权,通过与光环控股、云创投
资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实际控制科信盛彩 66%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科信盛彩
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提升对
标的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效率。上市公司增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力,有利于公司对业
务发展规划进行整体部署,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提升公司的整体规模和盈利能力

     根据利润补偿方做出的承诺,标的公司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实现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9,210.00 万元、
12,420.00 万元和 16,100.00 万元。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经营规模得到有效提
升,盈利能力得以进一步提高,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更好的维护上市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1、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3、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4、2018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光环新
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9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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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光环新网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科信盛彩
85%的股权,并拟以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总体作价
为 114,750.00 万元,其中股份对价为 58,075.00 万元,现金对价为 56,675.00 万元。
各交易对方获取的股份或现金对价情况如下:

                   所持科信盛彩        交易作价               支付方式(万元)
   交易对象
                       股权            (万元)           股份支付          现金支付

光环控股                  36.00%           48,600.00                  -         48,600.00

云创投资                  15.00%           20,250.00         12,175.00           8,075.00

金福沈                    24.50%           33,075.00         33,075.00                  -

国创投资                    9.50%          12,825.00         12,825.00                  -

合计                      85.00%          114,750.00         58,075.00          56,675.00


       本次交易前,光环新网持有科信盛彩 1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光环新网
将持有科信盛彩 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系基于上市公司配套融资规模以及交易对方的资金需
求,由各方协商确定的。光环控股全部选择现金对价的原因如下:

       1、光环控股因对外投资及缴纳本次交易的税费需要资金

       光环控股是百汇达的全资下属子公司,系百汇达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设立
的投资平台,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投资科信盛彩外,
光环控股无其他对外投资。若本次交易能够顺利完成,光环控股需要缴纳企业所
得税、印花税等税费共约 4,833 万元。光环控股在本次交易中选择全部对价以现
金支付,系各方商业谈判的结果,有利于光环控股以获得的现金支付本次交易相
关税费以及进一步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2、因光环控股的股东百汇达有减持光环新网股票计划,光环控股获得全部
现金对价系避免构成短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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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汇达主要从事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公司
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并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筹集资金。为了
归还质押借款,降低股票质押比例,百汇达计划减持部分光环新网股份。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百汇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于对持有的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在本次资产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自 2018 年 3 月 2 日至
2018 年 9 月 1 日的减持计划如下:

序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                         股份
        股东姓名                                                 减持原因
号                         (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来源
                                                               归还质押借      首次公开发
       霍尔果斯百
                     不超过 96,529,490     不超过 6.6740%     款,降低股票     行股票前已
       汇达股权投
                                                              质押比例,同     发行的股份
 1     资管理合伙
                                                              时部分用于补
      企业(有限合                                                             二级市场增
                       不超过 230,000      不超过 0.0159%     充企业流动资
          伙)                                                                    持股份
                                                                    金
                                                                               首次公开发
 2       耿桂芳       不超过 4,835,975     不超过 0.3344%     个人资金需求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
 3        耿岩         不超过 650,000      不超过 0.0449%     个人资金需求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
 4       郭明强        不超过 575,000      不超过 0.0398%     个人资金需求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
 5        王路         不超过 100,000      不超过 0.0069%     个人资金需求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合计          不超过 102,920,465    不超过 7.1159%


     百汇达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资产重组复牌之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
的期间内,将严格按照本人及本企业作出的承诺执行。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
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对违反本人/本企业所作出的承诺给光环
新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
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已公布了明确的减持计划,若其全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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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企业光环控股在本次交易中选择股份对价,则可能存在违背《证券法》第四十
七条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关联方光环控股获得全部现金对价系因对外投资及缴纳本次
交易的税费需要资金,且出于避免构成短线交易的考虑,存在合理性。

     3、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现金支付比例较高的原因以及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保
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1)现金支付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现金支付对价 56,675.00 万元,发行股份支付对价 58,075.00 万元,
现金支付占总支付对价的比例为 49.39%。其中,48,600.00 万元用于支付交易对
方光环控股全部交易对价,8,075.00 万元用于支付交易对方云创投资 39.88%交易
对价,交易对方国创投资和金福沈全部以股份进行支付。因此,本次交易现金支
付比例较高的原因主要是用于支付光环控股全部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光环控股全部交易对价的合理性如下:

     1)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以来一直未曾减持股份

     光环新网股票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在创业板上市,自上市以来,实际控制人
一直未曾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2)实际控制人已公布减持光环新网股票计划,实际控制人获得全部现金对
价系避免构成短线交易

     光环新网控股股东百汇达主要从事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
资、为非上市公司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并通过股权质押的方
式筹集资金。为了归还质押借款,降低股票质押比例,百汇达计划减持部分光环
新网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于对持有的北京
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本次资产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实际
控制人计划自 2018 年 3 月 2 日至 2018 年 9 月 1 日减持不超过 6.6899%股份。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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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
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已公布了明确的减持计划,若其全资下
属企业光环控股在本次交易中选择股份对价,则可能存在违背《证券法》第四十
七条的情形。

     3)降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率

     截至 2018 年 6 月 5 日,光环新网控股股东用于抵押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7.42%,质押率较高。为降低控制权风险,光环新网
控股股东有意降低股票质押率。通过本次交易,控股股东取得 48,600 万元现金,
若全部用于偿还质押融资,股票质押率将下降至 50.60%。

     综上所述,公司关联方光环控股获得全部现金对价系因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
及降低股票质押率,且出于避免构成短线交易的考虑,存在合理性。

     (2)现金支付系商业谈判的结果,有利于促成本次交易

     鉴于控股股东存在减持股份的潜在需求,为避免构成短线交易同时又促成本
次重组顺利推进,经协商,上市公司以现金支付光环控股全部交易对价。本次交
易将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1)扩大原有业务规模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云计算业务、IDC 及其增值服务、IDC 运营管理服务、
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等互联网综合服务。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拥有东直门数据中
心、酒仙桥机房、燕郊数据中心、中金云网数据中心,并在建房山绿色云计算基
地、燕郊绿色云计算基地二期、酒仙桥机房三期、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等数
据中心。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于 2015 年 10 月制定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
止和限制目录(2015 年版)》,明确规定北京城六区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
北京全市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北京地区的数据中心已经成为一种稀缺资源。

     根据广证恒生的研究报告:“一线城市 IDC 机房因为政策限制,具有稀缺
优势,长期供给不足,市场零售需求旺盛,价格长期有上升趋势”。北京为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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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消费群体和数据中心企业客户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北京地区的数据中心
相对于其他地区具有独特的优势。根据目前对数据中心项目的审批情况,科信盛
彩所拥有的数据中心为北京地区稀缺的新增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资源,具有较高
的市场空间及区位优势。

     本次交易收购的标的公司科信盛彩主营业务为 IDC 业务。科信盛彩拥有的
亦庄绿色互联网数据中心,建筑面积为 49,458.26 平方米,规划标准机柜数量
8,100 个。本次交易完成后,科信盛彩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仅将明显
提升上市公司提供 IDC 服务的能力,而且将增强上市公司的区域竞争力和市场
占有率。

       2)提升公司的整体规模和盈利能力

     根据利润补偿方做出的承诺,标的公司所对应的每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9,210.00 万元、12,420.00 万元、
16,100.00 万元。虽然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了对科信
盛彩的并表,但科信盛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并不包含除光环新网之
外持股 85%股权的股东所享有的科信盛彩的权益。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享
有科信盛彩 100%权益,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本次交易系主要交易对方履行其承诺的过程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百汇达、云创投资、光环控股先后作出在科信
盛彩建设完毕后将科信盛彩注入上市公司的承诺。公司本次收购科信盛彩 85%
股权,亦是百汇达、光环控股、云创投资等交易对方履行其承诺的过程。

       4)本次重组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获得参会非关联中小股东 100%
同意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董事意见。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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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董事意见。

     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 57 名,代表股份数 612,030,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155%。
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数 516,675,433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722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6 名,代表股份
数 95,355,1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928%。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107,200,6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118%。本次
重组相关议案均获得参会非关联股东 100%同意以及参会非关联中小股东 100%
同意。

     综上,上市公司收购科信盛彩将使得上市公司经营规模得到有效提升,盈利
能力得以进一步提高,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
利益。为促成本次重组的顺利实施,在控股股东存在减持需求的情况下,为避免
短线交易,经协商后上市公司以现金支付其全部交易对价,具有合理性。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与作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科信盛彩 85%股权。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采用了
收益法以及市场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
依据。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科信盛彩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35,000.00 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 109,791.95 万元,增值率为 435.54%。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85%股权作价为 114,750.00 万元。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数量及锁定期安排

     1、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光环新网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 12.06 元/股,发行价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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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
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
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018 年 3 月 16 日,光环新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46,351,3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8,927,027.76 元(含税),上述议案已经
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3 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100 份,公司总股本由 1,446,351,388 股变更为
1,446,351,488 股,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 1,446,351,488
股计算 2017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6,351,48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99999 元人民币。该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实施完毕,光环新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按照上述调
整办法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12.04 元/股。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办法》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
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①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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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
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2、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科信盛彩 85%股权的
交易价格为 114,750.00 万元。本次交易以 12.04 元/股为股份对价的发行价格,本
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的具体方案如下:

            所持科             支付方式(股份)               支付方式(现金)    合计支付
交易对象    信盛彩                                                                对价(万
              股权     股份数(股)      对应金额(万元) 现金支付(万元)          元)
光环控股        36%                  -                    -           48,600.00    48,600.00

云创投资        15%        10,112,126             12,175.00            8,075.00    20,250.00

金福沈       24.50%        27,470,930             33,075.00                   -    33,075.00

国创投资      9.50%        10,651,993             12,825.00                   -    12,825.00

  合计          85%        48,235,049             58,075.00           56,675.00   114,750.00


     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
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交易光环新网拟以询价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五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8,075.00 万元,拟发行的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光环新网总股本的 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发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
终确定。

     3、发行股份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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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金福沈、国创投资锁定期承诺

     金福沈、国创投资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让。同时,国创投资的合伙人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至国创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国创投资
合伙份额或从国创投资退伙。

     在本次重组于 2018 年实施完毕(若本次重组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下述
股份解锁时间相应顺延)且前述 12 个月锁定期届满的前提下,金福沈通过本次
重组获得的光环新网股份按以下步骤分批解锁:

     ①第一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且根据科信盛彩 2018 年度
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018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达到 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的
或完成利润补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
数×20%-2018 年度补偿股份数量;

     ②第二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且根据科信盛彩 2019 年度
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实现 2018-2019 年两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或完成利润补偿后
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30%-2019 年
度补偿股份数量;

     ③第三期股份应于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累计实
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且根据科信盛彩《减值测试报告》确认
没有减值或完成利润及减值补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
行获得的股份总数×50%-2020 年度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发行对象由于光环新网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
的光环新网股份,也应遵守上述约定。


     ②云创投资锁定期承诺

     云创投资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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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光环新网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光环新网股
份,也应遵守上述约定。

       同时,云创投资的合伙人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至云创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云创投资
合伙份额或从云创投资退伙。

       (2)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锁定期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及证监会相关监
管要求,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
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配套募集资
金认购方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如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则适用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4、国创投资所得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的原因与合理性

       (1)国创投资所得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的要求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
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
情形之一的,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3)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
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

       国创投资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亦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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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国创投资持有科信盛彩股权的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国创投资所得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

         (2)国创投资所得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的原因

         国创投资所得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系因其对外投资需要资金。国创投资的
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截至目前,除投资科信盛彩外,国创投资投资的其他企业
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吉林省鹏程房地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1                                  1,000        100%
            产开发有限公司                                       服务;房屋租赁。

         国创投资所得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系由于其对外投资需要大量资金,希
望实现其所持科信盛彩股权的变现。

         综上所述,国创投资所得股份锁定期仅为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创投资对外投资需要大量资金,经各方谈判协商确定
其所得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具有合理性。

         (3)云创投资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其
股份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
定

         1)云创投资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

         ①云创投资是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控制人

         2017 年 12 月 15 日,杨宇航等 42 名光环新网、科信盛彩重要员工受让光环
控股持有的云创投资合伙份额。云创投资合伙人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书之“第三节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之“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之“(二)交易对方的具体情
况"之“2、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2)历史沿革”之“3)
2017 年 12 月,第二次合伙份额转让”之“④合伙份额转让对价支付安排的合理性”
之“a.杨宇航等 42 名员工在光环新网、科信盛彩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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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创投资作为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和合伙协议
约定进行运行和管理,无实际控制人。

       ②控股股东代替云创投资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承担过渡期亏损是双方商业
谈判的结果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不控制云创投资,其代替云创投资履行业
绩补偿义务、承担过渡期亏损的原因如下:

     杨宇航等 42 名光环新网、科信盛彩员工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愿意
与上市公司共同发展,同时分享上市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也
愿意核心员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从而促进员工与上市公司的共同发展。因此,
2017 年 12 月 15 日,杨宇航等 42 名光环新网、科信盛彩员工受让了光环控股持
有的云创投资合伙份额。鉴于杨宇航等 42 名科信盛彩、光环新网员工取得云创
投资合伙份额的价格,与本次交易标的的交易价格一致,经双方协商,云创投资
在本次交易中所对应的业绩补偿义务和过渡期间亏损弥补义务均由光环控股承
担。

     综上,云创投资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

       2)云创投资的股份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
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
列情形之一的,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
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
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

       云创投资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但是云创投
资自愿出具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
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云创投资的股份锁定期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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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公司与利润补偿方协商,
科信盛彩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科信盛彩业绩承诺期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承诺净利润                       9,210.00            12,420.00                 16,100.00


       业绩承诺方承诺:利润补偿期间内标的公司所对应的每年实现的扣除非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数 分 别 不 低 于 9,210.00 万 元 、
12,420.00 万元、16,100.00 万元。如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未实现上述承诺
的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公司将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
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期末减值额>补偿期
限内累计已补偿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另行向公司进行补偿。

       2、国创投资锁定期短于业绩承诺期不会对未来执行业绩补偿事宜造成障碍

       (1)关于业绩补偿的约定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与利润补偿方光环控股、国创投资、金福沈签订
了《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参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光环控股、金福沈、国创投资按照 60%:28.82%:11.18%的比例各自承担
相应的补偿责任。关于补偿的实施的约定如下:

       如果科信盛彩利润补偿方因标的公司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
数而须向光环新网进行补偿的,光环新网应在合格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通知利润补偿方应补偿的金额,光环控股应在光环新网通知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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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应补偿的现金价款一次性支付给光环新网。

     金福沈、国创投资应在光环新网通知应补偿的金额后 5 个工作日内通知光环
新网其选择的补偿方式,如金福沈、国创投资选择以现金方式补偿的,则应在通
知光环新网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应补偿的现金价款一次性支付给光环新网;如
金福沈、国创投资选择以股份方式补偿的,则光环新网在收到通知后 30 个工作
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其应补偿股份并注销的相关方案,并
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如金福沈、国
创投资未在合格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通知光环新网其选
择的补偿方式,则视为金福沈、国创投资选择以股份方式补偿。光环新网就金福
沈、国创投资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
未获得光环新网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光环新网将进一步要求金福
沈、国创投资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光环新网其他股东,具体程序如下:

     ①若光环新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则光环新网以人民
币 1 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金福沈、国创投资当年应补偿的股份,并在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金福沈、国创投资。金福沈、国
创投资应在收到光环新网书面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须补偿的股份过户至光环新网董事会设立
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该等股份过户至光环新网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光环
新网将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②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光环新网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
施,则光环新网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金福沈、国创投
资实施股份赠送方案。金福沈、国创投资应在收到光环新网书面通知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截至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金福沈、国创投资之外的其他股东,除金福沈、国创投资
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扣除金福沈、国创投资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
份。

     ③自金福沈、国创投资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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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股东前,金福沈、国创投资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鉴于国创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为保障光环新网及中小投资者利益,金福沈对国创投资在本协议项下应当承
担的利润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关于股份锁定期的约定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金福沈、国创投资的锁定期如下:

     金福沈、国创投资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让。

     在本次重组于 2018 年实施完毕(若本次重组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下述
股份解锁时间相应顺延)且前述 12 个月锁定期届满的前提下,金福沈通过本次
重组获得的光环新网股份按以下步骤分批解锁:

     ①第一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且根据科信盛彩 2018 年度
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018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达到 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的
或完成利润补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
数×20%-2018 年度补偿股份数量;

     ②第二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且根据科信盛彩 2019 年度
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实现 2018-2019 年两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或完成利润补偿后
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30%-2019 年
度补偿股份数量;

     ③第三期股份应于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累计实
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且根据科信盛彩《减值测试报告》确认
没有减值或完成利润及减值补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
行获得的股份总数×50%-2020 年度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发行对象由于光环新网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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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光环新网股份,也应遵守上述约定。

     (3)国创投资所得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的原因

     国创投资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投资科信盛彩外,
国创投资还全资拥有吉林省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
对资金需求较为强烈。国创投资对外投资需要大量资金,希望通过本次交易所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能够在需要资金时能及时变现,经协商,约定国创投资通过本
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

     (4)国创投资所得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的要求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
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
情形之一的,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3)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
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

     国创投资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亦未通
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国创投资持有科信盛彩股权的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因此国创投资所得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

     (5)金福沈的股份锁定期安排能够基本涵盖国创投资的补偿义务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业绩承诺方承诺: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标的公司所对应的每年实
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9,210 万
元、12,420 万元、16,100 万元。如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未实现上述承诺的
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光环控股、金福沈、国创投资按照 60%:28.82%:11.18%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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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其中,金福沈对国创投资的业绩补偿义务和减
值测试补偿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业绩补偿期内,假设标的公司不亏损,金福沈和国创投资每年业绩补偿金
额上限合计分别为 11,204.32 万元,15,109.41 万元和 19,586.27 万元。截至业绩
承诺期第一期期末,国创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仍处于限售期
内,具有业绩补偿能力;截至业绩承诺期第二期期末,为国创投资承担连带责任
的金福沈持有的仍处于限售期的股份份额占其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股份对价的
比例为 80%,对应本次交易作价金额 26,460.00 万元,占金福沈和国创投资业绩
承诺第二期与第三期合计补偿金额上限的 76.26%;截至业绩承诺期第三期期末,
为国创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的金福沈持有的仍处于限售期的股份份额占其本次交
易取得的全部股份对价的比例为 50%,对应本次交易作价金额 16,537.50 万元,
占金福沈和国创投资当年合计补偿金额上限的 84.43%,覆盖程度较高。

     综上所述,出于自身对资金的需求,国创投资与上市公司经过谈判协商,在
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要求的前提下,约定国创投资通过本次
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同时约定由金福沈为国创投资的
业绩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业绩承诺期内,国创投资和金福沈的股票锁定安排
对于补偿金额上限的覆盖率较高,不会对未来执行业绩补偿事宜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具有合理性。

     3、云创投资未参与业绩承诺的原因及合理性

     (1)云创投资合伙人受让合伙份额时的作价系以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为
依据,不愿承担科信盛彩的业绩补偿义务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光环控股与杨宇航等 42 名光环新网、科信盛彩的员工
分别签署了《合伙份额之转让协议》。鉴于云创投资目前仅投资科信盛彩 15%股
权,转让各方在协商云创投资全部合伙份额的转让价格时,参照科信盛彩 15%
股权的预估值 20,250.00 万元,最终确定云创投资全部合伙份额的价格为 20,250
万元。目前云创投资的合伙人为杨宇航等 42 名光环新网、科信盛彩的员工。

     云创投资合伙人受让合伙份额的价格与本次交易科信盛彩股权作价相当,云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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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资合伙人均不愿意承担科信盛彩的业绩补偿义务。

     (2)在市场化原则下,经商业谈判,光环控股自愿承担云创投资所持标的
公司股权对应的业绩补偿义务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与利润补偿方光环控股、国创投资、金福沈签订
了《业绩补偿协议》,光环控股、金福沈、国创投资按照 60%(=(36%+15%)
/85%):28.82%(=24.5%/85%):11.18%(=9.5%/85%)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
补偿责任,光环控股以现金方式补偿,补偿金额以光环控股和云创投资在本次交
易中获得的对价金额之和为限。光环控股、云创投资分别持有科信盛彩 36%、15%
的股权,光环控股承担科信盛彩 51%股权对应的业绩补偿义务,上述业绩补偿安
排能够有效覆盖标的资产的全部作价。

     因此,鉴于云创投资合伙人受让合伙份额时的作价系以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
价为依据,并且光环控股自愿承担云创投资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业绩补偿义
务,云创投资未参与业绩承诺具备合理性。

     4、云创投资未参与业绩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业绩补偿相关
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要求

     (1)《关于并购重组业绩补偿相关问题与解答》的内容

     问题:《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采取收益现值
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
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
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对于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但并不控制交易标的;或者交易定价以资
产基础法估值结果作为依据的,应当如何适用?

     1)无论标的资产是否为其所有或控制,也无论其参与此次交易是否基于过
桥等暂时性安排,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均应以
其获得的股份和现金进行业绩补偿。

     2)在交易定价采用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的情况下,如果资产基础法中对于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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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或几项资产采用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也应就此部分进行业绩补偿。

     (2)云创投资未参与业绩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业绩补偿相
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要求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向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
生变更的,不适用本条前二款规定,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
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和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及相关具体安排。”

     云创投资的合伙人为杨宇航等 42 名光环新网、科信盛彩的员工,截至目前,
云创投资各合伙人认缴出资结构如下:

                                                                                      刘吉衡等35
 吴国雄      杨宇航      张利军      陈静          汝书伟     王军辉       郎朗
                                                                                      名自然人

     5.99%      28.61%      13.08%      9.39%         5.79%        5.29%      5.49%       26.36%




                                            共青城云
                                  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创投资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与云创投资可以根据市场化
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和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及相关具体安排。

     综上所述,鉴于云创投资合伙人受让合伙份额时的作价系以标的资产本次交
易作价为依据,并且云创投资对应标的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已由光环控股承担,
云创投资未参与业绩承诺具备合理性;云创投资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其未参与业绩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并购重
组业绩补偿相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要求。

     5、标的公司承诺利润的可实现性

    (1)业绩承诺情况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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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共同承诺科信盛彩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所对应的每年实现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9,210万元、
12,420万元、16,100万元。

    (2)标的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1)市场前景分析

    ①互联网发展环境分析

    根据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
国网民规模达7.51亿人,2017年1-6月共计新增网民1,99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
54.3%,较2016年底提升了1.1个百分点。其中,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24亿人,
较2016年底增加2,830万人。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由2016年底的95.1%提升至
96.3%。我国网民规模增长趋于稳定,互联网行业持续稳健发展,互联网已成为
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正在加速与经济
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成为促进我国消费升级、经济社会转型、构建国家竞争新
优势的重要推动力。同时,在线政务、共享出行、移动支付等领域的快速发展,
成为改善民生、增进社会福祉的强力助推器。

    从应用发展的角度,各类应用用户规模均呈上升趋势,其中网上外卖、互联
网理财和网约车是增长最快的应用,半年增长率均超过25.0%,分别为41.6%、
27.5%和26.1%。手机应用方面,手机外卖、手机在线教育课程用户规模增长最
为明显,半年增长率分别为41.4%和22.4%。

    整体来看,互联网的应用将更为广泛,其中手机端的应用增长势头明显。未
来IDC市场在互联网用户需求持续增加的趋势下将保持稳步增长。

    ②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2014年是中国云计算和数据中心行业标准和规范正式落地的元年。在云计算
方面,由工信部指导,数据中心联盟和云计算发展与政策论坛推动的可信云认证
已经通过三批认证。2017年11月1日,由全国信标委云计算标准工作组制定并归
口管理的国家标准《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要求》(GB/T34982-2017)正式获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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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批准发布,将于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要求》根据云
计算按需自助服务、广泛的网络访问、资源池共享、快速的可伸缩性、可度量的
等服务特点规定云计算数据中心的基本要求,以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为出发
点,同时参考包括GB/T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等相关标准,对云计
算模式下数据中心场地以及场地设施、资源池、管理、能效和安全等内容进行规
定。

    在绿色数据中心方面,根据工信部发布的《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到
2015年,数据中心PUE值要下降8%。为进一步落实规划,工信部提出,到2015
年末,新建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的PUE值需达到1.5以下;2016年《工业绿色发
展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提出,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
网及分享经济模式促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通过发展大
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远程运维服务,以降低生产和流通环节资源浪
费。能源效率的提升要求将对数据中心服务商的设计能力、技术能力和资本实力
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网络方面,工信部继续推进宽带中国战略。2014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在
大量调研、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在北京、上海、广州三个骨干直联点外,增设
成都、郑州、武汉、西安、沈阳、南京、重庆七个新的骨干直联点,启动了国家
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工程。2016年末,工业和信息化部陆续批复同意增设杭
州、贵阳贵安、福州三个骨干直联点。截至2017年8月,十三个国家级互联网骨
干直联点已全面投入使用。其中,福州骨干直联点具备双向800G网间互联能力,
建设带宽位居10个新增直联点首位。我国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从3个增加到13个,
互联网架构布局得到明显优化。以上这些政策的落地,标志着中国IDC市场将逐
渐在云计算安全可控,数据中心绿色节能,网络互联互通的方向与世界先进国家
接轨。

    ③行业应用环境分析

    IDC市场的行业应用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专业IDC服务商针对细分行业的服
务优化和行业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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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专业IDC服务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一部分专注于电商、游戏、视频、金
融等领域的IDC服务商有针对性向客户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如针对电商促销阶段
的网络扩容按需付费和SLA保障,针对游戏和视频厂商的网络节点优化,针对金
融行业的高电定制化服务和安全服务优化等。未来是否能够为细分行业提供有差
异性的服务是决定IDC服务商竞争力大小的关键因素。

    在云计算领域,一方面针对中小客户的标准化产品的种类和选择性增加,另
一方面,行业云应用逐渐完善,各大云服务商也加速开拓行业云市场。目前主流
的游戏云、电商云、政务云、金融云等市场已初具规模,同时教育云、医疗云、
视频云等多样化的概念也陆续落地。整体来看,行业云未来的市场机会将继续扩
大,而行业云在硬件、云平台和应用的角度仍有一定的优化空间。

    2)科信盛彩的行业地位

    ①科信盛彩的竞争地位

    公司目前运营的IDC机房为自建机房,从规划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监督管理,
全部由自有的队伍完成,并且在建设工程中改进优化方案,保持最佳的投入产出
性价比。相对于行业内普遍的租用物业、租用机房,外包设计和工程建设的做法,
降低了总体投资成本。作为专业IDC运营商,公司建设的IDC机房相对于基础运
营商的机房具有独立性和中立性的特点,可以整合基础运营商及其他网络资源,
更能适应商企用户的需求。

    科信盛彩拥有的3栋数据中心、门卫室及水泵房建筑面积共49,458.26平方米,
整体规模可提供8,100个机柜,目前已经投产2栋,建筑面积32,756.42平方米,属
于建设规模较大,建设等级较高,机柜数量较大的新数据中心,可提供稳定,安
全,高效的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

    受北京地区土地资源、电力资源等限制,科信盛彩所拥有的数据中心为北京
地区稀缺的新增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资源,具有较高的市场空间及定位优势。

    ②业务发展情况及盈利水平变化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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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3 月

        一                IDC 业务收入                       386.84             7,019.71          4,221.88

        1               IDC 租赁业务收入                     386.84             6,387.94          3,993.02

        2               IDC 宽带业务收入                           -             631.77            228.86

        二              房屋租赁业务收入                   1,218.65             1,061.25           250.34

        1               房屋租赁业务收入                   1,218.65             1,061.03           250.34

                     收入合计                              1,605.49             8,080.95          4,472.23

                     增长率%                                24.70%           403.30%                        -

                      净利润                                -114.47             1,726.97          1,222.11


      2016 年 10 月以后,随着客户的机柜使用,科信盛彩拥有 IDC 业务收入。2017
年和 2018 年 1-3 月,科信盛彩 IDC 整体收入达到 7,019.71 万元和 4,221.88 万元。
随着 IDC 业务的发展,公司的利润水平也逐渐上升。

      (3)承诺利润的可实现性

      1)收入的预测

      本次对于IDC业务收入,采用机柜上架数量×单价=收入的思路预测,具体情
况为:

                                                                                               单位:万元


序                                                 未来预测                                      永续期
        项目名称
号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年化上架机柜数        4,300           5,800          6,850        7,100           7,300                -

      机房租赁收入 29,203.18         38,216.27     45,146.27       46,796.27       48,116.27                -
ID
     扣除光环新网的
 C                        -549.83         -65.40          -55.09       -42.44         -30.66                -
            服务费
业
务    IDC 宽带业务        661.27          891.94        1,053.42    1,091.86        1,122.62                -

     IDC 业务收入合
                        29,314.62    39,042.82     46,144.60       47,845.70       49,208.23                -
              计

     房屋租赁业务        1,104.89     1,104.89          1,104.89    1,182.29        1,259.69                -

      收入合计          30,419.51    40,147.71     47,249.49       49,027.99       50,467.92     51,72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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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永续期基于未来通胀因素的考虑,收入保持2.5%的增长。以下成本和期间费用的

预测亦同。


    收入预测过程如下:

    ①机柜上架数量预测情况



                 规划机柜数量        2018 年预 2019 年预 2020 年预 2021 年预 2022 年预
    序号
               改造前     改造后      计上架        计上架     计上架     计上架     计上架

   1 号楼         2,264      2,524       2,050         2,050      2,300      2,300      2,300

   3 号楼         2,398      2,466       1,900         2,000      2,200      2,200      2,200

   2 号楼        2,460      3,110        1,400         1,750      2,350      2,600      2,800

年化数量总数      7,122      8,110       4,300         5,800      6,850      7,100      7,300


    对于1号、3号机房,预计将闲置空间进行改造,改造预计会在2019年1季度
完成,改造完成后,1号、3号机房机柜数量将分别由2,264个、2,398个变为2,524
个、2,466个。

    A.2018年上架数量预测

    对各机房2018年的预测如下:根据现有合同、即将签章进展中的商务协议及
在跟踪意向性客户情况及企业预估的客户上架计划综合预测了2018年的机柜租
赁业务,本次评估预测1号机房在2018年保持90%的上架率;3号机房租赁售出率
接近80%;2号机房由于2018年下半年建造完工,预计2018年8月以后投入使用,
因此当年租赁售出率不足50%,2号机房2018年上架数量为1,400个,按1/4折算入
年化数量总数。

     B.2019年及以后上架数量预测

    2019年1季度将会完成1号、3号机房的剩余空间改造,使1号、3号机房机柜
数量分别由2,264个、2,398个变为2,524个、2,466个。

    对于1号机房,考虑其2019年所剩机柜数量较少,并综合改造时间及销售计
划的情况,2019年不考虑增长。待改造完成的下一年度2020年及以后年度,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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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模块的销售,1号楼仍保持90%的上架率,上架数量为2,300个。

    对于3号机房,考虑其2019年仍剩余一定机柜数量可供租赁,结合已有客户
本身需求增加和新增散户需求,略微考虑一定增长,上架数量为2,000个。

     参照 1 号机房、3 号机房的租赁情况于案例 1、案例 2、案例 4 毛利率偏高,
与案例 3 毛利率接近,机房出租从发展到稳定大约需要 3 年左右,预测了 2 号机
房到 2022 年将基本达到稳定状态。2 号机房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将保持增长,上架率分别为 56.3%、75.6%、83.6%和 90.0%,上架数量分别为
1,750 个、2,350 个、2,600 个和 2,800 个。

    C.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2018年6月1日,科信盛彩已经签订合同的机柜数为4,591个,加上已经执
行仍在履行合同签订流程的机柜数1,219个,合计为5,810个,占2018年(5,350个)、
2019年(5,800个)和2020年(6,850个)预测上架机柜数的比例分别为108.60%、
100.17%和84.82%。考虑未来新增客户和原有客户的新增需求,科信盛彩业绩承
诺期的预测机柜数量具有可实现性。

    ②机房租赁价格

    对于已有合同,以合同约定价格确定预测期机房租赁价格。此外,对于以光
环新网为合同主体签订的已有合同,在预测期内:①正在执行的合同到期前,预
测收入为按合同约定比例扣除服务费的收入;②正在执行的合同到期后,再续签
合同以科信盛彩为主体,不再考虑向光环新网采购服务的情形。

    对于预测期新增合同:①签订合同以科信盛彩为主体,不再考虑向光环新网
采购服务的情形;②结合2018年合同、在谈协议等情况,根据各类机柜的情况综
合确定了新增合同的机柜租赁平均单价,为6.6万元/个/年。

    ③宽带业务

    宽带业务收入预测根据目前合同对应的宽带业务收入、已有机柜数量,计算
出平均机柜带宽业务需求,为每个机柜0.1538万元/每年,以此结合未来机柜需求
量,综合预测了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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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房屋租赁业务

    2014年2月19日,科信盛彩与租赁方北京中科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从2014
年7月1日起为期9年的租赁合同。

    2)科信盛彩成本预测情况

                                                                                           单位:万元

                                                      未来预测                               永续期
 序号      项目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直接人工             162.20      233.57         252.26        264.87      278.11             -

         机房电费         9,540.92 12,641.07 14,510.84 14,956.02 15,312.17                            -
         房屋和设备
                          3,736.55      5,335.03        5,343.58     5,343.58    5,343.58             -
         折旧费
IDC 租
       服务费、水费           206.74      227.42         250.16        275.17      302.69             -
赁业务
       光环新网网
                              137.33      185.24         218.77        226.76      233.15             -
       络费分摊
         维修、物料费          40.00         52.79         62.13        64.47       66.36             -

         小计            13,823.74 18,675.12 20,637.74 21,130.87 21,536.06                            -

         房屋折旧             170.11      170.11         170.11        170.11      170.11             -
房屋租
       物业、服务等            64.30         64.30         64.30        64.30       64.30             -
赁业务
       小计                   234.41      234.41         234.41        234.41      234.41             -

合计                     14,058.15 18,909.53 20,872.15 21,365.28 21,770.47 22,314.73

成本费用率                46.21%         47.10%         44.17%        43.58%     43.14%       43.14%


    3)科信盛彩期间费用预测情况

                                                                                           单位:万元

                                                未来预测                                    永续期
    项目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销售费用                473.79         659.04         752.68        834.18       875.89        897.78

销售费用率              1.56%          1.64%           1.59%         1.70%        1.74%        1.74%

管理费用              1,328.92      1,709.10         1,937.85      2,200.02     2,583.39     2,6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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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率                4.37%        4.26%         4.10%     4.49%      5.12%           5.12%

财务费用                2,012.25     2,017.20    2,017.90    2,019.44   2,020.79      2,071.31

财务费用率                6.62%        5.02%         4.27%     4.12%      4.00%           4.00%

期间费用率              12.54%        10.92%         9.97%   10.31%     10.86%            10.86%


    4)科信盛彩折现率计算情况

    折现率 r 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公式如下:
                    E      D
      WACC  Re         Rd    (1  T )
                   DE     DE
     式中: Re:权益资本成本;Rd:负息负债资本成本;T: 所得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 Re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公式如下:
     Re=Rf+β×ERP+Rs
     式中:Re 为股权回报率;Rf 为无风险回报率;β 为风险系数;ERP 为市场风
险超额回报率;Rs 为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①科信盛彩含资本结构因素的β值计算情况

    根据可比上市公司计算剔除资本结构因素的β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权公平        含资本结构因素 剔除资本结构因素 所得税
对比公司名 负息负 债权比          股权价
                         市场价值        的 Beta(Levered 的 Beta(Unlevered 税率
    称     债(D)    例            值比例
                           (E)                Beta)            Beta)       (T)
  鹏博士     538,454 16.0%         2,836,151 84.0%              0.97               0.83     15%

 网宿科技     71,816     2.4%      2,908,504 97.6%              0.51               0.50     15%

 光环新网    176,935     8.1%      2,016,214 91.9%              0.97               0.90     15%

 银信科技     38,017     8.0%       439,440 92.0%               0.72               0.67     15%
对比公司
Unlevered
                    -        -            -          -            -            0.7270          -
Beta 加权
  平均值

    根据对比公司剔除资本结构因素的β加权平均值、目标资本结构、适用所得
税税率计算科信盛彩含资本结构因素的β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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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债权比例 股权价值比例 所得税税率(T)
                                                                                  Beta(Levered Beta)
对比公司平均资本结构/被评
                                     9.0%              91.0%                  -                      -
估企业的目标资本结构
含资本结构因素的 β                     -                   -               25%                0.7809


    ②科信盛彩股权收益率计算情况

    根据公式Re=Rf+β×ERP+Rs计算股权收益率如下:

              含资本结构因素的 无风险收 超额风险收益 特殊风险收益                      股权收益率
  公司名称
              Beta(Levered Beta) 益率 (Rf) 率 ERP        率                                (Re)
  科信盛彩                  0.7809      4.14%               6.02%            4.00%             12.84%


    ③科信盛彩股权折现率计算情况

                              E      D
    根据公式 WACC  Re            Rd    (1  T ) 计算加权资金成本情况如下:
                             DE     DE


                    债权 股权价值 股权收益率 债权收益率 所得税税                    加权资金成本
公司名称
                    比例   比例        (Re)             (Rd)         率(T)            (WACC)

科信盛彩            9.0%    91.0%        12.84%           4.350%        25%                    11.98%


    根据科信盛彩加权资金成本的计算结果,本次收益法评估的折现率取值为
12.00%。

    5)科信盛彩估值情况

    综上,科信盛彩评估明细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未来预测                               永续期
       项目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30,419.51 40,147.71 47,249.49 49,027.99 50,467.92                51,729.62

营业成本                   14,058.15 18,909.53 20,872.15 21,365.28 21,770.47                22,314.73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6.66      295.85         317.15      322.49        326.81      334.98

销售费用                      473.79        659.04      752.68      834.18        875.89       897.78

管理费用                    1,328.92    1,709.10       1,937.85    2,200.02 2,583.39         2,6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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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2,012.25   2,017.20    2,017.90     2,019.44 2,020.79        2,071.31

营业利润                   12,279.73 16,556.99 21,351.76 22,286.58 22,890.58            23,462.85

利润总额                   12,279.73 16,556.99 21,351.76 22,286.58 22,890.58            23,462.85

净利润                      9,209.80 12,417.74 16,013.82 16,714.94 17,167.94            17,597.14

加:折旧/摊销                4,018.74   5,617.23    5,625.78     5,625.78 5,625.78        5,625.78

加:税后利息支出             1,506.47   1,506.47    1,506.47     1,506.47 1,506.47        1,544.13

毛现金流                   14,735.01 19,541.44 23,146.07 23,847.18 24,300.19            24,767.05

减:资本性支出            10,900.00       500.00    500.00       600.00 1,600.00        5,900.00

营运资金增加(减少)          36.37    1,597.21    1,013.02      189.54     287.22        191.46

净现金流                    3,798.65 17,444.24 21,633.04 23,057.64 22,412.96          196,585.15

折现率                      12.00%

折现年限                       0.50         1.50         2.50      3.50       4.50             4.50

折现系数                     0.9449       0.8437    0.7533       0.6726     0.6005        0.6005

净现金流量现值              3,589.38 14,717.19 16,295.68 15,507.86 13,459.17           118,050.98

现金流现值和                                                              63,569.28 118,050.98

市场价值                 181,620.27

加:非经营性净资产净值     2,434.36

减:负息负债              49,047.55

企业权益价值             135,007.07

股东权益公允市价(取
                         135,000.00
整)

    6)科信盛彩承诺利润的可实现性

    科信盛彩历史期和预测期的收入和净利润的对应关系如下表:

                                                                                      单位:万元

                          历史数据                              预测数据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实现/预测收入                  8,080.95            30,419.51      40,147.71             47,249.49

实现/预测利润                  1,726.97             9,209.80      12,417.74             16,0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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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率                          21.37%               30.28%          30.93%               33.89%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科信盛彩实际或预测的净利率分别为
21.37%、30.28%、30.93%、33.89%,呈一定幅度增长,主要因为科信盛彩基础
电费、折旧摊销、利息支出等固定成本相对收入增长的变动幅度较小,随着收入
大幅增加,固定成本比率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数据                      预测数据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8,080.95     30,419.51      40,147.71     47,249.49

净利润                                        1,726.97        9,209.80    12,417.74     16,013.82

净利率                                            21.37%      30.28%       30.93%        33.89%

1、折旧摊销                                   1,498.27        4,018.74     5,617.23      5,625.78

2、税后利息支出                                   370.51      1,506.47     1,506.47      1,506.47

3、基础电费(不含税)                             630.77      1,682.05     2,312.82      2,312.82

三项固定成本费用合计                          2,499.55        7,207.26     9,436.52      9,445.07

三项固定成本费用占收入比率                        30.93%      23.69%       23.50%        19.99%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科信盛彩实际或预测的三项固定成本费
用占收入比率分别为30.93%、23.69%、23.50%和19.99%,呈一定幅度下降趋势。
科信盛彩预测净利率的增长趋势与预测固定成本费用占收入比例的下降趋势相
对应,具有合理性。科信盛彩的承诺净利润具有可实现性。

    综上所述,未来互联网的应用将更为广泛,IDC市场在互联网用户需求持续
增加的趋势下将保持稳步增长。科信盛彩属于建设规模较大,建设等级较高,机
柜数量较大的新数据中心,可提供稳定、安全、高效的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北
京地区土地资源、电力资源等限制,科信盛彩所拥有的数据中心为北京地区稀缺
的新增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资源。根据科信盛彩目前的出租率及上架率,以及在
手订单等情况,科信盛彩承诺利润具有可实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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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过渡期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不包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资产交割日(含当日)
之间的产生的盈利和收益归公司享有,亏损及损失由交易对方按照其在科信盛彩
的持股比例共同承担(云创投资应当承担的亏损及损失由光环控股承担),并于
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后 180 日内以现金形式对公司予以补偿。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完成后包括交易对方在内的公司届时之所有股东按其届时持有之公司股权比
例享有。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套融资募集的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
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具体用途如下:

序号                       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56,675.00

2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1,400.00

                       合计                                                       58,075.00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光环控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的全资下属公司,系公司的关
联法人。交易对方云创投资目前的有限合伙人中,杨宇航为公司总裁、张利军为
公司财务总监、王军辉为公司监事;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总裁杨宇航、公司董
事会秘书兼副总裁高宏、公司董事袁丁曾是云创投资的普通合伙人,百汇达、光
环控股曾是云创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因此云创投资系上市公司关联方。根据《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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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光环新网 2017 年审计报告、科信盛彩最近两年审计报告以及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估值作价情况,本次交易相关指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具体计算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资产

光环新网(2017 年末/2017 年度)            1,061,356.62        407,716.87       643,105.14

标的资产(2017 年末/2017 年度)               77,368.87           8,080.95        25,208.05

标的资产(成交额)                          114,750.00                   -      114,750.00
标的资产财务数据及成交额较高者
                                                  10.81%            1.98%           17.84%
占光环新网相应指标比重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交易标的资产总额(成交额与账面值孰高)、净资产(成
交额与账面值孰高)、营业收入均未超过光环新网相应指标的 50%,根据《重组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采取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并且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因此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自光环新网上市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未发生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
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属于《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
构成借壳上市。


七、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1,446,351,488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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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配套资金影响,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494,586,537 股。本次交易完成前后,
公司股本结构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新增股数              本次交易后
姓名/名称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百汇达             512,230,000       35.42%                     -     512,230,000         34.27%

云创投资                     -              -         10,112,126       10,112,126          0.68%

金福沈                       -              -         27,470,930       27,470,930          1.84%

国创投资                     -              -         10,651,993       10,651,993          0.71%

其他股东           934,121,488       64.58%                     -     934,121,488         62.50%

  总股本       1,446,351,488       100.00%            48,235,049    1,494,586,537        100.00%


    注:本次交易后的股权结构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造成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控股股东百汇达持股比例由本
次交易前的 35.42%变为 34.2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耿殿根仍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光环新网经审计的 2017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8)第 010297
号)及未经审计的一季度财务报表,经审阅的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3 月合并备
考报告(中兴华专字(2018)第 010233 号),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具体如下表:

                                 2018 年 3 月 31 日/2018       2018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增幅
                                    年 1-3 月实现数          /2018 年 1-3 月备考数
资产总额                                    1,077,621.78             1,073,312.44         -0.4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56,906.10             640,926.17         -2.43%

营业收入                                        133,684.23             133,821.69          0.10%

营业利润                                         17,459.54              17,466.55          0.04%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800.78              14,829.01          7.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0          0.00%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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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实现数         /2017 年度备考数

资产总额                                 1,061,356.62            1,061,356.62         0.0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43,105.14             626,096.98         -2.64%

营业收入                                   407,716.87             407,716.87          0.00%

营业利润                                    50,424.30               50,424.30         0.0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3,586.21               44,604.74         2.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0.30         0.00%

    注:2018 年 1-3 月实现数取自公司公告的一季度财务数据,备考数取自经审阅的中兴

华专字(2018)第 010233 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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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Sinnet Technology Co.,Ltd.

股票简称:       光环新网

证券代码:       300383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1999 年 1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44,635.138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耿殿根

注册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 20 号院 3 号楼 2 层 202
                  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9 号东环广场 A 座 2A

邮政编码:       100027

董事会秘书: 高宏

联系电话:       010-64183433

传真:           010-64181819

公司网址:       http://www.sinnet.com.cn

电子信箱:       i_r@sinnet.com.cn

经营范围:       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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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专业承包;信息系统集成;三维多媒体集成;承接网络工程、
                 智能大厦弱电系统集成;研发数字网络应用软件;从事计算机信
                 息网络国际联网经营业务;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北京光环新网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有限”)。光环
有限于 1999 年 1 月 27 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 万美元。

     2009 年 11 月 14 日,光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光环有限以截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 33,585,092.23 元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 3,200 万元。
2009 年 12 月 7 日 , 公 司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注 册 登 记 并 领 取 注 册 号 为
11010900114216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 年 12 月,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名称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百汇达                            2,560.00                80.00%

    2                     耿桂芳                              640.00                20.00%

                   合计                                     3,200.00               100.00%


三、公司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本增加至 3,364.00 万股

     200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
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95 元/股的价格
向 35 名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发行 164 万股股份。本次增资的价格在公司 2009
年 1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溢价确定。200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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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1 日,公司分别与高宏等 35 名自然人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书》。

       2009 年 12 月 21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审亚太验
字[2009]第 01062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9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收到股
东新增注册资本 164 万元。

       2009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百汇达                            2,560.00                   76.10%

   2                   耿桂芳                              640.00                   19.02%

   3                    高宏                                   15                     0.45%

   4                    赵斌                                   15                     0.45%

   5                    侯焰                                   15                     0.45%

   6                    陈浩                                   15                     0.45%

   7                    耿岩                                   12                     0.36%

   8                    袁丁                                   12                     0.36%

   9                    李超                                   12                     0.36%

  10                   郭明强                                  12                     0.36%

  11                   马小克                                  10                     0.30%

  12                   吴国雄                                    8                    0.24%

  13                   刘吉衡                                    3                    0.09%

  14                   杨景兰                                    2                    0.06%

  15                   关文龙                                    2                    0.06%

  16                   付其伟                                    2                    0.06%

  17                    刘峥                                     2                    0.06%

  18                    张磊                                     2                    0.06%

  19                   庞宝光                                    2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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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20                     王路                                    2                    0.06%

  21                   王晓来                                    1                    0.03%

  22                   邬银银                                    2                    0.06%

  23                     王璐                                    2                    0.06%

  24                   李激波                                    2                    0.06%

  25                     陈斌                                    1                    0.03%

  26                   汝书伟                                    2                    0.06%

  27                   郭晓玉                                    1                    0.03%

  28                   袁俊梅                                    1                    0.03%

  29                     杨静                                    1                    0.03%

  30                     郭萌                                    1                    0.03%

  31                     魏谧                                    1                    0.03%

  32                   叶周梅                                    1                    0.03%

  33                     王伟                                    1                    0.03%

  34                   朱卫国                                    1                    0.03%

  35                     李娜                                    1                    0.03%

  36                     王楠                                    1                    0.03%

  37                   肖建永                                    1                    0.03%

                  合计                                   3,364.00                     100%


(二)股本增加至 4,100.00 万股

     200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
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5 元/股的价格向
北京润鑫隆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鑫隆源”)以及张英星、王晓欣、金飞
鸿、翁骏、张春英、朱丽娣等 6 名自然人共计发行 736 万股股份。本次增资的价
格在公司 2009 年 1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溢价
确定。2009 年 12 月,公司分别与润鑫隆源以及张英星、王晓欣、金飞鸿、翁骏、
张春英、朱丽娣等 6 名自然人签署了《认购股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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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8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审亚太验
字[2009]第 010623-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9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
股东新增注册资本 736 万元。

     2009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注
册资本为 4,1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百汇达                                2,560                  62.44%

    2                  耿桂芳                                  640                  15.61%

    3                  张英星                                  250                    6.10%

    4                润鑫隆源                                  200                    4.88%

    5                  王晓欣                                  100                    2.44%

    6                  金飞鸿                                  100                    2.44%

    7                   翁骏                                    36                    0.88%

    8                  张春英                                   25                    0.61%

    9                  朱丽娣                                   25                    0.61%

   10                   高宏                                    15                    0.37%

   11                   赵斌                                    15                    0.37%

   12                   侯焰                                    15                    0.37%

   13                   陈浩                                    15                    0.37%

   14                   耿岩                                    12                    0.29%

   15                   袁丁                                    12                    0.29%

   16                   李超                                    12                    0.29%

   17                  郭明强                                   12                    0.29%

   18                  马小克                                   10                    0.24%

   19                  吴国雄                                    8                    0.20%

   20                  刘吉衡                                    3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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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21                    杨景兰                                  2                    0.05%

   22                    关文龙                                  2                    0.05%

   23                    付其伟                                  2                    0.05%

   24                     刘峥                                   2                    0.05%

   25                     张磊                                   2                    0.05%

   26                    庞宝光                                  2                    0.05%

   27                     王路                                   2                    0.05%

   28                    邬银银                                  2                    0.05%

   29                     王璐                                   2                    0.05%

   30                    李激波                                  2                    0.05%

   31                    汝书伟                                  2                    0.05%

   32                    王晓来                                  1                    0.02%

   33                     陈斌                                   1                    0.02%

   34                    郭晓玉                                  1                    0.02%

   35                    袁俊梅                                  1                    0.02%

   36                     杨静                                   1                    0.02%

   37                     郭萌                                   1                    0.02%

   38                     魏谧                                   1                    0.02%

   39                    叶周梅                                  1                    0.02%

   40                     王伟                                   1                    0.02%

   41                    朱卫国                                  1                    0.02%

   42                     李娜                                   1                    0.02%

   43                     王楠                                   1                    0.02%

   44                    肖建永                                  1                    0.02%

                  合计                                    4,100.00                    100%


(三)股权转让及增资到 4,580 万元

     2010 年 12 月 8 日,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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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向天津红杉发行 480 万股股份,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2780 元;同
意自然人股东魏谧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1 万股股份转让给耿岩;同意自然人股东耿
桂芳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207 万股股份转让给天津红杉。

     2010 年 11 月 22 日,魏谧与耿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魏谧将其
所持有的公司 1 万股股份以 1.95 万元转让给耿岩,转股价格为 1.95 元/股。2010
年 12 月 8 日,耿桂芳、百汇达、公司与天津红杉签署《股份认购及收购协议》,
约定耿桂芳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207 万股股份以 1,506.55 万元转让给天津红杉,转
让价格为 7.2780 元/股。

     2010 年 12 月 14 日,亚太集团出具亚会(京)验字(2010)15 号《验资报
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已收到天津红杉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股本)合计人民币 4,800,000.00 元。天津红杉全部以货币出资 34,934,500.00
元,溢价部分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百汇达                                2,560                      55.90%

     2              天津红杉                                 687                      15.00%

     3               耿桂芳                                  433                      9.45%

     4               张英星                                  250                      5.46%

     5              润鑫隆源                                 200                      4.37%

     6               王晓欣                                  100                      2.18%

     7               金飞鸿                                  100                      2.18%

     8                翁骏                                    36                      0.79%

     9               张春英                                   25                      0.55%

    10               朱丽娣                                   25                      0.55%

    11                高宏                                    15                      0.33%


                                             99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2                赵斌                                    15                      0.33%

    13                侯焰                                    15                      0.33%

    14                陈浩                                    15                      0.33%

    15                耿岩                                    13                      0.28%

    16                袁丁                                    12                      0.26%

    17                李超                                    12                      0.26%

    18               郭明强                                   12                      0.26%

    19               马小克                                   10                      0.22%

    20               吴国雄                                    8                      0.17%

    21               刘吉衡                                    3                      0.07%

    22               杨景兰                                    2                      0.04%

    23               关文龙                                    2                      0.04%

    24               付其伟                                    2                      0.04%

    25                刘峥                                     2                      0.04%

    26                张磊                                     2                      0.04%

    27               庞宝光                                    2                      0.04%

    28                王路                                     2                      0.04%

    29               邬银银                                    2                      0.04%

    30                王璐                                     2                      0.04%

    31               李激波                                    2                      0.04%

    32               汝书伟                                    2                      0.04%

    33               王晓来                                    1                      0.02%

    34                陈斌                                     1                      0.02%

    35               郭晓玉                                    1                      0.02%

    36               袁俊梅                                    1                      0.02%

    37                杨静                                     1                      0.02%

    38                郭萌                                     1                      0.02%

    39               叶周梅                                    1                      0.02%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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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40                  王伟                                   1                      0.02%

    41                 朱卫国                                  1                      0.02%

    42                  李娜                                   1                      0.02%

    43                  王楠                                   1                      0.02%

    44                 肖建永                                  1                      0.02%

               合计                                        4,580                      100%


(四)2014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8 号文核准,光环新网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364.50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878.00 万股,老股转让 486.50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38.30 元。发行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58.00 万元,股本总数 5,458.00 万股。2014 年 1 月 29 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 300383。

(五)上市后股本及重大股权变动情况

     1、2014 年转增股本

     2014 年 4 月 8 日,光环新网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
5,45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人民币(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2014 年 4 月 21 日,公司完成上述权益分
派,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916.00 万股。

     2、2015 年第一次转增股本

     2015 年 5 月 12 日,光环新网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
10,91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人民币(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5 股。201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完成上述权益分
派,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7,290.00 万股。

     3、2015 年第二次转增股本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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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9 月 23 日,光环新网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7,29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0.60 元人民币(含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含税);并以
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向全体股东转增 5 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案已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至 54,580.00 万股。

     4、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 2016 年 2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中金盛世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207 号),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
中金云网 100%股权和无双科技 100%股权,向中金云网 25 名股东、无双科技 2
名股东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4,466,094 股,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5 月 6 日上市,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为 630,266,094 股。

     根据 2016 年 2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中金盛世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207 号),公司向方文艳、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 3 名募集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92,909,600 股,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为
723,175,694 股。

     5、2017 年转增股本

     2017 年 4 月 11 日,光环新网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23,175,6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723,175,69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至 1,446,351,388 股。

     6、2018 年 3 月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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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3 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100
份,公司总股本由 1,446,351,388 股变更为 1,446,351,488 股。

(六)光环新网的股本结构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类别及名称                      股份数(万股)              股权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131.94             5.6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6,503.19            94.38%

三、总股本                                                    144,635.14           100.00%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霍尔果斯百汇达股权投资管理合                                          流通 A 股,流
 1                                                   51,223.00      35.42%
        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受限股份
                                                                              流通 A 股,流
 2      中金盛世投资有限公司                          3,210.51       2.22%
                                                                              通受限股份
        天津红杉资本投资基金中心(有限
 3                                                    2,500.62       1.73%      流通 A 股
        合伙)
                                                                              流通 A 股,流
 4      耿桂芳                                        1,934.39       1.34%
                                                                              通受限股份
                                                                              流通 A 股,流
 5      杨雨                                          1,864.17       1.29%
                                                                              通受限股份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
 6                                                    1,528.00       1.06%      流通 A 股
        托国鑫 2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流通 A 股,流
 7      施侃                                          1,347.19       0.93%
                                                                              通受限股份
                                                                              流通 A 股,流
 8      徐庆良                                        1,077.08       0.74%
                                                                              通受限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
 9                                                    1,055.96       0.73%      流通 A 股
        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车志远                                          932.08       0.64%      流通 A 股
合计                                                 66,673.00      46.10%


四、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自公司设立以来,光环新网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一直为耿殿根,
具体控制关系如下图:


                                            103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耿殿根                   耿桂芳

                                  99.99%                    0.01%




               霍尔果斯百汇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42%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5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收购中金云网 100%股权和无双科技 10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及相关议案。

     2016 年 2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中金盛世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6〕207 号),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
中金云网 100%股权和无双科技 100%股权,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不超过 290,900 万元。2016 年 5 月,公司向中金云网 25 名股东、无双科技
2 名股东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4,466,094 股;2016 年 6 月,公司向方文艳、汇
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 3 名募集资金认购
方非公开发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2,909,600 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一步加强公司原有业务规模,拓展云计算和大数据领域
布局,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募集
资金的到位,为公司燕郊二期、上海嘉定、房山三大云计算中心的建设提供了有
力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司 IDC 及云计算服务能力,为业绩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10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云计算业务、IDC 及其增值服务、IDC 运营管理服务、互联
网宽带接入服务等互联网综合服务。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秉承客户第一、服务至上
的经营理念,在宽带接入服务、IDC 及其增值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的业绩,赢得
了较高的市场份额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现已发展成北京地区较有影响的互联网综
合服务商。2016 年至 2017 年,公司完善了自有云服务产品体系,大力拓展云服
务及 IDC 市场空间,不断提高公司的服务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2016 年积极推动并完成了对中金云网及无双科技的重大重组事宜,加强了
公司原有业务规模,完善了云计算、大数据及金融服务等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
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017 年公司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年度经营计划的贯彻落实。2017 年
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业绩大幅增长,实现营业收入 407,716.87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75.92%;实现营业利润 50,424.3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7.68%;利
润总额为 51,045.1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43,586.2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05%。2017 年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增
长,云计算业务大幅增长,云计算服务收入占全年总收入 70.42%。


七、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3.31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总资产(万元)                    1,077,621.78     1,061,356.62    891,762.42    157,563.98

净资产(万元)                     697,482.77       682,740.18     644,371.75    115,243.15
归属于母 公 司股东所 有 者
                                   656,906.10       643,105.14     605,578.33     76,205.10
权益(万元)
归属于上 市 公司股东 的 每
                                          4.54            4.45           8.37          1.40
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35.28%          35.67%         27.74%        26.86%

         项    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133,684.23       407,716.87     231,762.66     59,153.04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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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万元)                     17,490.42       51,045.10      39,121.25     13,162.33
归属于上 市 公司股东 的 净
                                     13,800.78       43,586.21      33,515.98     11,358.84
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 产 生的现金 流 量
                                     -5,771.25       40,569.75      47,951.61      9,991.23
净额(万元)
销售毛利率                             20.02%          20.83%         27.62%        33.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30           0.25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30           0.25           0.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2%             7.00           7.77         15.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
                                        2.12%             6.94           6.81         12.96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注:2018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百汇达持有公司 51,223.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5.4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耿殿根持有百汇达 99.99%份额,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一)控股股东概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霍尔果斯百汇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曾用名:北京百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耿殿根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兰新路 18 号永和大厦第 1 幢 1401 室 2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742331060J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日

     经营范围: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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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

     2、北京百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霍尔果斯百汇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之间的法律关系

     (1)百汇达变更为霍尔果斯百汇达属于企业组织形式变更

     2018年1月2日,百汇达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房山区迁址至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
市,迁址后百汇达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霍尔果斯百汇达。根据《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合伙企业的指导意见》的
规定以及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合伙
企业属于变更登记,应当适用变更登记的原则和条件。

     (2)百汇达符合变更登记条件,且变更程序合法、合规

     1)百汇达符合变更登记条件

     ①变更登记条件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合伙企业
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条件如下:“①公司
债权人对公司变更为合伙企业未提出异议;②公司设立 2 年以上,公司全体股东
已按照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定足额缴纳全部出资;③国有股东成为合伙企业合
伙人已获得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准;外商投资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已
获得商务部门的批准;④合伙人在 2 人以上、50 人以下,必须有一个以上普通
合伙人;⑤符合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其他条件。”

     ②百汇达符合变更登记条件

     A、百汇达债权人对百汇达变更为合伙企业未提出异议

     根据霍尔果斯百汇达提供的资料,百汇达已按照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的要求提交了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并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在中国商报刊登
了《关于北京百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迁址的公告》,该公告记载:“因公司发
展需要,公司注册地址拟由北京市房山区迁址至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迁址后
公司拟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拟变更为‘霍尔果斯百汇达股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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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迁址后股权结构保持不变,并将继续承担
迁址前北京百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

     根据霍尔果斯百汇达出具的说明,自登报公告之日(2017 年 11 月 17 日)
起的 45 日公告期内,百汇达未收到债权人提出的企业类型变更异议。

     B、百汇达设立于 2002 年 8 月 19 日,在百汇达申请变更时,设立时间已经
达到 2 年以上,且百汇达全体股东已足额缴纳全部出资。

     C、霍尔果斯百汇达的合伙人在 2 人以上、50 人以下,且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根据霍尔果斯百汇达的合伙协议,在百汇达申请变更时,霍尔果斯百汇达有
两名自然人合伙人,分别为耿殿根和耿桂芳,其中耿殿根为普通合伙人,耿桂芳
为有限合伙人,不涉及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

     2)百汇达变更程序合法、合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合伙企业
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的程序如下,“公司债
权人对变更企业类型无异议的,公司自变更企业类型公告发布之日起 45 日后,
向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登记机关审查认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程序符合本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合伙企
业登记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依法核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

     根据霍尔果斯百汇达出具的说明,自登报公告之日 2017 年 11 月 17 日起的
45 日公告期内,百汇达未收到债权人提出的企业类型变更异议。

     2018 年 1 月 2 日,百汇达取得了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伊霍
市工商)登记内变字[2018]第 861254 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经审查,
提交的名称变更(原名称北京百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后名称霍尔果斯百
汇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2018 年 1 月 15 日,霍尔果斯百汇达取得了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1742331060J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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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霍尔果斯百汇达的成立日期为
2002 年 8 月 19 日,营业期限自 2002 年 8 月 19 日至 2032 年 8 月 18 日。

     综上,霍尔果斯百汇达由百汇达变更而来,属于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霍尔
果斯百汇达承接了百汇达全部债权债务。

     3、百汇达组织形式变更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2017 年 11 月 30 日,百汇达与其全资子公司光环控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百汇达将其所持科信盛彩 734.8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光环控股,并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2018 年 1 月 2 日,百汇达变更为霍尔果斯
百汇达。在百汇达变更为霍尔果斯百汇达之前,光环控股已从百汇达受让取得标
的公司股权,其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百汇达
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不利影响。

(二)实际控制人概况

        姓名                                            耿殿根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319561203****
        学历                                          硕士研究生
                        1999 年创立光环新网并担任总经理至 2014 年 3 月,现任公司董事
最近三年职业、职务
                        长,任期至 2019 年 1 月。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影响

     1、百汇达质押和减持情况

     截至2018年6月5日,百汇达持有上市公司512,23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35.42%;其中已质押股份345,359,900股,占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数
的67.42%,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3.87%。

     根据百汇达出具的《关于对持有的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本
次资产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自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9月1日期间,计
划减持不超过96,759,49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6.6899%。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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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百汇达质押和减持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

     (1)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次重组前,光环新网的总股本为1,446,351,488股,本次重组完成后,不考
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光环新网的总股本将增至1,494,586,537股。本次重组完成
后,光环新网的股权结构将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前                本次新增股数             本次交易后
姓名/名称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百汇达          512,230,000        35.42%                     -     512,230,000        34.27%

云创投资                   -               -         10,112,126      10,112,126         0.68%

金福沈                     -               -         27,470,930      27,470,930         1.84%

国创投资                   -               -         10,651,993      10,651,993         0.71%

其他股东        934,121,488        64.58%                     -     934,121,488        62.50%

  总股本       1,446,351,488     100.00%             48,235,049   1,494,586,537       100.00%


    注:百汇达为光环新网第一大股东,中金盛世投资有限公司为光环新网第二大股东。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百汇
达持有光环新网股份的比例为34.27%,仍然是光环新网的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
中金盛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光环新网股份的比例为2.15%,新增股东金福沈持有
光环新网股份的比例为1.84%,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

     (2)股权质押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

     2018年3月19日,上市公司公告本次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至
2018年6月5日,上市公司交易均价为16.78元/股,截至2018年6月5日,上市公司
收盘价为14.48元/股,以14.48元/股计算百汇达质押股票的市值为500,081.14万元,
占融资金额的比例为256.72%,比例较高,目前并无平仓风险,对上市公司控制
权的不利影响较小。

     (3)股份减持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

     本次交易前,百汇达持股比例为35.42%,百汇达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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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2%,其他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均低于5%;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
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假设控股股东百汇达按减持计划进行减持,百汇达持股比
例将下降为27.80%,百汇达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下降为29.45%,仍远高
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低于5%),百汇达仍为公司控
股股东,耿殿根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具体措施

     根据百汇达出具的承诺函,百汇达将按照相关借款协议约定按期偿还债务,
避免债务违约情况的发生,此外,百汇达还计划以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票分
红、新增外部融资、在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情形下适时减持上市公司股票、通过其
他融资渠道筹措资金等方式归集资金并偿还借款,确保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九、最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
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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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科信盛彩85%股权的交易对方包括:光环控
股、云创投资、国创投资、金福沈。交易对方拟出让科信盛彩出资额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拟出让出资额(万元)           拟出让出资比例

   1              光环控股                                   734.80                 36.00%

   2              云创投资                                   306.20                 15.00%

   3              国创投资                                   193.80                  9.50%

   4               金福沈                                    500.00                 24.50%

                合计                                       1,734.80                85.00%


(二)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

       1、光环控股有限公司

       (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光环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耿桂芳

住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日月湖水景花园 10 栋 8 单元 1 号楼 6 号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5MA6T1KCT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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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11 月 11 日-2036 年 11 月 10 日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历史沿革

     2016 年 10 月 30 日,百汇达签署了《光环控股有限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
约定,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由百汇达认缴。

     2016 年 11 月 11 日,光环控股在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
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截至目前出资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光环控股是百汇达的全资下属公司。光环控股实际控
制人为耿殿根。光环控股控制关系具体如下图:


                               耿殿根                     耿桂芳

                                    99.99%                    0.01%




                   霍尔果斯百汇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

                                     光环控股有限公司


     (4)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财务数据

     光环控股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其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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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23,358.73                        10.95

总负债                                               23,372.17                        11.00

净资产                                                  -13.44                         -0.05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13.39                         -0.05

净利润                                                  -13.39                         -0.0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主要对外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投资科信盛彩外,光环控股无其他对外投资。

     (6)光环控股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光环控股控股股东为百汇达,其基本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
基本情况”之“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之“(一)控股股东概况”。

     2、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国雄

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园区 405-6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343327945T

成立日期:             2015 年 07 月 01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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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历史沿革

       1)设立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公司董事兼总裁杨宇航、公司董
秘兼副总裁高宏、公司董事袁丁作为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出资 20,030 万
元设立云创投资。其中,杨宇航、高宏、袁丁各认缴出资 10 万元,承担无限责
任,为普通合伙人;百汇达认缴出资 20,000 万元,承担有限责任,为有限合伙
人。

       云创投资设立时,合伙人及出资额如下:

  序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百汇达                  20,000.00              99.85%       有限合伙人

    2             杨宇航                      10.00               0.05%       普通合伙人

    3              高宏                       10.00               0.05%       普通合伙人

    4              袁丁                       10.00               0.05%       普通合伙人

           合计                           20,030.00             100.00%


       2)2017 年 9 月,第一次合伙份额转让

       2017 年 9 月 18 日,杨宇航、高宏、袁丁、百汇达作出《变更登记决定书》,
同意百汇达从云创投资退伙,不再担任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光环控股加入云
创投资,成为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2017 年 9 月 18 日,百汇达与光环控股签署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百汇
达将其持有的云创投资 20,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光环控股。同日,杨宇航、
高宏、袁丁、光环控股签署了新的《合伙协议》。

       2017 年 10 月 11 日,云创投资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本次转让完成后,
云创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额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光环控股                             20,000.00              99.85%   有限合伙人

   2         杨宇航                                  10.00               0.05%    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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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3          高宏                                 10.00                 0.05%   普通合伙人

     4          袁丁                                 10.00                 0.05%   普通合伙人

             合计                                 20,030.00             100.00%


         3)2017 年 12 月,第二次合伙份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15 日,杨宇航、高宏、袁丁、光环控股作出《合伙人会议决
议》,同意:袁丁和高宏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伙企业的全部合伙份额及其权益转
让给杨宇航;光环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的全部合伙份额及其权益转
让给杨宇航等 42 名光环新网和科信盛彩的员工,其他合伙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杨宇航、高宏、袁丁不再担任普通合伙人,杨宇航变更为有限合伙人;由吴国雄
担任普通合伙人。

         2017 年 12 月 15 日,袁丁和高宏分别与杨宇航签署了《合伙份额之转让协
议》,光环控股与杨宇航等 42 名光环新网、科信盛彩的员工分别签署了《合伙份
额之转让协议》。鉴于云创投资目前仅投资科信盛彩 15%股权,转让各方在协商
云创投资全部合伙份额的转让价格时,参照科信盛彩 15%股权的预估值 20,250.00
万元,最终确定云创投资全部合伙份额的价格为 20,250 万元。同日,杨宇航等
42 名光环新网、科信盛彩的员工签署了新的《合伙协议》。

         2018 年 1 月 8 日,云创投资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登记决定书》,同意上述
改变事项修改合伙人协议相关条款并启用新的合伙人协议。2018 年 1 月 8 日,
云创投资在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
后,云创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额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认缴份额占比(%)           认缴份额(万元)           合伙人性质
 1           杨宇航           28.61%                   5,730.00              有限合伙人
 2           张利军           13.08%                   2,620.00              有限合伙人
 3            陈静             9.39%                   1,880.00              有限合伙人
 4           吴国雄            5.99%                   1,200.00              普通合伙人
 5           汝书伟            5.79%                   1,160.00              有限合伙人
 6           王军辉            5.29%                   1,060.00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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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       认缴份额占比(%)           认缴份额(万元)         合伙人性质
 7          郎朗               5.49%                  1,100.00             有限合伙人
 8         刘吉衡              3.30%                   660.00              有限合伙人
 9         朱卫国              1.70%                   340.00              有限合伙人
 10         李宏               1.60%                   320.00              有限合伙人
 11         李军               1.60%                   320.00              有限合伙人
 12        韩冠华              1.00%                   200.00              有限合伙人
 13         王楠               1.00%                   200.00              有限合伙人
 14         陈斌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15         赵明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16         钟阳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17        王永进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18        肖建永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19         王璐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20         王法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1         曹珊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2        王晓来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3        邬银银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4         刘崴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5        胡维伟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6        李激波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7        岳仁杰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8         冷准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9         闫龙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30        赵洪建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31        何京晨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32        李曦焱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33         毛震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34        曹立成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35        程世勋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36        付其伟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37         王荃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38        程文林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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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       认缴份额占比(%)           认缴份额(万元)         合伙人性质
 39         张淳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40         王伟               0.30%                   60.00               有限合伙人
 41        赵桂宝              0.30%                   60.00               有限合伙人
 42        李兆伟              0.30%                   60.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                  20,030.00

      ①42 名员工受让合伙份额的原因、对价支付情况及具体安排

      A.42 名员工受让合伙份额的原因

      2017 年 12 月 15 日,42 名光环新网和科信盛彩的员工以 2.025 亿元对价受让
本次交易对手方之一云创投资 100%权益,受让完成后通过云创投资间接持有科
信盛彩 15%股权。根据与上述 42 名员工的访谈及确认,上述 42 名员工全部为光
环新网或科信盛彩的重要员工,大部分在光环新网工作多年,看好上市公司未来
的发展。

      基于上述情形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亦愿意将光环控股持有的云创投资合伙
份额转让给上述 42 名员工。经各方协商一致,上述 42 名员工与光环控股签署了
《云创投资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标的份额的转让价格以本次科信
盛彩 100%股权的预估值为基础确定,如科信盛彩 100%股权的正式评估值发生
变化,双方将就转让价格签署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B.42 名员工支付对价的情况与具体安排

      根据《云创投资合伙份额转让协议》,42 名员工作为标的份额受让方,将分
期向光环控股支付交易对价,标的份额转让价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云创投资在取得光环新网为本次收购支付的现金对价之后 5 个工作日内,
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其所取得的现金对价;

      2、云创投资在现金对价分配决议作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将 42 名受让方税后
实际应获得的分红收益直接支付给转让方光环控股,作为 42 名受让方支付给转
让方光环控股的标的份额转让价款;

      3、上述第 2 项所述分红收益支付后的剩余标的份额转让价款,由 42 名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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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以在云创投资减持光环新网股票后实际获得的分红收益支付,云创投资应在减
持股票所得分配决议作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将 42 名受让方税后实际应获得的分
红收益直接支付给转让方光环控股,直至全部标的份额转让价款付清;

    4、如 42 名受让方获得的上述第 2 项和第 3 项项下的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标
的份额转让价款,则转让方光环控股将放弃未清偿的标的份额转让价款。”

    根据《云创投资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42 名受让方应当参照中国
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即年化利率 4.35%)承担自本次转让完成之日(即标
的份额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至受让方按照原协议第 3.2 条实际支付转让
价款之日的相应利息。

    ②关于股权激励和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A.《企业会计准则的第 11 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
为获得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的确定
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
间发生的交易;2)股份支付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3)股份
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应用指南,对于权益结算的
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记入成本费用和资本
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B.《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 年第 1 期)的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按照合同约定价格(低于市价)转让
给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该项行为的实质是股权激励,应该按照股份支付的
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C.《关于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股权激励认定及相关会计处理的问题
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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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证监会官网《关于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股权激励认定及相
关会计处理的问题与解答》(2014 年 4 月 18 日):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严
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参照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
[2008]年 171 号)、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
[2005]151 号)等有关规定判断标的资产发生的相关股权变动行为是否构成股权
激励。相关股权变动行为确已构成股权激励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11 号——股份支付》、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
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确认股
份的公允价值。

    D.《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应建立完善的业绩考核体
系和考核办法;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其授予和行使环节均应设置应达到的业
绩目标,业绩目标的设定应具有前瞻性和挑战性,并切实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
况作为股权激励实施的条件。

    E.《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 号)第
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③上述合伙协议份额转让不构成股份支付

    A.上述合伙协议份额转让不属于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不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第 11 号——股份支付》中股份支付的特征

    上述 42 名员工看好上市公司的成长空间,愿意以投资者身份自愿参与云创
投资的份额转让。上述份额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份额与员工在上市公司的任职期
限挂钩,也未约定员工离职后需注销其拥有的合伙企业份额;上述份额转让过程
中光环控股或光环新网并未设置业绩考核目标,也不存在业绩承诺等其他涉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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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支付的履约条件。因此,上述合伙协议份额转让不属于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
务为目的的交易,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第 11 号——股份支付》中份支付的
特征之“股份支付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

    B.本次交易价格及商业条款公允,不属于《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
问题解答》中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按照低于市价转让给
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而确认股份支付的情形

    a.本次交易作价公允

    42 名员工按照本次收购标的科信盛彩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受让云创投
资的相应合伙份额,上述评估值最终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科信
盛彩 100%股权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亦与科信盛彩各股东方向上市公司出售科信
盛彩股权的作价基础保持一致。因此,本次合伙份额的转让系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的转让。

    b.本次交易中 42 名员工虽然目前没有支付对价,但需要承担延迟支付对价
的利息成本,且利率参照银行贷款利率确定,付款条件相对公允

    根据《云创投资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42 名受让方应当参照中国
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即年化利率 4.35%)承担自本次转让完成之日(即标
的份额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至受让方按照原协议第 3.2 条实际支付转让
价款之日的相应利息。

    c.本次份额转让协议中约定,“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标的份
额转让价款,则转让方光环控股将放弃未清偿的标的份额转让价”相关保底条款
系双方市场化谈判的结果,具有一定公平性

    本次资产重组需要经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后,云创投资才可获得上市
公司所支付的股票对价,资产重组能否通过核准以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42 名员工需要承担所持的云创投资份额无法及时变现的风险。上述 42 名员
工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受让云创投资合伙份额且承担了重组交易不能完成的风险,
光环控股从公平性及鼓励更多员工参与角度考虑,承诺若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收益
不足以支付全部标的份额转让价款,则转让方光环控股将放弃未清偿的标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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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价,系双方市场化谈判的结果,具有一定公平性。

     综上,42 名员工受让云创投资合伙份额系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的转让,参
照银行贷款利率承担了延迟支付对价的利息成本,因承担重组不能完成的风险而
由光环控股在其它条款上作出了一定的让步,合伙份额的转让作价及主要商业条
款公平公允,不属于《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中上市公司大
股东将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按照低于市价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而确认股份支付的情形,不属于股份支付。

     C.上市公司未来股票上涨带来的溢价收益属于 42 名员工受让云创投资合伙
份额后与上市公司换股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属于股份支付

     鉴于 42 名员工以投资人的身份按照市场公允的价格及条件受让了云创投资
的合伙份额,并以云创投资持有的科信盛彩 15%股权参与上市公司本次收购科信
盛彩股权交易,且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中向包括云创投资在内的科信盛彩所有股东
方购买科信盛彩股权价格的作价依据一致,发行股份的价格一致,参照《上市公
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7 年)》案例 9-09,云创投资换股价格可
以代表其公允价值,认购条件和发行价格与其他投资者并无区别,因此并没有获
得额外收益,上市公司没有为获取员工服务而付出对价,不存在对员工的激励。
即上市公司未来股票上涨带来的溢价收益属于 42 名员工受让云创投资合伙份额
后与上市公司换股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属于股份支付。

     ④合伙份额转让对价支付安排的合理性

     a.杨宇航等 42 名员工在光环新网、科信盛彩任职情况

     云创投资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认缴份
序   合伙               认缴份额
             额占比                  合伙人性质      入职时间       所处部门      担任职务
号   人                 (万元)
               (%)
     杨宇                                                         光环新网母
1             28.61%      5,730.00   有限合伙人     2013/3/1                     总裁
       航                                                         公司
     张利                                                         光环新网母
2             13.08%      2,620.00   有限合伙人     2014/6/1                     财务总监
       军                                                         公司
                                                                  光环新网母     证券事务
3    陈静      9.39%      1,880.00   有限合伙人     2008/2/1
                                                                  公司证券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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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份
序   合伙               认缴份额
             额占比                  合伙人性质      入职时间       所处部门      担任职务
号   人                 (万元)
               (%)
                                                                  光环新网母
     吴国
4              5.99%      1,200.00   普通合伙人     1999/4/1      公司 IDC 运    总监
       雄
                                                                  维
                                                                  光环新网母
     汝书
5              5.79%      1,160.00   有限合伙人     2006/7/10     公司技术总     技术总监
       伟
                                                                  部
     王军                                                         光环新网母
6              5.29%      1,060.00   有限合伙人     2012/7/2                     总裁助理
       辉                                                         公司总裁办
                                                                  光环新网母
7    郎朗      5.49%      1,100.00   有限合伙人     2007/10/8     公司工程造     经理
                                                                  价部
                                                                  光环新网母
     刘吉
8              3.30%        660.00   有限合伙人     2002/2/27     公司系统集     总监
       衡
                                                                  成部
                                                    2004/2/23
                                                                                 大客户部
     朱卫                                           至            光环新网
9              1.70%        340.00   有限合伙人                                  总监
       国                                           2017/2/28
                                                    2017/3/1      科信盛彩       总经理
                                                    2013/8/21                    IDC 技术
                                                    至            光环新网       支持部总
10   李宏      1.60%        320.00   有限合伙人
                                                    2017/2/28                    监
                                                    2017/3/1      科信盛彩       副总经理
                                                                  光环新网母
                                                                                 事业部总
11   李军      1.60%        320.00   有限合伙人     2006/2/20     公司 ISP 事
                                                                                 经理
                                                                  业部
                                                                  光环新网母
     韩冠
12             1.00%        200.00   有限合伙人     2012/9/5      公司 IDC 运    总监
       华
                                                                  维
                                                    2002/6/17     光环新网母
                                                                                 事业部总
                                                    至            公司 IDC 销
                                                                                 监
13   王楠      1.00%        200.00   有限合伙人     2018/2/28     售事业二部
                                                                  科信盛彩销
                                                    2017/12/1                    总监
                                                                  售部
                                                                  光环新网母
14   陈斌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2002/2/25     公司核心网     经理
                                                                  络支持部
                                                                  光环新网母
15   赵明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2007/5/10     公司 IDC 运    经理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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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认缴份
序   合伙               认缴份额
             额占比                  合伙人性质      入职时间       所处部门      担任职务
号   人                 (万元)
               (%)
16   钟阳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2015/6/1      上海子公司     总经理
     王永
17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2004/2/23     上海子公司     副总经理
       进
                                                                  光环新网母
     肖建                                                                        事业部总
18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2001/1/1      公司 IDC 销
       永                                                                        监
                                                                  售事业一部
                                                                  光环新网母
19   王璐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2000/12/20    公司 ISP 运    总监
                                                                  营支持部
                                                                  光环新网母
20   王法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016/4/1      公司财务管     经理
                                                                  理部
                                                                  光环新网母
21   曹珊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003/3/24     公司采购管     经理
                                                                  理部
                                                                  光环新网母
     王晓
22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002/1/14     公司 IDC 客    经理
       来
                                                                  服部
     邬银                                                         光环新网母
23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004/3/29                    经理
       银                                                         公司网信部
                                                                  光环新网母
24   刘崴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006/6/23     公司信息管     经理
                                                                  理中心
                                                                  光环新网母
     胡维
25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005/4/18     公司云计算     经理
       伟
                                                                  技术支持部
                                                                  光环新网母
     李激
26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003/4/1      公司 IDC 运    经理
       波
                                                                  维
                                                                  光环新网母
                                                    2012/2/1 至
                                                                  公司 IDC 运    经理
     岳仁                                           2017/11/31
27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维
       杰
                                                                  科信盛彩技
                                                    2017/12/1                    经理
                                                                  术部
                                                                  光环新网母
28   冷准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010/7/7      公司 IDC 运    原经理
                                                                  维,已离职
                                                                  光环新网母
29   闫龙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007/8/6      公司 IDC 运    经理
                                                                  维
                                            12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认缴份
序   合伙               认缴份额
             额占比                  合伙人性质      入职时间       所处部门      担任职务
号   人                 (万元)
               (%)
                                                                  光环新网母
     赵洪
30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006/10/8     公司工程支     经理
       建
                                                                  持部
                                                    2008/10/29    光环新网母
                                                    至            公司营账中     经理
     何京
31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2017/11/31    心
       晨
                                                                  科信盛彩客
                                                    2017/12/1                    经理
                                                                  服部
                                                                  光环新网母
     李曦
32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2006/8/7      公司核心网     副经理
       焱
                                                                  络支持部
                                                                  光环新网母
33   毛震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2009/9/1      公司 IDC 技    副经理
                                                                  术支持部
                                                                  光环新网母
     曹立
34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2005/11/1     公司 IDC 技    副经理
       成
                                                                  术支持部
                                                                  光环新网母
     程世
35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2005/6/20     公司系统集     副经理
       勋
                                                                  成项目部
                                                                  光环新网母
     付其                                                                        事业部总
36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2006/4/17     公司 ISP 销
       伟                                                                        监
                                                                  售事业三部
                                                                  光环新网母
37   王荃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2005/11/1     公司 IDC 运    经理
                                                                  维
                                                                  光环新网母
     程文
38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2007/5/10     公司 ISP 网    经理
       林
                                                                  运支持部
                                                                  光环新网母
39   张淳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2006/3/8                     经理
                                                                  公司商务部
                                                                  光环新网母
40   王伟      0.30%         60.00   有限合伙人     2003/6/2      公司销售 2     经理
                                                                  部
                                                                  光环新网母
     赵桂
41             0.30%         60.00   有限合伙人     2011/5/25     公司销售 9     经理
       宝
                                                                  部
                                                                  光环新网母
     李兆
42             0.30%         60.00   有限合伙人     2006/10/18    公司销售 10    经理
       伟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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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认缴份
序     合伙             认缴份额
              额占比                 合伙人性质      入职时间       所处部门      担任职务
号     人               (万元)
                (%)
     合计     100.00%    20,030.00

      注:冷准在取得云创投资份额时为光环新网母公司 IDC 运维经理,已经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离职。


       b.云创投资合伙份额转让对价支付安排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保障交易作
价公允,并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a)云创投资合伙份额受让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云创投资的合伙人均为光环新网或科信盛彩核心员工,为光环新网或科信盛
彩服务的工作时间均较长,也是公司发展的人才力量。其自愿通过换股方式取得
上市公司股份,有利于核心员工团队的稳定,促进共同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的
发展。

       (b)鉴于支付能力有限,控股股东愿意接受分期支付

       杨宇航等 42 名云创投资合伙人,收入主要来自于薪酬所得,一次性支付本
次云创投资合伙份额转让款存在困难;同时,杨宇航等 42 名云创投资合伙人本
次受让合伙份额时,按科信盛彩本次交易价格确定受让价格,并承诺自承诺出具
之日起至云创投资换股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
持云创投资份额。基于以上因素,控股股东愿意为杨宇航等 42 名员工提供分期
支付的支付方式但需支付相应利息,且在股份全部减持后不足支付对价的部分,
控股股东也愿意豁免。

       (c)控股股东愿意接受分期支付,并承担损失,并不对上市公司造成任何
不利影响,从而不会影响中小股东利益

       从付款能力上考虑,控股股东愿意在云创投资层面接受分期支付,如果云创
投资合伙份额受让方减持股票取得的收益和股票分红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云创
投资份额转让价款,则转让方光环控股将放弃未清偿的云创投资份额转让价款。
从可操作性上考虑,上述安排有利于避免股东之间的潜在纠纷对上市公司造成的
负面影响,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126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d)本次交易作价公允

       本次交易作价公允

     杨宇航等 42 名云创投资合伙人按照本次收购标的科信盛彩 100%股权的评
估值为基础,受让云创投资的相应合伙份额,上述评估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
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科信盛彩 100%股权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亦与科信盛彩各股
东方向上市公司出售科信盛彩股权的作价基础保持一致。因此,本次合伙份额的
转让系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的转让。

       本次交易中杨宇航等 42 名云创投资合伙人虽然目前没有支付对价,但需要
承担延迟支付对价的利息成本,且利率参照银行贷款利率确定,付款条件相对
公允

     根据《云创投资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42 名受让方应当参照中国
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即年化利率 4.35%)承担自本次转让完成之日(即标
的份额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至受让方按照原协议第 3.2 条实际支付转让
价款之日的相应利息。

       本次份额转让协议中约定,“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标的份
额转让价款,则转让方光环控股将放弃未清偿的标的份额转让价”相关保底条款
系双方市场化谈判的结果,具有一定公平性

     本次资产重组需要经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后,云创投资才可获得上市
公司所支付的股票对价,资产重组能否通过核准以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杨宇航等 42 名云创投资合伙人需要承担所持的云创投资份额无法及时变现
的风险。杨宇航等 42 名云创投资合伙人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受让云创投资合伙份
额且承担了重组交易不能完成的风险,光环控股从公平性及鼓励更多员工参与角
度考虑,承诺若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标的份额转让价款,则转
让方光环控股将放弃未清偿的标的份额转让价,系双方市场化谈判的结果,具有
一定公平性。

       (3)截至目前出资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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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云创投资各合伙人认缴出资结构如下:

                                                                                          刘吉衡等35
 吴国雄      杨宇航      张利军      陈静        汝书伟        王军辉          郎朗
                                                                                          名自然人

     5.99%      28.61%      13.08%      9.39%        5.79%          5.29%         5.49%       26.36%




                                            共青城云
                                  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创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国雄。吴国雄,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1101041957********,住所为北京市宣武区长椿街*号。

     云创投资作为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和合伙协议
约定进行运行和管理,无实际控制人。

     (4)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财务数据

     云创投资的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最近两年的主要财
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870.44                             6,870.44

总负债                                                       1.00                                 0.00

所有者权益                                              6,869.44                             6,870.44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1.00                                  -0.67

净利润                                                     -1.00                                  -0.6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主要对外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投资科信盛彩外,云创投资无其他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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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金长华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园区 405-33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5GHLM4A

成立日期:             2016 年 02 月 19 日

合伙期限:             2016 年 02 月 19 日至 2036 年 02 月 18 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①设立

       2016 年 2 月 14 日,林大连、金长华签署了《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约定,
企业出资额为 2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林大连认缴出资 100 万元,承担无限责任;
金长华认缴出资 100 万元,承担有限责任。

       国创投资设立时,合伙人及出资额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林大连                            100.00        50.00%    普通合伙人

   2                   金长华                            100.00        50.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00.00      100.00%


       林大连是金长华配偶的姐姐的配偶。林大连对国创投资的出资额,实际上系
由金长华出资,林大连系为金长华代持合伙份额。

       ②份额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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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 月 2 日,林大连、金长华作出《变更登记决定书》,同意:林大连
从国创投资退伙,不再担任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蔡俊龙加入国创投资,担任有限
合伙人;合伙人金长华由有限合伙人变更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林大
连变更为金长华;合伙人金长华认缴出资额由 1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198 万元人
民币,出资比例为 99%;合伙人蔡俊龙出资 2 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额不变,出
资比例为 1%。

       2018 年 1 月 2 日,林大连与金长华、蔡俊龙分别签署了《份额转让协议》;
同日,蔡俊龙、金长华签署了《合伙协议》。

       本次转让完成后,国创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额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金长华                            198.00        99.00%    普通合伙人

   2                   蔡俊龙                              2.00         1.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00.00      100.00%


       蔡俊龙系金长华的配偶,系林大连配偶的弟弟,本次转让主要为了还原合伙
份额代持。

       ○3 股份代持及解除代持情况

       a.国创投资合伙份额代持的具体情况

       根据对金长华和林大连的访谈以及金长华、林大连出具的书面确认和银行凭
证,林大连代金长华持有国创投资份额的情况真实存在,因合伙企业必须有两名
及两名以上的出资人,为顺利办理国创投资的工商登记,金长华指定林大连作为
出资人,林大连并未实际出资,林大连持有的 100 万元合伙份额实际是由金长华
提供的出资款,因双方存在亲属关系,基于互相信任,并未签署代持协议。

       根据金长华出具的书面确认及金长华简历,金长华不存在担任公务员等法律
法规规定不适合担任股东/出资人的情形。

       b.国创投资合伙份额代持关系已彻底解除

       2018 年 1 月 2 日,林大连与金长华以及金长华的配偶蔡俊龙分别签署了《份
额转让协议》,林大连将持有的 98 万元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金长华,将持有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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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金长华的配偶蔡俊龙;林大连不再持有国创投资合伙份
额,且不再担任普通合伙人。本次转让完成后,国创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是金长华,
认缴出资额 198 万元,出资比例 99%;有限合伙人是蔡俊龙,认缴出资额 2 万元,
出资比例 1%。

     根据金长华、蔡俊龙和林大连出具的书面确认,蔡俊龙系金长华的配偶,系
林大连配偶的弟弟,本次转让是为了还原合伙份额代持,由于三方之间存在亲属
关系,基于互相信任,未就解除代持事项签署书面协议。金长华、蔡俊龙和林大
连已出具书面确认及承诺,金长华和林大连同意解除合伙份额代持,三方对本次
合伙份额转让不存在任何纠纷和争议,本次转让涉及的国创投资合伙企业份额权
属清晰,如因本次转让导致科信盛彩或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金长
华、蔡俊龙和林大连承诺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截至目前出资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国创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金长华。金长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303271972********,住所为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

     国创投资控制关系具体如下图:


                               金长华                   蔡俊龙


                                     99%                       1%

                           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蔡俊龙为金长华的配偶,国创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金长华和蔡俊龙夫妇。

     (4)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财务数据

     国创投资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其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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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925.79                    626.06

总负债                                                        695.05                    390.00

所有者权益                                                    230.74                    236.06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5.32                  6,154.39

净利润                                                         -5.32                  6,154.39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主要对外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投资科信盛彩外,国创投资投资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吉林省鹏程房地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1                                       1,000         100%
          产开发有限公司                                             服务;房屋租赁。

       4、金福沈

       (1)金福沈的基本信息

               姓名                金福沈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境外居留权                         无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

通讯地址                           北京百子湾 66 号院

身份证号码                         3303271965********


       (2)金福沈最近五年的任职经历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杭州萱萱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至今         监事               持有 90%股权

                                              132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科信盛彩                  2015 年 11 月至今         董事             持有 24.5%股权


       (3)金福沈控股或参股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投资科信盛彩外,金福沈投资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
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主营业务
 1      吉林鹏程投资有限公司       2,000万元            55%              项目投资
                                                               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电子产品、
                                                               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机电设备、
 2      杭州萱萱科技有限公司         100万元            90%
                                                               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
                                                               玩具、工艺品、预包装食品兼散
                                                               装食品的销售;企业形象策划,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苍南县电分制版厂(普
 3                                    80万元            25%         对制版项目的筹建
        通合伙)

     除上述投资外,金福沈配偶蔡秋花持有北京金田恒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田恒业”)53%股权。金田恒业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
项目投资、出租自有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从事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
根据金田恒业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单体),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金田恒业
资产总额为 31,723.65 万元、净资产为 6,757.10 万元。

     综上所述,金福沈先生通过多年的企业经营和对外投资,财务状况良好,具
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资产储备,具备实际履行承诺的能力。

     为督促金福沈全面履行承诺,上市公司在与金福沈协商股份锁定期时,特别
协商金福沈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光环新网股份按 20%:30%:50%的比例分步骤
分批解锁。在此锁定安排下,在标的公司不亏损的情况下,金福沈锁定股份的补
偿能力在业绩承诺期第一年、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达到 100%、76.26%和 84.43%,
覆盖程度较高。


     二、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

     云创投资、光环控股分别与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中约定“在决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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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科信盛彩有关经营发展、且需经科信盛彩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云创
投资将跟随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与公司保持一致”。云创投资和光环控股同为上
市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国创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为金长华,有限合伙人为蔡俊龙。其中,金长华为交
易对方金福沈的妹妹,蔡俊龙为金长华的配偶。交易对方国创投资与金福沈存在
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情况以及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

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交易对方光环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的全资下属公司,系上市公司的关
联法人。交易对方云创投资目前的有限合伙人中,杨宇航为公司总裁、张利军为
公司财务总监、王军辉为公司监事;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总裁杨宇航、公司董
事会秘书兼副总裁高宏、公司董事袁丁曾是云创投资的普通合伙人,百汇达、光
环控股曾是云创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因此云创投资系上市公司关联方。云创投资、
光环控股分别与上市公司关于标的资产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详见本报
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一、本次重组的背景”之“(五)本次交易系
主要交易对方履行其承诺的过程”。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交
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全体交易对方及其主要
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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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六、交易对方最终出资自然人情况及锁定安排

(一)云创投资、国创投资最终出资自然人取得相应权益的时间、出

资方式、资金来源

     1、云创投资

序             认缴份额      认缴份额                      取得权益    出资方
     合伙人                                 合伙人性质                            资金来源
号             占比(%)       (万元)                        时间        式
1    杨宇航     28.61%        5,730.00      有限合伙人      (注)

2    张利军     13.08%        2,620.00      有限合伙人

3     陈静       9.39%        1,880.00      有限合伙人

4    吴国雄      5.99%        1,200.00      普通合伙人

5    汝书伟      5.79%        1,160.00      有限合伙人

6    王军辉      5.29%        1,060.00      有限合伙人

7     郎朗       5.49%        1,100.00      有限合伙人
                                                                                  云创投资
8    刘吉衡      3.30%         660.00       有限合伙人                            获取现金
9    朱卫国      1.70%         340.00       有限合伙人                            对价后的
                                                                                  分红及云
10    李宏       1.60%         320.00       有限合伙人
                                                                                  创投资后
11    李军       1.60%         320.00       有限合伙人     2017 年      现金      续减持通
                                                           12 月 15               过本次交
12   韩冠华      1.00%         200.00       有限合伙人        日                  易换取的
13    王楠       1.00%         200.00       有限合伙人                            上市公司
14    陈斌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股票后的
                                                                                    分红
15    赵明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16    钟阳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17   王永进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18   肖建永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19    王璐       0.70%         140.00       有限合伙人

20    王法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1    曹珊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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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认缴份额      认缴份额                      取得权益    出资方
      合伙人                                合伙人性质                            资金来源
号             占比(%)       (万元)                        时间        式
22    王晓来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3    邬银银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4     刘崴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5    胡维伟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6    李激波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7    岳仁杰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8     冷准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29     闫龙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30    赵洪建     0.60%         120.00       有限合伙人

31    何京晨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32    李曦焱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33     毛震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34    曹立成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35    程世勋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36    付其伟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37     王荃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38    程文林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39     张淳      0.50%         100.00       有限合伙人

40     王伟      0.30%          60.00       有限合伙人

41    赵桂宝     0.30%          60.00       有限合伙人

42    李兆伟     0.30%          60.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       20,030.00            —          —         —          —

     注:杨宇航持有的 5,730 万元合伙份额中的 5,720 万元合伙份额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取

得,其余 10 万元合伙份额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取得。


      2、国创投资

               认缴份
序                        认缴份额      合伙人                                出资    资金
      合伙人   额占比                                  取得权益时间
号                        (万元)        性质                                方式    来源
                 (%)
                                        普通合    100 万元合伙份额于 2016             自有
1     金长华   99.00%       198.00                                            现金
                                          伙人       年 2 月 14 日取得;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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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份
序                        认缴份额    合伙人                                  出资    资金
      合伙人   额占比                                   取得权益时间
号                        (万元)      性质                                  方式    来源
                 (%)
                                                    98 万元合伙份额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取得
                                      有限合                                          自有
2     蔡俊龙    1.00%        2.00                     2018 年 1 月 2 日       现金
                                        伙人                                          资金
     合计      100.00%      200.00       —                  —                —      —


(二)云创投资、国创投资穿透出资情况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未发生

变动

      2018 年 3 月 2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

      云创投资、国创投资穿透出资情况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至今未发生变动。

(三)上述有限合伙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是否以持有标的资产为

目的,是否存在其他投资,以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存续期限

      1、云创投资

      (1)云创投资不是专为本次交易设立,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

      云创投资于 2015 年 7 月 1 日由光环控股和杨宇航、高宏、袁丁共同出资成
立;光环控股担任有限合伙人,杨宇航、高宏和袁丁担任普通合伙人。云创投资
为光环新网和科信盛彩员工持股设立的平台,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云创投资
设立之时,上市公司尚未开始筹划本次交易,云创投资不是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

      (2)云创投资其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科信盛彩之外,云创投资不持有任何对外投资。

      (3)合伙协议约定的存续期限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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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创投资《合伙协议》和《营业执照》,云创投资的经营期限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
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2、国创投资

     (1)国创投资不是专为本次交易设立,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

     国创投资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由金长华和林大连共同出资成立,林大连担任
普通合伙人,金长华担任有限合伙人,林大连所持份额实际出资人是金长华。国
创投资设立之时,上市公司尚未开始筹划本次交易,国创投资不是专为本次交易
设立的持股平台,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

     (2)国创投资其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科信盛彩之外,国创投资持有吉林省鹏程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3)合伙协议约定的存续期限

     根据国创投资《合伙协议》和《营业执照》,国创投资的经营期限 2016 年 2
月 19 日至 2036 年 2 月 18 日。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全
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四)如上述有限合伙专为本次交易设立,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

最终出资的自然人持有合伙企业份额的锁定安排

     云创投资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云创投资最终出资的自然人均已作出承
诺:“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云创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云创投资合伙份额或从云
创投资退伙。2、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本人将根据
最新监管意见确定锁定期并出具相应调整后的锁定期承诺函”。

     国创投资不是专为本次交易设立,也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国创投资
最终出资的自然人均已作出承诺:“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国创投资通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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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
有的国创投资合伙份额或从国创投资退伙。2、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不符,则本人将根据最新监管意见确定锁定期并出具相应调整后的锁定
期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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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科信盛彩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西二路 6 号院 2 号楼 1 至
5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西二路 6 号院 2 号楼 1 至
5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宇航

注册资本:               2,041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14 日

注册号:                 1103020144060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585837286P

经营范围:              云计算技术、软件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技术检测;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
                        公用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咨询
                        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
                        览展示活动;批发、零售电子产品、五金产品、文化用品、
                        体育用品及器材、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
                        辅助设备;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
                        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生产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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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化柔性版印刷线高档防伪印刷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
                        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科信盛彩的历史沿革



      时间                     事项                  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



                          科信盛彩设立,注          金道陆50%;
    2011年11月                                                             金福沈、金长华
                            册资本1000万元          金长华50%;



                          科信盛彩第一次            狄寅50%;
    2012年1月                                                              金福沈、金长华
                            股权转让                金长华50%;



                          科信盛彩第二次            金福沈50%;
    2012年2月                                                              金福沈、金长华
                            股权转让                金长华50%;



                                                   百汇达36%;
                          科信盛彩第一次
                                                   金福沈24.5%;
    2015年11月            增资,注册资本                                       耿殿根
                                                   金长华24.5%;
                            2041万元
                                                   光环新网15%;


                                                     百汇达36%;
                          科信盛彩第三次           金福沈24.5%;
    2016年3月                                                                  耿殿根
                            股权转让               国创投资24.5%;
                                                   光环新网15%;

                                                      百汇达36%;
                                                    金福沈24.5%;
                          科信盛彩第四次
    2016年4月                                       云创投资15%;              耿殿根
                            股权转让
                                                    光环新网15%;
                                                    国创投资9.5%;

                                                    光环控股36%;
                                                    金福沈24.5%;
                          科信盛彩第五次
    2017年11月                                      云创投资15%;              耿殿根
                            股权转让
                                                    光环新网15%;
                                                    国创投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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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1 年 11 月,科信盛彩设立

       2011 年 11 月 9 日,金长华、金道陆签署了《北京科信盛彩置业有限公司章
程》,该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股东金长华以货币
方式出资 500 万元,设立时缴纳 100 万元,余款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之前缴纳
400 万元;股东金道陆以货币方式出资 500 万元,设立时缴纳 100 万元,余款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之前缴纳 400 万元。

       2011 年 11 月 3 日,金长华、金道陆分别实际缴纳了出资 100 万元,合计缴
纳了出资 200 万元。2011 年 11 月 3 日,北京中川鑫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川鑫聚验字[2011]第 2-1386 号),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
了审验。

       2011 年 11 月 14 日,科信盛彩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
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11030201440601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科信盛彩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金长华                                   500.00                100.00                 50.00

金道陆                                   500.00                100.00                 50.00

合计                                   1,000.00                200.00                100.00


       金长华是金道陆的姑姑,金道陆是金福沈的侄子,金长华是金福沈的妹妹。
金道陆对科信盛彩的认缴出资 500 万元系为金福沈代持。

       2、2012 年 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 月 6 日,科信盛彩召开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同意金道陆将
所持科信盛彩 500 万元出资转让给狄寅。同日,金道陆与狄寅签订《出资转让协
议书》。

       2012 年 1 月 10 日,科信盛彩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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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科信盛彩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金长华                                   500.00                100.00                 50.00

狄寅                                     500.00                100.00                 50.00

合计                                   1,000.00                200.00                100.00


       狄寅是金福沈的朋友,狄寅受让金道陆对科信盛彩的 500 万元出资额系为金
福沈代持,狄寅受让科信盛彩股权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3、2012 年 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2 月 2 日,科信盛彩召开第二届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同意狄寅将所
持科信盛彩 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金福沈。同日,金福沈与狄寅签订了《出资转
让协议书》。

       2012 年 2 月 6 日,科信盛彩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科信盛彩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金长华                                   500.00                100.00                 50.00

金福沈                                   500.00                100.00                 50.00

合计                                   1,000.00                2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实质上为股份代持还原,金福沈受让狄寅持有的科信盛彩股权
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4、2013 年 4 月,增加实收资本

       2013 年 4 月 1 日,科信盛彩股东金福沈、金长华按约定分别缴纳资本金 400
万元,公司实收资本由原来的 2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根据北京银行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上述出资已经全部缴实。2018 年 3
月 26 日,北京泓源浩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泓源浩成验字[2018]第 0001 号《验
资报告》,验明上述出资已经缴实。

       2013 年 4 月 1 日,科信盛彩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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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出资完成后,科信盛彩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金长华                                   500.00                  500.00                50.00

金福沈                                   500.00                  500.00                50.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5、2015 年 11 月,第一次增资

       2015 年 4 月 8 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铭评报
字[2015]第 1002 号《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入股事宜涉及的北
京科信盛彩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科信盛彩 100%的股权评估值为 22,468.80
万元。

       2015 年 6 月 23 日,光环新网、百汇达与科信盛彩、金长华和金福沈签署了
《增资扩股协议》,各方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确定科信盛彩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2,442.00 万元。百汇达以 16,488.00 万元认缴新增出资 734.80 万元,溢价部分计
入资本公积,光环新网以 6,870.00 万元认缴新增出资 306.20 万元,溢价部分计
入资本公积。

       2015 年 11 月 18 日,科信盛彩召开第四届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同意将注册
资本从 1,000 万元变更至 2,014 万元。其中,新进股东百汇达以 16,488.00 万元认
缴新增出资 734.80 万元,增资后股权比例为 36.00%;新进股东光环新网以
6,870.00 万元认缴新增出资 306.20 万元,增资后股权比例为 15.00%。上述增资
款项已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缴付到位。2018 年 3 月 26 日,北京泓源浩成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了泓源浩成验字[2018]第 0002 号《验资报告》,验明上述出资已经缴实。

       2015 年 11 月 19 日,科信盛彩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科信盛彩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百汇达                                                  734.80                         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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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长华                                                  500.00                        24.50

金福沈                                                  500.00                        24.50

光环新网                                                306.20                        15.00

合计                                                  2,041.00                       100.00


       6、2016 年 3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3 月 1 日,科信盛彩召开第四届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同意金长华将
其持有的科信盛彩 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国创投资。同日,金长华与国创投资签
订了《转让协议》。

       2016 年 3 月 4 日,科信盛彩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科信盛彩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百汇达                                                  734.80                        36.00

国创投资                                                500.00                        24.50

金福沈                                                  500.00                        24.50

光环新网                                                306.20                        15.00

合计                                                  2,041.00                       100.00


    注:2016 年 3 月,国创投资的合伙人为金长华和林大连。


       金长华将所持科信盛彩股权转让给国创投资,主要是出于个人资产配置的考
虑。国创投资是金长华与林大连设立的合伙企业,林大连是金长华配偶姐姐的配
偶。林大连对国创投资的出资额,实际上系由金长华出资;林大连系为金长华代
持合伙份额。金长华将所持科信盛彩股权转让给国创投资,股权转让按照 1 元/
出资额进行转让。

       7、2016 年 4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4 月 19 日,科信盛彩召开第五届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同意国创投资
将所持科信盛彩 306.20 万元出资以 6,87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云创投资。2016 年 4
月 20 日,国创投资与云创投资签订了《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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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4 月 26 日,科信盛彩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科信盛彩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百汇达                                                  734.80                        36.00

金福沈                                                  500.00                        24.50

云创投资                                                306.20                        15.00

光环新网                                                306.20                        15.00

国创投资                                                193.80                          9.50

合计                                                  2,041.00                       100.00


       8、2016 年 8 月,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

       2016 年 8 月 19 日,科信盛彩收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准予企业名称变更为北京科信盛彩
云计算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6 日,科信盛彩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科
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同意经营范围变更为“物业管理;出租商业及办公用房;
云计算技术、软件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检测;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
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批发、零售电子产品、五金产品、文化用
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互联网
信息服务、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从事联机自动化柔性版印刷线高档防伪印刷品
生产”。

       9、2017 年 11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1 月 13 日,科信盛彩召开第七届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同意百汇达
以 16,488 万元的价格将科信盛彩 734.80 万元出资转让给光环控股。同日,百汇
达与光环控股签订了《转让协议》。

       2017 年 11 月 30 日,科信盛彩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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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科信盛彩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光环控股                                                        734.80                           36.00

金福沈                                                          500.00                           24.50

云创投资                                                        306.20                           15.00

光环新网                                                        306.20                           15.00

国创投资                                                        193.80                            9.50

合计                                                        2,041.00                            100.00


       光环控股是百汇达的全资下属公司,百汇达将所持科信盛彩股权转让给光环
控股是基于内部组织架构调整考虑。本次股权转让,百汇达按出资成本作价转让
给光环控股。

(三)科信盛彩产权或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科信盛彩的股权结构如下:

                                                                                       刘吉衡等38
                        吴国雄         杨宇航          张利军        王军辉
                                                                                       名自然人

                              5.99%       28.61%          13.08%           5.29%               52.97%




  耿殿根             耿桂芳

        99.99%            0.01%                                   金长华              蔡俊龙

            百汇达                                                       99%              1%

        35.42%            100%

 光环新网            光环控股         云创投资           金福沈            国创投资


        15%              36%              15%               24.5%              9.50%

                          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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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创投资、光环控股分别与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中约定“在决
定科信盛彩有关经营发展、且需经科信盛彩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云创
投资将跟随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与公司保持一致”。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实际
控制科信盛彩 66%股权。

    国创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为金长华,有限合伙人为蔡俊龙。其中,金长华为金
福沈的妹妹,蔡俊龙为金长华的配偶。

    科信盛彩的实际控制人为耿殿根,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
况”之“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四)科信盛彩股权权属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科信盛彩的交易对方持有的科信盛彩股权不存在质
押、冻结或其他任何有权利限制的情形。科信盛彩亦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
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情况。同时,根据科信盛彩全体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未
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行为设置前置条件。本次交易系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内
部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

(五)科信盛彩的职工安置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科信盛彩 85%的股权,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六)科信盛彩最近两年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1、主要财务指标

     科信盛彩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资产总额                               78,383.42             77,368.87            44,208.62

负债总额                               51,953.27             52,160.82            20,727.53

股东权益合计                           26,430.16             25,208.05            23,4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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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4,472.23             8,080.95               1,605.49

营业利润                                 1,572.89             2,295.31                 -89.65

利润总额                                 1,572.89             2,294.19                -101.97

净利润                                   1,222.11             1,726.97                -114.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1,222.11             1,728.08                -102.14
润

     2、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    目
                                                             1-3 月        度          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00        0.00         0.0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0.00        0.00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
                                                                0.00        0.00         0.00
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0.00        0.00         0.00
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0.00        0.00         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0.00        0.00         0.00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
                                                                0.00        0.00         0.00
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0.00        0.00         0.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0.00        0.00         0.0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0.00        0.00         0.00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0.00        0.00         0.00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0.00        0.00         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0.00        0.00         0.00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0.00        0.00         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0.00        0.00         0.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0.00        0.00         0.00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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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    目
                                                                 1-3 月         度           度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
                                                                       0.00      0.00          0.00
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0.00      0.00          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00      -1.12       -12.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0.00          0.00

所得税影响额                                                           0.00      0.00          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0.00      0.00          0.00

合计                                                                   0.00      -1.12       -12.33


(七)科信盛彩最近三年交易、增资或改制涉及的评估或估值情况及

差异合理性说明

       1、最近三年,科信盛彩涉及的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最近三年,科信盛彩共进行过三次股权转让和一次增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时间         增资或股权转让内容              类型         价格               作价依据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
                 光环新网、百汇达共同出资
                                                            科信盛彩 100%       (北京)有限责任
                 23,358.00 万元认缴科信盛彩
                                                            股权(增资后)      公司以 2014 年 12
 1     2015.11   1,041.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增资
                                                            对应作价            月 31 日为基准日,
                 增资后光环新网、百汇达合计
                                                            45,800.00 万元      对科信盛彩 100%
                 持有科信盛彩 51%股权
                                                                                股权的评估价值
                 金长华将其持有的科信盛彩                   科信盛彩 100%
                                                     股权                       按照金长华出资成
 2     2016.03   24.50%股权(出资额 500 万元)              股权对应作价
                                                     转让                       本转让
                 转让给国创投资                             2,041.00 万元
                 国创投资将其持有的科信盛彩                 科信盛彩 100%       与科信盛彩 2015 年
                                                     股权
 3     2016.04   15.00%股权(出资额 306.02 万               股权对应作价        11 月增资时作价相
                                                     转让
                 元)转让给云创投资                         45,800.00 万元      同
                 百汇达将其持有的科信盛彩                   科信盛彩 100%
                                                     股权                       按照百汇达出资成
 4     2017.11   36.00%股权(出资额 734.80 万               股权对应作价
                                                     转让                       本转让
                 元)转让给光环控股                         45,800.00 万元

       2、关于科信盛彩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或增资的原因、作价依据及差异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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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5 年 11 月,光环新网、百汇达对科信盛彩增资

     1)增资原因及作价依据

     2015 年,科信盛彩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开发位于北京经济开发区太
和桥外的集办公、科研、标准化高科技厂房于一体的高档防伪印刷品生产基地。
光环新网经考察认为,科信盛彩拥有的厂房及楼宇适合建设为数据中心云计算基
地。由于公司资金有限,为抓住该商业机会,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百汇达共同投资
科信盛彩。

     2015 年 11 月 18 日,科信盛彩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科信盛彩注册资本增
加至 2,041 万元。其中,光环新网出资 6,870.00 万元持有其 15%股权,百汇达出
资 16,488.00 万元持有其 36%股权。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5]第
1002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科信盛彩 100%
股东权益的评估市场价值为 22,468.80 万元。光环新网、百汇达投资科信盛彩 51%
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23,358.00 万元,增资后科信盛彩 100%股权价值为
45,800.00 万元(增资前科信盛彩 100%股权价值为 22,442.00 万元),本次增资扩
股价格基本与评估价值相当。

     2) 与本次重组评估情况的差异合理性

     科信盛彩 2015 年 11 月评估值与本次评估值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科信盛彩 100%
  项目          基准日         评估方法                            账面值       评估增值率
                                              股权评估结果
前次评估       2014.12.31     资产基础法          22,468.80       1,044.54       2,051.07%

本次评估       2017.12.31       收益法            135,000.00      25,208.05       435.54%


     两次评估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科信盛彩所处的阶段不同

     本次评估基准日距前次评估基准日时间隔较长,科信盛彩的业务结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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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和经营成果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光环新网、百汇达增资科信盛彩前,科信盛
彩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出租商业及办公用房,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
规模较小;光环新网、百汇达增资科信盛彩后,科信盛彩获得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开始逐步完善 IDC 业务,并于 2016 年 12 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证》,科信盛彩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也得到大
幅提升,故本次评估值高于前次。

     ②两次评估方法不同

     2015 年 11 月,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对
科信盛彩 100%股权进行估值,其中增值率较高的是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
10,967.40 万元,评估值为 41,589.54 万元。在建工程采用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
已经签订租赁协议出租给中科彩的在建工程,按协议约定的租金和出租期间,以
未来租金收入折现,估值为 10,217.97 万元;3 座在建数据中心,按照市场相同
用途房屋出租的租金及土地剩余可使用年限,以未来租金收入折现,估值为
31,371.57 万元。

     前次评估时科信盛彩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等业务,所建房屋均
用于出租,采用收益法进行估值时,根据出租房屋分别用于印刷和 IDC 业务所
收取的租金进行收入预测。2016 年 12 月,科信盛彩取得 IDC 业务资质证书,自
身可以开展 IDC 业务,本次估值根据自己开展 IDC 业务所取得的收入进行预测,
导致两次估值存在较大差异。

     (2)2016 年 3 月,金长华 向国创投资转让科信盛彩 24.5%股权

     2016 年 3 月 1 日,金长华将其持有的科信盛彩 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国创
投资,转让价格为 1 元/出资额。

     国创投资是由金长华、林大连设立的合伙企业,林大连是金长华配偶姐姐
的配偶,林大连对国创投资的认缴出资实际上系由金长华出资,林大连持有的
国创投资合伙份额实际上系为金长华代持。本次将金长华持有的科信盛彩股权
转至其控制的国创投资名下,主要是出于金长华个人资产配置的考虑。

     (3)2016 年 4 月,国创投资向云创投资转让科信盛彩 1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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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4 月 20 日,国创投资与云创投资签订《转让协议》,云创投资以
6,870.00 万元受让国创投资所持科信盛彩 15%的股权。由此计算,科信盛彩 100%
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45,800 万元,与 2015 年 11 月光环新网增资科信盛彩后的股
权价格一致。

     2016 年 4 月的股权转让与 2015 年 11 月的增资采用相同的作价,主要是因
为间隔时间较短,科信盛彩基本特征并无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 2016 年 4 月,科信盛彩主营业务为房屋出租;IDC 及其增值服务业务
尚未正式开展,仍在机房投建过程中。

     2)盈利情况

     2015 年度,科信盛彩实现营业收入 1,287.77 万元,亏损 777.91 万元;根据
中兴华出具的审计报告,2016 年度,科信盛彩实现营业收入 1,605.49 万元,亏
损 114.47 万元。截至 2016 年 4 月,科信盛彩 IDC 业务能否产生收益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

     3)市盈率

     科信盛彩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净利润均为负数,不适用市盈率指标。

     4)前次股东入股后对科信盛彩的贡献程度

     2015 年 11 月,光环新网和百汇达向科信盛彩增资时,科信盛彩尚处于 IDC
机房建设初期;2016 年 4 月,云创投资受让科信盛彩股份时,科信盛彩 IDC 机
房仍在投建过程中,尚未实现收入。

     综上所述,2016 年 4 月的股权转让与 2015 年 11 月的增资采用相同的作价
具有合理性。

     (4)2017 年 11 月,百汇达向光环控股转让科信盛彩 36%股权

     1)百汇达将所持标的公司 36%股权转让给光环控股的交易过程

     光环新网 2017 年 11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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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放弃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百汇达拟将其持有的科信盛彩 36%的股权以 16,488 万元的价格转让其全资子公
司光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控股”),且光环控股同意继续履行百汇达
与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百汇达作出的相关承诺,并与公司重新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及出具承诺函。百汇达拟将光环控股作为其未来对外投资的平台,上述股
权转让系百汇达为了优化集团内部股权结构而进行的调整。鉴于上述股权转让事
项属于百汇达内部组织架构调整行为,且光环控股继续履行百汇达与公司签署的
一致行动协议及百汇达作出的承诺,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
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关联方光环控股以 16,488 万元的价格收购科信盛彩 36%的股权、公司
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由此而产生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
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
策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属于百汇达内部组织架构调整行为,没有改变公司持有科
信盛彩的股权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不影响公司对科信盛彩的控制力,公司的合并
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在科信盛彩的权益、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及持续经
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股权转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7 年 11 月 13 日,科信盛彩召开第七届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同意百汇达
以 16,488 万元的价格将科信盛彩 734.80 万元出资转让给光环控股。同日,百汇
达与光环控股签订了《转让协议》。光环控股系百汇达的全资下属公司,上述股
权转让事项属于百汇达内部组织架构调整行为,转让价格为百汇达增资科信盛彩
时的投资成本。

     2017 年 11 月 30 日,科信盛彩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科信盛彩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光环控股                                                734.80                        36.00

金福沈                                                  500.00                        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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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创投资                                                306.20                        15.00

光环新网                                                306.20                        15.00

国创投资                                                193.80                          9.50

合计                                                  2,041.00                       100.00


       截至目前,光环控股尚未向百汇达支付科信盛彩股权转让价款。

       2)上述安排的具体原因

       2017 年 11 月 13 日,百汇达与光环控股签订《转让协议》,百汇达将所持标
的公司 36%股权以 1.65 亿元转让给光环控股。光环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
的全资下属公司,其通过本次交易出售上述股权获得 4.86 亿元现金对价。上述
安排的原因如下:

       光环控股系百汇达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设立的投资平台,百汇达将所持科
信盛彩 36%股权转让给全资下属公司光环控股系出于百汇达内部组织架构调整
的考虑。

       3)上述安排存在税收等政策风险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
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指出,所谓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
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虽然百汇达将所持科信盛彩 36%股权转让给全资下属公司光环控股系出于
内部组织架构调整的考虑,但不排除存在税务机关认定本次股权转让不具有合理
商业目的从而要求百汇达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风险。为此,百汇达已出具承诺,如
税务机关要求百汇达就本次股权转让缴纳企业所得税,百汇达将按照税务机关的
要求及时缴纳。上述税收风险对本次重组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百汇达受到税务处罚的风险和实际履行能力

       ①补充披露因上述股权转让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具体金额及计算过程,是
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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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按照相关规定,百汇达向全资子公司转让股权,如果不是以减少、免除或
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则无需纳税

     (a)《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
号)和《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 2015 年第 40 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 2014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
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 号),对 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
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 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
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
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 12 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
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
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①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②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
账面净值确定。

     ③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根据《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2015 年第 40 号,以下简称“国税第 40 号公告”)的规定,财税[2014]109 号
文所称的“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
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包括以下情形:

     “①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
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获得子公司 100%的股权支付。母公司按增加长期股权投
资处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资(包括资本公积,下同)处理。母公司获得子公司股
权的计税基础以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

     (b)百汇达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财税[2014]109 号)文和国税第
40 号公告的相关规定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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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百汇达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符合“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
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 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
产”的条件

     2015 年 11 月,百汇达向科信盛彩增资 16,488.00 万元,获得科信盛彩 36%
股权,科信盛彩 36%股权在百汇达报表中按照成本法核算,账面净值为 16,488.00
万元。

     光环控股属于百汇达全资下属公司,百汇达向光环控股转让其持有的科信盛
彩 36%股权,转让价格为 16,488.00 万元,与科信盛彩 36%股权在百汇达报表中
的账面净值保持一致;百汇达向光环控股转让科信盛彩股权,其转让价款为百汇
达当时的出资成本,转让双方均未确认所得;截至目前,百汇达将该笔转让价款
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子公司光环控股按接受投资(包括资本公积)处理,
因此符合“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
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的条件。

     ②根据百汇达说明,百汇达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符合“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条
件

     百汇达向全资下属公司光环控股转让股权,系出于内部组织架构调整的考
虑,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③根据百汇达说明,百汇达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符合“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
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的条件

     百汇达向全资下属公司光环控股转让股权后,光环控股再以持有的科信盛彩
股权参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百汇达的自然人合伙人耿殿根和耿桂芳的纳税义务
并没有减少、免除。光环控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百汇达从光环控股取得分红后,百汇达自然人合伙人耿殿根和耿桂芳所得仍然需
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存在推迟缴纳税款的情形。

     结合上述情况,百汇达已作出书面确认,本次向全资下属公司光环控股转让
股权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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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百汇达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符合“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 12 个月内不改变
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
上确认损益的”的条件

     百汇达向光环控股转让科信盛彩股权前后,科信盛彩的经营活动未发生重大
改变。百汇达按照账面净值向光环控股转让科信盛彩 36%股权,双方均未确认损
益。

     因此,根据财税[2014]109 号文和国税第 40 号公告的相关规定,百汇达向全
资子公司转让股权,如果不是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则无
需纳税。

       b.如果百汇达注册地所在的纳税主管机关认定百汇达本次转让需要纳税,百
汇达存在补交税款或者被处罚的风险

     百汇达原注册地为北京市房山区,2018 年 1 月份百汇达将注册地址迁至新
疆霍尔果斯,原注册地北京房山区国税和地税部门已经向百汇达出具《清税证
明》,百汇达在原注册地的所有税务事项已经结清。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
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指出,所谓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
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如果百汇达新注册地的税务机关认定本次股权转让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从
而要求百汇达按照科信盛彩 36%股权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所得,百汇达自然人合
伙人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补缴税款,适用的最高税率为 35%,适用的应纳
税额最高为 11,239.20 万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百汇达将其持有的科信盛彩 36.00%股权转让给光环控股,转让价格为
16,488.00 万元。光环控股在本次交易中将科信盛彩 36.00%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
作价为 48,600.00 万元,可以视为科信盛彩 36.00%股权的公允价值。光环控股本
次交易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32,112.00 万元(即本次交易中光环控股以科信盛彩
36.00%股权取得的对价 48,600.00 万元与百汇达将其持有的科信盛彩 36.00%股权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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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给光环控股的价格 16,488.00 万元之差);百汇达自然人合伙人需要按照《个
人所得税法》进行纳税,适用的最高税率为 35%,适用的应纳税额最高为 11,239.20
万元(即应纳税所得额 32,112.00 万元乘以适用的最高税率 35%所得的结果)。

     综上,如果百汇达注册地所在的纳税主管机关认定百汇达本次转让需要纳
税,百汇达存在补缴税款或者被处罚的风险。

     ②结合百汇达的财务状况,补充披露上述欠缴税款的缴纳安排,是否具备
实际履行能力

     a.百汇达主要财务指标

     百汇达的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2017 年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68,385.49

总负债                                                                             613,383.31

归母净资产                                                                         214,704.32

                   项目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427,140.93

利润总额                                                                            51,035.09

归母净利润                                                                          13,515.8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b.百汇达及其自然人合伙人具备实际履行能力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百汇达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总资产为 1,268,385.49
万元,归母净资产为 214,704.32 万元。

     耿殿根持有百汇达 99.99%的合伙份额,耿桂芳持有百汇达 0.01%的合伙份
额。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百汇达自然人合伙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纳税,
适用的最高税率为 35%,适用的应纳税额最高为 11,239.20 万元,耿殿根和耿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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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芳所持有的百汇达权益远高于其应纳税额,具备实际履约能力。

(八)科信盛彩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

等有关报批事项

    项目                                   名称                                签发单位

                                                                           北京经济技术开
  立项备案      项目备案通知(京技管项备字[2012] 47 号)
                                                                           发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
  环评批复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京技环审字[2013]006 号)
                                                                           发区环境保护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110301201200023 号、2012        北京市规划委员
用地规划许可
                规(开)地字 0023 号)                                            会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110301201300020 号、2013
                规(开)建字 0008 号)、
                                                                           北京市规划委员
工程规划许可    北京市规划意见复函(2015 规(开)复函字 0017 号)、
                                                                                  会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110301201500003 号、2015
                规(开)建字 0003 号)
建筑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3]施[经] 建字 0039 号)、建筑      北京经济技术开
    许可        工程施工许可证([2014]施[经] 建字 0005 号)                发区建设发展局
                                                                           北京市通信管理
行业准入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1-20160074)
                                                                                  局

     标的公司已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3 年 1 月 14 日下发的
京技环审字[2013]006 号《关于北京科信盛彩置业有限公司联机自动化柔性版印
刷线高档防伪印刷品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该批复未明确载明
有效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设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标的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标的公司的建
设项目在环评批复之日(即 2013 年 1 月 14 日)起 5 年内开工,无需履行重新审
核程序,环评批复仍在有效期内。

     综上,标的公司的环评批复仍在有效期内,不会对标的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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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利影响。

(九)科信盛彩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

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科信盛彩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
资产的情况。

(十)科信盛彩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科信盛彩 85%的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二、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科信盛彩主要资产

       根据科信盛彩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科信盛彩的主
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879.16                          1.1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475.86                          8.26%

预付款项                                            3,819.04                          4.87%

其他应收款                                              2.65                          0.00%

存货                                                   32.33                          0.04%

其他流动资产                                        4,885.33                          6.23%

流动资产合计                                       16,094.38                         20.53%

固定资产                                           40,499.37                         51.67%

在建工程                                           16,761.49                         21.38%

无形资产                                            4,978.04                          6.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14                          0.06%

非流动资产合计                                     62,289.04                         7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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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78,383.42                    100.00%


       1、固定资产

       科信盛彩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及
其他。根据科信盛彩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科信盛彩固
定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房屋、建筑物                        19,128.40                   1,050.09             18,078.32

构筑物                              23,801.63                   1,581.01             22,220.62

电子设备                               246.52                        68.11              178.41

办公设备及其他                            26.46                       4.44                22.02

合计                                43,203.02                   2,703.65             40,499.37

       2、土地使用权及房产

       科信盛彩拥有的房产及土地情况如下:

序号            位置         面积(m2)           用途        证书编号          使用年限
         北京经济技术开
                             49,081(共有     工业用
         发区瑞合西二路                                    京(2016)开发区
                                宗地)        地/库
 1       6 号院 7 号楼 1                                     不动产权第      2012.8.9-2062.8.8
                             20,415.41(建    房、车
         至 4 层 101 等 3                                    0019466 号
                               筑面积)         间
                套
         北京经济技术开      49,081(共有    工业用
                                                           京(2016)开发区
         发区瑞合西二路         宗地)       地/门卫
 2                                                           不动产权第      2012.8.9-2062.8.8
         6 号院 1 号楼等 6   49,458.26(建   室、数
                                                             0019668 号
               套房            筑面积)      据中心

     注:京(2016)开发区不动产第 0019466 号和京(2016)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0019668 号

房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止。

       3、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科信盛彩拥有 18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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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如下:

序                                                                 开发完成日 首次发表日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取得方式
号                                                                     期         期
                网络实时监控及日志维
 1   科信盛彩                        2017SR695503 原始取得 2016-09-30             未发表
                    护系统 V1.0
 2   科信盛彩 网络性能分析系统 V1.0 2017SR679811 原始取得 2016-09-30              未发表
                基于 OpenStack 架构的云
 3   科信盛彩                           2017SR679834 原始取得 2016-09-30          未发表
                     计算平台 V1.0
                云计算平台数据块存储
 4   科信盛彩                        2017SR679759 原始取得 2016-09-30             未发表
                      系统 V1.0
 5   科信盛彩 日志集中处理系统 V1.0 2017SR696104 原始取得 2016-10-31              未发表

 6   科信盛彩     日志审计系统 V1.0      2017SR696099 原始取得 2016-10-31         未发表
                系统运维身份认证与授
 7   科信盛彩                        2017SR679805 原始取得 2016-10-31             未发表
                    权系统 V1.0
 8   科信盛彩 恒湿空间自控系统 V1.0 2017SR679841 原始取得 2016-10-31              未发表

 9   科信盛彩 恒温空间自控系统 V1.0 2017SR679821 原始取得 2016-10-31              未发表
                互联网数据传输监控系
10 科信盛彩                          2017SR679772 原始取得 2017-06-30             未发表
                      统 V1.0
                云计算平台流量负载均
11 科信盛彩                          2017SR679768 原始取得 2017-06-30             未发表
                    衡系统 V1.0
12 科信盛彩 网络安全备案系统 V1.0 2017SR679779 原始取得 2017-06-30                未发表
                 Web 应用防火墙系统
13 科信盛彩                         2017SR679813 原始取得 2017-06-30              未发表
                       V1.0
14 科信盛彩 防 DDoS 攻击系统 V1.0 2017SR679808 原始取得 2017-06-30                未发表
                云计算平台内容存储系
15 科信盛彩                          2017SR679822 原始取得 2017-06-30             未发表
                      统 V1.0
                云计算平台资源调度系
16 科信盛彩                          2017SR679819 原始取得 2017-10-31             未发表
                      统 V1.0
                云计算平台分布式数据
17 科信盛彩                          2017SR679776 原始取得 2017-10-31             未发表
                    库系统 V1.0
                云计算平台分布式消息
18 科信盛彩                          2017SR679765 原始取得 2017-10-31             未发表
                    队列系统 V1.0


(二)科信盛彩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科信盛彩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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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信盛彩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科信盛彩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科信盛彩的主
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8,778.30                        16.90%

预收款项                                              246.91                          0.48%

应付职工薪酬                                           66.85                          0.13%

应交税费                                              416.48                          0.80%

其他应付款                                          2,202.16                          4.24%

流动负债合计                                       11,710.70                        22.54%

长期借款                                           40,242.57                        77.46%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242.57                        77.46%

负债合计                                           51,953.27                       100.00%


三、标的公司的业务和技术

(一)科信盛彩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科信盛彩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设立之初主要业务为开发位于北京经济开发
区太和桥外的集办公、科研、标准化高科技厂房于一体的高档防伪印刷品生产基
地。园区建筑分 A、B 两区,总体占地面积为 49,081 平米,建筑面积为 69,873.67
平米。

     2015 年 11 月,光环新网成为科信盛彩股东后,科信盛彩主营业务开始向 IDC
业务转变。2016 年 12 月,科信盛彩取得经营许可证号为京 B1-20160074 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

     截至目前,科信盛彩将 A 区的一个库房及一栋 4 层楼宇出租给北京中科彩
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自动化柔性版印刷线高档防伪印刷品生产基地;将 B 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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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栋数据中心、门卫室及水泵房(建筑面积共 49,458.26 平方米),用于展开 IDC
业务。科信盛彩 IDC 及其增值服务系通过整合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资源向客
户提供优质稳定服务器托管所需的机柜、带宽资源,还向客户提供优质的 7×24
小时安全监控和安全防护、技术支持、数据备份、漏洞扫描,流量清洗等增值服
务。

       1、可用机房面积

       目前数据中心一期 1 号楼和二期 3 号楼已经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营,建筑面积
共 32,756.42 平方米,可提供机柜 4,990 架,机房模块位于 1-5 层,共 30 个独立
机房模块区域;二期的 2 号楼正在建设中,建筑面积 16,378.21 平方米,届时将
可提供另外 3,110 架机柜容量。

     科信盛彩数据中心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可用机房面积(平方米)
一期 1 号楼                                                                        5,357.87

二期 2 号楼                                                                        5,706.76

二期 3 号楼                                                                        5,212.17

可用机房面积合计                                                                  16,276.80


       (1)2 号楼每平方规划机柜数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1)新版数据中心设计规范调减了部分间距要求

       2017 年 5 月 4 日,住建部公布作为国家标准的新版《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174-2017),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原《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
范》(GB50174-2008)同时废止。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在满足中国数据中心行业发展的前
提下,吸取国外有关数据中心设计的优点,结合中国数据中心行业的具体情况,
对数据中心的设备布置要求做出了灵活调整,主要对比如下:

    原《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GB50174-2008)4.3.4 要求                           4.3.4 条要求
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1.5m          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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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正面之间的距离         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
不宜小于 1.2m                                宜小于 1.2m
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或机架背面之间的距离         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
不宜小于 lm                                  宜小于 0.8m
                                             当需要在机柜(架)侧面和后面维修测试时,
当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机柜与机
                                             机柜(架)与机柜(架)、机柜(架)与墙
柜、机柜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1.2m
                                             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1.0m
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 6m 时,两端
                                             成行排列的机柜(架),其长度超过 6m 时,
应设有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
                                             两端应设有通道;当两个通道之间的距离超
离超过 15m 时,在两个出 H 通道之间还应
                                             过 15m 时,在两个通道之间还应增加通道。
增加出口通道。出口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
                                             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 1m,局部可为 0.8m
lm,局部可为 0.8m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新版《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调减
了机柜(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以及维修测试时机柜(架)与机柜(架)、机柜(架)
与墙之间的距离。截至 2017 年底,科信盛彩 2 号楼尚未进行机房的内部建设,
可以按照新的《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重新对规划进行调整,提
高机房的利用率。

       2)北京地区数据中心成为稀缺资源,市场需求旺盛,决定通过改造增加 2
号楼的机柜空间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于 2015 年 10 月制定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
限制目录(2015 年版)》,明确规定北京城六区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北京
全市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北
京地区的数据中心已经成为一种稀缺资源。

       2016 年中国 IDC 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市场总规模为 714.5 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 37.8%。电信运营商近年来加大了对带宽的投资力度,电信网、广电网
和互联网的融合进一步加速,“互联网+”推动传统行业信息化发展,由此带动 IDC
市场机房需求和网络需求持续增长。移动互联网和视频行业呈现爆发增长,游戏
行业增速稳定,相关领域客户需求的增长拉动了 IDC 整体规模。

     鉴于市场需求旺盛,科信盛彩决定对 2 号楼进行空间改造,增加机柜容纳数
量。

       3)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调整机房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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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 月 10 日,科信盛彩召开 2018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亦庄绿色云计算基地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科信盛彩按照《亦庄绿
色云计算基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在建的 2 号楼,依据新版《数据
中心设计规范》对所有模块进行调整,每模块的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更改为 0.8
米,建设各种规模的模块 19 个;将 2 号楼一层原规划为中控室的空间、和五层
原规划为备电设施的空间,改造为机房模块空间。

     综上,新版《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调减了机柜(架)北京
之间的距离以及维修测试时机柜(架)与机柜(架)、机柜(架)与墙之间的距
离,加上北京地区数据中心已经是一种稀缺资源,市场需求旺盛,为了提高机房
利用率,科信盛彩履行决策程序后调整机房规划,增加可用机柜数量,具有合理
性。

       (2)2 号楼规划机柜数的可实现性

       1)2 号楼机柜布置规划符合最新国家标准

       ①2 号楼改造前后机柜布局情况

       2 号楼改造前后的机柜布局情况如下:

 楼层      模块      面积(㎡) 机柜数                       改造情况

         模块九         229.16      108    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变更为 0.8 米(新规范)

1        模块十         276.15      138    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变更为 0.8 米(新规范)

         模块十一        86.01        30   新增加模块

         模块一         396.03      217    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变更为 0.8 米(新规范)

2        模块二         343.91      182    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变更为 0.8 米(新规范)

         模块三         443.06      242    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变更为 0.8 米(新规范)

         模块一         396.03      217    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变更为 0.8 米(新规范)

3        模块二         343.91      182    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变更为 0.8 米(新规范)

         模块三         443.06      242    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变更为 0.8 米(新规范)

         模块一         396.03      217    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变更为 0.8 米(新规范)

4        模块二         343.91      182    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变更为 0.8 米(新规范)

         模块三         443.06      242    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变更为 0.8 米(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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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一       396.03      217    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变更为 0.8 米(新规范)

           模块二       343.91      182    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变更为 0.8 米(新规范)

           模块三       443.06      242    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变更为 0.8 米(新规范)

5          模块四        73.76        79   新增加模块

           模块五       111.77      119    新增加模块

           模块六       111.77        41   新增加模块

           模块七        86.14        31   新增加模块

    合计              5,706.76     3,110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改造后的机柜布局根据新规划设计,符合机房规划
设计国家标准要求。

     ②通过改造部分空间新增机房模块

     2 号楼在规划建设时,预测客户上架机柜用电量在 22 安-32 安之间,为了保
证客户的用电需求,在五层预留了 2 个配电室和 2 个电池室,可用于电力增容。
结合当前数据中心签约客户的实际用电情况,上架机柜用电量一般在 13 安-22
安之间,2 号楼五层不再需要进行电力增容,科信盛彩拟将 2 号楼五层的 2 个预
留配电室和 2 个预留电池室改造为数据中心机房,可新增加四个模块。

     2 号楼在规划建设时,考虑到存在客户整租多层数据中心的可能性,在 2 号
楼一层为该类客户预留了一个用于实时监控的中控室。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准备
入驻 2 号楼的客户均不是整租客户,不需要为客户单独提供中控室。科信盛彩考
虑到 3 号楼的监控设备能够覆盖 3 栋数据中心机房的需求,决定将 2 号楼原预留
的中控室改造为新模块,增加机柜使用空间。

     ③按新规划调整间距

     科信盛彩数据中心结合新版《数据中心设计规范》的要求,对在建的 2 号楼
按照数据中心最新规范标准对所有模块进行调整,每个模块内的热通道宽度由
1.4 米更改为 0.8 米,增加了 2 号楼的机房可用空间。

     2)科信盛彩具备对 2 号楼重新规划改造的技术实力和资金实力

     按照《亦庄绿色云计算基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科信盛彩机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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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追加投资 1,034 万元,科信盛彩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资金实力。

       3)2 号楼机房改造进度符合预期,投入使用后能达到预定机柜数

       按照《亦庄绿色云计算基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 年 6 月底完成
2 号楼 9 个模块的建设,约完成 1,932 个机柜;2018 年 12 月完成 2 号楼全部模
块的建设,共计 3,110 个机柜。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科信盛彩已经完成 2 号
楼 14 个模块的基础施工建设,可安装上架机柜数 2,500 个,建设进度超出预期,
完成改造并且投入使用后,2 号楼能达到预定机柜数。

       2、机柜使用率

       截至目前,数据中心一期 1 号楼、二期 3 号楼已陆续出租或为客户要求预留,
数据中心二期 2 号楼正在建设当中。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科信盛彩机房出租率、上架率如下表所示:

                                                     2017.12.31
          项目
                        规划机柜数      签约机柜数       上架机柜数     出租率       上架率

一期 1 号楼                    2,524           1,979          1,520      78.41%       60.22%

二期 3 号楼                    2,466              745             498    30.21%       20.19%

二期 2 号楼                    3,110                 -              -            -            -

合计                           8,100           2,724          2,018      33.63%       24.91%

                                                     2016.12.31
          项目
                        规划机柜数      签约机柜数       上架机柜数     出租率       上架率

一期 1 号楼                    2,524           1,118              250    44.29%        9.90%

二期 3 号楼                    2,466                 -              -            -            -

二期 2 号楼                    3,110                 -              -            -            -

合计                           8,100           1,118              250    13.80%        3.09%


    注 1:规划机柜数:根据科信盛彩目前的商业规划,3 幢数据中心大楼拟建成后分别可

提供机柜数。

       注 2:签约机柜数:根据科信盛彩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以及光环新网与终端客户签订的协

议,客户在协议中明确的需求机柜数之和为签约机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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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3:上架机柜数:根据科信盛彩与客户签订协议,科信盛彩实际向客户计费的机柜数。

    注 4:机柜出租率=签约机柜数/规划机柜数;上架率=上架机柜数/规划机柜数


(二)科信盛彩所处行业的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
业务。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
服务的业务;增值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
务。

       科信盛彩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提供的服务属于增值
电信业务,受电信行业监管。

       1、行业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电信行业实行以工信部为主的部省级双重管理体制。工信部和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通信管理局共同管理我国电信行业相关事务。工信部
下设通信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实行监管,提出市场监
管和开放政策;负责市场准入管理,监管服务质量;保障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
用户利益;拟订电信网间互联互通与结算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通信网码号、互
联网域名、地址等资源的管理及国际协调;承担管理国家通信出入口局的工作;
指挥协调救灾应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承担战备通信相关工作。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是对辖区电信业实施监管的主管部门。

       2、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我国电信行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年修订)》             国务院           2000年
   2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国务院           2000年
   3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           国务院           2002年
   4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工信部            2017年


       我国把包括电信服务业在内的信息产业列为鼓励发展的战略性产业,为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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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院连续颁布了鼓励扶持该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性文件。

     (1)《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2006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国发[2005]44 号),提出了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目标,并将信息业以
及现代服务业列入重点发展领域。

     (2)《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2006 年 5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提出“加快服务业信息化。优化政策法规环境,依托信息网络,改造和提升传统
服务业。加快发展网络增值服务、电子金融、现代物流、连锁经营、专业信息服
务、咨询中介等新型服务业”。

     (3)《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2010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
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
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
用。提升软件服务、网络增值服务等信息服务能力,加快重要基础设施智能化改
造。

     (4)《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2013 年 8 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3]32 号),明确提出要“持续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统筹互联网数据中
心(IDC)等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积极推动云计算服务商业化运营,支持云
计算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5)《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

     2015 年 1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
意见》,意见提出:到 2017 年,云计算在重点领域的应用得到深化,产业链条基
本健全,初步形成安全保障有力,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协同推进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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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发展格局,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形成若干具有较强
创新能力的公共云计算骨干服务企业;面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的云计算服务种类
丰富,实现规模化运营;云计算系统集成能力显著提升。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 年 3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云计算创新发展”列为信息化重大工程之
一,提出“支持公共云服务平台建设,布局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提升云计算解
决方案提供能力,推动制造、金融、民生、物流、医疗等重点行业云应用服务,
不断完善云计算生态体系”。

     (7)《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2016 年 7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纲要》,提出“推进物联网设施建设,优化数据中心布局,加强大数据、云计算、
宽带网络协同发展,增强应用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8)《“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2016 年 11 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
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
等技术向各行业全面融合渗透,构建万物互联、融合创新、智能协同、安全可控
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到 2020 年,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薄弱环节
实现系统性突破,总产值规模超过 12 万亿元”。

     (9)《“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提出“培育发展
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云计算骨干企业,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增强云计算技
术原始创新能力,尽快在云计算平台大规模资源管理与调度、运行监控与安全保
障、大数据挖掘分析等关键技术和核心软硬件上取得突破”,并且“鼓励在‘一带
一路’沿线节点城市部署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和内容分发网络(CDN)平台等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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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信盛彩主要服务情况

     科信盛彩主营业务为 IDC 及其增值业务,同时从事出租商业用房业务。

    1、IDC 及其增值业务

     公司 IDC 及其增值服务分为基础服务、安全防护服务、增值服务三部分。
具体业务形式如下所示:




                                  IDC 及其增值服务示意图

    (1)基础服务

    主机托管是科信盛彩 IDC 服务的基础业务。公司以优质的自建机房,并整合
基础运营商带宽资源,为客户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

    (2)增值服务

    科信盛彩的 IDC 增值服务包括:服务器设备代维护服务、网络监控服务、智
能灾备服务、网络冗余及专线接入服务等。

    ①服务器设备代维护服务:在客户授权下,对指定存储设备的存储介质进行
定期的更换服务。定期对客户指定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查看客户设备上指示灯的
状态,以及设备运行状态。主要确认设备指示灯的故障提示,设备运转的非正常
声音等外部明显特征。IDC 技术人员定期出具巡检报告,以邮件或客户要求方式
通告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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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网络监控服务:科信盛彩流量监控系统通过 SNMP 协议对可网管交换机和
路由器各端口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生成各种统计图表,方便用户实时监测
网络使用情况,及时调整网络应用,提供网络使用效率。

    ③智能灾备服务:科信盛彩提供的智能灾备服务是将智能灾备设备以旁路方
式部署在托管服务器上,用户可以远程登陆灾备设备操作界面对托管服务器进行
备份。智能灾备服务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被破坏的网络系统,保证客户数据
安全。

    ④网络冗余及专线接入服务:科信盛彩提供 HSRP 冗余接入方式(接入至汇
聚层设备)、动态路由协议(EIGRP)和(EBGP)冗余接入、静态路由冗余接入
(接入至汇聚层设备)等多种方式的网络接入冗余服务和接入数据中心的 SDH、
E1、Ethernet、Dark-fiber 等专线开通协助服务,为用户提供接入专线数据中心内
部分线路的铺设与连接。

    2、出租商业用房业务

     科信盛彩 A 区为两个一层库房及一栋 4 层楼宇,目前作为自动化柔性版印
刷线高档防伪印刷品生产基地出租给北京中科彩技术有限公司使用。

(四)科信盛彩业务流程

     科信盛彩 IDC 及其增值服务流程、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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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信盛彩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科信盛彩采购模式为需求化采购模式,又称为准时化采购,即由需求部门下
达需求后采购部门再行采购。科信盛彩主要向硬件制造商采购机柜、配电柜、电
缆、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同时向电信运营商采购带宽资源。科信盛彩一般根
据公司的业务需求产生对应的采购申请,由采购专员根据供货商的供货情况、行
业资质、信誉及付款条件等方面择优选择供应商,并在供应商名单中通过比价的
方式进行采购。

    2、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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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信盛彩拥有自己的机房和专业的服务团队和技术团队,能够根据客户的类
型、规模、消费习惯等不同的需求,通过整合机房空间资源、设备资源、网络资
源,专门为客户提供主机托管等 IDC 业务,并附加服务器设备代维护服务、网
络监控服务、智能灾备服务、网络冗余及专线接入服务等增值服务。

    3、销售模式

    科信盛彩目前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经营模式,即直接对客户提供服务和销
售,在业务覆盖区域直接为客户提供销售服务。科信盛彩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
得客户,同时通过开拓渠道发展新的合作伙伴作为销售的重要补充,并在已有客
户群体中推广服务,挖掘潜在需求。

    4、盈利模式

    目前科信盛彩的业务收入主要来自 IDC 及其增值服务收入和房屋出租收入。
科信盛彩 IDC 及其增值服务的收入来源主要为服务器托管的收入和带宽接入的
收入。科信盛彩 IDC 及其增值服务通过为客户提供服务器托管、租用、维护、
负载均衡、安全防护、增值服务等服务来收取服务费,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从
而实现盈利。

    5、结算模式

    通常情况下,科信盛彩在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中,会明确约定各项服务的
费用和结算周期。科信盛彩一般在每个自然月结束后的次月与客户对账并开具发
票,相关客户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付款,其应收账款结算账期一般在 3 个月内。

(六)科信盛彩的业务资质

     2016 年 12 月,科信盛彩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具体情况如下:

资质名称         编号             有效期              许可业务内容           业务覆盖范围
中华人民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机房所在地为
共和国增                     2016 年 12 月 14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不
                                                                                 北京市
值电信业     B1-20160074     日至 2021 年 12      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
务经营许                         月 14 日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北京市
  可证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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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科信盛彩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的客户主要包括互联网应用企业、电子商务类企业、金
融服务企业等。科信盛彩的机柜出租价格和带宽销售价格基本保持稳定。

       1、业务收入构成

     根据科信盛彩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科信盛彩各业务报告期内的收入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3 月

          业务类型                         收入                            占比

IDC 及其增值服务收入                                 4,221.88                        94.40%

房租及物业服务收入                                     250.34                         5.60%

            合计                                     4,472.23                         100%

                                         2017 年度

          业务类型                         收入                            占比

IDC 及其增值服务收入                                 7,019.71                        86.87%

房租及物业服务收入                                   1,061.25                        13.13%

            合计                                     8,080.95                         100%

                                         2016 年度

          业务类型                         收入                            占比

IDC 及其增值服务收入                                   386.84                         8.38%

房租及物业服务收入                                   1,218.65                        91.62%

            合计                                     1,605.49                       100.00%


       2、标的公司的主要服务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带宽及房屋租赁价格(含税)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带宽租用价格(元/M/月)                                100-450                       10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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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价格(元/天/平方米)                              1.84                          1.60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机柜单价情况如下:

                 机柜电量                                单个机柜价格(含电)

                  10A-15A                                 3,880-6,666 元/月.架

                  16A-20A                                 5,945-8,800 元/月.架

                  21A-25A                                 6,300-10,833 元/月.架

                  26A-30A                                 7,600-8,110 元/月.架

                    60A                                      17,580 元/月.架


       3、报告期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根据科信盛彩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科信盛彩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销售收入         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

                                      2018 年 1-3 月

   1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74.35                   75.45%

   2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650.38                   14.54%

   3       北京中科彩技术有限公司                           250.34                    5.60%

   4       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                             114.57                    2.56%

                   合计                                   4,389.64                   98.15%

                                         2017 年度

   1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359.10                   66.32%

   2       北京中科彩技术有限公司                         1,059.95                   13.12%

   3       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                             972.42                   12.03%

   4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654.40                    8.10%

   5       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00                    0.42%

                   合计                                   8,079.88                   99.99%

                                         2016 年度

   1       北京中科彩技术有限公司                         1,218.65                   75.91%


                                            178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客户                      销售收入          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

   2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86.84                  24.09%

                   合计                                   1,605.49                    100%


       上表中,科信盛彩除对中科彩提供的是房屋租赁业务外,对其余客户均提供
数据中心及其增值业务。交易的定价方式均为按照市场价格来确定。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
关联方以及持有科信盛彩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前五名客户(除光环新网外)
中未占有权益。科信盛彩于 2016 年 12 月取得 IDC 业务资质证书,在取得业务
资质前后,科信盛彩与光环新网展开合作共同向客户提供 IDC 服务。科信盛彩
与光环新网的定价方式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
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2016 年前五大客户中光环新网对应的终端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销售收入

       1      乐视云计算有限公司                                                     245.23

       2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                                                    92.16

       3      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                                                    40.71

       4      百融(北京)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5.84

       5      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0

       6      法律出版社                                                                0.59

                            合计                                                     386.84


       2017 年前五大客户中光环新网对应的主要终端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销售收入

       1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850.30

       2      广东维沃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223.83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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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客户                                  销售收入

     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843.98

     4        乐视云计算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480.42

     5        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270.13

     6        杭州质云科技有限公司                                                   190.83

     7        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                                                   164.45

     8        北京行圆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1.22

     9        百融(北京)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54.74

    10        先锋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2.72

                            其他                                                     136.47

                            合计                                                    5,359.10


     2018 年 1-3 月前五大客户中光环新网对应的主要终端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销售收入

     1        北京三快云计算有限公司                                                1599.85

     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606.16

     3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471.39

     4        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353.26

     5        乐视云计算有限公司                                                     116.95

     6        杭州质云科技有限公司                                                    60.95

     7        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49.38

     8        北京行圆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9.38

     9        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1.99

    1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6.33

                            其他                                                      48.68

                            合计                                                    3,374.35


     4、科信盛彩与终端客户的合作情况

                                            180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广东维沃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合
同签订情况

      终端客户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          广东维沃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IDC 服务合
                                          《IDC 服务合      《 互 联 网 技术   《 互 联 网 技术
合同名称                同》与《主体变
                                          同》              服务协议书》       服务协议书》
                        更三方协议》
                        2016 年 2 月 18
                                          2018 年 5 月 10   2018 年 3 月 2     2018 年 1 月 26
合同签订时间            日与 2017 年 11
                                          日                日(注 2)         日
                        月 23 日
                        北 京 三 快科技   北 京 三 快云计
合同甲方                                                    广东维沃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算有限公司
                                                            北 京 光 环 新网   北 京 科 信 盛彩
合同乙方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 技 股 份 有限   云 计 算 有 限公
                                                            公司               司
签约机房                太和桥机房(注 1)                  太和桥机房
                                                                               398+1,602 (预
合同机柜数量(架)      1,000             628               211
                                                                               留)=2,000
                        标准机柜(42U
                        及以上):5,950
                        元/架/月
                                          核 心 网 络设备
                        传输专线:300
                                          机 柜 : 17,580
                        (裸光纤/对/                        13A:3,880 元/架/月;
                                          元/柜/月(单机
                        公里)                              25A:6,500 元/架/月;
含税单价                                  柜最大功率
                        非标准机柜:核                      25A(2N):8,450 元/个/月;
                                          13KW)
                        心 网 络 设备机                     16A(2N):6,214 元/柜/月
                                          蓝光机柜:采用
                        柜:17,580 元/
                                          机电分离计费
                        架/月;直流传
                        输机柜:8,110
                        元/架/月
                        每月 5 日前以正式邮件方式确认
                                                            收到双方确认无误的账单和发票
结算方式                上月机房资源使用情况及考核情
                                                            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款
                        况
付款方式                月付费、后付费                      月付
                        2016 年 2 月 1    2018 年 1 月 1    2017 年 8 月 1     2017 年 9 月 26
有效期                  日至 2019 年 1    日至 2020 年 12   日至 2018 年 7     日至 2020 年 9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25 日
                                                            甲乙双方合同到期未通知对方不
续期条件                -                                   予以续签,本合同将继续按月顺
                                                            延
违约责任承担主体及      合同签署主体为违约责任承担主        合同签署主体为违约责任承担主
方式                    体,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        体;若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服务
                                            181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其违约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违约       器不能被访问,乙方履行违约赔
                        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       偿事宜;如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
                        约行为而造成的损失                 经济损失,甲方对由其违约给乙
                                                           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运
                        营计划随时增加或减少各资源的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欲终止协议需
合同变更及解除          租用量,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乙方     提前 180 天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
                        提前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       后方可终止
                        任
是否知晓科信盛彩为      经访谈,受访人表示知晓具体业       经访谈,受访人表示知晓具体业
具体业务的提供方        务提供方为科信盛彩                 务提供方为科信盛彩
                        经访谈,受访人表示更换合同主
到期后是否与科信盛
                        体需要重新评估,主要关注 IDC       新签合同与科信盛彩签订
彩续约
                        服务的质量、稳定性
                                                           乐信(北京)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                        乐视云计算有
      终端客户                                             网络科技有限
                                    京市分公司                                    限公司
                                                               公司
                                                           《IDC 主机托       《IDC 主机托
合同名称                《IDC 服务合作协议》
                                                           管合同》           管合同》
                                                           2017 年 7 月 31    2016 年 8 月 9
合同签订时间            2017 年 10 月 17 日
                                                           日                 日
                                                           乐信(北京)网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                          乐 视 云 计 算有
合同甲方                                                   络 科 技 有 限公
                        市分公司                                              限公司
                                                           司
合同乙方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约机房                -                                  太和桥机房

合同机柜数量(架)      100                                60
                        标准机架总供电量 13A,价格
                        4800 元/架/月,开通 100 个。每     16A 机柜:6,100 元/月
含税单价
                        增加 1A 标准的价格为 300 元/架     24A 机柜:8,550 元/月
                        月,开通 0 个。
                                                           甲 方 采 取 季度
                                                           后付款,乙方需     乙 方 需 在 次月
                                                           在 次 月 与 甲方   与 甲 方 完 成数
                        次次月后,每月 10 日前邮寄上上
                                                           完 成 数 据 流量   据流量确认,并
                        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服务费确认
                                                           确认,并提供发     提供发票。甲方
结算方式                单。甲方每月 30 日前以银行转账
                                                           票。甲方在收到     在 收 到 发 票后
                        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上月费
                                                           发票后 45 个工     45 个工作日内
                        用。
                                                           作 日 内 向 乙方   向 乙 方 支 付上
                                                           支 付 上 季 度服   月服务费
                                                           务费。
付款方式                月付                               季付               月付
                                              182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7 年 6 月 1   2016 年 6 月 1
                        2017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4 月
有效期                                                      日至 2018 年 5   日至 2017 年 5
                        27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续期条件                -                                   -
                        合同签署主体为违约责任承担主
                        体,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付款义务,
                        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或部分
                        款项。 若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服       若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服务器不
违约责任承担主体及      务器不能被访问,乙方相应减免        能被访问等其他重大事故,甲方
方式                    甲方费用。如乙方有重大违约情        有权不支付当月托管费用,并要
                        况出现,以至于甲方不能实现本        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合同目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
                        合同,并要求赔偿甲方和甲方客
                        户损失。
                        甲方或甲方客户有可证明的合理
                        原因,要求提前终止部分或全部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
                        服务,须提前 30 天向乙方提出书
                                                            于业务情况变化,需要提前终止
                        面申请。乙方同意后(乙方不应
合同变更及解除                                              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不合理地拒绝)将按照书面申请
                                                            另一方,本合同即于通知日起的
                        的终止时间终止该项服务,甲方
                                                            第 30 日终止。
                        按照终止日期向乙方付清服务
                        费。
是否知晓科信盛彩为      经访谈,受访人表示知晓具体业        经访谈,受访人表示知晓具体业
具体业务的提供方        务提供方为科信盛彩                  务提供方为科信盛彩
                                                            经访谈,受访人表示首选地点为
到期后是否与科信盛      是否与科信盛彩续约取决于科信
                                                            亦庄,在地点、服务质量不变的
彩续约                  盛彩是否能进入供应商候选名单
                                                            情况下,续签不受签约主体影响
                        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
      终端客户                                                   杭州质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 Scope of Work for Facility
合同名称                Operations      Requirements        《信息技术服务合同》
                        Schedule》
合同签订时间            2017 年 6 月 19 日                  2017 年 3 月 27 日
                        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
合同甲方                                                    杭州质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合同乙方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约机房                太和桥机房                          太和桥机房

合同机柜数量(架)      100+200(预留)                     30
                                                            机柜电力 3KW,5,000 元/柜/月
                        8.2Kwa :5,000 元/柜/月,电费
含税单价                                                    5KW,6700 元/柜月,
                        按实际使用另行支付
                                                            5.5KW,7200 元/柜月,预留机柜

                                             183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按实际使用计费。三线静态
                                                            BGP,80 元/M 月,全线动态 BGP,
                                                            280 元/M 月,静态单线,
                                                            55 元/M 月。
                                                            乙方于甲方应付费当月的 5 日
                                                            前,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向甲方提
结算方式                甲方先支付当月费用                  供上月的流量报告,甲方予以核
                                                            对,确认无误且收到乙方开具的
                                                            发票 30 个工作日内转账
付款方式                月付                                月付
                        2017 年 8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017 年 3 月 6 日至 2019 年 3 月 5
有效期
                        31 日                               日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享用乙
                                                            方服务但未签订新合同,视为事
续期条件                -                                   实合同关系,新合同正式签订前,
                                                            双方间磋商文件与本合同冲突的
                                                            仍以本合同为准
                                                            合同签署主体为违约责任承担主
                                                            体;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
                        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机柜不能        定履行其义务均视为违约。守约
                        被访问,根据故障时间长短,乙        方自提醒违约方改正并给予改正
违约责任承担主体及
                        方减免甲方该月费用。如果乙方        补救期后违约方依然没有完全履
方式
                        在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的基准        行义务的,守约方可立即书面通
                        违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书面解除
                                                            通知发出之日起视为合同解除之
                                                            日。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乙方如要求提
                                                            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
                        如乙方出现重大失误,甲方有权        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同
合同变更及解除          提前无条件终止合同或降低费用        意按照实际使用日期结算。如变
                        标准。                              更、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双方
                                                            须签订书面协议,一切相关事宜
                                                            均已书面协议为准。
是否知晓科信盛彩为      经访谈,受访人表示知晓具体业        经访谈,受访人表示知晓具体业
具体业务的提供方        务提供方为科信盛彩                  务提供方为科信盛彩
                        经访谈,受访人表示合同到期后, 经访谈,受访人表示合同到期后,
到期后是否与科信盛
                        服务团队、质量不变的情况下, 在运营环境、服务质量不变的前
彩续约
                        会考虑与科信盛彩续签           提下,可以与科信盛彩续签
                                                             北京行圆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
      终端客户              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
                                                                         司
                        《 互 联 网技术   《 互 联 网技术
                                                            《互联网技术业务合同》 补充协
合同名称                业务合同》《补    业 务 合 同》与
                                                            议》
                        充协议》          《补充协议》
                                            18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均为 2017 年 3    均为 2018 年 3
合同签订时间                                                2017 年 2 月 20 日
                        月9日             月 23 日
合同甲方                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行圆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                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约机房                太和桥机房                          太和桥机房

合同机柜数量(架)      177               86                5+5(预留)=10
                                                            服务空间费 13A:5,500 元/柜/月,
                                                            预留机柜超过 6 个月不上架
                                          13A:4,620 元/
                                                            1,500 元/月/个
                        13A:4,620 元/    柜/月,超出部
含税单价                                                    带宽:100M 以内:300 元/M/月,
                        柜/月             分 每 安 培每月
                                                            101M-500M : 260 元 /M/ 月 ,
                                          300 元
                                                            501M-1000M:240 元/M/月,1G
                                                            以上:220 元/M/月
                        当期付款应于该期第一个月 25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首次开通日
                                                            每月 10 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收
                        期在该月 25 日之后的,付款时间
结算方式                                                    费通知单,甲方应在每月 25 日前
                        为下月 25 日前。最后一月不足一
                                                            支付费用。
                        个付款周期,合并至上期付款周
                        期。
付款方式                季付                                月付
                        2017 年 1 月 1    2017 年 12 月 1
                                                            2017 年 3 月 1 日与 2018 年 2 月
有效期                  日至 2017 年 12   日至 2018 年 11
                                                            28 日
                        月 31 日          月 30 日
                        如协议到期前 30 日无终止协议        如协议到期前 30 日无终止协议
续期条件                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到期后自        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到期后自
                        动顺延一年                          动顺延一年
                        合同签署主体为违约责任承担主        合同签署主体为违约责任承担主
                        体,如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服务器        体;若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服务
违约责任承担主体及      不能被访问,乙方须履行赔偿事        器不能被访问,乙方履行违约赔
方式                    宜。如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经济        偿事宜;如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
                        损失,甲方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经济损失,甲方对由其违约给乙
                        承担赔偿责任。                      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欲终止协          本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欲终止协
                        议,需提前 30 天向对方提出书面      议,需提前 30 天向对方提出书面
合同变更及解除
                        申请,并经双方商定签订终止协        申请,并经双方商定签订终止协
                        议后方可终止。                      议后方可终止。
是否知晓科信盛彩为      经访谈,受访人表示知晓具体业        经访谈,受访人表示知晓具体业
具体业务的提供方        务提供方为科信盛彩                  务提供方为科信盛彩
到期后是否与科信盛                                          正在履行与科信盛彩续签合同的
                        已经与科信盛彩续约
彩续约                                                      流程中
      终端客户          百融(北京)金融信息服务股份          先锋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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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有限公司

                        《 互 联 网技术   《 互 联 网技术
合同名称                                                     《一次性服务采购订单》
                        业务合同》        业务合同》
                        2017 年 2 月 7    2016 年 10 月 13
合同签订时间                                                 2016 年 2 月 20 日
                        日                日
                        百融(北京)金融信息服务股份
合同甲方                                                     先锋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约机房                -                                    太和桥机房

合同机柜数量(架)      6                 3                  3
                        网络资源及增值服务费 280 元
含税单价                /M/月,空间服务费 80,000 元/柜       5KVA:130,000 元/年
                        /12 个月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
                        当期付款应于该期第一个月 25
                                                             在每服务季度(连续 3 个服务月)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首次开通日
结算方式                                                     开始之前 30 日向甲方开具当季
                        期在该月 25 日之后的,首次付款
                                                             度的增值税服务费发票,甲方收
                        时间为下月 25 日之前。
                                                             到后 30 日内支付费用。
付款方式                年付                                 季付
                        2017 年 2 月 6    2016 年 10 月 15
                                                             2016 年 12 月 20 日与 2017 年 12
有效期                  日至 2018 年 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9 日
                        月5日             月 14 日
                        如协议到期前 30 日无终止协议
续期条件                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到期后自         -
                        动顺延一年。
                        合同签署主体为违约责任承担主         合同签署主体为违约责任承担主
                        体,如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服务器         体;除非双方另有书面规定,如
违约责任承担主体及      不能被访问,乙方须履行赔偿事         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的约定或未
方式                    宜。如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经济         履行其在合同中的义务,甲方有
                        损失,甲方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权要求乙方自付费用补救,减少
                        承担赔偿责任。                       付款,全部或部分解除主合同。
                                                             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形,主合同终
                                                             止:
                        本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欲终止协
                                                             主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
                        议,需提前 30 天向对方提出书面
合同变更及解除                                               累计的采购价款已达到主合同中
                        申请,并经双方商定签订终止协
                                                             约定总采购价款
                        议后方可终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同终止情
                                                             形
是否知晓科信盛彩为      经访谈,受访人表示知晓具体业         经访谈,受访人表示知晓具体业
具体业务的提供方        务提供方为科信盛彩                   务提供方为科信盛彩
到期后是否与科信盛      到期已签订终止协议                   经访谈,会与科信盛彩续签,正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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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续约                                                     在履行程序


     注 1:太和桥机房即科信盛彩所拥有的机房。

     注 2:2017 年 5 月 3 日与 2017 年 6 月 2 日,广东维沃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光环新

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太和桥机柜数为 183 个,实际租赁机柜数为 211 个,2018

年 3 月 2 日,双方重新签订了前述合同,对合同机柜数进行了修订。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通过光环新网签订 IDC 业务服务合同的终端客户
知晓其租赁的机房属于科信盛彩。


     (2)科信盛彩是否与光环新网另行签订合同,如是,请说明合同的主要内
容


     科信盛彩与光环新网签订了《数据中心合作协议书》,其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


     前文


     1、光环新网拥有科信盛彩 15%的股份,光环新网与科信盛彩达成合作以促
进双方共同业务发展。


     2、在科信盛彩取得相关业务资质之前,科信盛彩向光环新网提供服务器托
管空间、确保安全及电力供应等的环境服务;光环新网向客户提供宽带接入服务
等相关网络资源服务,光环新网与客户签署相关业务合同。


     3、在科信盛彩取得相关业务资质之后,科信盛彩可以直接向客户提供全部
IDC 及其增值服务,光环新网或科信盛彩任何一方均可与客户签署合同(仅限于
在太和桥数据中心提供服务的意向客户)。


     第 1 条 本协议的目的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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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协议的目的为,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合作,共同促进太和桥机房销售,
以此为双方带来经济利益。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如下:


     1、机房的托管区域管理服务,设计并提供服务器托管空间。


     2、机房的办公区域管理服务,是指乙方提供数据中心灾备办公区域的空间,
能监控及管理其托管区域的服务及相关服务下的硬件、软件、设备、网络系统等
的运行。


     3、数据中心机房的基础设施管理服务,是指乙方对托管区域及办公区域的
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的维护管理,并提供无休日的电力系统、空调系统、网络系统
等相关系统的管理维护与技术支持等服务。


     第2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在科信盛彩取得相关业务资质之前,光环新网和科信盛彩按照 3%:97%
的比例结算合同项下提供机柜出租/服务器托管等服务对应的业务收入(含税);
光环新网为客户提供的宽带接入服务等相关网络资源服务的部分,由光环新网直
接与客户单独结算。在科信盛彩取得相关业务资质之后,光环新网直接与客户签
署合同的,光环新网收取相当于合同金额的 3%(含税)作为服务费之后再将剩
余部分与科信盛彩结算;科信盛彩直接与客户签署合同的,科信盛彩与客户直接
结算全部收入。无论是在科信盛彩取得相关业务资质之前还是之后,因双方为开
展本合作而发生的光环新网为科信盛彩代垫的相关费用,光环新网在向科信盛彩
结算时先行扣除。


     2、光环新网自服务开始日根据客户实际付款进度,按照上述约定向科信盛
彩支付相关服务费,服务开始日以数据中心机房竣工的日期为准。


     3、光环新网应在收到客户支付的服务费后,每月向科信盛彩支付相关服务
费,并在每月 10 日前告知科信盛彩开具增值税发票。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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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确认及同意,按照本协议第 1 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甲方
将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设施及服务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2、甲方的信息经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
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不得做任何违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
限于散布电子邮件广告(spam)、黑客行为侵权行为、发布色情或迷信的内容、
举办博彩/赌博游戏、进行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或宗教宣传、发布涉及国家机密
和安全的信息、发布危害社会秩序和治安、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信息等)。否则,乙方在通知甲方后,有权要求甲方就不适当内容进行删除或修
改。


     3、甲方对其经营的信息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负全部责
任。


     4、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
可批准的(如 icp 备案等),甲方应该自主办理并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乙
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如甲方未能获得该认可或批准而导
致出现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或者承担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


     5、甲方对使用其自行提供的服务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
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
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6、就托管区域及办公区域,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应遵守乙方所通
知甲方的数据中心相关合理的管理规定。


     7、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
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也应
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业务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
甲方。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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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
数据等,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给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不侵犯第三
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如若因违反前述承诺而使甲方受到损失的,应对甲方进
行赔偿。


       9、甲方的通信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的入网许可要求,不得影响数据中心的
运行安全。


       第 4 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年-月-日)为甲方提供托管区域及办公区域,
包括电力(含 UPS)、空调环境、机柜、网路等设施。


     2、甲方存于乙方之硬件、软件、设备、服务器、网络系统等均为甲方、其
客户及/或其第三方供应商所拥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该等硬件、软件、
设备、服务器、网络系统等的产权或以任何方式对其作出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进
行抵押、变卖、租借等),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或
甲方(含甲方所雇用人员)人为破坏外,乙方应照价赔偿,其赔偿价格以甲方计
算的该硬件、软件、设备、服务器、网络设备等的原购置价格按使用时间折旧赔
偿。


     3、乙方对托管区域及办公区域进行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
方托管区域及办公区域内 IT 设备的正常运行。


     4、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托管区域及办公区域
内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知悉、使用、
储存、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提供他人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 5 条 保密义务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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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协议书中的秘密信息系指,在本协议书的签订及履行的过程中双方知
悉或能够知悉的其他当事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者”)的经营、技术及其他该当
事人对外进行保密管理的信息。但,秘密信息中不包含当事人以客观的证据证明
属于下列各项的信息:


     (1)取得秘密信息时已经成为公知、公用的信息;


     (2)取得秘密信息后,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而成为公知、公用的信息;


     (3)取得秘密信息以前已经获悉的信息;


     (4)从拥有正当权利的第三方获得披露的信息。


     2、双方应对秘密信息进行保密,应仅限于向自己的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或员工或者法律上承担保密义务者之中在履行本协议书时有必要知悉
的人(以下合称“保密相关者”)披露,未经信息披露者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将秘
密信息向其以外的人披露或泄露,不得为本协议书规定的目的以外使用、复制、
改变或解析,且不得复制记载秘密信息的资料或与秘密信息有关的数据。


     第 6 条 争议解决


     1、当事人本着相互理解的精神,通过友好的协商解决与本协议书的履行有
关的一切纠纷。


     2、前款的协商开始后经过 30 日且仍未能解决纠纷等时,应通过仲裁解决。
仲裁由中共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
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第 7 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书中未规定的、但与本协议书有关的所有事宜,应根据需要,由当事
人通过友好协商决定。


     第 8 条 生效及有效期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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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协议书于各方当事人的代表人签名且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其后 3 年间有
效,之后除了当事人于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以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不延期的,否
则有效期自动延长 1 年。”


     (3)报告期内与上述终端客户的合作年限、在手合同起止期限、续期条件,
到期后是否与科信盛彩续约,是否存在违约或不能续约的风险,对标的资产与
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1、报告期内与上述终端客户的合作年限、在手合同起止期限、续期条件,
到期后是否与科信盛彩续约


     具体见前文“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广东维沃软件技术有限公
司合同签订情况”。


     2、是否存在违约或不能续约的风险


     机房的资源性和使用的持续性使得 IDC 业务的的客户普遍具有较好的粘性。
由于机房搬迁成本较高(重置服务器等需要支付成本,数据拷贝过程存在数据丢
失的风险等),客户在选择机房前会进行考察,一旦考核合格选定机房,在不存
在服务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轻易搬迁,因此客户违约和不能续约的风险
较小。


     客户因为业务严重萎缩等发展原因导致对机柜数量需求减少,或者因本身业
务规模较小对机柜数需求小、搬迁机房成本较低而更换机房,均属于正常的客户
变动,科信盛彩也会通过客户管理和市场开拓开发新客户。


     3、对标的资产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科信盛彩与光环新网签订了《数据中心合作协议
书》,以合作的方式展开IDC业务,以促进双方共同业务发展。在该合作模式下,
通过光环新网签订IDC业务服务合同的终端客户知晓其租赁的机房属于科信盛
彩。鉴于IDC业务的客户具有较高的粘性,前述客户中表示续签合同时可以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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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盛彩直接签订合同的客户,正常经营情况下会继续使用机房并续签合同;表示
无法确定续签合同时是否能与科信盛彩直接签订合同的客户,若在目前合同到期
后不能与科信盛彩直接续签而与光环新网续签,根据光环新网与科信盛彩签订的
《数据中心合作协议书》,科信盛彩可以继续为终端客户提供IDC服务,扣除3%
收入分成后取得IDC业务收入。


       综上,科信盛彩与光环新网通过业务合作方式展开 IDC 业务,对科信盛彩
与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不利影响。


(八)科信盛彩主要供应商情况

       科信盛彩主要采购带宽资源以及向硬件制造商采购机柜、配电柜、服务器、
交换机等设备。上述资源、设备供应充足。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科信盛彩成本主要为电费、折旧摊销费、带宽采购、运维人员工资,报告期
内科信盛彩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费                        1,099.97      56.39%   2,043.79     53.00%     152.14     15.84%

折旧摊销费                   614.13       31.49%   1,397.87     36.24%     468.52     48.79%

IDC 业务折旧摊销费           571.60      29.30%    1,209.92    31.83%      355.54     37.02%
其中:房屋建筑物、构
                              71.07        3.64%     284.38      7.37%     186.76     19.45%
筑物折旧
       设备折旧              500.53       25.66%     925.53     24.00%     168.78     17.57%
房屋租赁业务折旧摊销
                              42.53       2.18%      170.11      4.41%     164.42     17.12%
费
   其中:房屋建筑物、
                              42.53        2.18%     170.11      4.41%     164.42     17.12%
构筑物折旧
带宽采购                     101.53        5.21%     131.21      3.40%            -           -

人工成本                      36.53        1.87%      43.52      1.13%      223.9     23.31%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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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护成本                    3.04       0.16%         54.12     1.40%     49.74      5.18%

水费                            6.76       0.35%         42.97     1.11%     14.29      1.49%

其他                          88.12        4.52%         18.28     0.47%      0.33      0.03%

服务费                          0.45       0.02%        143.22     3.71%            -       -

          合计              1,950.54       100%       3,857.13   100.00%    960.36      100%


     注:2018 年 1-3 月向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采购的电费加上由中科彩代缴的电费合计为

其电费支出。


       2、报告期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根据科信盛彩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科信盛彩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如下:

序                                             采购额         占当期采购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号                                             (万元)       总额的比例
                                       2018 年 1-3 月

 1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1,242.68      36.69%    电费

 2     北京博力特明华技术有限公司                   800.00       23.62%    UPS

 3     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518.74       15.32%    高压配电柜

 4     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338.80       10.00%    电缆

 5     北京美歌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249.01        7.35%    装修工程

                   合计                            3,149.23      92.98%

                                          2017 年

 1     北京博力特明华技术有限公司                  2,841.38       11.75%   UPS

 2     北京博威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81.42       8.61%    柴油发电机

 3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2,043.79       8.45%    电费

 4     江苏威腾配电有限公司                        1,997.97       8.26%    配电柜

 5     北京美歌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1,904.37       7.87%    装修工程

                   合计                           10,868.93      44.94%

                                          2016 年

 1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2,805.40      15.14%    空调

 2     江苏有能配电有限公司                        2,582.69      13.94%    配电柜

 3     北京博力特明华技术有限公司                  1,622.79       8.76%    UPS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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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采购额        占当期采购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号                                             (万元)      总额的比例
 4     威斯特(北京)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264.50       6.82%    柴油发电机
                                                                          机房土建工程及
 5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92.07       6.43%
                                                                          装修工程
                   合计                           9,467.44      51.09%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
关联方以及持有科信盛彩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前五名供应商中未占有权
益。

       3、科信盛彩带宽资源情况

       (1)科信盛彩带宽资源基本情况

       1)带宽质量及是否为骨干网节点接入

     科信盛彩的带宽由光环新网实行集团统一化管理,科信盛彩各数据机房使用
光环新网统一采购的宽带服务,由各数据机房按照实际使用的宽带流量进行分
摊。光环新网互联网出口 BGP 连接示意图如下: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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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信盛彩所使用带宽资源特点如下:

    ①出口带宽资源丰富:已开通中国联通 10G 出口、中国电信 20G 出口、中
国移动 10G 出口、中国科技网 1G 出口、中国教育网 1G 出口、运营商互联互通
50G 出口。

    ②网络出口线路多样: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等运营商分别建立
了单线、多线及 BGP 线路连接。网络链路均采用万兆以上速率的光纤构建,网
络传输速度快并且稳定。

    ③网络架构稳定:骨干网络设备及链路均采用冗余设计,全网采用 BGP 协
议承载 IP 路由发布和调度。国内网络访问主要通过联通、电信和移动出口传输,
国外访问及一些 VIP 用户通过中国科技网出口传输;有效解决了一级运营商网
络之间的互访质量问题,同时还能满足对国外网络访问要求较高的用户需求。

    ④IP 地址数量丰富:其中 5 个 B 类段 IPV4 地址数量;48 位长度的 IPV6 地
址空间。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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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路由条目完全:收取上级运营商多套全球 BGP 路由动态路由表,总路由
条目超过 200 万。

    ⑥与本地其他重要运营商、互联网领军企业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合作建
立了互联互通网络,优化了大量的互联网内容访问的效果。

    综上,科信盛彩的带宽由光环新网实行集团统一化管理,为骨干网节点接入,
宽带质量优质。

     2)与客户签订服务水平(SLA)合约

    科信盛彩提供 IDC 服务的同时均与客户签订服务水平(SLA)合约,通常情
况,保证向客户网络系统提供的电力持续供应具有 99.99%的可用性,保证客户
网络系统 99.9%以上的网络联通性。

     3)是否存在层层转租的情况

    在宽带使用费方面,由于光环新网集团统一化管理,科信盛彩各数据机房使
用光环新网统一采购的宽带服务,由各数据机房按照实际使用的宽带流量进行分
摊,不存在层层转租的情况。

    光环新网从运营商(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铁通)、科技网、教
育网等骨干网带宽资源)处采购带宽分别用于 ISP 和 IDC。对于各个机房共用的
带宽,每个月,技术部统计各机房带宽流量情况,根据各个机房当月使用流量占
总流量的比例分摊当月共用带宽成本。科信盛彩 IDC 服务费和宽带使用费均为
光环新网按照太和桥项目费用归属进行归集并分摊到科信盛彩的成本。

     4)报告期资源复用情况

    科信盛彩 2016 年未提供带宽服务,其 2017 年带宽服务的带宽复用率如下: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带宽复用率(倍)                                      1.47                                 -


    注:带宽复用比=当期带宽实际销售量/当期带宽实际采购量,客户实际使用带宽的变化

及差异导致报告期内带宽复用率变化较大。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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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同行业公司带宽资源基本情况

         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详细披露带宽复用率的上市公司
   如下:

                   案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奥飞数据                                              1.12       1.13          1.15      1.20

   互联港湾(华星创业收购标的)                             -       1.52          1.64         -

   森华易腾(广东榕泰收购标的)                             -             -       1.57      1.39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科信盛彩的带宽复用率与互联港湾和森华易腾较为
   接近。

         (三)科信盛彩的竞争优势

         科信盛彩已为 Vivo、优帆科技、美团、阿里、亚马逊等知名互联网企业提
   供 IDC 服务,具备一定的客户基础,带宽复用率较高。科信盛彩拥有接入中国
   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网络资源的多线机房。各机房之间还可以通过光纤
   直连,采用高端核心设备做堆叠,可以实现机房间的相互冗余,提供高质量的多
   网络出口融合的互联网出口带宽。随着科信盛彩业务规模的扩大和客户类型的多
   元化,科信盛彩 IDC 业务的规模效应将得到体现,带宽复用率将会进一步提高;
   同时,科信盛彩、光环新网与运营商合作关系加强,在电信资源采购量及价格上
   具有一定竞争力,降低了 IDC 业务的带宽成本。

   (九)科信盛彩主要技术情况

                                                                                             应用领
  项目             功能特点           来源      成熟度              技术优势
                                                                                               域
                                                          可以通过防火墙过滤进出网络的
                                                          数据,对进出网络的访问行为进
              主动防御、网页防护、                                                          IDC 及
网络安全防                         自主研                 行控制和阻断,封堵某些禁止的
              行为审计、应用加速、              已完成                                      增值服
  护系统                           发                     业务,记录通过防火墙的信息内
              应用控制、负载均衡。                                                          务
                                                          容和活动,及时检测到网络攻击
                                                          并发出告警通知客户。
              管理与互连网相连的                          通过对所有网络的内容进行解        IDC 及
网络平台运                           自主研
              计算机及网络,避免                已完成    析,及时阻止内部网络通过互联      增值服
维监控系统                           发
              计算机的用户通过访                          网发生的敏感信息泄露,快速定      务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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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功能特点           来源    成熟度               技术优势
                                                                                          域
           问非法站点、传递和                        位追查源头,防止违规事件发生,
           发布非法信息行为,                        能够对整个网络及云计算用户的
           使滥用网络资源、泄                        上网行为、网络流量进行实时监
           露敏感信息等事件的                        控,帮助网络高效、稳定、安全
           违规行为。                                的运行,为客户的信息化建设及
                                                     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做出
                                                     应有的贡献。


(十)科信盛彩质量控制情况

       科信盛彩机房建设符合《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标准,并按
照不低于中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进行质量评估,向客户提供符合相
应质量标准的服务。科信盛彩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制定《服务器托管用
户服务品质协议》,网络联通性标准为 99.9%,保障为用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未因服务质量引发重大纠纷。

(十)科信盛彩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根据国家、各省市有关环保规定,污染物的排放执行相应标准。科信盛彩 IDC
及其增值服务符合绿色环保生产要求,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
生活噪声及淘汰的设备。科信盛彩在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科信盛彩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贯彻安全
生产方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防止通信线路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
生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科信盛彩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设施,如
工作服、鞋帽、手套等;重视设备选型、选材和布置,尽量减少噪声和震动;另
外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对易燃物品设置防范措施,并实施有效的控制,以防止
火灾事故的发生。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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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的公司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科信盛彩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依据——IDC 业务

     科信盛彩的提供劳务收入为 IDC 及其增值服务收入。IDC 及其增值服务是
利用已有的互联网通信线路、带宽资源,建立标准化的电信专业级机房环境,为
企业、政府部门等提供服务器托管、租用以及相关增值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

     IDC 服务及其增值服务合同分为固定合同与敞口合同。固定合同即合同明确
约定服务提供量,敞口合同仅约定单价,主要约定带宽与电费的单价。对于固定
合同,在合同服务期限内按月平均确认;对于敞口合同,实际使用带宽流量根据
监控系统统计的当月平均带宽使用量编制月客户收费通知单,并经客户核对确
认,实际使用电费根据电表计量编制月客户收费通知单,并经客户核对确认。

     (3)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房屋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收入金额,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法计算确定。

     2、营业成本主要构成要素的确认政策

     (1)IDC 业务

     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成本构成要素包括:电费、折旧费、服务费、
宽带使用费、物业费、水费、物料消耗费用、直接人工等。

     1)电费的确认政策:电费包含基础电费和实际消耗产生的电费,基础电费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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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每月固定金额,电费的成本确认方法根据供电局每月实际消耗量的结算单金额
计入当期成本;

     2)折旧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要求,按照直线法计
提折旧,科信盛彩主营业务为 IDC 及其增值服务,所有归属于 IDC 及其增值服
务的固定资产对应的折旧费用均计入营业成本;

     3)宽带使用费的分摊原则:上市公司统一采购和使用的带宽资源分别用于
ISP 和 IDC,根据 ISP 业务和集团各机房当月使用流量占比分摊成本;

     4)服务费、物业费、水费、物料消耗费用均按实际发生额及归属计入当期
成本;

     5)直接人工的确认原则:根据人员归属及实际发生的薪酬费用计入相应的
成本项目。

     (2)房屋租赁业务

     公司经营租赁成本主要为折旧费、物业维护成本、水费等。

     1)经营租赁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当期租赁成本。

     2)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计入租赁成本;

     3)当期发生的其他与租赁业务相关成本如物业维护成本、水费等,于发生
当期计入租赁成本。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拟购

买资产利润的影响

     科信盛彩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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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
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具有持
续经营能力。

     2、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科信盛彩无控制的子公司,不适用合并财务报表规则。

(四)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形。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亦不
存在按规定将要进行变更并对标的资产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政策

    科信盛彩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

(七)收入确认的核查情况

     1、光环新网与客户签署而由科信盛彩提供服务的合同的核查

     (1)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1)核查方法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查阅了科信盛彩的收入确认政策及与客户签订的合
同,根据合同约定的业务类型及结算方式等核对企业会计准则,分析科信盛彩收
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并将其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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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比较,分析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核查结论

     ①科信盛彩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a.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的规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收入的
金额能够可靠计量;(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三)交易的完工进
度能够可靠确定;(四)交易中己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一)己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己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二)己发生的劳务成本不预计不能够
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己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b.科信盛彩收入确认政策

    科信盛彩提供劳务收入为IDC及其增值服务收入。IDC及其增值服务是利用
已有的互联网通信线路、宽带资源,建立标准化的电信专业级机房环境,为企业、
政府部门等提供服务器托管、租用以及相关增值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

    IDC服务及其增值服务合同分为固定合同与敞口合同。固定合同即合同明确
约定服务提供量,敞口合同仅约定单价,主要约定带宽与电费的单价。对于固定
合同,在合同服务期限内按月平均确认;对于敞口合同,实际使用带宽流量根据
监控系统统计的当月平均带宽使用量编制月客户收费通知单,并经客户核对确
认,实际使用电量根据电表计量编制月客户收费通知单,并经客户核对确认。

    综上,科信盛彩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②科信盛彩与同行业的收入确认政策一致

    科信盛彩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同行业可
                                            收入确认政策
  比公司
            是对于互联网业务,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对于网络开通服
鹏博士
            务费在开通当期一次性确认收入,互联网接入与互联网增值服务,对于按服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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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周期结算的项目,根据服务期限分期确认收入;对于按流量结算的项目,
            根据实际使用流量及合同单价确认收入
            IT 支持与维护主要是为客户提供单独计价的软硬件产品或综合系统的运营维
银信科技
            护等专业服务,此类服务主要根据相关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按期确认收入
            IDC 业务收入的确认原则:相关服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款项可以可
            靠地计量的证据时,确认服务收入。具体的收入确认方法为:合同约定收取
网宿科技    固定租用费的,根据合同约定,按月确认收入,合同约定按流量计量的,在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相关服务已提供、预计与收入相关的款项可
            以收回、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光环新网为客户提供 IDC 及其增值服务收入,IDC 及其增值服务收入是利用
            已有的互联网通信线路、带宽资源,建立标准化的电信专业级机房环境,为
            企业、政府部门等提供服务器托管、租用以及相关增值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
            IDC 服务及其增值服务合同分为固定合同与敞口合同。固定合同即合同明确
光环新网    约定服务提供量,敞口合同仅约定单价,主要约定带宽与电费的单价。对于
            固定合同,在合同服务期限内按月平均确认收入;对于敞口合同,实际使用
            带宽流量根据监控系统统计的当月平均带宽使用量编制月客户收费通知单,
            并经客户核对确认,实际使用电费根据电表计量编制月客户收费通知单,并
            经客户核对确认收入

    综上,科信盛彩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符合行业惯例。

     (2)主要客户和上市公司或科信盛彩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核查方法

     ①网站查询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查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2016年度
科信盛彩最大单一客户光环新网对应的6家终端客户以及2017年度科信盛彩最大
单一客户光环新网对应的前10家终端客户(前10家终端客户收入占当期全部终端
客户收入的比重为97.45%)的基本信息,重点查询其股东结构、设立日期、注册
资本规模及经营范围等,分析是否与光环新网及科信盛彩存在关联关系。

     ②实地走访

    同时,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还实地走访了主要终端客户,查看主要终端客
户的经营场所,询问客户的基本信息、主营业务、与光环新网或科信盛彩的关联
关系、与光环新网或科信盛彩的业务往来,并取得被访谈人签名的访谈记录。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通过实地走访形式核查的终端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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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客户                        销售收入             是否走访

                                          2016 年

   1       乐视云计算有限公司                                 245.23                     是

   2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                                 92.16                    是

   3       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                                 40.71                    是

           百融(北京)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
   4                                                             5.84                      -
           司

   5       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0                    是

   6       法律出版社                                            0.59                    是

合计                                                          386.84                 381.00

通过光环新网签订合同实现的收入                                386.84                       -

核查比例                                                                            98.49%
                                          2017 年

   1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850.30                    是

   2       广东维沃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223.83                    是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
   3                                                          843.98                     是
           司

   4       乐视云计算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是
                                                              480.42
   5       乐信(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是

   6       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270.13                       -

   7       杭州质云科技有限公司                               190.83                     是

   8       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                               164.45                     是

   9       北京行圆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1.22                    是

           百融(北京)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
   10                                                           54.74                      -
           司

   11      先锋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2.72                    是

合计                                                         5,222.62              4,897.75

通过光环新网签订合同实现的收入                               5,359.10                      -

核查比例                                                                            91.39%

       2)核查结论

    根据前述核查情况,通过光环新网签订合同的终端客户与光环新网和科信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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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不存在关联关系。

     (3)销售收款的现金流的真实性、销售付款人与客户名称是否一致

     1)核查方法

     ①查阅合同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审阅了通过光环新网与终端客户签订的机柜租赁合
同,查看是否在合同中明确租赁机房的位置位于太和桥。在查阅的20份合同中,
14份合同明确约定间接客户租赁机房位于太和桥,涉及2016年实现间接客户机柜
租赁收入346.13万元,占当年间接客户实现总收入的89.48%;涉及间接客户2017
年实现的机柜租赁收入4,161.47万元,占当年间接客户实现总收入的77.65%。

     ②穿行测试

    独立财务顾问对由光环新网代为签署合同但由科信盛彩提供IDC服务的2016
年前三大客户、2017年前五大客户进行了穿行测试,收集并查看了最终客户与光
环新网签署的合同,光环新网向最终客户收款的凭证、收款银行凭单及发票,科
信盛彩与光环新网签署的合同,科信盛彩向光环新网收款的凭证、收款银行凭单
及发票。

    2016年对 前三大 间 接客户 穿 行测试 的 收入金 额 占间接 客 户收入 总 额的
97.74%,2017年对前五大间接客户穿行测试的收入金额占间接客户收入总额的
87.12%。

     ③对终端客户进行函证

    鉴于2016年科信盛彩实现的收入规模较小,独立财务顾问未对2016年终端客
户进行函证。

    独立财务顾问对科信盛彩2017年的终端客户进行了函证,发函时明确列式终
端客户于当年在太和桥实现的收入。对于未予回函的终端客户,独立财务顾问通
过访谈及查阅终端客户与光环新网的收入确认邮件,进行替代核查。已进行核查
的终端客户2017年销售收入金额为5,167.88万元,占2017年通过光环新网与终端
客户签订合同实现的收入比例达到9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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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实地走访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实地走访了主要终端客户,通过访谈了解终端客户与
服务提供方之间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报告期内发生的交易金额及支付情况。
具体走访核查表格见前文“(2)主要客户和上市公司或科信盛彩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之“1)核查方法”之“④实地走访”。

     2)核查结论

    经前述核查,科信盛彩通过光环新网签订销售合同的收款的现金流真实、销
售付款人与客户名称一致。

     (4)销售收款是否存在回流上市公司或科信盛彩的情况

     1)核查方法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对了科信盛彩银行对账单,并查阅了光环新网向科
信盛彩支付收入款项的银行凭证,科信盛彩开具的发票等凭证,不存在科信盛彩
向光环新网转账的情形。

     2)核查结论

    根据核查情况,在收到终端客户支付的款项后的次月,光环新网根据与科信
盛彩签订的《数据中心合作协议书》中的约定,将属于科信盛彩的收入款项支付
给科信盛彩,不存在相关款项随后从科信盛彩流回至光环新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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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


    一、科信盛彩评估基本情况

    (一)科信盛彩评估概述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科信盛彩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25,208.05 万元。根据中同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8)
    第 010168 号)的评估结果,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市场法两种方式对标的资产
    进行评估,其中科信盛彩 100%股权以收益法评估的价值为 135,000.00 万元,以
    市场法评估的价值为 141,400.00 万元。标的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益法                                  市场法
             账面净资
标的资产                                                                                   评估增值
               产         评估值      评估增值     评估增值率      评估值     评估增值
                                                                                             率
科信盛彩
             25,208.05   135,000.00   109,791.95       435.54%   141,400.00   116,191.95     460.93%
100%股权

           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值 135,000.00 万元作为标的资产价值的评估结果,
    较审计后的标的资产账面净资产增值 109,791.95 万元,增值率为 435.54%。

    (二)对标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

           1、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
    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
    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上述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依法选择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和市场法。由于被评估企业未来收益期
    和收益额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量化,
    故本次评估选用了收益法。由于我国 IDC 服务业务相关行业近年来并购比较活
    跃,具有与评估对象相似的可比企业交易案例,故采用市场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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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估结论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

     科信盛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两种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分别为:收益法的
评估值为 135,000.00 万元;市场法的评估值 141,400.00 万元,两种方法的评估结
果差 6,400.00 万元,差异率 4.74%。

     考虑到被评估单位近几年及可预计的未来年度均能盈利,从收益途径能反映
出企业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如技术能力、运营经验、客户资源、供应商渠道资
源、自建数据中心资源等竞争优势对获利能力产生影响的因素,即评估结论充分
涵盖了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进行市场法评估时,虽然评估人员对被
评估单位参考公司进行充分必要的调整,但是仍然存在评估人员未能掌握参考公
司独有的无形资产、或有负债等不确定因素或难以调整的因素,而导致评估结果
与实际企业价值离散程度较大的风险。故本次选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
论,即:科信盛彩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135,000.00万元。

     3、本次交易未选用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的合理性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性和资产规模水平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性

     ①行业政策形成资产稀缺

     对于具有租用数据中心需求的企业客户而言,为了确保高质量的连接,减少
延迟等待时间,提供最佳的产品应用性能,数据中心位置接近最终用户为十分重
要的选址考虑因素;此外,企业客户也倾向于在接近技术团队办公场所的位置寻
找数据中心,以便于进行日常维护等工作和及时应对服务器宕机等突发事件。

     一般而言,建设在非核心地区的数据中心主要用于存储不需要与远程用户实
时交互的“冷数据”,如银行凭证、税务凭证、医疗档案、影视资料等。此类数
据中心无法与即时位置状态、交易、操作和浏览行为等“热数据”高频互联。对
于需要存储“热数据”的企业,离自己的数据中心一般无法超过 100 公里。由于
北京为全国互联网消费群体和数据中心企业客户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北京地区
的数据中心相对于其他地区具有独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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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于 2015 年 10 月制定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
限制目录(2015 年版)》,明确规定北京城六区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北京
全市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北
京地区的数据中心正在成为一种稀缺资源。

     根据广证恒生的研究报告:“一线城市 IDC 机房因为政策限制,具有稀缺
优势,长期供给不足,市场零售需求旺盛,价格长期有上升趋势”。

     科信盛彩拥有的亦庄绿色互联网数据中心,建筑面积为 49,458.26 万平方米,
规划标准机柜数量 8,100 个。受北京地区土地资源、电力资源等限制,科信盛彩
所拥有的数据中心为北京地区稀缺的新增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资源,具有较高的
市场空间及区位优势。

     ②IDC 服务行业对技术、运营经验、客户和供应商资源要求较高

     信息安全、灾难恢复、系统资源优化等 IDC 服务都对技术有相当高的要求,
其发展与更新速度较快,行业技术门槛越来越高。此外,随着定制化数据中心、
云计算等新理念的出现和数据中心运营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数据中心服务商需
要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以适应行业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产品技术、人员技术、运维
能力的高要求,以及行业技术、行业标准的快速更新换代形成了 IDC 行业的技
术壁垒。

     科信盛彩拥有自主研发团队,不断对数据中心运营、安全维护等进行研发探
索,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在网络资源调配管理、机房运维、数据监控等方面
能为客户提供周到、专业的 7*24 服务。

     服务商对 IDC 机房的建设和管理、网络资源整合规划等工作,需要具备丰
富的经验;在与客户进行谈判以及设计互联网综合服务方案时,需要服务商以丰
富的行业经验为基础,结合客户所处行业特点、网络覆盖的区域、客户的经营模
式、最终用户的使用习惯以及我国电信行业的特征,才能推动销售工作的进展,
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方案;此外,对于突发状况的迅速响应和快速处理,以及
核心技术的研发方向等,都需要以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为指导。

     科信盛彩拥有自主研发团队,且其团队核心成员在该行业已有一定的从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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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和运营、管理等优势,能够带领团队人员对客户的需求做出及时、恰当处理。

       我国基础电信资源市场处于寡头垄断格局,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
在骨干网络带宽资源和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方面具有垄断性优势。基础电信运营
商在选择合作方时一般会选取合作时间长,市场声誉较好并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
商,所以缺乏业务基础的新进入者往往难以短时间胜任大规模的技术服务工作。
部分基础电信运营商电信资源定价实行阶梯收费,导致采购量大的 IDC 服务商
较采购量小的服务商更具成本优势。

       科信盛彩虽然投入运营时间才一年,但已为 Vivo、优帆科技、美团、阿里、
亚马逊等知名互联网企业提供 IDC 服务,具备一定的客户基础。科信盛彩拥有
接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网资源的多线机房。各机房之间还可以通
过光纤直连,采用高端核心设备做堆叠,可以实现机房间的相互冗余,提供高质
量的多网络出口融合的互联网出口带宽。

       2)标的公司资产规模水平

       根据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3.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79.16             1,348.87                 635.1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475.86               4,846.09                 118.46

预付款项                             3,819.04               5,302.53                 325.20

其他应收款                                 2.65                   2.65                  50.40

存货                                      32.33                  50.54                  50.54

其他流动资产                         4,885.33               4,407.26               1,825.53

流动资产合计                        16,094.38              15,957.94               3,005.2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40,499.37              36,638.17              26,082.24

在建工程                            16,761.49              19,758.81               9,996.90

无形资产                             4,978.04               5,006.26               5,123.82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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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14                   7.70                     0.39

 非流动资产合计                      62,289.04              61,410.94              41,203.36

 资产总计                            78,383.42              77,368.87              44,208.62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科信盛彩的资产总额为 78,383.42 万元,其中固定
 资产和在建工程金额较大,分别为 40,499.37 万元和 16,761.49 万元。以上资产并
 未反映如上诸如稀缺的数据中心资源、IDC 服务技术、运营经验、客户和供应商
 资源。

      (2)可比交易比较情况

      对过去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可比交易统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案例 1             案例 2             案例 3             案例 4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 北京光环新网科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
 收购方上市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         科华恒盛           浙大网新          光环新网            广东榕泰

  上市公司代码        002335.SZ          600797.SH          300383.SZ          600589. SH

本次收购股权比例         75%                80%               100%                100%

交易对价(万元)       63,750.00         180,000.00         241,359.59         120,000.00

折算全部股东全部
                       85,000.00         225,000.00         241,359.59         120,000.00
    权益价值
                   北京天地祥云科技 浙江华通云数据科 北京中金云网科 北京森华易腾通信
    标的公司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简称           天地祥云            华通云           中金云网            森华易腾

                   IDC 及其增值服
                                                                    IDC 综合服务运营
                 务,数据中心机房
                                                                    商,主营业务包括互
                 或机房模块、广域
                                                                        联网数据中心
                 网络、SDN 网络、 IDC 托管服务、互 IDC 运营维护、
                                                                    (IDC)、云计算、
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网络优化及加速、 联网资源加速服务 IDC 增值服务、私
                                                                    CDN 等业务,其中
                 公有及私有云、企 和云计算服务        有云服务
                                                                    向客户提供 IDC 及
                 业大数据、IT 服务
                                                                    其增值服务是森华
                 的方案定制、实施
                                                                      易腾的核心业务
                     和运营服务

自有机房服务/非     非自有机房服务 自有+非自有机房        自有机房服务      非自有机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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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机房服务                               服务

                                                                          收益法和资产基础
  评估方法        收益法和市场法     收益法和市场法 收益法和市场法
                                                                                法

     以上 4 例交易标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的可比交易中,仅案例 4 广东榕
泰收购森华易腾 1 例对交易标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方法,其它 3 例均采
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作为评估方法。

     森华易腾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0,162.87 万元,资产基础法
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247.12 万元,两者相差较大,差异额 107,915.75
万元,差异率为 881.15%。森华易腾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由于最近两年 IDC 行业属于资本
市场中较为活跃的行业,有一定数量的可比上市公司和可比交易案例,具备市场
法进行评估的基本条件。因此本次评估选用了市场法。

     (3)未选用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的原因与合理性

     科信盛彩科信盛彩所拥有的数据中心为北京地区稀缺的新增云计算基础设
施服务资源,具有较高的市场空间及区位优势。科信盛彩作为 IDC 服务提供商,
属于软件和技术信息服务类企业,依托技术能力、运营经验、客户资源、供应商
渠道资源、数据中心资源、区位优势等竞争优势而经营,已有随客户增加而不断
增长的收益,资产基础法对上述情况难以体现,无法客观的反映公司整体资产的
获利能力价值,因此本次评估未选用资产基础法。

     综上,科信盛彩依托技术能力、运营经验、客户资源、供应商渠道资源、数
据中心资源等竞争优势。资产基础法难以体现科信盛彩的上述核心资源,无法客
观的反映公司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价值。4 例可比交易中,仅 1 例对交易标的采
用了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方法,其它 3 例均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作为评估方法。
且此项交易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相对于收益法评估结果相差较大,最终采用收益
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由于最近两年 IDC 行业属于资本市场中较为活跃
的行业,有一定数量的可比上市公司和可比交易案例,具备市场法进行评估的基
本条件。因此,本次交易未选用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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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益法评估说明

     1、收益法评估思路

     本次评估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法中现金流
口径为归属于股东和负息债务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
率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评估值内涵为企业整体价值。现金流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摊销+税后利息支出-营运资金增加-
资本性支出

     基本公式为:

                                       E  BD

     式中:E 为被评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D 为负息负债的市场价
值,B 为企业整体市场价值。

                                   B  P   Ci


     式中:P 为经营性资产价值,ΣCi 为评估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含
溢余资产)的价值。

                                   n
                                          R               Pn
                           P      i (1  ir )i
                                   1
                                                    
                                                       (1  r )n

     式中:R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r:折现率;Pn:
终值;n:预测期。

     各参数确定如下:

     (1)自由现金流 Ri 的确定

     Ri=净利润+折旧/摊销+税后利息支出-营运资金增加-资本性支出

     (2)折现率 r 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公式如下:

                                        E      D
                          WACC  Re         Rd    (1  T )
                                       DE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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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Re:权益资本成本;Rd:负息负债资本成本;T:所得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 Re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公式如下:

     Re=Rf+β×ERP+Rs

     式中:Re 为股权回报率;Rf 为无风险回报率;β 为风险系数;ERP 为市场风
险超额回报率;Rs 为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3)终值 Pn 的确定

     终值是企业在预测经营期之后的价值。假定企业的经营在预测期后每年的经
营情况趋于稳定。

     (4)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含溢余资产)ΣCi 的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
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

     2、评估假设前提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
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
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
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在
可预见的将来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2)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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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假设被评估单位于报告日后可正常取得经
营、业务相关证照、资质,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
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3)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利率、赋税
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4)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
经营管理模式,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5)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
境等情况继续使用,并未考虑各项资产各自的最佳利用;

     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
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被评估单位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8)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9)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
人及被评估企业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10)本次评估假设企业于年度内均匀获得净现金流。

     当出现与上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3、收益预测说明

     (1)收益年限及未来收益预测

     在对科信盛彩收入成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投资收益和风险水平
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企业进入稳定期的因
素,确定预测期为 5 年,具体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对未来收益的预测是由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根据中长期规划提供的。评估人员
分析了管理层提出的预测数据并与管理层讨论了有关预测的假设、前提及预测过
程,基本采纳了管理层的预测。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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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营业收入预测

    科信盛彩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IDC及其增值服务、租赁及物业服务,报告
期内,科信盛彩的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IDC 租赁业务            3,993.02    89.28%      6,387.94    79.05%      386.84      24.09%

    IDC 宽带业务             228.86      5.12%       631.77        7.82%           -     0.00%

    房屋租赁业务             250.34      5.60%      1,061.25    13.13%     1,218.65     75.91%

         合计               4,472.23   100.00%      8,080.95   100.00%     1,605.49    100.00%


    1)房屋租赁及其物业服务

    2014年2月19日,科信盛彩与租赁方北京中科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从2014
年7月1日起为期9年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及其物业服务收入的预测依据该合同
及现有租赁面积进行了相关预测。

    2)IDC及其增值服务

    本次对于IDC业务收入,采用机柜上架数量×单价=收入的思路预测,具体情
况为:

     ①机柜数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1#机房已经投入使用,3#机房部分投入使用,2#机房房屋主
体已经建成,待装修和设备安装中。1#机房现有机柜数量为2,264个、3#机房现
有机柜2,398个。

    考虑到业务增长需求,公司董事会在2018年1月决议对公司现有机房进行改
扩建。对于1#、3#机房,预计将闲置空间进行改造,改造预计会在2019年1季度
完成,改造完成后,将1#、3#机房机柜数量分别由2,264个、2,398个变为2,524个、
2,466个;对于2#机房,根据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对设计进行相
应变更,变更后将增加机柜数量至3,1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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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根据现有合同、即将签章进展中的商务协议及在跟踪意向性客户情况及
预估的客户上架计划综合预测了2018年的机柜租赁业务,1#机房上架率约为
90%,3#机房上架率接近80%,2#机房由于当年下半年建造完工,预计投入使用
会从8月以后,因此当年机房上架率不足50%,2号机房2018年上架数量为1,400
个,按1/4折算入年化数量总数。

    2019年及以后上架数量预测 2019年1季度将会完成1号、3号机房的剩余空间
改造,使1号、3号机房机柜数量分别由2,264个、2,398个变为2,524个、2,466个。

    对于1号机房,考虑其2019年所剩机柜数量较少,并综合改造时间及销售计
划的情况,2019年不考虑增长。待改造完成的下一年度2020年及以后年度,考虑
新增模块的销售,1号楼仍保持90%的机房上架率,上架数量为2,300个。

    对于3号机房,考虑其2019年仍剩余一定机柜数量可供租赁,结合已有客户
本身需求增加和新增散户需求,略微考虑一定增长,即基本达到改造完成前原有
可用机柜数量的90%机房上架率,上架数量为2,000个。

    参照1号机房、3号机房的租赁情况,机房出租从发展到稳定大约需要3年左
右,预测了2号机房到2022年将基本达到稳定状态。2号机房2019年、2020年、2021
年和2022年将保持增长,上架数量分别为1,750个、2,350个、2,600个和2,800个,
机房上架率在2022年将达到90%。

    ②机房租赁价格

    机房租赁价格对于已有合同,以合同约定价格确定预测期机房租赁价格。此
外,对于以光环新网为合同主体签订的已有合同,在预测期内:①正在执行的合
同到期前,预测收入考虑扣除光环新网的服务费;②正在执行的合同到期后,再
续签合同以科信盛彩为主体,不再考虑向光环新网采购服务的情形。

    对于预测期新增合同,结合2018年合同、在谈协议等情况,根据各类机柜的
情况综合确定了新增合同的机柜租赁平均单价,为6.6万元/个/年(不含税)。

    ③宽带业务

    目前,采用合同对应的宽带业务收入、已有机柜数量,计算出平均机柜带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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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需求,以此结合未来机柜需求量,综合预测了该业务收入。

     综上,科信盛彩的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未来预测
           项目
号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1    IDC 租赁业务     28,653.35      38,150.87      45,091.18     46,753.84      48,085.61

 2    IDC 宽带业务        661.27         891.94       1,053.42      1,091.86       1,122.62

 3    房屋租赁业务       1,104.89       1,104.89      1,104.89       1,182.29       1,259.69

       合计             30,419.51     40,147.71      47,249.49      49,027.99      50,467.92


     3)结合最新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经营季节性特点、在手订单及执行
情况等,2018年度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①行业发展趋势

     根据广证恒生的研究报告:“一线城市 IDC 机房因为政策限制,具有稀缺
优势,长期供给不足,市场零售需求旺盛,价格长期有上升趋势”。由于北京为
全国互联网消费群体和数据中心企业客户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北京地区的数据
中心相对于其他地区具有独特的优势。根据目前对数据中心项目的审批情况,科
信盛彩所拥有的数据中心为北京地区稀缺的新增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资源,具有
较高的市场空间及区位优势。

     ②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2018年6月1日,科信盛彩已经签订合同的机柜数4,591个,加上已经执行
仍在履行合同签订流程的机柜数1,219个,合计为5,810个,占2018年(5,350个)、
2019年(5,800个)和2020年(6,850个)预测上架机柜数的比例分别为108.60%、
100.17%和84.82%。考虑未来新增客户和原有客户的新增需求,科信盛彩业绩承
诺期的预测机柜数量具有可实现性。

     ○3 经营季节性特点与最新经营情况

     a.经营的季节性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17 年四季度,科信盛彩实现收入 4,082.34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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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占全年收入的 50.52%,主要原因是,机柜一旦上架就会持续产生收入,前
三季度上架的机柜亦会在四季度产生收入,因此随着机柜上架数量的逐步增加,
四季度产生的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重较高。2018 年,科信盛彩仍在建 2 号楼,
已经建成的 1 号楼和 3 号楼处于逐步上架机柜的过程,全年亦会呈现出四季度收
入占比较高的特点。

       2017 年一至四季度,科信盛彩上架机柜情况如下:

                                                                                                      单位:架

                      2017.3.31               2017.6.30                    2017.9.30            2017.12.31
       项目      上架机                   上架机                        上架机                上架机
                             上架率                        上架率                   上架率                 上架率
                  柜数                    柜数                           柜数                  柜数
                                                                                                            60.22
一期 1 号楼          497      19.69%         742            29.40%        1,020     40.41%      1,520
                                                                                                               %
                                                                                                            20.19
二期 3 号楼              -            -          -                  -           -        -       498
                                                                                                               %

二期 2 号楼              -            -          -                  -           -        -            -         -

                                                                                                            24.91
合计                 497      6.14%          742            9.16%         1,020     12.59%      2,018
                                                                                                               %


       b.最新经营情况

       (a)上架率

       截至 2018 年 6 月 1 日,科信盛彩数据中心机柜上架情况如下:

                 项目                              上架机柜数(架)                          上架率

一期 1 号楼                                                             1,760                             69.73%

二期 3 号楼                                                             1,457                             59.08%

二期 2 号楼                                                                     -                               -

合计                                                                    3,217                             39.72%

       (b)经营情况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8 年 1-5 月,科信盛彩实现收入 8,680.72 万元,
实现净利润 2,544.64 万元,分别占 2018 年盈利预测收入(30,419.51 万元)的
28.54%、承诺净利润(9,210 万元)的 27.63%。鉴于科信盛彩机柜处于逐步上架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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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四季度实现收入占全年收入比例较高,从科信盛彩 1-5 月实现的收入及净
利润判断,全年实现承诺业绩的可能性较大。

       综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经签订合同的机柜数为 4,591 个,加上已经执
行仍在履行合同签订流程的机柜数 1,219 个,合计为 5,810 个,占 2018 年预测上
架机柜数(5,350 个)的比例为 108.60%;已经上架机柜数为 3,217 个,占全部规
划机柜数的上架率为 39.72%,占 2018 年预测上架机柜数的 60.13%;鉴于科信
盛彩机柜处于逐步上架阶段,四季度实现收入占全年收入比例较高,从科信盛彩
1-5 月实现的收入 8,680.72 万元及净利润 2,544.64 万元判断,全年实现承诺业绩
的可能性较大。

       4)IDC 及其增值业务收入的可实现性

       ①根据行业发展趋势、最新经营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商务协议的具体合
作方、合作方式,截至目前落实的具体协议情况、产生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是
否符合预期等,2018 年预测机柜上架率大于 2017 年实际上架率具有合理性,2018
年预测上架率具有可实现性。

       a.行业发展趋势

       参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
行的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和分析”之“(二)
互联网数据中心行业市场容量及市场前景”。

       b.最新经营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1 日,1 号楼和 3 号楼的机柜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规划机柜数                上架机柜数               上架率

1 号楼                                    2,524                     1,760           69.73%

3 号楼                                    2,466                     1,457           59.08%

合计                                      4,990                     3,217           64.47%

       截至 2018 年 6 月 1 日,1 号楼和 3 号楼合计上架机柜数 3,217,合计上架率
为 64.47%,机房经营情况良好。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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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在手订单情况、商务协议的具体合作方、合作方式,截至目前落实的具体
协议情况、产生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是否符合预期等

       (a)在手订单和落实的具体协议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1 日,科信盛彩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合同机柜
          类别                                    合同用户
                                                                                  数(个)
                           广东维沃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211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                                       1,628
                           亚马逊通技术(北京)服务有限公司                             300
一、已签订前五大合同
                           杭州质云科技有限公司 402(网易)                             133
                           中国联合网络通讯北京市分公司(尚航网易项目)                 100
                           合计                                                       4,372
二、其他已签订合同                                                                      219
三、已执行待签订合同                                                                  1,219
合计                                                                                  5,810

       截止 2018 年 6 月 1 日,科信盛彩已经签订合同的机柜数 4,591 个,加上已
经执行仍在履行合同签订流程的机柜数 1,219 个,合计为 5,810 个。

       (b)商务协议的具体合作方、合作方式

       科信盛彩与客户的合作方式可以分成两类:

       (1)科信盛彩于 2016 年 12 月取得 IDC 业务资质证书,在取得资质前,科
信盛彩与光环新网展开合作共同向客户提供 IDC 服务,其中光环新网作为双方
代表与客户签署业务合同并直接提供宽带接入服务等相关网络资源服务,光环新
网收取机柜出租/服务器托管对应合同金额的 3%作为服务费。

       (2)科信盛彩在取得相关业务资质后,科信盛彩直接向客户提供的 IDC 及
其增值服务。

       截至 2018 年 6 月 1 日,与上述两类业务模式相关的合同约定机柜数和上架
机柜数情况如下:

                                                                                  单位:个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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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合同约定机柜数         已上架机柜数

与光环新网合作向客户提供服务                                      3,614               2,692

直接向客户提供服务                                                2,196                 525

                     合计                                         5,810               3,217

     (c)产生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是否符合预期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8 年 1-5 月,科信盛彩实现收入 8,680.72 万元,
实现净利润 2,544.64 万元,分别占 2018 年盈利预测收入(30,419.51 万元)的
28.54%、承诺净利润(9,210 万元)的 27.63%。鉴于科信盛彩机柜处于逐步上架
阶段,四季度实现收入占全年收入比例较高,从科信盛彩 1-5 月实现的收入及净
利润判断,全年实现承诺业绩的可能性较大。

     d.2018 年预测机柜上架率大于 2017 年实际上架率的合理性,以及 2018 年
预测上架率的可实现性

     本次评估中,预计 1 号机房、3 号机房和 2 号机房于 2018 年年底的上架数
量分别为 2,050 个、1,900 个和 1,400 个,合计上架数量为 5,350 个。其中,2 号
机房预计在 2018 年下半年建造完工,8 月份以后投入使用,其上架数量按 1/4
折算入年化数量总数。

     截至 2018 年 6 月 1 日,科信盛彩 1 号机房已上架机柜数为 1,760 个,占全
年预测数的 85.85%;3 号机房已上架机柜数为 1, 457,占全年预测数的 76.68%,
机柜上架情况符合预期。

     截至 2018 年 6 月 1 日,科信盛彩已经签订合同的机柜数 4,591 个,加上已
经执行仍在履行合同签订流程的机柜数 1,219 个,合计为 5,810 个,超过 2018
年底预计上架数量 5,350 个。

     结合科信盛彩目前的机柜上架情况和在手订单情况,2018 年预测机柜上架
率大于 2017 年实际上架率具有合理性,2018 年预测上架率具有可实现性。

     ②根据报告期机柜租赁平均单价、行业竞争情况、单个机柜实现的收入情
况及变动趋势,预测期机柜租赁单价保持稳定具有合理性、预测收入具有可实
现性,与行业竞争趋势一致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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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报告期机柜租赁平均单价、单个机柜实现收入情况及变动趋势

     科信盛彩机柜单价位于 3,880 元/柜/月至 17,580 元/柜/月的区间,具体差异
与客户采购机柜规格、数量和谈判能力有关。报告期内的每月平均单价存在一定
差异,但均在单价范围区间内,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机柜租赁平均单价、单个机柜实现收入情况及变动趋势的具体内容参
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行的讨
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科信盛彩盈利
能力分析”之“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之“(2)IDC 及其增值服务”。

     b.行业竞争情况

     (a)行业政策形成资产稀缺

     对于具有租用数据中心需求的企业客户而言,为了确保高质量的连接,减少
延迟等待时间,提供最佳的产品应用性能,数据中心位置接近最终用户为十分重
要的选址考虑因素;此外,企业客户也倾向于在接近技术团队办公场所的位置寻
找数据中心,以便于进行日常维护等工作和及时应对服务器宕机等突发事件。

     一般而言,建设在非核心地区的数据中心主要用于存储不需要与远程用户实
时交互的“冷数据”,如银行凭证、税务凭证、医疗档案、影视资料等。此类数据
中心无法与即时位置状态、交易、操作和浏览行为等“热数据”高频互联。对于需
要存储“热数据”的企业,离自己的数据中心一般无法超过 100 公里。由于北京为
全国互联网消费群体和数据中心企业客户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北京地区的数据
中心相对于其他地区具有独特的优势。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于 2015 年 10 月制定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
限制目录(2015 年版)》,明确规定北京城六区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北京
全市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北
京地区的数据中心正在成为一种稀缺资源。

     科信盛彩拥有的亦庄绿色互联网数据中心,建筑面积为 49,458.26 万平方米,
规划标准机柜数量 8,100 个。受北京地区土地资源、电力资源等限制,科信盛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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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拥有的数据中心为北京地区稀缺的新增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资源,具有较高的
市场空间及区位优势。

     (b)IDC 服务行业对技术、运营经验、客户和供应商资源要求较高

     信息安全、灾难恢复、系统资源优化等 IDC 服务都对技术有相当高的要求,
其发展与更新速度较快,行业技术门槛越来越高。此外,随着定制化数据中心、
云计算等新理念的出现和数据中心运营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数据中心服务商需
要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以适应行业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产品技术、人员技术、运维
能力的高要求,以及行业技术、行业标准的快速更新换代形成了 IDC 行业的技
术壁垒。

     科信盛彩拥有自主研发团队,不断对数据中心运营、安全维护等进行研发探
索,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在网络资源调配管理、机房运维、数据监控等方面
能为客户提供周到、专业的 7*24 服务。

     服务商对 IDC 机房的建设和管理、网络资源整合规划等工作,需要具备丰
富的经验;在与客户进行谈判以及设计互联网综合服务方案时,需要服务商以丰
富的行业经验为基础,结合客户所处行业特点、网络覆盖的区域、客户的经营模
式、最终用户的使用习惯以及我国电信行业的特征,才能推动销售工作的进展,
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方案;此外,对于突发状况的迅速响应和快速处理,以及
核心技术的研发方向等,都需要以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为指导。

     科信盛彩拥有自主研发团队,且其团队核心成员在该行业已有一定的从业经
验和运营、管理等优势,能够带领团队人员对客户的需求做出及时、恰当处理。

     我国基础电信资源市场处于寡头垄断格局,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
在骨干网络带宽资源和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方面具有垄断性优势。基础电信运营
商在选择合作方时一般会选取合作时间长,市场声誉较好并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
商,缺乏业务基础的新进入者往往难以短时间胜任大规模的技术服务工作。部分
基础电信运营商电信资源定价实行阶梯收费,导致采购量大的 IDC 服务商较采
购量小的服务商更具成本优势。

     科信盛彩虽然投入运营时间才一年,但已为 Vivo、优帆科技、美团、阿里、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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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等知名互联网企业提供 IDC 服务,具备一定的客户基础。科信盛彩拥有
接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网资源的多线机房。各机房之间还可以通
过光纤直连,采用高端核心设备做堆叠,可以实现机房间的相互冗余,提供高质
量的多网络出口融合的互联网出口带宽。

       c.预测期机柜租赁单价保持稳定的合理性、预测收入的可实现性,是否与行
业竞争趋势一致

       ③结合经营数据、可比交易案例,补充披露 2018 年预测收入的可实现性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不同加载电量的机柜出租单价情况如下:

          加载电量                  2017 年度平均单价              2016 年度平均单价

10A-15A                                                 4,314                          4,691

16A-20A                                                 5,977                          5,957

21A-25A                                                 6,617                          8,426

26A-30A                                                 7,651                          8,110

60A                                                   17,580                         17,580


      科信盛彩机柜单价位于 3,880 元/柜/月至 17,580 元/柜/月的区间,具体差异与
客户采购机柜规格、数量和谈判能力有关。报告期内,科信盛彩客户的机柜加载
电量平均值在 20A 左右,该类机柜的收费价格平均约为 6,000 元/月。

      根据广证恒生的研究报告:“一线城市 IDC 机房因为政策限制,具有稀缺优
势,长期供给不足,市场零售需求旺盛,价格长期有上升趋势”。

      结合一线城市 IDC 行业需求以及报告期内机柜租赁的平均单价和新增合同
等情况,本次评估对科信盛彩预测期的单个机柜租赁价格按照 5,500 元/月进行预
测。

      科信盛彩所拥有的数据中心为北京地区稀缺的新增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资
源,具有较高的市场空间及区位优势。对于技术、运营经验、客户和供应商资源
等行业核心要素,科信盛彩均具备一定竞争优势。科信盛彩预测期机柜租赁单价
保持稳定具有合理性,预测收入具有可实现性,上述预测情况与行业竞争趋势一
致。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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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经营数据情况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8 年 1-5 月,科信盛彩实现收入 8,680.72 万元,
实现净利润 2,544.64 万元,分别占 2018 年盈利预测收入(30,419.51 万元)的
28.54%、承诺净利润(9,210 万元)的 27.63%。鉴于科信盛彩机柜处于逐步上架
阶段,四季度实现收入占全年收入比例较高,从科信盛彩 1-5 月实现的收入及净
利润判断,全年实现承诺业绩的可能性较大。

     b.可比交易案例情况

     经检索公开信息,未查询获得可比交易案例的类似经营数据。

     ④补充披露 2019 年至 2022 年收入的预测过程、依据,并结合可比公司预
测情况说明收入预测的可实现性

     a.2019 年至 2022 年收入的预测过程、依据

     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三)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之“5、标的公司承诺利润的可实现性”之“(3)承诺利润的
可实现性”之“1)收入的预测”。

     b.与可比案例预测期增长率对比

     2019 年为科信盛彩预测期的第二期。科信盛彩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与可比交
易评估对比情况如下:

序   可比案例收入增长                   预测第     预测第     预测第     预测第     预测第
                           交易标的
号         率                             2期        3期        4期        5期        6期
     科华恒盛收购天地
1                          天地祥云       40.0%      30.0%      20.0%      10.0%
     祥云 75%股权
     浙大网新收购华通
2                          华通云         21.3%      14.3%      19.6%       3.9%       3.9%
     云数据 80%股权
     光环新网全资收购
3                          中金云网      102.6%      29.3%      18.9%       7.9%       4.0%
     中金云网
     广东榕泰全资收购
4                          森华易腾       38.6%      35.5%      25.3%      15.1%      10.0%
     森华易腾
                  平均                    50.6%      27.3%      21.0%       9.2%
     光环新网拟收购科
5                          科信盛彩       32.0%      17.7%       3.8%       2.9%
     信盛彩股权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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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科信盛彩 2019 年至 2022 年的收入增长率低于可比
案例收入增长率平均水平。科信盛彩的增长率具有可实现性。

     (3)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电费、人工费、折旧费、网络费等。

     其中,对于电费,结合各个机房基础电量电费缴纳情况以及随着机房机柜上
架情况,企业综合预测了未来电费情况,该费用占到机柜收入的比例约 30%;对
于网络费,考虑到该项业务的成本费用率情况,企业结合该业务收入测算了该成
本;对于光纤等其他服务费,企业考虑一定的增长率进行预测;对于人工费,企
业结合人员及工资涨幅情况综合预测其增长;对折旧费,遵循了企业执行的一贯
会计政策,按照预测年度的实际固定资产规模,采用直线法计提。具体情况预测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未来数据预测
           项目
号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一   IDC 租赁业务                  -              -              -           -             -
1    直接人工                162.20        233.57          252.26      264.87        278.11
2    机房电费               9,540.92    12,641.07       14,510.84    14,956.02    15,312.17
     房屋折旧费和设
3                           3,736.55     5,335.03        5,343.58     5,343.58     5,343.58
     备折旧费
4    服务费、水费             206.74       227.42          250.16       275.17        302.69
     光环新网网络费
5                             137.33       185.24          218.77       226.76        233.15
     分摊
6    维修、物料费             40.00         52.79           62.13       64.47         66.36
         小计              13,823.74     18,675.12       20,637.74   21,130.87     21,536.06

二   房屋租赁业务
1    房屋折旧                170.11        170.11          170.11      170.11        170.11
2    物业、服务等              64.30         64.30          64.30        64.30         64.30

3    水费成本                 41.32         41.32           41.32       41.32         41.32
         小计                 234.41       234.41          234.41       234.41        234.41

         合计              14,058.15     18,909.53       20,872.15   21,365.28     21,770.47


     1)预测期科信盛彩 IDC 业务毛利率及与可比交易分析情况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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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同行业并购案例比较

              可比交易                                    预测期毛利率
       收购方上市公
序号                     标的公司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平均
           司
       厦门科华恒盛   北京天地祥云
 1                                      26.81% 26.81% 26.81% 26.81% 26.81% 26.81%
       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华通云数
       浙大网新科技
 2                    据科技有限公      39.76% 41.99% 42.70% 45.98% 45.47% 43.18%
       股份有限公司
                            司
       北京光环新网
                      北京中金云网
 3     科技股份有限                     51.43% 54.95% 57.88% 59.31% 60.37% 56.79%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北京森华易腾
       广东榕泰实业
 4                    通信技术有限      42.70% 42.32% 42.12% 41.97% 41.97% 42.22%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科信盛彩                 52.84% 52.17% 55.28% 55.84% 56.23% 52.84%


       科信盛彩预测期(2018 年-2022 年)内毛利率分别为 52.84%、52.17%、55.28%、
55.84%和 56.23%,相对于案例 1、案例 2、案例 4 毛利率偏高,与案例 3 毛利率
接近。

       ②标的公司毛利率较高主要因为使用自有机房运营

       科信盛彩和同行业并购标的机房是否自有的情况如下:

                       可比交易                          自有机房服务/非自有 预测期平
序号       收购方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机房服务      均毛利率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 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
  1                                              非自有机房服务                      26.81%
       公司                 公司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 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
  2                                              自有+非自有机房服务                 43.18%
       公司                 限公司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 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
  3                                              自有机房服务                        56.79%
       有限公司             公司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 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
  4                                              非自有机房服务                      42.22%
       公司                 有限公司
                       科信盛彩                         自有机房                    54.94%


       科信盛彩和案例 3 标的均为自有机房,毛利率相对较高;案例 1 标的和案例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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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标的均为非自有机房,毛利率相对较低。

     科信盛彩使用自有机房经营 IDC 业务,而同行业并购标的大部分为非自有
机房提供服务。科信盛彩自有机房的折旧摊销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使用非自
有机房提供服务的标的公司的机房租金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一般情况下前者成本
较低,毛利率较高。相比使用自有机房经营的同类型标的公司,科信盛彩与其毛
利率接近,具有合理性。

     2)结合报告期和可比公司机柜平均耗电水平、PUE 值、同行业公司电费成
本比例等,补充披露预测电费水平保持稳定的合理性及预测水平的可实现性

     ①报告期与预测期科信盛彩电费水平

                   报告期(万元)                            预测期(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IDC 业务收入        386.84   7,019.71 29,314.62 39,042.82 46,144.60 47,845.70 49,208.23

机房电费            152.14   2,043.79     9,540.92 12,641.07 14,510.84 14,956.02 15,312.17

占收入比例         39.30%     29.10%       32.50%       32.40%    31.40%      31.30%     31.10%


     科信盛彩的电费成本分为依据变压器容量缴纳占容费的基础电费和根据机
柜用电量计量的可变电费两部分,其中:

     a.基础电费

     基础电费的收取标准为北京大兴区标准缴纳,41 元/KVA/月(含税),按照 3
个机房配电电容量情况可知:

     基础电费           万元/月(含税)            不含税月度(万元)      不含税年度(万元)

      1#机房                             61.50                    52.56                   630.77

      2#机房                             82.00                    70.09                   841.03

      3#机房                             82.00                    70.09                   841.03


     在预测期的基础电费数据为:

                                                           未来预测
        项目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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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基础电费                        1,892.31      2,312.82         2,312.82     2,312.82    2,312.82


     注:其中2#楼机柜6月底转固,因此电费计算从下半年开始计算。


       基础电费为固定成本,它占到 IDC 业务的比例会随着 IDC 业务绝对额的增
长而降低。

       b.可变电费部分

       按照机柜平均耗用量进行测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日可变电费=标准电价×机柜电表电量值×PUE

       其中:机柜电表电量值≈(机柜平均电量(安培)×220V ÷1,000)×机柜数量
×机房用电效能系数×24 小时。

       科信盛彩每个机柜平均电量约为 20A,,PUE 为按照 1.5 计算,机房用电效
能系数为 60%,目前电费均价为 0.6006 元/Kwh(含税),具体计算结果如下:

                                                               未来预测
序号           项目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      1#楼机柜数量(个)            2,050            2,050        2,300       2,300       2,300
 2      2#楼机柜数量(个)            1,400            1,750        2,350       2,600       2,800
 3      3#楼机柜数量(个)            1,900            2,000        2,200       2,200       2,200
 4      单个机柜用电量(A)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5      PUE                            1.50             1.50         1.50        1.50        1.50
 6      机房用电效能系数               60%              60%          60%         60%         60%
 7      电费均价(元/Kwh)           0.6006           0.6006      0.6006       0.6006      0.6006
 8      可变电费小计               7,648.61     10,328.25       12,198.02   12,643.20   12,999.35

     注:其中结合目前建设进度情况及租赁合同等,2#楼机柜6月底转固,租赁业务从第四

季度开始,因此电费按90天计算。


       综上所述,科信盛彩电费成本分为基础电费和可变电费,预测期数据均根据
其业务实际情况进行预测,具有合理性。

       ②可比公司机柜耗电水平和电费成本比例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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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可比公司的平均耗电水平
                                年初上架机柜         年末上架机         电费          单个机柜月平
         公司/数据中心
                                    数                   柜数         (万元)        均电费(万元)
 东直门机房(2017 年)                      208                206         658.96                0.27

 燕郊机房(2017 年)                       1,170             1,361        3,280.51               0.22

 酒仙桥机房(2017 年)                     1,540             1,912        3,352.58               0.16

 数据港(2017 年)                         7,017             8,600       16,127.93               0.17


    注 1:通过公开信息无法取得其他可比上市公司机柜平均耗电量,故选取可获得数据的

数据港和光环新网北京及周边地区的数据中心进行比较。

    注 2:单个机柜月平均电费(万元)=(当年度电费/年初和年末上架机柜数的平均值)/12。

     b.可比公司的电费成本比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7 年
   公司
                 电费成本     IDC 收入      占收入比重       电费成本       IDC 收入        占收入比重

东直门机房          762.67      2,422.85           31.48%        658.96       2,534.93          26.00%

酒仙桥机房        3,497.25     15,915.33           21.97%      3,352.58      20,780.06          16.13%

燕郊机房          2,869.54     10,830.52           26.49%      3,280.51      11,563.90          28.37%

数据港           13,293.40     40,213.24           33.06%     16,127.93      51,039.78          31.60%

科信盛彩            152.14        386.84           39.33%      2,043.79       7,019.71          29.12%


    科信盛彩预测期机柜耗电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期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电费成本                      9,540.92      12,641.07        14,510.84       14,956.02        15,312.17

年末机柜数                       5,350          5,800            6,850           7,100           7,300

单个机柜月平均电费                0.15             0.18           0.18               0.18          0.17

IDC 业务收入                 28,653.35      38,150.87        45,091.18       46,753.84        48,085.61


                                               232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电费占收入比重              33.30%        33.13%        32.18%          31.99%      31.84%


    注:单个机柜月平均电费=全年电费/年末机柜数/12


    科信盛彩预测期机柜耗电水平和电费成本比例均与可比公司接近,具有合理
性。

       3)结合报告期和可比公司机柜平均带宽使用量、报告期 IDC 宽带业务成本
情况,补充披露 IDC 租赁业务网络费预测合理性和可实现性、评估师未对 IDC
宽带业务成本进行预测的原因,是否存在低估成本的情况。

       ①报告期和可比公司机柜平均带宽使用量、报告期 IDC 宽带业务成本情况

       a.报告期机柜平均带宽使用量和宽带业务成本

       科信盛彩 2016 年未实现带宽收入。2017 年,科信盛彩使用的带宽总量为
27,573M,所分摊的带宽业务成本为 131.21 万元,具体情况见 21 题之“二、科信
盛彩各机房带宽资源的使用情况、分摊过程”。

     按 2017 年末科信盛彩上架机柜数 2,018 个计算,2017 年科信盛彩单个机柜
平均带宽使用量为 13.66M。

       b.可比公司机柜平均带宽使用量

     经检索公开信息,未查询到可比公司机柜平均带宽使用量。

       ②IDC 租赁业务网络费预测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a.报告期机柜平均带宽使用收入及预测期宽带业务收入情况

       (a)报告期

                                                                                 单位:万元


                                                                        报告期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IDC 相关业务收入                                                    386.84          7,019.71

其中:宽带业务                                                            -          631.77


                                            233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报告期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宽带业务占 IDC 全部业务比例                                             0.0%                9.0%

报告期期末计费机柜数量(个)                                              250               2,018

报告期平均机柜宽带使用带来的收入(万元/个年)                               -                0.31


       其中,报告期按照期末数据折算的单个机柜宽带业务收入为 0.31 万元/
个年。

       (b)预测期

       报告期内,部分客户的机柜上架运行后,其根据自身业务情况,提出宽带接
入需求。科信盛彩与其达成合意后,开始提供相关服务。上述情况产生了宽带业
务收入,但未另行签订合同。

       对于预测期的宽带业务,管理层以谨慎起见,未考虑合同之外的后续新增业
务,仅根据现有合同情况约定的宽带使用收费情况,按照单个机柜折算。通过将
1 号机房折算的单个机柜宽带使用情况,计算单个机柜宽带业务收入为 0.15 万元
/年,再结合 2 号机房、3 号机房机柜租赁数量综合测算其宽带业务收入。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个/万元


                                                             未来预测
机房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租赁机柜数量                 2,050          2,050      2,300        2,300          2,300
1号
         单个机柜收入                  0.15           0.15       0.15           0.15         0.15
机房
         宽带业务收入                315.26         315.26     353.70       353.70         353.70

         租赁机柜数量                 1,400          1,750      2,350        2,600          2,800
2号
         单个机柜收入                  0.15           0.15       0.15           0.15         0.15
机房
         宽带业务收入                 53.82         269.12     361.39       399.84         430.59

3号      租赁机柜数量                 1,900          2,000      2,200        2,200          2,200
机房     单个机柜收入                  0.15           0.15       0.15           0.15         0.15

                                              23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宽带业务收入                    292.19         307.57           338.32        338.32       338.32

        宽带业务小计                   661.27         891.94       1,053.42        1,091.86      1,122.62

        IDC 相关业务                29,314.62     39,042.82       46,144.60       47,845.70     49,208.23

 宽带业务占 IDC 全部收入比              2.3%             2.3%            2.3%          2.3%         2.3%


     综上所述,科信盛彩预测期内 IDC 租赁业务带宽收入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
实现性。

     b.已对 IDC 宽带业务成本进行预测,不存在低估成本的情况

     本次评估中,对科信盛彩营业成本的预测中,IDC 宽带业务成本在成本明细
中的“光环新网网络费分摊”项目中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未来数据预测
         项目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光环新网网络费分摊            137.33            185.24            218.77            226.76         233.15


     预测期 IDC 宽带业务成本根据报告期宽带费用率和预测收入进行预测,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预测期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宽带业务收入                   -     631.77       661.27        891.94 1,053.42 1,091.86         1,122.62

宽带成本-网络分摊费用          -     131.21       137.33        185.24     218.77      226.76      233.15

宽带费用率                          20.80%       20.80%     20.80%         20.80%     20.80%      20.80%


     综上,管理层宽带业务的预测具备可实现性,宽带成本已在光环新网网络费
分摊中考虑,具备合理性。

     4)补充披露最新员工增加情况、单位人员服务的机柜数量、新增机柜数量,
以及直接人工成本占比下降的合理性

     ①员工增加情况、单位人员服务的机柜数量、新增机柜数量
                                                235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个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1 日

主营业务相关人员                                           8                                    8

销售人员                                                   3                                    4

管理人员                                                   4                                    6

研发人员                                                  35                                  33

合计人数                                                  50                                  51

上架机柜数量                                            2,018                               3,217

单位人员服务的机柜数量                                  40.36                               63.08


     科信盛彩上架机柜数由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2,018 个增长至 2018 年 6 月 1
日的 3,217 个,单位人员服务的机柜数量由 40.36 个/人增长至 63.08 个/人。单位
人员服务的机柜数量有一定幅度增加,主要是研发人员数量未随上架机柜数量增
加而明显增加。

     上述情况主要因为研发人员需承担技术研发更新等职能,具有一定的前瞻
性,科信盛彩在报告期内已经针对新机房运营维护标准进行了相应的研发岗位布
局,可以满足新一轮的市场竞争需求。

     ②直接人工成本占比下降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主营业务人工费 2017 年较 2016 年明显下降,主要原因
是科信盛彩进行组织机构调整将运营的人员大部分划入研发部门。从提供运维服
务人员的人工费用总额上看,直接服务 IDC 的人工费用并没有下降。预测期内,
管理层依据业务增长情况对人工费用进行综合预测,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历史数据                                未来预测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主营成本-人工成本         224        44           162       234        252       265         278

研发费用-人工成本           -        235          689       822        888       985        1,108

合 计                     224        278          852     1,056       1,140     1,250       1,386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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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主营业务成本和研发费用中人工成本的绝对金额呈
上升趋势,预测具有合理性。

       (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预测

       科信盛彩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及附加、地
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主要税率详见下表:

  序号                      税种                                          税率

     1                     增值税                                      6%/11%/17%

     2                     城建税                                         7%

     3                 教育费及附加                                       3%

     4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5                     房产税                         按照房产原值 1.2%*70%进行征收

     6                  土地使用税                                       3 元/㎡


       (5)销售费用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为人工费、办公费、差旅费、其他费等。销售人员工资福利及
薪酬包括人员工资和根据人员工资计提的社保等进行预测。对于其他销售费用,
企业根据各项费用,以企业发展规模和收入增长情况为基础,预测未来年度中的
相应费用。

       1)销售费用预测明细

                                                                                        单位:万元


                                                         未来预测
序号       销售费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       人工费             405.50           583.93           670.05        744.94          782.19

 2       交通费                1.39               1.53          1.68             1.82         1.91

 3       业务招待费            0.67               0.74          0.81             0.87         0.92

 4       差旅费                3.62               3.98          4.38             4.73         4.97

 5       办公费              51.10            56.22            61.84           66.78         70.12

 6       会议费                0.93               1.03          1.13             1.22         1.28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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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预测
序号       销售费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7       其他                   10.57           11.63           12.79       13.81        14.50

         合计                  473.79          659.04          752.68      834.18       875.89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销售费用主要为人工费、办公费和其他费用等。

       2)销售费用预测过程

       ①人工费的预测过程

       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和根据人员工资计提的社保等,该项费用占销售费用的
比例约为 90%。预测期内,人员工资的预测以市场薪酬水平为基准,考虑未来员
工数量的增加和社会平均工资自然增长率的影响;社保及公积金的预测,参照北
京现行标准的计提比例,结合工资水平进行预测。

       ②办公费的预测过程

       办公费主要是核算日常办公相关图纸、办公用品、保洁、检测等费用,该部
分费用占到销售费用的比例约 8%。预测期内,办公费的预测,以 2017 年办公费
用为基础,根据行业经验,参考一定的增长率进行预测。

       ③其他费用的预测过程

       其他费用大约占到销售费的比例约为 2%,该部分费用根据行业经验,参考
一定的增长率进行测算。

       3)可比公司销售费用情况

 销售费用率         预测期 1       预测期 2         预测期 3         预测期 4       预测期 5

天地祥云                 6.70%          6.70%             6.70%           6.70%          6.70%

华通云                   2.44%          2.65%             2.62%           2.41%          2.54%

中金云网                 2.60%          2.00%             1.80%           1.70%          1.60%

森华易腾                 5.30%          4.70%             4.60%           4.40%          4.60%

平均值                   4.26%          4.01%             3.93%           3.80%          3.86%

科信盛彩                  1.6%           1.6%              1.6%            1.7%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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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信盛彩预测期销售费用率相对于可比交易标的公司较低。上述情况形成的
主要原因主要是:科信盛彩为光环新网控股子公司,其销售费的预测参考了光环
新网数据;光环新网 2016 年、2017 年销售费率分别为 1.0%、1.3%,科信盛彩
预测期的销售费率约为 1.7%,与光环新网历史水平接近,具有合理性。

     4)对比报告期情况

     科信盛彩报告期和预测期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          报告期                                未来预测
号       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销售费
 1                  58.52   225.82      473.79     659.04      752.68     834.18      875.89
         用
       管理费
 2                 532.60   944.93    1,328.92    1,709.10   1,937.85   2,200.02    2,583.39
         用

     报告期内,2016 年科信盛彩基本上处于在建期间,尚未大规模展开运营活
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参考性较差;2017 年随着机房模块逐步建成逐步投入
运营,科信盛彩 IDC 业务逐步开展起来,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具备一定的参考
性。考虑到业务发展及人员编制的扩展等因素,预测期较报告期绝对额有大幅上
升,具有合理性。

     (6)管理费用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研发费用、折旧与摊销、其他费用等。管理费用
中的工资薪酬与福利,企业根据工资工薪政策,结合公司的人事发展策略,预测
未来年度的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涨幅,从而确定未来年度职工薪酬数额。

     对折旧费,遵循了企业执行的一贯会计政策,按照预测年度的实际固定资产
规模,采用直线法计提。

     对于研发费,主要是机房运营维护业务的主要技术工作人员人工费,这部分
人员按照公司组织架构设计归属于研发部,综合在研发费中考虑其成本,其增长
参照公司政策,同时考虑到 IDC 服务对于技术的需求越来越高,企业将会加大
在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也为未来可以有机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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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管理费用预测明细

                                                                                             单位:万元


                                                                未来预测
 序号             管理费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        人工费                    212.89          344.88         413.86       521.46          638.79

  2        研发费                    719.36          912.06      1,037.82       1,154.98       1,388.10

  3        电话费                      3.86             4.64            5.10          5.61         6.06

  4        业务招待费                 73.91           88.69            97.56     107.32          115.91

  5        差旅费                      1.18             1.42            1.56          1.72         1.86

  6        办公费                    172.32          206.79         227.47       250.21          270.23

  7        无形资产摊销              111.41          111.41         111.41       111.41          111.41

  8        固定资产折旧                0.68             0.68            0.68          0.68         0.68

  9        低值易耗摊销               14.30           15.73            17.30      19.03           20.56

  10       服务费                      5.24             6.29            6.92          7.61         8.22

  11       租赁费                      3.67             4.40            4.84          5.33         5.75

  12       其他                       10.09           12.11            13.32      14.65           15.83

            合计                   1,328.92      1,709.10        1,937.85       2,200.02       2,583.39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研发费用、折旧与摊销、
办公费和业务招待费。

       2)可比公司管理费费率情况

管理费用率          预测期 1          预测期 2           预测期 3          预测期 4          预测期 5

天地祥云                   8.10%             7.80%             7.70%           7.60%             7.70%

华通云                     2.47%             2.44%             2.19%           1.91%             1.91%

中金云网                   7.70%             6.40%             5.70%           5.40%             5.30%

森华易腾                   6.20%             6.10%             5.70%           5.40%             5.70%

平均值                     6.12%             5.68%             5.32%           5.08%             5.15%

科信盛彩                    4.4%              4.3%              4.1%            4.5%              5.1%

       科信盛彩预测期管理费率约 5%,接近可比案例平均水平,具备合理性。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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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财务费用预测

     财务费用中主要是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手续费。本次评估采用全投资模型进
行企业价值测算,在该模型下,利息支出并不影响对企业价值的计算结果,为了
简化计算,在预测利息支出时未考虑还贷对其影响,企业仅结合评估基准日贷款
余额及利率水平综合测算利息支出。

     (8)所得税及税后净利润的预测

     根据上述一系列的预测,可以得出被评估企业未来各年度的利润总额,在此
基础上,按照被评估企业目前执行的所得税率,对未来各年的所得税和净利润予
以估算。

     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所得税。

     根据以上预测,科信盛彩预测期净利润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未来预测
    项目名称                                                                          终值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30,419.51   40,147.71    47,249.49     49,027.99   50,467.92     51,729.62

营业成本             14,058.15   18,909.53    20,872.15     21,365.28   21,770.47     22,314.73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6.66      295.85         317.15      322.49      326.81       334.98

销售费用                473.79      659.04         752.68      834.18      875.89       897.78

管理费用              1,328.92    1,709.10     1,937.85      2,200.02    2,583.39      2,647.97

财务费用              2,012.25    2,017.20     2,017.90      2,019.44    2,020.79      2,071.31

营业利润             12,279.73   16,556.99    21,351.76     22,286.58   22,890.58    23,462.85

利润总额             12,279.73   16,556.99    21,351.76     22,286.58   22,890.58    23,462.85

所得税率                25.0%       25.0%          25.0%       25.0%       25.0%         25.0%

应交所得税            3,069.93    4,139.25     5,337.94      5,571.65    5,722.65      5,865.71

净利润                9,209.80   12,417.74    16,013.82     16,714.94   17,167.94    17,597.14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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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自由现金流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 = 净利润+利息支出×(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年资本
性支出-年营运资金增加额

     (1)折旧及摊销的预测

     根据企业财务报告,对评估基准日及以后每年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各类资产,
遵循了企业执行的一贯会计政策计提,其折旧年限按以上年限计算折旧。

     (2)资本性支出预测

     1)在建工程后续投资

     考虑到目前3#、2#机房的情况,包括扣除预付账款中已经付掉的装修、设备
款项,以及机房改造项目,预计2018年末还需要投入设备款项约10,900.00万元(含
税),2019年仍需投入500.00万元(含税)。

     2)更新性投入

     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可以正常发展的情况下,企业每年需要进行的一定的
更新性资本支出。本次评估,考虑到公司建成及投入使用时间,固定资产成新率
较高,企业在预测期中逐渐考虑对资产局部的替代更新;在稳定期,企业考虑到
企业税金抵扣的时间差异问题,以含税金额预测整体资本性支出。

     3)资本性支出预测合理性

     ①未来设备建设计划、机柜采购数量、资金支出计划

     a.机房建设原规划及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投入情况

     科信盛彩拥有的亦庄绿色互联网数据中心,规划建设3栋数据中心,总建筑
面积为49,458.26平方米,原规划标准机柜数量7,122个,总固定资产投资约7.5亿
元(含税),其中房屋投资约1.9亿元,设备投资约5.6亿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3个数据中心的房屋已经建设完毕,已完
成房屋投资金额1.9亿元;1号楼和3号楼数据中心的设备投资部分实施完毕,已
完成投资部分(含在建工程)含税金额约4.6亿元,尚余1亿元在后续建设中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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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预测期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a)对于已有在建收尾工程的投资

     截至评估基准日数据中心尚未全部完工,依据建设计划及合同总额,科信盛
彩未付款项约为20,631.42 万元(含税),其中扣除已挂账应付账款余额10,348.98
万元后,待支出的资本性支出金额为10,282.44万元(含税),该部分投资按照计
划应在2018年内全部实施完毕。

       (b)对于机房的改建投资

       改建规划情况

     2018年1月2日,科信盛彩召开董事会决议对其现有机房进行改建,改建包括
对1号楼和3号楼的闲置空间进行改造,以及2号楼根据新版《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174-2017)调整原机柜规划方案,改建前后机房模块及机柜数量情况如
下:

    项目                      改建前                                 改建后

    楼体          模块数(个)      机柜数(个)       模块数(个)         机柜数(个)

       1#                      12             2,264                  15               2,524

       2#                      14             2,460                  19               3,110

       3#                      13             2,398                  15               2,466

     合计                      39             7,122                  49               8,100


       改建投资金额

     根据科信盛彩编制的《亦庄绿色云计算基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
目改造预计需要追加投资1,034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配电系统、空调系统、消防
系统、弱电系统的改造,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                    建设项目                         预计投资(万元)

        1        配电系统                                                               195

        2        空调系统                                                               238

        3        消防系统                                                               102

        4        弱电系统                                                                79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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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机柜设施                                                               420

                     合计                                                             1,034


     改建时间规划

     根据科信盛彩编制的《亦庄绿色云计算基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改
造项目预计在16个月内完成,至2018年6月完成2号楼9个模块的建设;2018年12
月完成2号楼的全部模块建设;2019年3月完成1号楼和3号楼的模块改造工作。

     资金投入规划

     根据上述进度计划,2018年投入金额约568.70万元,2019年投入金额约465.30
万元。

     (c)其他资本性投资

     科信盛彩认为机房刚刚投产,有些仍在建设中,机房及相应设备都接近全新,
考虑到设备经济寿命年限等因素,2019年不再考虑更新性的支出。

     对于2020年至2022年,管理层考虑到公司建成及投入使用时间,固定资产成
新率较高,在预测期中逐渐考虑对资产局部的替代更新,分别预测投入金额为500
万元、600万元和1,600万元。

     综上考虑以上预测期内的资本性支出计划,科信盛彩2018年投资计划为
10,282.44+568.70=10,851.14万元,2019年投资计划为465.30万元,2020年投资计
划为500万元、2021年投资计划为600万元、2022年投资计划为1,600万元。

     c.预测的资本性支出与计划是否相符

     科信盛彩2018年投资计划10,851.14万元,2019年投资计划465.30万元,2020
年投资计划为500万元、2021年投资计划为600万元、2022年投资计划为1,600万
元,盈利预测时对资本性支出的预测按取整的思路确定为2018年支出10,900万
元,2019年支出500万元,2020年投资计划为500万元、2021年投资计划为600万
元、2022年投资计划为1,600万元,与科信盛彩投资计划相符。

     ②收入增长与资本性支出的匹配性,预测资本性支出的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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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为满足未来经营计划而需要更新现有固定资产设备和
未来可能增加的资本支出及超过一年的长期资产投入的资本性支出。

     科信盛彩通过自建机房的模式提供IDC服务,其特点在于前期机房建设投入
较大,但收入较小;随着机房模块逐步建成并投入运营,收入快速增长;当机房
全部建成、机房模块出租率达到相对平衡稳定时,保持与折旧基本一致的更新性
资本投入,收入则保持名义上的稳定增长。

     综上,在自建机房提供IDC业务的模式下,科信盛彩的资本性支出与收入增
长具有匹配性,资本性支出预测具有合理性。

     (3)营运资金增加预测

     为保证业务的持续发展,在未来期间,企业需追加营业资金,影响营运资金
的因素主要包括经营现金、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其中经营
性应收项目包括经营中需留一定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维修材料)等;
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等;对于
各类款项对营运资金变化的影响具体考虑如下:

     在考虑经营性应收项目未来规模时,考虑到1个月付现成本及应收账款质押
占用因素,综合预测了货币资金保有量;

     由于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与企业的账期、信用政策紧密相关,因此结合公司
合同账期及开票、收款时间差综合预测。

     在考虑经营性应付项目未来规模时,由于其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
基本上变化并不明显,考虑一定的增长进行预测。对于应交税费余额,考虑到所
得税、附加税缴纳政策,预留一个季度的所得税、1个月附加税金作为期末余额。

     (4)终值预测

     终值是企业在预测经营期之后的价值。本次评估基于未来通胀因素的考虑,
终值采用永续增长模型进行预测。

     根据以上预测,科信盛彩未来自由现金流预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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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预测
    项目名称                                                                        终值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净利润                9,209.80   12,417.74    16,013.82     16,714.94   17,167.94   17,597.14

加: 折旧/摊销         4,018.74    5,617.23     5,625.78      5,625.78    5,625.78    5,625.78

加: 税后利息支出      1,506.47    1,506.47     1,506.47      1,506.47    1,506.47    1,544.13

毛现金流             14,735.01   19,541.44    23,146.07     23,847.18   24,300.19   24,767.05

 减:资本性支出      10,900.00      500.00         500.00      600.00    1,600.00    5,900.00
营运资金增加(减
                         36.37    1,597.21     1,013.02        189.54      287.22     191.46
少)
净现金流              3,798.65   17,444.24    21,633.04     23,057.64   22,412.96 196,585.15


     5、折现率预测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基于收益法确定评估值的重要参数。由于
被评估单位不是上市公司,其折现率不能直接计算获得。因此本次评估采用选取
对比公司进行分析计算的方法估算被评估单位期望投资回报率。为此,第一步,
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 β
(Levered Beta);第二步,根据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对比公司β 以及被评估单位
资本结构估算被评估单位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折现率。

     (1)对比公司的选取

     由于被评估企业为盈利企业,并且主营业务为IDC机房服务及相关增值服
务,因此在本次评估中,初步采用以下基本标准作为筛选对比公司的选择标准:

     ①对比公司近两年为盈利公司;

     ②对比公司必须为至少有两年上市历史;

     ③对比公司只发行人民币A股;

     ④对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为IDC机房服务及相关增值服务提
供商,或者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并且主营该行业历史不少于2年。

     根据上述四项原则,评估师利用Wind数据系统进行筛选,最终选取了鹏博
士、网宿科技、光环新网、银信科技4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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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权资金成本的确定(WACC)

     WACC 代表期望的总投资回报率。它是期望的股权回报率和所得税调整后
的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

     在计算总投资回报率时,第一步需要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资金回报
率和利用公开的市场数据计算债权资金回报率。第二步,计算加权平均股权回报
率和债权回报率。

       1)股权回报率的确定

       为了确定股权回报率,评估师利用资本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
or “CAPM”)。CAPM 是通常估算投资者收益要求并进而求取公司股权收益率的
方法。它可以用下列公式表述:

                             Re=Rf+β×ERP+Rs

     其中:Re-股权回报率;Rf-风险回报率;β-风险系数;ERP-市场风险超额回
报率;Rs-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①确定无风险收益率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
小,可以忽略不计。

       评估师在沪、深两市选择从评估基准日到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超过 10 年期
的国债,并计算其到期收益率,取所有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本次评估无
风险收益率。

       评估师以上述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 4.14%作为本次评估的无风险收益
率。

       ②确定股权风险收益率

       股权风险收益率是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所期望的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部分。

       通过估算 2007-2016 年每年的市场风险超额收益率 ERPi,得到如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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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风                            险收
                                      险收                            益率
                                      益率                            Rf(据
                    Rm 算    Rm 几    Rf(据    ERP=Rm     ERP=Rm     到期      ERP=Rm     ERP=Rm
 序号       年份    术平均   何平均   到期      算术平均   几何平均   剩余      算术平均   几何平均
                      值       值     剩余       值-Rf      值-Rf     年限       值-Rf      值-Rf
                                      年限                            超过 5
                                      超过                            年但
                                      10 年)                         小于
                                                                      10 年)

  1         2007    55.92%   37.39%   4.30%     51.62%     33.09%     3.85%     52.07%     33.54%

  2         2008    27.76%   0.57%    3.80%     23.96%      -3.23%    3.13%     24.63%      -2.56%

  3         2009    45.41%   16.89%   4.09%     41.32%     12.80%     3.54%     41.87%     13.35%

  4         2010    41.43%   15.10%   4.25%     37.18%     10.85%     3.83%     37.60%     11.27%

  5         2011    25.44%   0.12%    3.98%     21.46%      -3.86%    3.41%     22.03%      -3.29%

  6         2012    25.40%   1.60%    4.15%     21.25%      -2.55%    3.50%     21.90%      -1.90%

  7         2013    24.69%   4.26%    4.32%     20.37%      -0.06%    3.88%     20.81%      0.38%

  8         2014    41.88%   20.69%   4.31%     37.57%     16.37%     3.73%     38.15%     16.96%

  9         2015    31.27%   15.55%   4.12%     27.15%     11.43%     3.29%     27.98%     12.26%

  10        2016    17.57%   6.48%    3.91%     13.66%      2.57%     3.09%     14.48%      3.39%

  11       最大值   55.92%   37.39%   4.32%     51.62%     33.09%     3.88%     52.07%     33.54%

  12       最小值   17.57%   0.12%    3.80%     13.66%      -3.86%    3.09%     14.48%      -3.29%

           (去掉
           最大、
  13        最小    32.91%   10.14%   4.17%     28.78%      6.02%     3.59%     29.37%      6.64%
           后)平
            均值


      注:上表中平均值为样本数据剔除最大和最小后的平均值


       由于几何平均值可以更好表述收益率的增长情况,以及本次评估的标的企业
理论上的寿命期为无限年期,因此评估师认为采用包括超过 10 年期的 ERP 比较
恰当。

        ③确定对比公司相对于股票市场风险系数 β(Leveredβ)。

        目前中国国内 Wind 资讯公司是一家从事于β 的研究并给出计算β 值计算公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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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公司,其股票市场指数选择的是沪深 300 指数,与评估师在估算国内股票市
场 ERP 时采用的是沪深 300 指数相匹配。

     本次评估选取 Wind 资讯公司公布的β 计算器计算对比公司的β 值,上述β
值是含有对比公司自身资本结构的β 值。

     ④计算对比公司 Unleveredβ 和估算被评估单位 Unleveredβ

     根据以下公式,评估师可以分别计算对比公司的 Unleveredβ:

                        Leveredβ
     Unleveredβ 
                     1  (1  T )( D / E )

     式中:D-债权价值;E-股权价值;T-适用所得税率。

     将对比公司的 Unleveredβ 计算出来后,取其平均值作为被评估单位的
Unleveredβ。

     ⑤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资本结构比率

     评估师以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比例确定了被评估单位目标资本结构。

     ⑥估算被评估单位在上述确定的资本结构比率下的 Leveredβ

     评估师将已经确定的被评估单位资本结构比率代入到如下公式中,计算被
评估单位 Leveredβ:

     Leveredβ=Unleveredβ×[1+(1-T)×D/E]

     式中:D-债权价值;E-股权价值;T:适用所得税率

     ⑦估算公司特有风险收益率 Rs

    采用资本定价模型一般被认为是估算一个投资组合(Portfolio)的组合投资
回报率,资本定价模型不能直接估算单个公司的投资回报率,一般认为单个公司
的投资风险要高于一个投资组合的投资风险,因此,在考虑一个单个公司或股票
的投资收益时应该考虑该公司的针对投资组合所具有的全部特有风险所产生的
超额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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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际上将公司全部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进一步细化为公司规模溢价
(Size Premium)RPs 和特别风险溢价 RPu,即:

                                        Rs = RPs  RPu

    其中公司规模溢价 RPs 为公司规模大小所产生的溢价,主要针对小公司相对
大公司而言,由于其规模较小,因此对于投资者而言其投资风险相对较高。除规
模风险外,公司还具有一些非系统的特有因素所产生风险的风险溢价或折价
RPu,比如客户集中度、产品单一等风险因素。

    本次评估科信盛彩存在产品结构过于单一的风险(主营产品缺少有效的产品
系列或组合)、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人才流失的风险、在建项目如期实施、
后续商业化等方面的风险,同时科信盛彩经营期限较短,前期对母公司光环新网
的业务等存在一定依赖,存在新建企业运营方面的风险,以及由占全部收入比例
较小的房屋租赁业务带来的与对比公司相比的业务差异风险、由规模扩张带来的
管理风险、由机房技术更新带来的替代性风险、资产负债率较高等风险,综合以
上风险因素,公司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按 4%预测。

     ⑧计算现行股权收益率

     将恰当的数据代入 CAPM 公式中,评估师就可以计算出对被评估单位的股
权期望回报率。

     2)债权回报率的确定

     债权投资回报率实际上是被评估企业的债权投资者期望的投资回报率。本次
评估采用现行有效的一年期贷款利率 4.35%作为债权年期望回报率。

     3)被评估企业折现率的确定

     股权期望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可以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总资本加权平均
回报率。权重评估对象实际股权、债权结构比例。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利用以
下公式计算:

                          E      D
            WACC  Re         Rd    (1  T )
                         DE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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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WACC为加权平均总资本回报率;E为股权价值;Re为期望股本回报率;
D为付息债权价值;Rd为债权期望回报率;T为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以上预测,科信盛彩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为 12.00%。

       4)与可比交易折现率对比情况
       ①科信盛彩与可比交易的折现率情况

序号                  可比交易                        评估基准日                 折现率
 1      科华恒盛收购天地祥云 75%股权                       2016/12/31                 12.87%
 2      浙大网新收购华通云数据 80%股权                     2016/10/31                 12.25%
 3      光环新网全资收购中金云网                            2015/8/31                 12.40%
 4      广东榕泰全资收购森华易腾                            2015/5/31                 12.73%
 5      光环新网收购科信盛彩股权                           2017/12/31                 12.00%

       ②科信盛彩与可比交易的折现率计算各项指标情况

       科信盛彩与可比交易的折现率计算各项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科信盛彩       天地祥云     华通云数据    中金云网       森华易腾

剔除资本结构因素的 β            0.73         0.96          0.86          0.85            0.6448

债权比例                      9.00%         2.78%         2.53%         3.60%                 0

股权价值比例                 91.00%        97.22%        97.47%         96.40%            100%

所得税税率(T)                    25%         15%           25%            15%        15%/25%

含资本结构因素的 β              0.78       0.9837         0.881          0.92 0.6485/0.6481

无风险收益率 (Rf)            4.14%         3.65%         3.34%         4.20%             3.60%

超额风险收益率 ERP            6.02%         7.08%         6.95%         8.21%             7.15%

特殊风险收益率                4.00%         2.50%         3.00%         1.00%             4.50%

股权收益率(Re)               12.84%        13.12%        12.47%         12.75%        12.73%

债权收益率(Rd)                4.35%         5.17%         5.13%         4.60%                  /

加权资金成本(WACC)           12.00%        12.87%        12.25%         12.40%        12.73%


     注:森华易腾预测期如果按 15%缴纳所得税,则含资本结构因素的 β 为 0.6485;如果

按 25%缴纳所得税,则含资本结构因素的 β 为 0.6481。


       ③各项指标对比差异原因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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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剔除资本结构因素的 β

     剔除资本结构因素的 β 反映了个股或股票组合相对于整个股市的价格波动
情况。资产评估中一般选取 Wind 资讯公司公布的 β 计算器计算。

     科信盛彩和可比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不同,计算 β 的时间段不同,IDC 行业相
对于整个股市的价格波动情况有变化,因此 β 值不同。

     b.资本结构

     科信盛彩和可比交易的评估采用的目标资本结构均采用行业公司的加权平
均资本结构。由于各次的评估基准日不同,行业公司的资本结构有变化,因此各
次评估的目标资本结构有差异。

     c.所得税税率

     科信盛彩和可比交易在评估中使用的所得税税率分为 25%和 15%两种情况,
部分公司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适用较低税率。

     d.无风险收益率 (Rf)

     科信盛彩和可比交易评估均选取评估基准日到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超过 10
年期的国债,并计算其到期收益率,取所有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本次评
估无风险收益率。因各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不同,故无风险收益率有所差异。

     e.超额风险收益率 ERP

     各次评估均选取超过十年期采用几何平均值计算的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因
各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不同,故超额风险收益率有所差异。

     f.特殊风险收益率

     科信盛彩和可比交易评估使用的特殊风险收益率不同,分别为 4.00%、
2.50%、3.00%、1.00%和 4.50%。主要考虑到科信盛彩产品结构单一,缺少成形
的产品系列或组合,经营 IDC 业务时间较短,后续存在改扩建等因素,因此特
有风险超额收益率较高。

     g.债权收益率(Rd)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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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信盛彩和可比交易评估使用的债权收益率分别为 4.35%、5.17%、5.13%、
4.60%和 0.00%。森华易腾目标资本结构中债权比例为零,因此未考虑债权收益
率。科信盛彩和中金云网使用的债权收益率分别为 4.35%和 4.60%,均为评估基
准日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天地祥云和华通云数据使用的债权收益率分别为
5.17%、5.13%,为评估基准日相应的实际借款利率。

     ④科信盛彩与可比交易折现率差异比较

     本次评估科信盛彩使用折现率 12.00%略低于可比交易评估使用的折现率
(12.87%、12.25%、12.40%和 12.73%),对其中差异分析如下:

     a.科信盛彩评估使用的股权收益率为 12.84%,略高于可比交易评估使用的
股权收益率(13.12%、12.47%、12.75%和 12.73%)平均值 12.77%。

     b.科信盛彩评估使用折现率较低,主要因为:(1)科信盛彩目标资本结构
中债权比例较高;(2)科信盛彩债权收益率较低。

     c.科信盛彩目标资本结构债权比例为 9.00%,高于可比交易评估使用的目
标资本结构债权比例(2.78%、2.53%、3.60%和 0)。上述情况主要因为各次评估
目标资本结构均采用同行业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结构,由于各次的评估基准日不
同,同行业公司的资本结构有变化,因此各次评估的目标资本结构有差异。

     d.科信盛彩债权收益率为 4.35%,低于可比交易评估使用的债权收益率
(5.17%、5.13%和 4.60%)。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为:(1)2015-2017 年,企业所
处的融资环境处于一个持续降息的通道中;(2)企业的融资能力不同导致的其最
终获得的借款利率并不相同,天地祥云、华通云数据实际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近
20%;中金云网和科信盛彩借款的实际利率均为基准利率。

     6、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负息负债的评估

     (1)对于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处理的科信盛彩待抵扣进项税,评估师考虑到
其时间价值确认了其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值(万元)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                                       4,407.26            2,434.36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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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科信盛彩提供的负息负债评估如下:

       1)对于长期借款及相关利息、机房项目的应付设备、工程款,评估师按照
账面值确认其价值;

       2)可以作为负息负债抵减项目的资产,评估师按照其账面值确认其价值,
具体情况见表格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值            评估价值
  一      负债情况                                              51,396.42         51,396.42
  1       长期借款                                              40,992.41         40,992.41
  2       应付账款-应付工程、设备款                             10,348.98         10,348.98
  3       应付利息                                                    55.03           55.03
  二      抵减项目                                               2,348.87          2,348.87
  1       溢余货币资金                                             948.87            948.87
  2       预付账款-往来款                                        1,400.00          1,400.00
  三      净值                                                  49,047.55         49,047.55

       7、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科信盛彩的股东全部权益,在持
续经营条件下收益法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35,000.00万元。

(四)市场法评估说明

       1、市场法简介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
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
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
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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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
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考虑到可以查询到的相似的市场交易案例情况,本次评估选用交易案例比较
法。

       2、评估假设

       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之“一、科信盛彩评估基本情况”
之“(三)收益法评估说明”之“2、评估假设前提”。

       3、评估测算过程

       (1)交易案例选取

       1)交易案例的选择标准

       本次评估的被评估企业主营业务为 IDC 机房服务及相关增值服务,收购方
式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因此在本次评估中,初步采用以下
基本标准作为筛选交易案例的选择标准:

       ①收购方式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和现金支付或现金支付、或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②评估基准日前两年内通过监管机构审核,且目前已完成。

       ③交易标的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为 IDC 相关服务,或者受相同经济
因素的影响,并且主营该行业历史不少于 2 年。

       ④交易股权包括控制权,即收购的股权大于 50%。

       2)交易案例的选择

       按照上述选择标准,本次评估选取的交易案例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厦门科华恒盛股     浙大网新科技股      北京光环新网科     广东榕泰实业股
收购方上市公司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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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简称          科华恒盛            浙大网新            光环新网            广东榕泰

上市公司代码          002335.SZ           600797.sh           300383.SZ           600589.sh
                                       发行股份及支付      发行股份及支付      发行股份及支付
收购方式              支付现金
                                             现金                现金              现金
证监会过会/股
                   2017.4.12 临时股    2017.6.15 发审委    2016.1.14 发审委    2015.12.4 发审委
东大会通过日期
                    东大会审议通             通过                通过                通过
/所处阶段
本次收购股权比
                        75%                 80%                 100%                100%
例
收购后持股比例          100%                80%                 100%                100%

交易对价(万元)      63,750.00           180,000.00          241,359.59          120,000.00
折算全部股东全
                      85,000.00           225,000.00          241,359.59          120,000.00
部权益价值
                   北京天地祥云科      浙江华通云数据      北京中金云网科      北京森华易腾通
标的公司
                     技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信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简称              天地祥云             华通云             中金云网            森华易腾

标的方所属行业     互联网数据中心      互联网数据中心      互联网数据中心      互联网数据中心
                   IDC 及其增值服
                                                                               IDC 综合服务运
                   务,数据中心机
                                                                               营商,主营业务
                   房或机房模块、
                                                                               包括互联网数据
                   广域网络、SDN       IDC 托管服务、
                                                           IDC 运营维护、      中心(IDC)、云
标的企业主营业     网络、网络优化      互联网资源加速
                                                           IDC 增值服务、      计算、CDN 等业
务                 及加速、公有及      服务和云计算服
                                                             私有云服务        务,其中向客户
                   私有云、企业大            务
                                                                               提供 IDC 及其增
                   数据、IT 服务的
                                                                               值服务是森华易
                   方案定制、实施
                                                                                 腾的核心业务
                     和运营服务
自有机房服务/      非自有机房服务      自有+非自有机         自有机房服务      非自有机房服务
非自有机房服务     (含租赁机柜)          房服务          (含租赁机柜)      (含租赁机柜)
利润承诺 1(万
                           5,000.00           15,800.00           13,000.00            6,500.00
元)
利润承诺 2(万
                           7,000.00           19,750.00           21,000.00            8,840.00
元)
利润承诺 3(万
                           9,000.00           24,687.50           29,000.00           12,023.00
元)
首年 PE                        17.00               14.24               18.57               18.46

评估基准日              2016/12/31          2016/10/31            2015/8/31           2015/5/31

     (2)比率参数的选择和计算

     1)价值比率的选择
                                             256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交易案例比较法常用的价值比率包括收益基础价值比率和资产基础价值比
率,由于被评估单位及上述标的企业均为 IDC 托管类企业,故本次采用收益基
础价值比率。

     收益基础价值比率包括税息前收益(EBIT)比率乘数、税息折旧/摊销前
(EBITDA)比率乘数、税后现金流比率乘数、销售收入比率乘数、P/E 比率乘
数等,结合交易案例可获取信息的程度,选择收益基础价值比率中的 P/E 比率乘
数作为此次市场法评估的价值比率。

     2)价值比率的计算

     ①交易案例中交易价格的修正

     因交易案例均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交易价格等于评估结果或在评估结果的基
础上进行取整;而收益法评估结果中包含了收益预测中不涉及的非经营性资产
(负债),因此,在信息可以获取的前提下,将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对交易定
价的影响进行调整,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      调整后
                                                   折算 100%
  序号      标的公司    交易股权      交易价格                   产和负债、     100%股权
                                                   股权价格
                                                                   溢余资金        价格
    1       天地祥云       75.00%      63,750.00     85,000.00       6,852.91     78,147.09
    2       华通云         80.00%     180,000.00    225,000.00       4,326.00    220,674.00
    3       中金云网     100.00%      241,359.59    241,359.59      15,307.56    226,052.03
    4       森华易腾     100.00%      120,000.00    120,000.00       4,073.86    115,926.14


     ②计算价值比率

     因交易案例均为上市公司收购项目,标的公司股东均对其未来利润的可实现
性做出承诺,且交易价格均为参考收益法评估结论确定,故用未来年度利润来测
算 P/E 比率乘数更加合理。

     具体计算过程见下表:

                                                                                单位:万元

                                            257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调整后 100%        首期有承诺的预测归      P/E 比率乘
序号      标的公司      评估基准日
                                           股权价格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数
 1        天地祥云       2016/12/31          78,147.09                 5,000.00           15.63
 2         华通云        2016/10/31         220,674.00                15,800.00           13.97
 3        中金云网        2015/8/31         226,052.03                13,000.00           17.39
 4        森华易腾        2015/5/31         115,926.14                 6,500.00           17.83


       ③价值比率修正

       交易案例比较法价值比率主要受交易时间、交易背景及交易条款、交易方式、
控股权等因素以及公司盈利能力、成长性等个别因素的影响。由于选取的交易案
例均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且均有三年的利润承诺,与此次经济行为相同,
无需对交易方式、交易背景及交易条款等因素进行修正。此外,由于案例交易股
权均大于 50%,是控股权交易,但考虑到本次交易股权的特殊性,未对该因素进
行修正。

       本次价值比率修正主要对交易时间、盈利能力、公司成长性进行相应的修正,
其中交易时间参考沪深 300 指数、互联网行业指数综合确定。

       修正系数见下表:

序号        标的公司        交易日期修正      盈利能力修正        成长性修正        修正系数
  1         天地祥云             1.02                0.95            0.98             0.96
  2          华通云              1.00                1.01            1.06             1.08
  3         中金云网             0.89                1.01            0.91             0.82
  4         森华易腾             1.02                0.91            0.97             0.90

       修正情况见下表:

序号         标的公司        P/E 比率乘数      修正系数       修正后 P/E 比率乘数     平均 PE
  1          天地祥云            15.63              0.96             14.93
  2           华通云             13.97              1.08             15.06
                                                                                       15.09
  3          中金云网            17.39              0.82             14.33
  4          森华易腾            17.83              0.90             16.06


       4、股权价值测算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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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前述的收益法评估预测确定 2018 年科信盛彩净利润,以可比交易案例
的平均 P/E 比率乘数作为科信盛彩 P/E 比率乘数,再考虑评估基准日科信盛彩存
在的非经营性资产和负息负债,计算得出科信盛彩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股权价
值。具体计算如下:

     2018 年科信盛彩净利润         9,209.80 万元

     科信盛彩 P/E 比率乘数         15.09

     非经营性资产                  2,434.36 万元

     科信盛彩全部股权价值          141,400 万元(取整)

    5、市场法评估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及计算,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
下,采用市场法评估的科信盛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41,400 万元。

(五)是否引用其他估值机构内容情况

     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特殊类别资产相关第三方专业鉴定
等估值资料。

(六)重要下属公司估值情况

     科信盛彩不存在参股、控股公司,不需单独列示重要下属公司估值情况。


二、董事会关于拟购买资产的估值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目的相关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1、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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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
具有独立性。

     2、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
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
性。

     3、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
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
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
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公司以拟购买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拟购买
资产的交易价格,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重组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定价公允。”

(二)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 、宏观环境等方面的变化趋势

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

       1、未来政策、宏观环境等变化对估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金融政策,互联网行业
仍属于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的行业。同时,本次评估预测是基于现有市场情
况对未来的合理预测,未考虑日后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互联网行业将在
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行业技术快速更新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实现较为快速
的发展,市场规模将实现较大增长。IDC 数据中心的市场也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
展进入快速增长期。本次评估已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术及行业的发
展,未来宏观环境及行业的正常发展变化,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2、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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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科信盛彩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方面,上市公
司将继续按《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管理标的
公司,确保科信盛彩经营的合规性。同时,光环新网将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平台
优势、品牌优势,进一步推动标的公司的发展。

(三)本次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1、同行业的可比交易情况

                                     首年承诺净利润       平均承诺净利润
   上市公司          交易标的                                                   市净率
                                      计算的市盈率         计算的市盈率
   科华恒盛       天地祥云 75%
                                                  17.00            12.14                 9.80
  (002335)           股权
   浙大网新         华通云数据
                                                  14.24            11.21                 4.19
  (600797)         80%股权
   光环新网       中金云网 100%
                                                  18.57            11.49                 6.36
  (300383)           股权
   广东榕泰       森华易腾 100%
                                                  18.46            13.16              15.41
  (600589)           股权
    平均值               -                        17.07            12.00                 8.94
                  2017 年实现净
                                     首年承诺净利润       平均承诺净利润
                   利润计算的市                                                      市净率
   本次交易                             计算的市盈率        计算的市盈率
                       盈率
                       78.21                      14.66            10.73                 5.36


    注 1:首年/平均承诺净利润计算的市盈率=标的资产 100%股权对应的交易对价/标的资

产首年承诺净利润或标的资产平均承诺净利润;

    注 2:市净率=标的资产 100%股权对应的交易对价/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净资产


    科信盛彩2017年尚处于业务扩展阶段,收入规模和净利润水平较低。本次交
易中,科信盛彩承诺净利润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指标均低于上市公司收购互联
网数据中心业务资产交易案例中相应指标的平均值,定价属于合理范围内。

    2、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科信盛彩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指标
具体如下: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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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净率
序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市盈率           商誉        净资产       市净率          (扣除
号
                                                                                        商誉后)
 1      鹏博士        600804.SH      31.82   219,613.47       634,890.99       3.84            5.87

 2     银信科技       300231.SZ      33.82                -    61,689.77       6.36            6.36

 3     网宿科技       300017.SZ      20.52          595.69    731,998.82       3.50            3.51

 4     光环新网       300383.SZ      56.92   239,790.43       605,578.33       3.15            5.22

  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             35.77                -             -      4.21            5.24

           本次交易                  10.73                -    25,156.16             5.36

     注 1:市盈率=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收盘价/该公司 2016 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

     注 2: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收盘价/该公司 2016 年年报每股
净资产。

     注 3:本次交易市净率=标的资产 100%股权对应的交易对价/标的资产平均承诺净利润。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本次交易中,科信盛彩的市盈率为10.73倍,低于可
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平均水平35.77倍,亦低于光环新网市盈率56.92倍;科
信盛彩的市净率为5.36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市净率平均水平4.21倍,主要原
因系部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后商誉提高了净资产使得其市净率较低所致。扣除商
誉因素后,同行业上市公司市净率平均水平为5.24倍,与科信盛彩的市净率接近。
综上,科信盛彩的定价属于合理范围。

     3、本次交易的对上市公司的意义

     (1)取得稀缺的数据中心资源

     根据广证恒生的研究报告:“一线城市 IDC 机房因为政策限制,具有稀缺优
势,长期供给不足,市场零售需求旺盛,价格长期有上升趋势”。由于北京为全
国互联网消费群体和数据中心企业客户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北京地区的数据中
心相对于其他地区具有独特的优势。根据目前对数据中心项目的审批情况,科信
盛彩所拥有的数据中心为北京地区稀缺的新增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资源,具有较
高的市场空间及区位优势。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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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巩固与优质客户的合作

    科信盛彩目前已为Vivo、优帆科技、美团、阿里、亚马逊等知名互联网企业
提供IDC服务。考虑IDC客户粘性,一旦签约,后期的迁移成本高,因此服务质
量、服务效果等不变的前提下,后期续约可能很大。上述客户经营状况较好,付
款能力较强,合作的可持续性较强。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巩固与上述优质客户
合作,具有较好的市场示范效果,有助于上市公司的加强品牌和推广业务。

    (3)提升公司的整体规模和盈利能力

    根据利润补偿方做出的承诺,标的公司于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拟
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为9,210.00万元、12,420.00万元、16,100.00万元。通过本次
交易,上市公司经营规模得到有效提升,盈利能力得以进一步提高,进而提升上
市公司价值,更好的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对上市公司业务依赖情况

    (1)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科信盛彩于2016年12月取得IDC业务资质证书,在取得资质前,科信盛彩与
光环新网展开合作共同向客户提供IDC服务,其中光环新网作为双方代表与客户
签署业务合同并直接提供宽带接入服务等相关网络资源服务,光环新网收取机柜
出租/服务器托管对应合同金额的3%作为服务费。在取得相关业务资质后,科信
盛彩直接向客户提供IDC及其增值服务。根据目前对数据中心项目的审批情况,
科信盛彩所拥有的数据中心为北京地区稀缺的新增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资源,对
北京地区企业客户具有较强的吸引力。科信盛彩不存在需要通过上市公司进行市
场推广等业务依赖情况。

    科信盛彩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且价格公允,不存在业务依赖的
情况。

    (2)本次评估对关联交易的处理方式

    鉴于科信盛彩不存在需要通过上市公司进行市场推广等业务依赖情况,针对
与光环新网之间的关联交易,管理层在对科信盛彩未来收入进行预测时,分以下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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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预测:

    1)截至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的关联交易合同到期前

    截至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的关联交易合同,在到期前,预测收入为按合同约
定比例扣除提供给光环新网的服务费后的收入。

    2)截至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的关联交易合同到期后

    截至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的关联交易合同到期后,再续签合同以科信盛彩为
主体独立与客户进行签署,收入预测中不再考虑向光环新网提取服务费。

    综上所述,科信盛彩不存在需要通过上市公司进行市场推广等业务依赖情
况,因此在预测未来收入时,对于正在执行的关联交易合同,在合同到期前,预
测收入按合同约定比例扣除服务费给光环新网,合同到期后,由科信盛彩独立与
客户签订合同,不再考虑提取服务费给光环新网。

(四)协同效应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不存在显著可量化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
定价中未考虑协同效应对标的公司或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五)评估基准日后标的资产的重大变化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科信盛彩不存在影响评估结果的重大变化。

(六)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中,科信盛彩的评估值为 135,000.00 万元,交易定价在此基础上经
双方磋商确定为 135,000.00 万元,两者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七)科信盛彩评估增值情况

     1、科信盛彩评估增值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科信盛彩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25,208.05 万元。根据中同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8)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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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010168 号)的评估结果,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市场法两种方式对标的资产
    进行评估,其中科信盛彩 100%股权以收益法评估的价值为 135,000.00 万元,以
    市场法评估的价值为 141,400.00 万元。标的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益法                                    市场法
             账面净资
标的资产
                产
                          评估值       评估增值         评估增值率   评估值       评估增值     评估增值率

科信盛彩
              25,208.05   135,000.00   109,791.95          435.54%   141,400.00   116,191.95      460.93%
100%股权


           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值 135,000.00 万元作为标的资产价值的评估结果,
    较审计后的标的资产账面净资产增值 109,791.95 万元,增值率为 435.54%。

           2、科信盛彩评估增值率较高的原因以及合理性

           (1)行业地位

           科信盛彩目前运营的 IDC 机房为自建机房,从规划设计、设备采购、施工
    监督管理,全部由自有的队伍完成,并且在建设工程中改进优化方案,保持最佳
    的投入产出性价比。相对于行业内普遍的租用物业、租用机房,外包设计和工程
    建设的做法,科信盛彩的运营方式降低了总体投资成本。作为专业 IDC 运营商,
    科信盛彩建设的 IDC 机房相对于基础运营商的机房具有独立性和中立性的特点,
    可以整合基础运营商及其他网络资源,更能适应商企用户的需求。

           科信盛彩拥有的 3 栋数据中心、门卫室及水泵房建筑面积共 49,458.26 平方
    米,整体规模可提供 8,100 个机柜,目前已经投产 2 栋,建筑面积 32,756.42 平
    方米,属于建设规模较大,建设等级较高,机柜数量较大的新数据中心,可提供
    稳定,安全,高效的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

           受北京地区土地资源、电力资源等限制,科信盛彩所拥有的数据中心为北京
    地区稀缺的新增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资源,具有较高的市场空间及定位优势。

           (2)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

           1)行业政策形成资产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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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具有租用数据中心需求的企业客户而言,为了确保高质量的连接,减少
延迟等待时间,提供最佳的产品应用性能,数据中心位置接近最终用户为十分重
要的选址考虑因素;此外,企业客户也倾向于在接近技术团队办公场所的位置寻
找数据中心,以便于进行日常维护等工作和及时应对服务器宕机等突发事件。

     一般而言,建设在非核心地区的数据中心主要用于存储不需要与远程用户实
时交互的“冷数据”,如银行凭证、税务凭证、医疗档案、影视资料等。此类数据
中心无法与即时位置状态、交易、操作和浏览行为等“热数据”高频互联。对于需
要存储“热数据”的企业,离自己的数据中心一般无法超过 100 公里。由于北京为
全国互联网消费群体和数据中心企业客户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北京地区的数据
中心相对于其他地区具有独特的优势。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于 2015 年 10 月制定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
限制目录(2015 年版)》,明确规定北京城六区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北京
全市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北
京地区的数据中心正在成为一种稀缺资源。

     根据广证恒生的研究报告:“一线城市 IDC 机房因为政策限制,具有稀缺
优势,长期供给不足,市场零售需求旺盛,价格长期有上升趋势”。

     科信盛彩拥有的亦庄绿色互联网数据中心,建筑面积为 49,458.26 平方米,
规划标准机柜数量 8,100 个。受北京地区土地资源、电力资源等限制,科信盛彩
所拥有的数据中心为北京地区稀缺的新增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资源,具有较高的
市场空间及区位优势。

     2)IDC 服务行业对技术、运营经验、客户和供应商资源要求较高

     信息安全、灾难恢复、系统资源优化等 IDC 服务都对技术有相当高的要求,
其发展与更新速度较快,行业技术门槛越来越高。此外,随着定制化数据中心、
云计算等新理念的出现和数据中心运营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数据中心服务商需
要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以适应行业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产品技术、人员技术、运维
能力的高要求,以及行业技术、行业标准的快速更新换代形成了 IDC 行业的技
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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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信盛彩拥有自主研发团队,不断对数据中心运营、安全维护等进行研发探
索,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在网络资源调配管理、机房运维、数据监控等方面
能为客户提供周到、专业的 7*24 服务。

     服务商对 IDC 机房的建设和管理、网络资源整合规划等工作,需要具备丰
富的经验;在与客户进行谈判以及设计互联网综合服务方案时,需要服务商以丰
富的行业经验为基础,结合客户所处行业特点、网络覆盖的区域、客户的经营模
式、最终用户的使用习惯以及我国电信行业的特征,才能推动销售工作的进展,
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方案;此外,对于突发状况的迅速响应和快速处理,以及
核心技术的研发方向等,都需要以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为指导。

     科信盛彩拥有自主研发团队,且其团队核心成员在该行业已有一定的从业经
验和运营、管理等优势,能够带领团队人员对客户的需求做出及时、恰当处理。

     我国基础电信资源市场处于寡头垄断格局,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
在骨干网络带宽资源和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方面具有垄断性优势。基础电信运营
商在选择合作方时一般会选取合作时间长,市场声誉较好并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
商,所以缺乏业务基础的新进入者往往难以短时间胜任大规模的技术服务工作。
部分基础电信运营商电信资源定价实行阶梯收费,导致采购量大的 IDC 服务商
较采购量小的服务商更具成本优势。

     科信盛彩虽然投入运营时间才一年,但已为 Vivo、优帆科技、美团、阿里、
亚马逊等知名互联网企业提供 IDC 服务,具备一定的客户基础。科信盛彩拥有
接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网资源的多线机房。各机房之间还可以通
过光纤直连,采用高端核心设备做堆叠,可以实现机房间的相互冗余,提供高质
量的多网络出口融合的互联网出口带宽。

     (3)同行业收购案例

     对过去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可比交易统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案例 1             案例 2             案例 3             案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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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 北京光环新网科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
 收购方上市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         科华恒盛           浙大网新           光环新网           广东榕泰

  上市公司代码        002335.SZ          600797.SH           300383.SZ         600589. SH

本次收购股权比例         75%                80%                100%               100%

交易对价(万元)       63,750.00         180,000.00          241,359.59        120,000.00

折算全部股东全部
                       85,000.00         225,000.00          241,359.59        120,000.00
    权益价值
                   北京天地祥云科技 浙江华通云数据科 北京中金云网科 北京森华易腾通信
    标的公司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简称           天地祥云            华通云            中金云网           森华易腾

                   IDC 及其增值服
                                                                    IDC 综合服务运营
                 务,数据中心机房
                                                                    商,主营业务包括互
                 或机房模块、广域
                                                                        联网数据中心
                 网络、SDN 网络、 IDC 托管服务、互 IDC 运营维护、
                                                                    (IDC)、云计算、
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网络优化及加速、 联网资源加速服务 IDC 增值服务、私
                                                                    CDN 等业务,其中
                 公有及私有云、企 和云计算服务        有云服务
                                                                    向客户提供 IDC 及
                 业大数据、IT 服务
                                                                    其增值服务是森华
                 的方案定制、实施
                                                                      易腾的核心业务
                     和运营服务

      上述可比交易的市盈率和市净率统计对比情况如下:

                                      首年承诺净利润       平均承诺净利润
    上市公司           交易标的                                                  市净率
                                      计算的市盈率           计算的市盈率
     科华恒盛      天地祥云 75%股
                                                   17.00              12.14               9.80
   (002335)            权
     浙大网新      华通云数据 80%
                                                   14.24              11.21               4.19
   (600797)            股权
     光环新网       中金云网 100%
                                                   18.57              11.49               6.36
   (300383)           股权
     广东榕泰       森华易腾 100%
                                                   18.46              13.16              15.41
   (600589)           股权
     平均值                -                       17.07              12.00               8.94
                   2017 年实现净利    首年承诺净利润       平均承诺净利润
                                                                                 市净率
    本次交易       润计算的市盈率     计算的市盈率           计算的市盈率
                         78.21                     14.66              10.73               5.36


     注 1:首年/平均承诺净利润计算的市盈率=标的资产 100%股权对应的交易对价/标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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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首年承诺净利润或标的资产平均承诺净利润;

    注 2:市净率=标的资产 100%股权对应的交易对价/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净资产


     科信盛彩 2017 年尚处于业务扩展阶段,收入规模和净利润水平较低。本次
交易中,科信盛彩承诺净利润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指标均低于上市公司收购互
联网数据中心业务资产交易案例中相应指标的平均值,定价具有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就光环新网本次收购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北
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方除
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
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资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
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
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相关性一致。公司以拟购买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
定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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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本次交易涉及股份发行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及《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光环新网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科信盛彩 85%的
股权,并拟以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作价为
114,750.00 万元,其中股份对价为 58,075.00 万元,现金对价为 56,675.00 万元。
本次交易前,光环新网持有科信盛彩 1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光环新网将持
有科信盛彩 100%的股权。

(一)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和作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科信盛彩 85%股权。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采用了
收益法以及市场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
依据。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科信盛彩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35,000.00 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 109,791.95 万元,增值率为 435.54%。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85%股权作价为 114,750.00 万元。

(二)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科信盛彩 85%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114,750.00 万元,光环新网以发行
股份的方式支付 58,075.00 万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 56,675.00 万元,各交易
对方获取的股份或现金对价情况如下:

                    所持科信盛彩         交易作价               支付方式(万元)
    交易对象
                        股权             (万元)          股份支付           现金支付

 光环控股                   36.00%          48,600.00                  -         48,600.00

 云创投资                   15.00%          20,250.00         12,175.00           8,075.00

 金福沈                     24.50%          33,075.00         33,0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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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创投资                    9.50%          12,825.00         12,825.00                   -

 合计                      85.00%          114,750.00         58,075.00          56,675.00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光环新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8,075.00 万元,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
价的比例为 100%,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
易的现金对价。

     本次配套融资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本次配套
融资最终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
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公司将采用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需求。

     2、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上市公司现有货币资金用途及未来支出安排

     根据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41,808.64 万元,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 77,000.00 万元,合计 118,808.64 万元。
上述资金用途及未来支出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备注

货币资金                                    41,808.64                                         -

银行理财产品                                77,000.00                                         -

可使用资金合计                              118,808.64                                        -

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项目所需资金          15,682.12  该两个项目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房山绿色云计算基地项目所需资金              100,031.04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募投项目尚需投入资金合计                    115,713.17                                        -

     从上表可以看出,上市公司目前可使用资金合计 118,808.64 万元,募集资金
项目专款专用资金为 115,713.17 万元,货币资金均有明确的用途,尚余 3,09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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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可灵活使用,难以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并购整合费用。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 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至 70.02%,基本
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
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四、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
办法》的规定”之“(三)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

     (3)未来经营现金流量情况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3 月,光环新网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2016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1.25          40,569.75         47,951.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77          -18,989.70       -314,001.73

理财产品(投资活动)净增加额             -17,000.00          -59,841.00        153,841.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96.62           1,379.22        274,674.77

现金流量净额                             -29,130.10          -36,881.73        162,465.65

    注 1:光环新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无法提前赎回,因此未将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作为现金

或现金等价物。上表中“现金流量净额”是将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调整为现金等价物后的现

金流量净额。

    注 2:2016 年光环新网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净额 287,454.52 万元,增加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剔除此因素后,2016 年现金流量净额为-124,988.87 万元。


     从历史经营情况看,光环新网现金流较为紧张,虽然光环新网有一定的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但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张,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和
偿还债务的现金仍将持续增加,光环新网将依旧面临现金的短缺。

     (4)上市公司可利用的融资渠道、授信额度、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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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母公司的授信总额为 50,000 万元,已使
用授信借款额度为 30,000 万元,未使用额度为 20,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6.13%。虽然上市公司有部分未使用授信,但上
述授信额度的用途主要用以补充公司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授信期限一年,主要
用于上市公司资金周转,短期借款难以满足长期资本支出(如支付股权款)和项
目投资需要,上市公司难以通过借款方式用于支付股权对价款。

     此外,如果本次交易支付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其它发行费用等全部通
过银行借款支付,将提高公司的负债水平和加大公司的偿债压力、增加利息支出、
增大财务风险。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有明确用途、前次募集资金已经基本使用
完毕、未来经营现金流量主要用于满足规模增长后正常经营活动所需,虽然上市
公司有一定金额的银行授信,但主要为用于上市公司资金周转的授信,上市公司
难以通过短期借款支付股权对价款,因此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
交易对价及整合费用具有合理性。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等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①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
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二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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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
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2)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3)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公
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4)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5)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6)保荐机构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及配合职责、保荐机构和商业银
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7)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公司应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
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
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应当由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
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当视
为共同一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
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备
案后公告。

     (2)募集资金的使用

     ①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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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并公
告。

       ②公司的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募投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
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③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执行权限和程序规定如下:

       1)募集资金使用的依据是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

       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按照下列程序编制和审批:

       a.公司募投项目的负责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书;

       b.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经总裁办公会议审查;

       c.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3)公司总裁负责按照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组织实施。
使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表,30 万元以下由总裁审
批,30 万元以上由董事长审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

       ⑤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差异超过 30%
的,公司应当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
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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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募投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
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
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有):

     1)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2)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

     3)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
相关计划金额 50%的;

     4)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⑦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应当及时、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

     ⑧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
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应当在置换实施前对外公告。

     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债等的交易。

     ⑩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以下内容: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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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
额及投资计划等;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4)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
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的措施;

     5)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当
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11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
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

     ○1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公
告下列内容:

     1)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
额及投资计划等;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4)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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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产品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承诺及
安全性分析;

     6)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应当在面临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
风险情形时,及时对外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并说明公司为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
风险控制措施。

     (3)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①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1)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或者
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的除外) ;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4)深交所认定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②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变更。

     ③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

     ④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
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⑤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
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1)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2)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3)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4)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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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6)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比照相关规则的规定
进行披露。

     ⑥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的方式实施的,应当在充分了解合资方
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合资的必要性,并且公司应当控股,确保对募投项
目的有效控制。

     ⑦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 2 个交
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改变原因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改变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或者全资
子公司变为公司的除外)、重大资产购置方式等实施方式的,还应在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⑧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权益)的,
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
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⑨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投项目在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中已全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除外),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
深交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1)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2)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

     3)该项目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

     4)换入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如适用);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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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转让或置换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

     6)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意见;

     7)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8)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充分关注转让价款收取和使用情况、换入资产的权属变更情况及换入
资产的持续运行情况。

       ⑩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用作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
用。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
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超过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计划资金的
30%或者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募集资金管理监督与责任追究

     ①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
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②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出具鉴证报告。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释具体原因。当
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公司应当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
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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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董事会的专项报告是否已经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
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合理保证,提出
鉴证结论。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者“无法提出结论”的,公司董事会应当
就鉴证报告中注册会计师提出该结论的理由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度报
告中披露。

     ③保荐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
次现场检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结论”、“否定结
论”或者“无法提出结论”鉴证结论的,保荐机构还应当在其核查报告中认真分析会
计师事务所提出上述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

     ④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
存在重大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⑤保荐机构与公司应当在保荐协议中约定,保荐机构至少每个季度对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保荐机构在调查中发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的,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⑥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况有权予以制止。

     ⑦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
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
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视
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记过、解除职务等处分。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
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次募集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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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如果本次交易最终配套融资不能成功实施,则上市公司将通过其他融资手段自筹
资金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交易税费和各中介机构费用。

       5、收益法预测中是否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在采用收益法评估时,预测现金流量中不包含募集配
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二、本次交易中的股票发行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光环新网拟向云
创投资、金福沈、国创投资等3名科信盛彩股东发行股份支付收购其所持科信盛
彩部分股权的对价;(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光环新网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
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8,075.00万元,且不超
过本次交易总额的100%。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云创投资、金
福沈、国创投资。

       3、发行股份的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光环新网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12.06元/股,定价依据如
下: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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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
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具体价格如下
表: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9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                            14.69                          13.23

 定价基准日前 60 交易日均价                            14.07                          12.67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交易日均价                            13.40                          12.06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发行定价基
准日(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发行价格为12.06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
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
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018 年 3 月 16 日,光环新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46,351,3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8,927,027.76 元(含税),上述议案已经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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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3 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100 份,公司总股本由 1,446,351,388 股变更为
1,446,351,488 股,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 1,446,351,488
股计算 2017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6,351,48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99999 元人民币。该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实施完毕,光环新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按照上述调
整办法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12.04 元/股。

     4、发行数量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向云创投资、金福沈、国创投资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发行数量=本次交易股份对价÷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股,股份数不足 1 股的,发行股份时舍
去不足 1 股部分后取整,交易对方同意放弃余数部分所代表的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交易向云创投资、金福沈、国创投资发行股份数为 48,235,049 股,具
体情况如下:

                   所持科信盛彩                       支付方式(股份)
   交易对象
                       股权              股份数(股)               对应金额(万元)

云创投资                  15.00%                  10,112,126                      12,175.00

金福沈                    24.50%                  27,470,930                      33,075.00

国创投资                   9.50%                  10,651,993                      12,825.00

     合计                    49%                  48,235,049                      58,075.00


     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
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5、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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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金福沈、国创投资锁定期承诺

     金福沈、国创投资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让。同时,国创投资的合伙人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至国创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国创投资
合伙份额或从国创投资退伙。

     在本次重组于 2018 年实施完毕(若本次重组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下述
股份解锁时间相应顺延)且前述 12 个月锁定期届满的前提下,金福沈通过本次
重组获得的光环新网股份按以下步骤分批解锁:

     ①第一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且根据科信盛彩 2018 年度
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018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达到 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的
或完成利润补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
数×20%-2018 年度补偿股份数量;

     ②第二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且根据科信盛彩 2019 年度
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实现 2018-2019 年两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或完成利润补偿后
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30%-2019 年
度补偿股份数量;

     ③第三期股份应于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累计实
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且根据科信盛彩《减值测试报告》确认
没有减值或完成利润及减值补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
行获得的股份总数×50%-2020 年度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发行对象由于光环新网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
的光环新网股份,也应遵守上述约定。


     (2)云创投资锁定期承诺

     云创投资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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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光环新网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光环新网股
份,也应遵守上述约定。

       同时,云创投资的合伙人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至云创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云创投资
合伙份额或从云创投资退伙。

       7、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收益归光环新网所有,亏损及损失由交易
对方按照其在标的资产的持股比例共同承担(云创投资应当承担的亏损及损失由
光环控股承担),并于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后 180 日内以现金形式对光环新网予以
补偿。

(二)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不超过5名特定投
资者。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发行办法》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
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①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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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
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4、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8,075.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
次交易总额的100%(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且
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

       具体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5、锁定期安排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及证监会相关监
管要求,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
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配套募集资
金认购方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如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则适用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支
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具体用途如下:

序号                       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56,675.00

2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1,400.00

                       合计                                                       58,075.00


       本次配套融资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本次配套
融资最终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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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公司将采用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需求,可以使用的自筹资金的途径包括上市公司账面自有资
金、银行贷款等。


三、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1,446,351,488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
募集配套资金影响,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494,586,537 股。本次交易完成前后,
公司股本结构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新增股数             本次交易后
姓名/名称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百汇达          512,230,000        35.42%                     -     512,230,000        34.27%

云创投资                   -               -         10,112,126      10,112,126         0.68%

金福沈                     -               -         27,470,930      27,470,930         1.84%

国创投资                   -               -         10,651,993      10,651,993         0.71%

其他股东        934,121,488        64.58%                     -     934,121,488        62.50%

  总股本       1,446,351,488      100.00%            48,235,049   1,494,586,537       100.00%


    注:本次交易后的股权结构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造成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控股股东百汇达持股比例由本
次交易前的 35.42%变为 34.2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耿殿根仍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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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与光环控股、金福沈、云创投资和国创投资签订了
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二)合同主要内容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同意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作为对价支付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其
拥有的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亦同意向上市公司出售其拥有的标的资产,并同意接
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及支付的现金作为对价。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预估值为 135,000.00 万元,
经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 114,750.00 万元,其中股份对价金额为
58,075.00 万元,现金对价金额为 56,675.00 万元。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
价格以经评估师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由
各方另行协商确定。按照标的资产暂作价 114,750.00 万元测算,交易对方各方通
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科信           支付方式(股份)       支付方式(现金) 合计支付
 交易对象                                                                对价(万
              盛彩股权    股份数(股) 对应金额(万元) 现金支付(万元)   元)
光环控股        36.00%              —                  —           48,600.00     48,600.00

云创投资        15.00%      10,095,356            12,175.00            8,075.00    20,250.00

金福沈          24.50%      27,425,373            33,075.00                   -    33,075.00

国创投资          9.50%     10,634,328            12,825.00                   -    12,825.00

合计            85.00%      48,155,057            58,075.00          56,675.00    11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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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同意,自交易交割日起,上市公司享有协议标的资产项下的所有资产的
所有权利和权益,承担协议标的资产项下的所有负债、责任和义务。

     各方在此确认,于上市公司依协议的约定向金福沈、云创投资、国创投资发
行股份并将所发行股份登记于金福沈、云创投资、国创投资名下并向光环控股、
云创投资支付全部现金对价时,上市公司即应被视为已经完全履行其于协议项下
的对价支付义务。

     各方在此确认,于交易对方依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交付标的资产并完成标
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时,交易对方即应被视为已经完全履行其于协议项
下的对价支付义务。

     除上述约定之外,任何一方于协议项下无任何权利、权力要求另一方向其支
付任何其他对价。

     2、本次发行及现金支付

     本次发行的股份的性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上市公司同意以每股人民币 12.06 元的价格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该价格系
以不低于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基础确定的。

     各方根据上述暂定股份对价金额与上述股份发行价格测算,上市公司本次预
计向交易对方共计发行 48,155,057 股股份。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数量为准。

     发行股份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
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若在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在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及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到
位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以本次配套融资募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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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如自标
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之日起 180 日内,本次配套融资仍未完成,则上市公司以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现金对价。

     金福沈、云创投资、国创投资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
议方式转让。

     为保证本次重组业绩补偿承诺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除协议另有约定外,
在本次重组于 2018 年实施完毕(若本次重组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下述股份
解锁时间相应顺延)且前述 12 个月锁定期届满的前提下,金福沈通过本次重组
获得的光环新网股份按以下步骤分批解锁:

     (1)第一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且根据科信盛彩 2018
年度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018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达到 2018 年度承诺净利
润或完成利润补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
总数×20%-2018 年度补偿股份数量;

     (2)第二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且根据科信盛彩 2019
年度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实现 2018-2019 年两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或完成利润补
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30%-2019
年度补偿股份数量;

     (3)第三期股份应于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累
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且根据科信盛彩《减值测试报告》
确认没有减值或完成利润及减值补偿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通过本
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50%-2020 年度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
量。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
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对金福沈、云创投资、国创投资通过本次交易
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上述发行对象承诺同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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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标的资产

     上市公司拟从交易对方购买的标的资产包括标的公司 85%的股权及其所应
附有的全部权益、利益及依法享有的全部权利和应依法承担的全部义务。

     标的公司的现有人员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继续保留在标的公司,
目前存续的劳动关系不变更,除非相关方另有约定,由标的公司继续承担该等人
员的全部责任。标的公司的现有人员原则上将随标的公司进入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截至基准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完成后由上市公司享有。

     4、期间损益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亏损及损失由交易
对方按照其在科信盛彩的持股比例共同承担(云创投资应当承担的亏损及损失由
光环控股承担),并于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后 180 日内以现金形式对上市公司予以
补偿。

     5、生效、变更和终止

     协议于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
相关事项;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3)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协议各方签署书面协议,该等书
面协议应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在交易交割日之前,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

     (2)在交易交割日之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由于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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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各方以外的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实施。

     (3)由于协议一方严重违反协议或适用法律的规定,致使协议的履行和完
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其他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协议。

     各方同意:

     如果协议根据以上第 1 或 2 项规定终止,各方均无需向其他方承担任何违约
责任。在此情形下,各方应本着恢复原状的原则,签署一切文件及采取一切必需
的行动或应其他方的要求(该要求不得被不合理地拒绝)签署一切文件或采取一
切行动,协助其他方恢复至签署日的状态。

     如果协议根据以上第 3 项的规定而终止,各方除应履行上述的义务外,违约
方还应当就其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向守约方做出足额补偿。

     6、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实施

     (1)交割

     各方于协议生效后开始实施交割。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当及时实施协议项下
交易方案,并互相积极配合办理本次交易所应履行的全部交割手续。

     交易对方应在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办理并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

     各方同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或促使他人签订任何文件,
申请和获得任何有关批准、同意、许可、授权、确认或豁免,使上市公司取得标
的资产之所有因经营其业务所需的或与标的资产有关的许可证、同意、授权、确
认及豁免,按有关程序办理一切有关注册、登记、变更或备案手续)以确保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按协议全面实施。

     对交易文件中未提及之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须完成事项,协议
各方将本着平等、公平和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

     (2)资料移交

     交易对方应于交易交割日将标的资产正常经营所需的或与该等资产有关的
业务记录、财务会计记录、营运记录、营运数据、营运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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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册、培训手册等资料移交给上市公司。

     (3)债权和债务处理

     标的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继续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交易对
方应促使标的公司采取必要行动确保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影响
该等债权、债务之实现和履行。

     在不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于协议各项保证的前提下,协议各方应尽一切
努力于交易交割日后 60 日内(除非协议或各方另有约定)完成所有于交易交割
日尚未完成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及程序,使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全有效及完成。

     (4)代持

     如标的资产项下的任何资产、权益在出售予上市公司前必须事先取得任何第
三方的授权、批准、同意、许可、确认或豁免,而该等手续在交易交割日之前(含
交易交割日当日)未能完成的,则除各方应按协议规定采取行动外,交易对方应
代表上市公司并为上市公司利益继续持有该等资产、权益,直至该等资产、权益
和负债可以按协议的规定合法有效地、完全地转移给上市公司。

     (5)相互协助

     为便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自交易交割日起,交易对
方及标的公司应继续为标的公司与第三方之间的交易提供协助,并促使上市公司
与第三方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

     交易对方不得因向上市公司提供上述任何协助而要求上市公司支付任何费
用或酬金。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过程中,对于各方之间的资产、负
债的划分如有任何不明之处,将以标的公司 100%股权评估报告及为编制标的公
司 100%股权评估报告而参考的其他文件所载明的具体资产负债划分为准。

     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就交易对
方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程中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新增股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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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对价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于验资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向深交所和
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将新增股份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的手续。

     协议各方同意,就协议中并未具体规定而为保障适当、全面实行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或履行协议规定而必须处理或解决的事项,采取真诚
的态度协商,寻求一个公平及适当的安排,以解决有关事项,令协议各方均感满
意。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

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与光环控股、金福沈、云创投资和国创投资签订了
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合同主要内容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

     根据中同华评估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8)第 010168 号《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科信盛彩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35,000.00
万元。

     基于上述评估值并经各方友好协商,各方同意并确认,科信盛彩 85%股权的
交易价格为 114,750.00 万元,其中股份对价金额为 58,075.00 万元,现金对价金
额为 56,675.00 万元。

       2、对价股份数量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发行价格以及上述
评估值,交易对方各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的具体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持有标的公     交易对价总                 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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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的股权比     金额(万元) 获得现金对价        获得股份对      折合股份数量
                 例                         (万元)        价(万元)          (股)
光环控股         36.00%          48,600           48,600              —                 —
 金福沈          24.50%          33,075                —         33,075         27,470,930
云创投资         15.00%          20,250            8,075          12,175         10,112,126
国创投资          9.50%          12,825                —         12,825         10,651,993
  合计           85.00%         114,750           56,675          58,075         48,235,050

     注:折合股份数量=获得股份对价÷发行价格。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股,

发行股份数不足一股的,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总金额扣除现金对价总金

额部分计算的发行股份总数,与交易对方相加的股份总数存在差异的,为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的不足一股的尾差导致。


     3、其他

     补充协议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
约定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约
定为准。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
为准。

     补充协议经双方适当签署后即成立,并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全部条款生效之日同时生效。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

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8 年 7 月 3 日,公司与光环控股、金福沈、云创投资和国创投资签订了
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合同主要内容

     1、云创投资取得对价股份的锁定期

     云创投资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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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发行对象由于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甲
方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四、《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与光环控股、金福沈和国创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
的《业绩补偿协议》。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利润补偿期间

     各方同意,协议所指的利润补偿期间系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若本
次交易未能在 2018 年度实施完毕,则交易对方的利润补偿期间做相应调整,届
时依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预测净利润数和承诺净利润数

     (1)交易对方承诺,于利润补偿期间内标的公司所对应的每年实现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9,210.00 万元、
12,420.00 万元、16,100.00 万元,最终的承诺净利润数以评估师出具的标的公司
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公司的预测净利润数为依据,由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
定。如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未实现最终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按照
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上市公司将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每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公司所
对应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与《资产评估报告》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数以及交易对
方承诺的同期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

     3、实际净利润的确定

     (1)各方同意,上市公司应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每年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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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格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的
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在利润补偿期间
保持一贯性。利润补偿期间内,未经标的公司董事会批准,标的公司不得改变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

     (2)各方同意,标的公司于利润补偿期间内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数应以合格
审计机构出具的上述专项审核意见结果为依据确定。

     4、利润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1)各方确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如标的公司于利润补偿期间内截至
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
按照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

     (2)利润补偿期内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及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以现金方式补偿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
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标的公司利润补偿期间内累计承诺净利润
数×本次交易价格-已补偿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

     ②以股份方式补偿

     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
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标的公司利润补偿期间内累计承诺净利
润数×本次交易价格÷发行价格-已补偿的股份数量-已补偿现金金额÷发行
价格。

     本次交易价格÷发行价格之值和已补偿现金金额÷发行价格之值均剔除小
数位数取整数,精确到个位数。

     假如上市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的,则发行
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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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环控股、金福沈、国创投资按照 60%:28.82%:11.18%计算的比例各自
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3)交易对方在利润补偿期间应逐年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各年计算的当
期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当期实现净利润数与当期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应计入
标的公司下期实现利润数,但交易对方已经支付的补偿金额不予冲回。

     (4)光环控股以现金方式补偿,补偿金额以光环控股和共青城云创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金额之和为限;金福沈、国创
投资可以选择以现金方式或股份方式补偿,补偿金额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
价金额为限。金福沈、国创投资如采用股份补偿,则应向上市公司返还该部分股
份的利润分红。

     5、利润补偿的实施

     (1)如果交易对方根据协议第五条的约定须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上市
公司应在合格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通知交易对方应补偿
的金额,光环控股应在上市公司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应补偿的现金价款
一次性支付给上市公司。

     (2)金福沈、国创投资应在上市公司通知应补偿的金额后 5 个工作日内通
知上市公司其选择的补偿方式,如金福沈、国创投资选择以现金方式补偿的,则
应在通知上市公司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应补偿的现金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上市
公司;如金福沈、国创投资选择以股份方式补偿的,则上市公司在收到金福沈、
国创投资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其应补偿
股份并注销的相关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的相关程序。如金福沈、国创投资未在合格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后 5 个工
作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其选择的补偿方式,则视为金福沈、国创投资选择以股份方
式补偿。上市公司就金福沈、国创投资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
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上市公
司将进一步要求金福沈、国创投资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具
体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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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则上市公司以人民
币 1 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金福沈、国创投资当年应补偿的股份,并在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金福沈、国创投资。金福沈、国
创投资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须补偿的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
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该等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上市
公司将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②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
施,则上市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金福沈、国创投
资实施股份赠送方案。金福沈、国创投资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截至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金福沈、国创投资之外的其他股东,除金福沈、国创投资
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扣除金福沈、国创投资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
份。

     ③自金福沈、国创投资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
与其他股东前,金福沈、国创投资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3)鉴于国创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为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金福沈对国创投资在协议项下应当承
担的利润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补偿

     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
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
额>补偿期限内累计已补偿金额,则交易对方应当参照协议约定另行向上市公司
进行补偿。光环控股关于利润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的全部补偿金额不超过其本身
和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的交易对价金额之和,金福沈
和国创投资关于利润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的全部补偿金额不超过其取得的交易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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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金额。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以现金方式补偿

       资产减值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利润补偿期间内已补偿
股份数量×发行价格-利润补偿期间内已补偿现金金额。

       (2)以股份方式补偿

       资产减值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发行价格-利润补偿期
间内已补偿股份数量-利润补偿期间内已补偿现金金额÷发行价格。

     假如上市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的,则发行
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违约责任

       (1)如交易对方未按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则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金
额的万分之五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

     (2)一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害的,守约方
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其他

     (1)协议系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的同时
生效,协议未作约定的事项均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内容为
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协议也相应解除或终
止。


五、《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与光环控股、金福沈和国创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
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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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主要内容

     1、预测净利润数和承诺净利润数

     (1)各方确认,根据中同华评报字(2018)第 010168 号《北京光环新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股权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对应的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拟实现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为 9,209.80 万元、12,417.74 万元、16,013.82 万元。

     (2)基于上述,交易对方承诺,于利润补偿期间内,标的公司所对应的每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均不低于
9,210.00 万元、12,420.00 万元、16,100.00 万元。

     2、协议效力

     除《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上约定内容对《业绩补偿协议》做出的调
整外,《业绩补偿协议》的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并继续有效。《业绩补偿协议》及
补充协议生效后,《业绩补偿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相应内
容为准。

     《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为《业绩补偿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业
绩补偿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业绩补偿协议》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适用《业
绩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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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关联方资金、资产占用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科信盛彩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3月31日,
科信盛彩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经营性占用情况,详见报告书“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
问意见”之“八、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之“(一)本次交易前的关联交易情
况”之“4、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
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
用的情况。


二、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三、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

(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根据未经审计的2018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光环新网编制的2017年度、2018
年1-3月度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3 月 31 日
           项    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资产总额                                          1,077,621.78                   1,073,312.44

负债总额                                           380,139.01                      432,2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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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3 月 31 日
          项     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资产负债率                                             35.28%                           40.28%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为 380,139.01 万元,主要为长期借款、
往来账款及短期借款等,资产负债率为 35.28%。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收购科信盛彩的 85%股权,有利于拓展业务规模,实
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备考报
表负债总额为 432,291.70 元,资产负债率 40.28%,较交易前上市公司资产负债
率 35.28%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备考报表未考虑募集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
价而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所致。


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资产交易的情况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
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
或者相关资产。

     科信盛彩主营业务为 IDC 及增值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光环新网发生资产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日,公司与
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马逊”)签订了《分期资产
出售主协议》,公司将向亚马逊购买基于亚马逊云技术的云服务相关的特定经营
性资产,从而在中国境内持续稳定地提供并运营基于亚马逊云技术的云服务。

     科信盛彩主营业务为 IDC 及增值服务,公司拟向亚马逊购买的资产主要用
于提供云服务相关的特定经营性资产,与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
资产,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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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资产交易外,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性交易。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发生的资产交易涉及的公司与
科信盛彩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的范围。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百汇达,实际控制人仍为耿殿根,
不发生改变。公司股东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
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
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独立董事的选聘、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为监事正常履
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保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相互
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继续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的独
立性,保持公司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实际控制人耿殿根出具《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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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
完全独立于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保证上市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企业及本
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3)本人/本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
的资金、资产。

       (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
务违规提供担保。

       (4)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和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
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兼
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本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
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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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
的组织机构,与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总经理等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
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人/本企业除通过下属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
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
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
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
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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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现有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公司最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
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优先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3、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具体分红
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决定。如发生下述特殊情况,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配股利:

     (1)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当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值;

     4、在公司当年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超过30%,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不低于20%的情况下,公司综合考虑全年现金分红情况可以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在确保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在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50%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

     6、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
见,独立董事应对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审核意
见。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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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等现金利润分配
的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为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利润
分配预案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发放股票股利的,还应当
对发放股票股利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说明;

     7、对于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计划,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当年未分配
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
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运用于研发投入、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和整合
行业资源等方向;

     8、因前述特殊情况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利润分配比
例不足20%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
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
监事会应当进行审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等现金利
润分配的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为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在综合分析经营发展需要及股东投资回报的基础上,
制定各年度股利分配计划;

     9、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
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各期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
及未来的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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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1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须针对利润分配方案
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审核后,报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
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年1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2018年4月12日,
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在公司股票停牌前 6 个月内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证券行政
处罚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以及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就自
2017 年 5 月 6 日至 2018 年 3 月 2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上市公司、交易
对方及其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的
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
成年子女,以下合称“自查范围内人员”)是否进行内幕交易进行了自查,并出具
了自查报告。

     根据各相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查询结果,自查范围内人员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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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

     1、光环新网董事袁丁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31             ETF 组合证券认购                         76,637         1,823,363

   2017/09/21                    卖出                             298,363         1,525,000

   2017/09/22                    卖出                             100,000         1,425,00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袁丁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
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2、光环新网副总裁陈浩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31          ETF 组合证券认购                         134,116          2,752,916
    2017/09/21                 卖出                              587,642          2,165,274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陈浩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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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3、光环新网副总裁侯焰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31              ETF 组合证券认购                        114,957         2,088,043
  2017/09/21                     卖出                              10,000         2,078,043
  2017/09/22                     卖出                             425,000         1,653,043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侯焰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知悉本次重组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行为时不知悉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任何内幕信息,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
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
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4、光环新网监事会主席庞宝光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31             ETF 组合证券认购                         11,495            292,505
  2017/09/22                    卖出                              64,505            228,00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庞宝光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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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
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5、光环新网监事李超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31              ETF 组合证券认购                          76,637         1,598,113

 2017/09/21                     卖出                              342,051         1,256,062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李超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
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6、光环新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高宏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31              ETF 组合证券认购                        153,275          1,543,825

 2017/09/21                     卖出                             271,001          1,27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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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高宏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知悉本次重组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行为时不知悉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任何内幕信息,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
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
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7、光环新网王法之母亲曹桂芙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期末持股情况(股)      买入/卖出

 曹桂芙        2017-05-11                         900                  6,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5-16                         100                  6,6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5-17                         700                  5,9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5-23                         400                  6,3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5-24                         200                  6,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5-24                         200                  6,3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5-25                         200                  6,1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5-26                         200                  6,3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5-31                         200                  6,1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6-01                         500                  6,6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6-07                         200                  6,4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6-13                         400                  6,0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6-19                         200                  6,2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6-21                         200                  6,0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6-21                         400                  6,400           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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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期末持股情况(股)      买入/卖出
 曹桂芙        2017-06-23                     1,100                    7,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6-26                         300                  7,2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6-28                         600                  7,8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7-07                         200                  8,0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7-10                         700                  8,7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7-27                         300                  8,4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8-02                         400                  8,8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8-03                         400                  8,4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8-04                         300                  8,7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8-04                         200                  8,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8-10                         800                  9,3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8-11                         300                  9,6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8-11                         700                  8,9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8-14                         300                  8,6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8-22                         600                  9,2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8-24                         600                  9,8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04                         800                  9,0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05                     1,600                   10,6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06                     1,600                   12,2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06                     2,300                    9,9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07                     3,000                   12,9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07                         500                 12,4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08                         500                 11,9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08                     2,100                   14,0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11                         500                 13,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11                         300                 13,8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12                         500                 14,3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13                         300                 14,000           卖出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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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期末持股情况(股)      买入/卖出
 曹桂芙        2017-09-14                         600                 13,4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15                         500                 13,9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19                     1,200                   12,7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19                         300                 13,0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20                     1,500                   11,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21                     1,500                   13,0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22                         500                 12,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0                     1,500                   11,0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1                     2,500                    8,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1                     2,000                   10,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12                     2,000                    8,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2                     1,000                    9,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13                     1,000                    8,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6                     1,000                    7,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6                     5,000                   12,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17                     1,500                   11,0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7                         500                 11,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18                         500                 11,0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8                     1,500                   12,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19                         700                 13,2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20                     1,500                   11,7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23                     1,500                   10,2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23                     1,000                   11,2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24                         500                 11,7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25                     2,500                    9,2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26                     1,000                    8,2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27                     1,800                   10,0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30                     2,000                   12,000           买入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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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期末持股情况(股)       买入/卖出
 曹桂芙        2017-11-01                     1,000                     11,0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1-01                         500                   11,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1-02                     1,000                     12,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1-03                         500                   13,000         买入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王法及其母亲曹桂芙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1、王法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知悉本次重组事项。王法母亲曹桂芙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
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法未向母
亲曹桂芙透露过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王法母亲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交易的情形。

     2、王法及王法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8、光环新网汝书伟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16                  买入                         40,000               240,000

      2017/05/18                  卖出                         40,000               200,000

      2017/06/01                  买入                         20,000               220,000

      2017/06/02                  买入                         40,000               260,000

      2017/06/08                  卖出                         20,000               240,000

      2017/06/12                  卖出                         40,000               200,000

      2017/07/18                  买入                         20,000               220,000

      2017/07/19                  买入                         20,000               240,000

      2017/08/07                  买入                         50,300               290,300

      2017/08/15                  卖出                         40,300               250,000

      2017/08/16                  卖出                         50,000               200,000

      2017/10/30                  买入                         40,000               2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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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23                  卖出                         40,000               200,00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汝书伟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
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二)其他

     1、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董事金福沈之配偶蔡秋花买卖光环新网股
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7/24                  买入                          1,000                 1,000

      2017/08/08                  卖出                          1,000                      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金福沈和蔡秋花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1、金福沈配偶蔡秋花于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依据对证券
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
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金福沈未向配偶蔡秋花透露过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
息,金福沈配偶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金福沈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
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2、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宏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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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7/11                买入                          3,300                 3,300

        2017/09/26                卖出                          3,300                      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李宏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未参与本次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
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
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3、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长华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
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6/13                卖出                          1,400                 3,000

        2017/06/14                卖出                          3,000                      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金长华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
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
                                            320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4、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国雄及其儿子买卖光环新
网股票情况如下:

     (1)吴国雄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17                  卖出                         20,000               108,200

      2017/05/24                  买入                         20,000               128,200

      2017/06/08                  卖出                         24,200               104,000

      2017/06/09                  卖出                         20,000                84,000

      2017/06/12                  买入                          4,000                88,000

      2017/06/13                  卖出                          4,000                84,000

      2017/06/28                  买入                          4,000                88,000

      2017/07/03                  卖出                          4,000                84,000

      2017/07/10                  买入                         14,000                98,000

      2017/07/11                  买入                          2,000               100,000

      2017/07/17                  买入                         20,000               120,000

      2017/08/23                  卖出                         10,000               110,000

      2017/08/31                  卖出                         10,000               100,000

      2017/09/04                  卖出                         18,000                82,000

      2017/09/05                  卖出                         20,000                62,000

      2017/10/30                  买入                          4,000                66,000

      2018/03/23                  买入                         10,000                76,000

     (2)吴国雄之子吴凡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6/02                  买入                          5,600                15,800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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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6/08                  卖出                          5,600                10,200

      2017/06/09                  卖出                         10,200                      0

      2017/07/10                  买入                          8,600                 8,600

      2017/07/17                  买入                         18,000                26,600

      2017/07/28                  买入                         10,000                36,600

      2017/08/23                  卖出                         10,000                26,600

      2017/08/24                  卖出                         10,000                16,600

      2017/08/28                  卖出                         16,600                      0

      2018/03/22                  买入                          5,000                 5,000

      2018/03/23                  买入                          5,200                10,20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吴国雄及其子女吴凡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1、吴国雄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吴国雄于核
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吴国雄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
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吴
国雄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吴国雄子女吴凡于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依据对证券市
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
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国雄未向子女吴凡透露过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吴
国雄子女吴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3、吴国雄及吴国雄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
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
途径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白秀荣买卖光环新网
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7/12                  卖出                          2,000                      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白秀荣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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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
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相关机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
买卖光环新网流通股股份的行为。


八、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的要求,光环新网就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连续停牌前未
发生异动的情况,作如下说明:

     “2017 年 11 月 7 日,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新网”,
“上市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
光环新网的股票开始连续停牌。

     光环新网股票连续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10 月 9 日)的收盘价
格为 14.35 元,连续停牌前一交易日(即 2017 年 11 月 6 日)的收盘价格为 13.19
元,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8.08%。

     在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6 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创业板综合指数从 2,459.49 点下跌到 2,380.57 点,变化幅
度为-3.21%;深证信息指数(证监会行业划分标准)从 4,018.53 点上涨到 4,095.54
点,上涨幅度为 1.92%。

     经核查,剔除大盘因素后,公司股票在连续停牌前 20 交易日累计涨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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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票在连续停牌前 20 交易日累计涨幅为
-10.00%,未超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
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九、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
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未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 36 个月内未曾因与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本次交易中前述主体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十、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

的所有信息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全面、完整的对本次交易相关信
息进行了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
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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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关联方资金、资产占用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科信盛彩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3月31日,
科信盛彩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经营性占用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二节 同业
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之“(一)本次交易前的关
联交易情况”之“4、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
用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
占用的情况。


二、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三、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

(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根据未经审计的2018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光环新网编制的2017年度、2018
年1-3月度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3 月 31 日
           项    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资产总额                                          1,077,621.78                   1,073,312.44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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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3 月 31 日
           项    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负债总额                                           380,139.01                      432,291.70

资产负债率                                             35.28%                           40.28%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为 380,139.01 万元,主要为长期借款、
往来账款及短期借款等,资产负债率为 35.28%。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收购科信盛彩的 85%股权,有利于拓展业务规模,实
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备考报
表负债总额为 432,291.70 元,资产负债率 40.28%,较交易前上市公司资产负债
率 35.28%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备考报表未考虑募集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
价而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所致。


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资产交易的情况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
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
或者相关资产。

     科信盛彩主营业务为 IDC 及增值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光环新网发生资产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日,公司与
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马逊”)签订了《分期资产
出售主协议》,公司将向亚马逊购买基于亚马逊云技术的云服务相关的特定经营
性资产,从而在中国境内持续稳定地提供并运营基于亚马逊云技术的云服务。

     科信盛彩主营业务为 IDC 及增值服务,公司拟向亚马逊购买的资产主要用
于提供云服务相关的特定经营性资产,与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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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除上述资产交易外,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性交易。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发生的资产交易涉及的公司与
科信盛彩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的范围。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百汇达,实际控制人仍为耿殿根,
不发生改变。公司股东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
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
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独立董事的选聘、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为监事正常履
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保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相互
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继续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的独
立性,保持公司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实际控制人耿殿根出具《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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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
完全独立于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保证上市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企业及本
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3)本人/本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
的资金、资产。

       (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
务违规提供担保。

       (4)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和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
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兼
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本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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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
的组织机构,与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总经理等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
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人/本企业除通过下属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
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
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
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
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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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现有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公司最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
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优先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3、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具体分红
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决定。如发生下述特殊情况,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配股利:

     (1)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当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值;

     4、在公司当年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超过30%,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不低于20%的情况下,公司综合考虑全年现金分红情况可以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在确保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在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50%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

     6、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
见,独立董事应对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审核意
见。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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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等现金利润分配
的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为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利润
分配预案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发放股票股利的,还应当
对发放股票股利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说明;

     7、对于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计划,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当年未分配
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
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运用于研发投入、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和整合
行业资源等方向;

     8、因前述特殊情况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利润分配比
例不足20%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
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
监事会应当进行审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等现金利
润分配的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为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在综合分析经营发展需要及股东投资回报的基础上,
制定各年度股利分配计划;

     9、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
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各期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
及未来的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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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1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须针对利润分配方案
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审核后,报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
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年1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2018年4月12日,
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在公司股票停牌前 6 个月内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证券行政
处罚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以及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就自
2017 年 5 月 6 日至 2018 年 3 月 2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上市公司、交易
对方及其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的
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
成年子女,以下合称“自查范围内人员”)是否进行内幕交易进行了自查,并出具
了自查报告。

     根据各相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查询结果,自查范围内人员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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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

     1、光环新网董事袁丁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31             ETF 组合证券认购                         76,637         1,823,363

   2017/09/21                    卖出                             298,363         1,525,000

   2017/09/22                    卖出                             100,000         1,425,00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袁丁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
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2、光环新网副总裁陈浩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31          ETF 组合证券认购                         134,116          2,752,916
    2017/09/21                 卖出                              587,642          2,165,274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陈浩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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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3、光环新网副总裁侯焰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31              ETF 组合证券认购                        114,957         2,088,043
  2017/09/21                     卖出                              10,000         2,078,043
  2017/09/22                     卖出                             425,000         1,653,043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侯焰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知悉本次重组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行为时不知悉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任何内幕信息,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
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
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4、光环新网监事会主席庞宝光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31             ETF 组合证券认购                         11,495            292,505
  2017/09/22                    卖出                              64,505            228,00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庞宝光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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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
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5、光环新网监事李超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31              ETF 组合证券认购                          76,637         1,598,113

 2017/09/21                     卖出                              342,051         1,256,062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李超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
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6、光环新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高宏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31              ETF 组合证券认购                        153,275          1,543,825

 2017/09/21                     卖出                             271,001          1,27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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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高宏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知悉本次重组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行为时不知悉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任何内幕信息,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
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
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7、光环新网王法之母亲曹桂芙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期末持股情况(股)      买入/卖出

 曹桂芙        2017-05-11                         900                  6,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5-16                         100                  6,6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5-17                         700                  5,9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5-23                         400                  6,3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5-24                         200                  6,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5-24                         200                  6,3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5-25                         200                  6,1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5-26                         200                  6,3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5-31                         200                  6,1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6-01                         500                  6,6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6-07                         200                  6,4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6-13                         400                  6,0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6-19                         200                  6,2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6-21                         200                  6,0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6-21                         400                  6,400           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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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期末持股情况(股)      买入/卖出
 曹桂芙        2017-06-23                     1,100                    7,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6-26                         300                  7,2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6-28                         600                  7,8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7-07                         200                  8,0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7-10                         700                  8,7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7-27                         300                  8,4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8-02                         400                  8,8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8-03                         400                  8,4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8-04                         300                  8,7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8-04                         200                  8,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8-10                         800                  9,3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8-11                         300                  9,6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8-11                         700                  8,9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8-14                         300                  8,6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8-22                         600                  9,2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8-24                         600                  9,8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04                         800                  9,0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05                     1,600                   10,6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06                     1,600                   12,2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06                     2,300                    9,9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07                     3,000                   12,9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07                         500                 12,4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08                         500                 11,9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08                     2,100                   14,0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11                         500                 13,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11                         300                 13,8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12                         500                 14,3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13                         300                 14,000           卖出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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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姓名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期末持股情况(股)      买入/卖出
 曹桂芙        2017-09-14                         600                 13,4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15                         500                 13,9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19                     1,200                   12,7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19                         300                 13,0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20                     1,500                   11,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09-21                     1,500                   13,000           买入

 曹桂芙        2017-09-22                         500                 12,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0                     1,500                   11,0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1                     2,500                    8,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1                     2,000                   10,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12                     2,000                    8,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2                     1,000                    9,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13                     1,000                    8,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6                     1,000                    7,5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6                     5,000                   12,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17                     1,500                   11,0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7                         500                 11,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18                         500                 11,0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18                     1,500                   12,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19                         700                 13,2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20                     1,500                   11,7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23                     1,500                   10,2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23                     1,000                   11,2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24                         500                 11,7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25                     2,500                    9,2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26                     1,000                    8,2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0-27                     1,800                   10,0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0-30                     2,000                   12,000           买入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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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姓名            日期       股份变动情况(股)         期末持股情况(股)       买入/卖出
 曹桂芙        2017-11-01                     1,000                     11,000         卖出

 曹桂芙        2017-11-01                         500                   11,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1-02                     1,000                     12,500         买入

 曹桂芙        2017-11-03                         500                   13,000         买入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王法及其母亲曹桂芙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1、王法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知悉本次重组事项。王法母亲曹桂芙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
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法未向母
亲曹桂芙透露过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王法母亲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交易的情形。

     2、王法及王法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8、光环新网汝书伟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16                  买入                         40,000               240,000

      2017/05/18                  卖出                         40,000               200,000

      2017/06/01                  买入                         20,000               220,000

      2017/06/02                  买入                         40,000               260,000

      2017/06/08                  卖出                         20,000               240,000

      2017/06/12                  卖出                         40,000               200,000

      2017/07/18                  买入                         20,000               220,000

      2017/07/19                  买入                         20,000               240,000

      2017/08/07                  买入                         50,300               290,300

      2017/08/15                  卖出                         40,300               250,000

      2017/08/16                  卖出                         50,000               200,000

      2017/10/30                  买入                         40,000               240,000


                                            339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8/03/23                  卖出                         40,000               200,00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汝书伟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
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二)其他

     1、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董事金福沈之配偶蔡秋花买卖光环新网股
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7/24                  买入                          1,000                 1,000

      2017/08/08                  卖出                          1,000                      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金福沈和蔡秋花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1、金福沈配偶蔡秋花于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依据对证券
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
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金福沈未向配偶蔡秋花透露过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
息,金福沈配偶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金福沈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
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2、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宏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如

                                            340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7/11                买入                          3,300                 3,300

        2017/09/26                卖出                          3,300                      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李宏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未参与本次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
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
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3、共青城国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长华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
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6/13                卖出                          1,400                 3,000

        2017/06/14                卖出                          3,000                      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金长华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
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
                                            341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4、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国雄及其儿子买卖光环新
网股票情况如下:

     (1)吴国雄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5/17                  卖出                         20,000               108,200

      2017/05/24                  买入                         20,000               128,200

      2017/06/08                  卖出                         24,200               104,000

      2017/06/09                  卖出                         20,000                84,000

      2017/06/12                  买入                          4,000                88,000

      2017/06/13                  卖出                          4,000                84,000

      2017/06/28                  买入                          4,000                88,000

      2017/07/03                  卖出                          4,000                84,000

      2017/07/10                  买入                         14,000                98,000

      2017/07/11                  买入                          2,000               100,000

      2017/07/17                  买入                         20,000               120,000

      2017/08/23                  卖出                         10,000               110,000

      2017/08/31                  卖出                         10,000               100,000

      2017/09/04                  卖出                         18,000                82,000

      2017/09/05                  卖出                         20,000                62,000

      2017/10/30                  买入                          4,000                66,000

      2018/03/23                  买入                         10,000                76,000

     (2)吴国雄之子吴凡买卖光环新网股票情况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6/02                  买入                          5,600                15,800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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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6/08                  卖出                          5,600                10,200

      2017/06/09                  卖出                         10,200                      0

      2017/07/10                  买入                          8,600                 8,600

      2017/07/17                  买入                         18,000                26,600

      2017/07/28                  买入                         10,000                36,600

      2017/08/23                  卖出                         10,000                26,600

      2017/08/24                  卖出                         10,000                16,600

      2017/08/28                  卖出                         16,600                      0

      2018/03/22                  买入                          5,000                 5,000

      2018/03/23                  买入                          5,200                10,20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吴国雄及其子女吴凡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1、吴国雄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吴国雄于核
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吴国雄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
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吴
国雄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吴国雄子女吴凡于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依据对证券市
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
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国雄未向子女吴凡透露过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吴
国雄子女吴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3、吴国雄及吴国雄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
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
途径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白秀荣买卖光环新网
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数(股)        剩余股数(股)

      2017/07/12                  卖出                          2,000                      0


     针对上述买卖情况,白秀荣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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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特作出如
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
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相关机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
买卖光环新网流通股股份的行为。


八、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的要求,光环新网就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连续停牌前未
发生异动的情况,作如下说明:

     “2017 年 11 月 7 日,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新网”,
“上市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
光环新网的股票开始连续停牌。

     光环新网股票连续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10 月 9 日)的收盘价
格为 14.35 元,连续停牌前一交易日(即 2017 年 11 月 6 日)的收盘价格为 13.19
元,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8.08%。

     在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6 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创业板综合指数从 2,459.49 点下跌到 2,380.57 点,变化幅
度为-3.21%;深证信息指数(证监会行业划分标准)从 4,018.53 点上涨到 4,095.54
点,上涨幅度为 1.92%。

     经核查,剔除大盘因素后,公司股票在连续停牌前 20 交易日累计涨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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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票在连续停牌前 20 交易日累计涨幅为
-10.00%,未超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
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九、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
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未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 36 个月内未曾因与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本次交易中前述主体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十、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

的所有信息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全面、完整的对本次交易相关信
息进行了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
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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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基本假设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是基于如下的主要假
设:

       1、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本次标的资产所处行业的国家政策
及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

       2、本次交易涉及有关各方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本次交易涉及有关各方提供及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

       4、本次交易各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各项合同协议得以充分履行;

       5、无其它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科信盛彩的主营业务是IDC及其增值服务,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科信
盛彩所经营的IDC业务属于增值电信业务。根据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
引》(2012 年修订)分类,科信盛彩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
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科信盛彩所从事的IDC业务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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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版),科信盛彩的主营业务属国家鼓励的科技服务类项目。

     另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战略
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均
对科信盛彩所处行业在政策上予以鼓励。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科信盛彩所属行业不属于高污染行业,符合绿色环保生产要求,在建设及运
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生活噪声及淘汰的设备。科信盛彩最近三年遵守国
家、地方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因违反环境保
护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科信盛彩的数据中心主要采用自有数据中心场地资源,其经营场所属于自有
土地和房产。科信盛彩最近三年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
规,不存在违反国家关于土地管理方面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关于土地方面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科信盛彩成为光环新网的全资子公司,并未在其所处的行
业内形成垄断,不构成行业垄断行为。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
法规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
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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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上市规则》规定如下:“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指社会公众
持有的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
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上述
社会公众是指除了以下股东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10%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至1,494,586,537股,其中社会公众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高于10%,公司股本总
额和股权分布符合《证券法》、《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办法》
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1)发行股份的定价情况

     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
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本次
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前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光环新网股票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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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均价;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12.06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光环
新网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8年4月24日实施完毕,光环新网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12.04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
整。

       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办法》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
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低
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
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因此,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2)标的资产的定价情况

       本次重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
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共同确定。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科信盛彩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35,000.00 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 109,791.95 万元,增值率为 435.54%。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85%股权作价为 114,750.00 万元。

     中同华评估及其项目经办人员与交易标的、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没有现实
和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其对标的公司的估值过程符合客观、公
正、独立、科学的原则。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确认的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确定,
定价合法、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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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本次股份发行的定价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定价,价格公允,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及中介机构充分论证,相关中介机构已针对本次交易出具
审计、评估、法律、财务顾问等专业报告,并按程序报有关监管部门审批。上市
公司自本次重组停牌以来按时公布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及时、全面的履行了法定
的公开披露程序。因此,本次交易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履行合法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利益的情形。

     (4)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
相关文件,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①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
可行。

     ②交易对方光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控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霍尔果斯百汇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汇达”)的
全资下属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交易对方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创投资”)目前的有限合伙人中,杨宇航为公司总裁、张
利军为公司财务总监、王军辉为公司监事;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总裁杨宇航、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高宏、公司董事袁丁曾是云创投资的普通合伙人,百汇
达、光环控股曾是云创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因此云创投资系公司关联方。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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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③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④本次交易以拟购买资产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拟购
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司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⑤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北
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方除
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
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资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
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
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相关性一致。公司以拟购买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
定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拥有科信盛彩 100%股权,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业
务结构,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现实及长远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依照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8)第010168号)中的资产评估价值作
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交易严格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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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
条第(三)项的规定。

       4、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产权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科信盛彩85%股权,科信盛彩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有
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影响企业
合法存续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科信盛彩将成为光环新网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债权债务
的处置或变更。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的产权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
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营业务为云计算业务、IDC及其增值服务、IDC运营管
理服务、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等互联网综合服务。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科信盛彩主营业务为IDC及其增值服务业务,与上市公
司的IDC及其增值服务相同。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科信盛彩优质资产的注入,
将增加上市公司可供出租机柜规模,增强IDC业务及其增值服务业务的竞争力。
上市公司原有数据中心业务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
抗风险能力将得以提升。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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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且不存在违反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性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上市公司
仍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继续保持
独立,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结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
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上市
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继
续执行上市公司章程及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
结构。

     因此,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不会产生不利影
响。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
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
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科信盛彩将成为光环新网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将增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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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未来整体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更好地回
报股东。

     根据业绩补偿方的承诺,科信盛彩2018年、2019年、2020年实现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9,210万元、12,420万元、
16,1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光环新网所持科信盛彩股权比例将由15%增加至
100%,增强盈利能力,提升经营业绩。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①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增加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
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要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日常关
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
充分发表意见。

     本次交易对方中光环控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的全资下属公司,根据
《上市规则》,光环控股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科信盛彩
15%股权,科信盛彩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交易对方云创投资目前的有限合伙
人中,杨宇航为公司总裁、张利军为公司财务总监、王军辉为公司监事;过去12
个月内,公司总裁杨宇航、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高宏、公司董事袁丁曾是云
创投资的普通合伙人,百汇达、光环控股曾是云创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因此云创
投资系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科信盛彩100%股权,
上市公司与科信盛彩之间无新增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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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
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②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未从事数据中心、云计
算和搜索引擎营销业务。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现状。

     ③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仍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得到较大改
善,实现了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通过本次交易将科信盛彩85%股权注入
上市公司,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
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光环新网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兴华审字(2018)第010297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
本条款的规定。

     3、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本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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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

     4、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
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1)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科信盛彩85%股权。根据相关工商档案、交易标的公司
章程、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交易对方合法持有交易标的的所有权。因此,本
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标的资产为经营性资产

     标的公司科信盛彩主要从事IDC及其增值服务,属于经营性资产范畴。

     (3)标的资产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各方在已出具的《购买资产协议》中对资产过户和交割作出了明确
安排,在各方严格履行协议的情况下,交易各方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
属转移手续。

     因此,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
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5、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的整合、转型升级,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
下,可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在原有业务基础上,以外延式发展方式进行行业整合,
进一步增加公司的IDC机房规模及完善地理位置的布局。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光环控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的全资下属公
司;云创投资的合伙人主要为上市公司员工;国创投资、金福沈与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标的公司以外的关联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百汇达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耿殿根持有百汇达99.99%
份额,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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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资、金福沈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科信盛彩股权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
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要求。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

要求

     《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
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
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
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规定:“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
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但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
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
套性,所募资金仅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
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
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本次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
额不超过58,075.00万元,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支付本
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金未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指本次交
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20%。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一并提交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
核。同时,光环新网已聘请中天国富证券作为本次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
天国富证券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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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

       (1)最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016年、2017年光环新网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的归属于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9,351.03万元、43,200.66万元。上市公司最近两年经营状
况满足盈利要求。

     同时,根据《发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用于收购兼并的,免于适用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
效果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8)第010298号《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以及光环新网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通过外部
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公司的自我评估报告进行核实评价,披露相关信
息。因此,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
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
率与效果,符合《发行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3)最近二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

     光环新网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
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2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
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根据光环新网最近两年实际现金分红情况及《2015年度审计报告》、《2016
年度审计报告》,光环新网2015年度和2016年度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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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光环新网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公告,尚未实施
完毕;根据光环新网《2017年度审计报告》,光环新网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光环新网符合《发行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4)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者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上市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
影响已经消除

     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度财务报表均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符合本条款的规定。

     (5)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百分之四十五,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除外;

     本次发行股票方式为非公开发行,符合本条款的规定。

     (6)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
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
担保或者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
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严格分开,机构、业
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
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
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符合本条款的规定。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符合《发行办法》第九条规定。

     2、本次交易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
的情形

     光环新网不存在《发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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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
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5、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发行证券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不存在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
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94,000万元;截至2018年3
月31日,公司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77,000万元,前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全部来自
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时间                银行理财余额
                                                        渠道                   金额

                                                  自有资金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94,000.00
                                                  募集资金                        94,000.00

                                                  自有资金                                 -
2018 年 3 月 31 日                  77,000.00
                                                  募集资金                        77,000.00

                                            360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均来自于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不存在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2)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
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首次取得时间         到期时间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借予他人款项      -                                      -   -                -

委托理财          -                                      -   -                -
                  北京亚太中立信息技术
                                                  1,529.00   2012 年 6 月     -
                  有限公司 5%股权
                  天津新动金鼎万众体育
可供出售金融资    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2,000.00   2016 年 3 月     -
产                合伙)20%股权
                  北京柘量投资中心(有限
                                                  2,000.00   2016 年 8 月     -
                  合伙)9.4787%份额
                  合计                            5,529.00   -                -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截至2018年5月31日,上市公司未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和委托理财,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5,529.00万元,占
上市公司当期末净资产的0.51%;鉴于投资北京亚太中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股
权是基于业务合作考虑,剔除该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持有的其他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余额为4,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当期末净资产的0.37%。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
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购买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18年5月31日,上市公司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77,000万元。上市公司
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来自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后续将按计划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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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投入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之房山绿色云计算基地项目。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购买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计
划以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的相关规定

       ①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划投     项目已投入     项目       计划投入募    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
                  资总额         金额         进度       集资金总额      金金额       使用进度
                         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互联网数据
服务一体化
                  18,629.20      18,797.91    100%         18,629.20     18,797.91     100.91%
平台二期工
程
宽带接入服
                   9,586.00        547.16     100%           547.16        547.16      100.00%
务拓展
上海嘉定绿
色云计算基
地项目(收购
                   9,038.84       9,146.58    100%          9,038.84      9,146.58     101.19%
上海明月光
学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互联网技术
研发中心扩         2,861.00       2,902.79    100%          2,861.00      2,902.79     101.46%
建
合计              40,115.04      31,394.44           -     31,076.20     31,394.44     101.02%

                         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
                           -             -           -          4.63          4.63     100.00%
金
合计                       -             -           -          4.63          4.63     100.00%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重组的现金
                  83,200.00      83,200.00    100%         83,200.00     83,200.00     100.00%
对价
燕郊光环云
                  22,844.04      22,867.20    100%         22,844.04     22,867.20     100.10%
谷二期项目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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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海嘉定绿
                                              72.36
色云计算基        57,354.83     41,499.64               57,354.83      41,499.64    72.36%
                                                 %
地项目
房山绿色云
                                              18.44
计算基地项       124,055.65     22,878.26              124,055.65      22,878.26    18.44%
                                                 %
目
合计             287,454.52    170,445.10         -    287,454.52    170,445.10     59.29%

    注 1:宽带接入服务拓展项目原计划投入 9,586 万元,投入 547.16 万元后将剩余金额

9,146.58 万元变更为用于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项目之购买上海明月光学有限公司 100%

股权(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原宽带接入服务拓展项目不再继续投建。

    注 2: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略高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因为孳息所致。

    注3:截至2018年6月7日,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7,641.57万

元,房山绿色云计算基地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7,042.71万元。截至2018年6月7日,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合计累计使用201,280.01万元,占募集资金287,454.52万元的比

例为70.02%。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上市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
均使用完毕,相关项目亦投建完毕;上市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18年3月31日使用至59.29%,截至2018年6月7日使用至70.02%,基本使用
完毕。

       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18年5月31日,上市公司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77,000万元。上市公司
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来自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后续将按计划全部
投入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之房山绿色云计算基地项目。

       ③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的相关规定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
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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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的规定;(三)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
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
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
性”。

     1)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a.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

     截至目前,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
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至70.02%,基本使用
完毕。

     b.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项目                     披露情况                       实际效果         实际效果比例
               项目预计收益主要包括IDC业务收益
互联网数据        及CDN业务收益,预计年收入                                     总比例
                                                       2017年度实现IDC
服务一体化       24,278.8万元,其中机柜托管收入                                38.60%;
                                                       收入8,841.81万元
平台二期工     9,120万元(含税)、带宽收入10,710                             IDC收入实现
                                                          (不含税)
    程         万元、CDN收入4,000万元、其他增值                                102.77%
                         收入448.8万元。
               因宽带接入服务拓展项目的制定时
               间较早,近几年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
               化,经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董
               事会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带宽接入服                                              见“上海嘉定绿色
               审议通过,变更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向                                     -
  务拓展                                                云计算基地项目”
               收购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
               公司(原上海明月光学有限公司)
               100%股权用于建设上海嘉定绿色云
                         计算基地项目。
互联网技术
                互联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
研发中心扩                                                   不适用                 -
                资金已经全部投入并基本建成。
    建
               中金云网承诺2016年度、2017年度、        中金云网扣非归母     中金云网2016
               2018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000万          净利润2016年度     年度:115.83%
重组的现金
                   元、21,000万元、29,000万元          15,058.01万元2017      2017年度:
    对价
               无双科技承诺2015年度、2016年度、            年度净利润          104.94%
                2017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500万          22,037.22万元。    无双科技2015

                                            36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元、4,550万元、5,915万元             无双科技扣非归母     年度:103.08%
                                                           净利润2015年度       2016年度:
                                                         3,607.91万元;2016   106.38% 2017
                                                           年度 4,840.47万    年度:142.78%
                                                            元;2017年度
                                                             8,445.68万元
               项目满负荷运营后预计年营业收入            2017年正式投入使
燕郊光环云
               可达18715.36 万元以上,销售净利率         用,尚未达到满负        不适用
谷二期项目
               为23.14%,投资利润率为22.30%。                荷运营。
上海嘉定绿      满负荷运营后预计年营业收入可达           2017年正式投入使
色云计算基      41920 万元以上,销售净利率为             用,尚未达到满负        不适用
  地项目                  30.75%。                           荷运营。
               项目总体完成建设后可以提供6000
               个云计算机柜服务能力以及6万台云           房山绿色云计算基
房山绿色云
               主机规模的云计算服务能力,满负荷          地正处于建设期,
计算基地项                                                                       不适用
               运营后预计年营业收入可达84960万           按照募投项目实施
    目
               元以上,年净利润为23834.88万元,              计划进行。
                     销售净利率为28.05%。

       光环新网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基本一致,部分项目于2017年投入使用,
但尚未实现满负荷运营,随着这类项目达到满负荷运营,预计能实现预期经济效
益。

       上市公司2014年至今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增长情况如下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43,454.31          59,153.04      231,762.66     407,716.87

 归母净利润                     9,518.44          11,358.84       33,515.98      43,586.21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36.13%         291.80%         75.92%

 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19.34%         195.07%         30.05%


       上市公司自2014年上市至今,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均实现逐年增长。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后平均净利润较募集资金前大幅增加,募投项目效果总体较好。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支付本
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所处行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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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
《发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3)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
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
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中介费用及发行费用。本次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
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存在用于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证券为主要业务的
公司。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
或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光环新网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且光环新网具备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光环新网不会与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4、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发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二)发行对象不超过五名。发
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5名的特定投资者,符合《发
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5、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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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确定发行价格和持股
期限,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二)发行价格低于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
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董事会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以不低于董事会
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上市交易。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1)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价格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合计不超过58,075.00万元,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
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①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
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最终
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
的情况确定。

     (2)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部分价格锁定安排

     光环新网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
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配套募
集资金认购方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如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则适用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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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前,百汇达持有公司35.42%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耿殿根持有
    百汇达99.99%份额,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仍为百汇达,实际控制人仍为耿殿根。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与锁定期的情形符合《发行办法》
    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分析

           (一)本次交易标的的定价分析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科信盛彩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25,208.05 万元。根据中同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8)
    第 010168 号)的评估结果,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市场法两种方式对标的资产
    进行评估,其中科信盛彩 100%股权以收益法评估的价值为 135,000.00 万元,以
    市场法评估的价值为 141,400.00 万元。标的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益法                                  市场法
             账面净资
标的资产                                                                                   评估增值
               产         评估值      评估增值     评估增值率      评估值     评估增值
                                                                                             率
科信盛彩
             25,208.05   135,000.00   109,791.95       435.54%   141,400.00   116,191.95     460.93%
100%股权

           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值 135,000.00 万元作为标的资产价值的评估结果,
    较审计后的标的资产账面净资产增值 109,791.95 万元,增值率为 435.54%。

           (二)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分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光环新网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12.06元/股,定价依据如
    下: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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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具体价格如下
表: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9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                            14.69                          13.23

 定价基准日前 60 交易日均价                            14.07                          12.67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交易日均价                            13.40                          12.06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发行定价基
准日(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发行价格为12.06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
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
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018 年 3 月 16 日,光环新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46,351,3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8,927,027.76 元(含税),上述议案已经
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光环新网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述调整办法进行调整。2018 年 3 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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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100 份,公司总股本由
1,446,351,388 股变更为 1,446,351,488 股,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按 1,446,351,488 股计算 2017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6,351,4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99999 元人民币。
该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实施完毕,光环新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发行价格按照上述调整办法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12.04 元/股。


      (三)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

     根据《发行办法》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
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①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
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四、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所选取评估方法的

适当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选取的评估方法全面、合
理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整体价值,标的资产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过程中涉及
评估假设前提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行业政策及发展情
况,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未来营业收入及增长率预测,是在假设前提下的合理
预测,预期收益的可实现性具有一定的依据;评估采取的折现率充分考虑了系
统风险和特有风险,折现率选择合理。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

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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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根据《2016-2017 年中国 IDC 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16 年中国 IDC 市场继
续保持高速增长,市场总规模为 714.5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37.8%,未来三年,
中国 IDC 市场规模持续上升,预计 2019 年,市场规模将接近 1,900 亿元。未来
IDC 及其增值服务业务市场广阔。

     上市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云计算业务、IDC 及其增值服务及 IDC 运营管理
服务等互联网综合服务。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由直接持有科信盛彩 15%股权
变成直接持有科信盛彩 100%股权,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在科信盛彩中的收益
权,提高上市公司并表后的盈利能力。同时,科信盛彩数据中心位于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进一步扩展了上市公司在北京地区的数据中心布局,增加了上市公司
机房的可租用面积,提高了上市公司在北京地区数据中心的市场占有率。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及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中兴华专字(2018)第 010233 号)及未经审计的 2018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经
审阅的 2017 年和 2018 年 1-3 月《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中兴华专字(2018)
第 010233 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变化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1-3 月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33,684.23             133,821.69               0.10%

营业利润                               17,459.54              17,466.55               0.04%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800.78              14,829.01               7.45%

                                                      2017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07,716.87             407,716.87                    -
营业利润                               50,424.30              50,424.30                    -
                                            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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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3,586.21              44,604.74              2.34%

    注:2018 年 1-3 月实现数取自公司公告的一季度财务数据,备考数取自经审阅的中兴

华专字(2018)第 010233 号报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净利润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推动其主营业务的发
展,使其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实现上市公
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3、上市公司未来经营过程中的优势和劣势

       (1)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

       区位优势:上市公司目前主要的数据中心位于北京、上海,且本次收购的科
信盛彩数据中心亦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从服务商区域集中度分布来看,北
京作为首都以及全国的政治、科技及文化中心,上海为全国的经济中心,两地经
济发达,拥有旺盛的市场需求,良好的通信基础设施、处于国内骨干网及局域网
的出入口位置,拥有优质的宽带资源。上市公司及科信盛彩目前数据中心具有较
好的区位优势,为上市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规模优势:根据《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大型数据中心是指规模大于等于 3,000 个标准机架小于 10,000 个标准机架的数据
中心;超大型数据中心是指规模大于等于 10,000 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光环
新网目前拥有的已建成可用的机柜数量超过 21,601 个,尚在建设中的可用机柜
数量 19,392 个,其中,科信盛彩设计可用机柜数量为 8,100 个,属于大型数据中
心。

       能耗优势:PUE 是评价数据中心能源效率的指标,是数据中心消耗的所有
能源与 IT 负载使用的能源之比。2014 年政府有关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标准进一
步完善:北京地区禁止新建 PUE>1.5 的数据中心,未来该政策适用的区域范围
很可能将继续扩大。全国中小型数据中心设计 PUE 平均值约为 1.8,科信盛彩
PUE 值可达到 1.5 以下,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2)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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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但科信
盛彩截至 2017 年末的资产负债率较高,达到 67.42%,且未来仍需要一定规模的
资金投入,上市公司面临着一定的资金需求考验。

     4、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资产状况及财务安全性分析

     (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分析

     根据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变化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8.3.31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流动资产                           303,860.10               299,613.36               -1.40%

非流动资产                         773,761.68               773,699.08               -0.01%

资产合计                         1,077,621.78             1,073,312.44              -0.40%

流动负债                           141,686.37               193,839.06              36.81%

非流动负债                         238,452.64               238,452.64                     -

负债合计                           380,139.01               432,291.70              13.72%

                                                    2017.12.31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流动资产                           292,166.03               292,166.03                     -

非流动资产                         769,190.59               769,190.59                     -

资产合计                         1,061,356.62             1,061,356.62                     -

流动负债                           135,236.65               191,911.65              41.91%

非流动负债                         243,379.79               243,379.79                     -

负债合计                           378,616.44               435,291.44              14.97%


     本次交易前后科信盛彩均同受上市公司控制(2015 年科信盛彩已纳入光环
新网合并范围),因此对交易标的的合并遵循收购少数股权的会计处理原则,将
交易标的资产、负债按其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并入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收入、成本和费用等自相关期间并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上述备考
编制原则,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总资产基本不受影响,流动负债的增长主要为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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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支付现金对价款(备考报告编制时假设募集资金尚未到位且现金对价尚未支
付)。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分析

     根据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 2017 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
41.01%,2018 年 3 月末的资产负债率为 40.28%,可比上市公司鹏博士、银信科
技、网宿科技及光环新网截至 2018 年 3 月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76%、
25.73%、24.29%、35.28%,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接近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
41.30%,处于合理水平。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对外投资规模扩大,外部融资渠道畅通。
为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公司亦可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筹集所需资金。另外,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未决诉讼或仲裁、对外担保等
或有事项而形成或有负债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整合措施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

响

     1、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之前,上市公司已经对科信盛彩进行控制并合并财务报表,上市公
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对科信盛彩进行管理、整合。本次交易
完成后,科信盛彩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在企业
文化、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的整合。

     企业文化整合方面: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科信盛彩之间的人员交流、学
习,组织科信盛彩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等到光环新网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参观、
学习、交流、培训,使科信盛彩融入光环新网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的不断融合
可以为优化企业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率奠定良好的基础。

     业务整合方面:上市公司目前在北京及其周边地区拥有多个已经建成机房及
在建机房,上市公司可以统筹安排。在采购方面,统一采购可以利用采购规模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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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获取更加优惠的采购价格;在销售方面,更大规模的IDC机房数量可以在投标
获取客户的过程中提高竞争力,尤其在客户对机房位置有要求的情况下,更能满
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业务竞争力。

     人员整合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积极保障标的资产现有员工的
稳定性,通过双方员工之间交流、学习不断的提升业务能力;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要求,对标的资产的员工进行统一的
管理和考核。

     财务整合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财务管理规
范的要求对标的资产进行管理和规范,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内部审批规范、
财务人员设置等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执行。

     资产整合方面:科信盛彩主要资产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应收
账款等,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资产管理的内部管理规范要求对标的资产
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规范,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效益。

     2、未来两年发展规划

     未来两年,公司将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继续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
断提升云计算收入规模及服务能力,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将
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一方面积极筹划数据中心全国战略布局,在加
快数据中心建设进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数据中心服务品质;另一方面公司紧跟
互联网科技发展潮流,大力发展并推广云计算服务。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服务品质。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有序推动燕郊二期、上海嘉定、房山三大云计算中心的建设进度,
争取项目早日达产运营。在扩大公司数据中心业务规模的同时,公司将大力推广
数据中心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应用,不断提高数据中心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数据
中心运维能力及服务品质。

     加强业务转型,致力云计算发展。公司紧跟互联网发展趋势,大力加强云计
算投入及云计算应用。未来,公司将加大力度进行业务转型,逐步向云计算为核
心的综合服务领域倾斜,进一步扩大云计算在公司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为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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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加大力度拓展云计算增值服务及基于云计算的SAAS服务。同时,公司将广
泛吸纳国内外云计算领域的优秀人才及优秀团队,为公司成为国内一流的云计算
及互联网业务综合服务提供商奠定基础。

     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依托IDC
业务和公有云服务进行混合云应用的深入开发,融合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为客
户提供一站式混合云解决方案服务。同时,公司将在云安全领域进行不断的升级
研发,确保客户运营数据安全,并将继续加大数据中心智能化管理系统的研发,
提升日常运维和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数据中心运维能力及服务能力。

     继续寻求行业并购,拓展业务范围。为了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业务范围,
实现公司云计算业务转型,公司将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继续寻找行业优质资源,
适时进行并购整合,从而不断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
争力。

     3、保持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稳定性的具体措施

     (1)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的构成

     根据科信盛彩提供的资料,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具体如下:

     序号          职员姓名                 职务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朱卫国                总经理                     管理人员

      2               李宏                副总经理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3               宋坤                副总经理                    管理人员

      4               王楠               销售部总监                 核心业务人员

      5              岳仁杰              技术部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2)保持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稳定性的具体措施和竞业禁止的具体约
定

     1)保持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稳定性的具体措施

     ①大部分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在云创投资持有合伙份额

     为了使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朱卫国、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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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王楠、岳仁杰等4人在云创投资持有合伙份额,在本次交易前通过云创投
资间接持有科信盛彩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其将通过云创投资间接持有上市
公司的股份。

     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8.7条的约定,为保证标的公
司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交易对方应尽最大努力促使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自本次
交易交割日起三年内在标的公司持续专职任职并履行其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存
在下列情形的,不视为违反任职期限承诺:(1)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违反相关约
定解聘该等人员,或调整该等人员的工作岗位导致其离职的;(2)该等人员非因
主观原因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经上市公司同意后离职的;(3)上市公司书面同意
其离职的。核心管理层非因上市公司认可的原因违反前款所述任职要求的,应将
离职前三个月从标的公司获得的报酬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上市公司。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8.8条的约定,交易对方保证
标的公司与核心管理层签订符合上述承诺义务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
协议等,以促使该等核心管理层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会自己
经营或以他人名义直接或间接经营与标的公司及光环新网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不会在同标的公司及光环新网存在相同或者相类似业务的实体担任任何职务或
为其提供任何服务。

     2)竞业禁止协议

     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以下统称“核心人员”)已与标的公司签署了
《竞业禁止协议》,具体如下:

     “(1)核心人员保证未经标的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核心人员在标的公司任职
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参与经营与标的公司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2)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间,未经标的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核心人员承诺:
不从事任何经营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职业;核心人员和/或核心人员的
关联人不在竞争性单位或与标的公司有直接经济往来的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团
体内接受或取得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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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代理人、顾问等),或向该类竞争性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无论是否有偿)
或其他协助(例如,从事与公司正在进行的业务或公司董事会不时决定拟发展的
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竞争性单位;不得利用在
标的公司的任职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
己谋取私利;

     (3)未经标的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核心人员不论因何种原因从标的公司离
职,离职后两年内在标的公司支付了竞业禁止经济补偿费后均需遵守上述两项的
约定;

     (4)核心人员同意,在其任职于标的公司期间及离职后的两年内,核心人
员保证不会直接或间接地指使、引诱、鼓励、唆使或以其他方式试图影响标的公
司的其他员工离职,去为核心人员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服务;核心人员保证不
会引诱标的公司的客户或以前的客户以攫取他们的业务而直接或间接获利。核心
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履行其职责且经标的公司书面授权而采取的行动除外。”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

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每股收益指标影响测算的假设前提具体如下:

     (1)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以及国内
金融证券市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亦未发生重大变
化;

     (2)光环新网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光环新网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12.04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调
整为 48,235,049 股;按照配套资金总额 58,075.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
格为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前 2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九折(13.23 元/股)计算的
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43,896,447 股;按照除权除息后调整的发行价格(13.21
元/股)计算的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43,962,907 股。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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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假设本次交易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上市公司 2018 年经营业绩(不考虑科信盛彩 15%的并表收益)与
去年保持一致,即按照上市公司 2018 年可实现净利润(不考虑科信盛彩 15%的
并表收益)为 43,327.16 万元;假设科信盛彩 2018 年可实现承诺净利润 9,210 万
元;据此计算的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8 年预计可实现净利润 44,708.66 万元,交易
后上市公司 2018 年预计可实现净利润为 48,622.91 万元;

     (5)在预测 2018 年末总股本和基本每股收益计算时,仅考虑本次交易对总
股本的影响,公司当前不存在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情况。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交易对公司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股本(万股)                                     144,635.14                      153,854.93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万元)                          44,708.66                       48,622.91

基本每股收益                                             0.31                            0.33


    注 1:交易前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公司 2017 年净利润(不考虑科信盛彩 15%

的并表收益)+科信盛彩 2018 年承诺净利润*15%;交易后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公

司 2017 年净利润(不考虑科信盛彩 15%的并表收益)+科信盛彩 2018 年承诺净利润

*15%*1/2+科信盛彩 2018 年承诺净利润*1/2

    注 2: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

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发行数量×发

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由 0.31 元/股增长到 0.33 元/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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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提高,且随着科信盛彩后期承诺净利润的进一步增长,预计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会进一步增长,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初步融资计划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数据中心尚未全部建设完工,仍需要部分资本性投入,
加大了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上市公司一方面可以利用科信盛彩自身的经
营性现金流入和银行借款支付部分资本性支出,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上市公司平
台,通过股权或债权的方式进行融资。

     3、本次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科信盛彩原有员工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不涉及职工安置。

     4、本次交易成本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
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六、本次交易资产交付安排的说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当及时实
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交易方案,并互相积极
配合办理本次交易所应履行的全部交割手续。交易对方应在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
办理并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

     各方同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或促使他人签订任何文件,
申请和获得任何有关批准、同意、许可、授权、确认或豁免,使光环新网取得标
的资产之所有因经营其业务所需的或与标的资产有关的许可证、同意、授权、确
认及豁免,按有关程序办理一切有关注册、登记、变更或备案手续)以确保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得以全面实施。

     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就交易对
方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程中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新增股份所
支付的对价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于验资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向深交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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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将新增股份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的手续。

     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在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及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到
位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以本次配套融资募集的资金
支付,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如自标
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之日起 180 日内,本次配套融资仍未完成,则上市公司以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现金对价。

     详见本报告“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明确约
定了对价支付安排和资产交割安排,本次资产交付安排不存在上市公司向交易
对方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重大风险。


      七、本次交易前后同业竞争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百汇达,持股比例为 35.42%,
耿殿根持有百汇达 99.99%份额,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百汇达和耿殿根的具体情
况详见本报告“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概况”。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
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科信盛彩 100%股权。科信盛彩主要为客户提
供 IDC 及其增值服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实际控制人耿殿根及其控制
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科信盛彩相同或相似业务,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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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完成后,云创投资、国创投资、金福沈将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合计
持股不超过 5%,本次交易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实际控制人耿殿根就避免与光环新网同业竞争问题,进
一步就相关安排承诺如下:

     “一、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之全资、控股子企业目前不拥有及经营任
何在商业上与光环新网正在经营的业务有直接竞争的业务。

     二、本人/本企业承诺本人/本企业本身、并且本人/本企业必将通过法律程序
使本人/本企业之全资、控股子企业将来均不从事任何在商业上与光环新网正在
经营的业务有直接竞争的业务。

     三、如本人/本企业(包括受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子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将
来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与光环新网的主营产品或服务有可能形成竞争,本人/本企
业同意光环新网有权优先收购本人/本企业与该等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资产或本人/
本企业在子企业中的全部股权。

     四、如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光环新网造成损失
的,本人/本企业将赔偿光环新网的实际损失。”


      八、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的关联交易情况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关联方情况

     (1)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对本企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企业的持股     业的表决权比
                                                                 比例           例
霍尔果斯百汇达
股权投资管理合        新疆       投资管理         1,000 万     35.42%           35.42%
伙企业(有限合
                                            382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伙)


       (2)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主要经   注册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营地       地                             直接   间接
光环云谷科技有限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燕郊    燕郊                             100%          投资设立
公司                                  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光环新网(上海)
                      上海    上海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00%          购买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德信致远科技
                      北京    北京    互联网信息服务           100%          购买
有限公司
北京光环金网科技
                      北京    北京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51%           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
西安博凯创达数字
                      西安    西安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00%          投资设立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瑞科新网科技                                                             非同一控制下
                      北京    北京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00%
有限公司                                                                     企业合并购买
北京科信盛彩云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北京    北京                             15%           增资
算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光环新网国际有限
                      香港    香港    投资                     100%          投资设立
公司
北京中金云网科技                      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                   非同一控制下
                      北京    北京                             100%
有限公司                              服务、数据处理                         企业合并购买
北京无双科技有限                      代理、发布广告、技术                   非同一控制下
                      北京    北京                             100%
公司                                  服务                                   企业合并购买
                                      企业管理咨询;设计、
北京光环凯旋管理
                      北京    北京    代理、发布广告;技术     40%     20%   投资设立
咨询有限公司
                                      服务
光环有云(香港)网                    技术服务,云计算,计
                      香港    香港                             100%          投资设立
络科技有限公司                        算机系统服务
光环有云(北京)                      技术服务,云计算,计
                      北京    北京                             45%           投资设立
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算机系统服务
                                      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
北京亚逊新网科技
                      北京    北京    服务;软件开发;出租     100%          购买
有限公司
                                      商业用房。
                                      云平台服务、云基础设
光环新网(宁夏)              中卫
                     中卫市           施服务、云软件服务;     100%          投资设立
云服务有限公司                市
                                      软件技术开发


       (3)公司的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    注册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



                                              383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经营      地                                    联营企业投资
                                   地                            直接     间接   的会计处理方
                                                                                       法
北京长城光环宽带网络技术
                                 北京     北京    信息技术服务   49%                权益法
有限公司
北京华爱光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信息技术服务   15%                权益法
陕西广电新网云服务有限公
                                 西安     西安    信息技术服务   49%                权益法
司

       (4)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上市公司关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天津红杉资本投资基
                        持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911201166759709026
金中心(有限合伙)
耿殿根                  董事长
杨宇航                  董事、总裁
郑善伟                  董事
曹毅                    原董事
宋健尔                  独立董事
郭莉莉                  独立董事
侯成训                  独立董事
韩旭                    原独立董事
税军                    原独立董事
王淑芳                  原独立董事
高宏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侯焰                    副总裁
陈浩                    副总裁
齐顺杰                  副总裁
耿岩                    副总裁、耿殿根之侄子
张利军                  财务总监
袁丁                    董事、人事行政部总监
庞宝光                  监事会主席、人事行政部经理
王军辉                  监事
李超                    监事、运营总监
汝书伟                  技术总监
刘吉衡                  系统集成部总监
吴国雄                  酒仙桥数据中心运营总监
                                                 38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上市公司关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韩冠华                  燕郊数据中心运营总监
刘红                    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金福沈                  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董事
蔡俊龙                  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监事
朱卫国                  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洁                    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雨                    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操健仁                  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胡杰                    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余红军                  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绪生                  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薇薇                  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施侃                    北京无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冯天放                  北京无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陈晓媛                  北京无双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光环有云(北京)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副
程辉
                        董事长、经理
                        光环有云(北京)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董
江琦
                        事
                        光环有云(北京)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原
王凤
                        董事
                        光环有云(北京)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原
叶勇
                        监事
                        光环有云(北京)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监
刘虎
                        事
北京蓝沧科技有限公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                         91110105335440358B
司
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91110302774700481M
司
南京安与吉信息技术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91320104084173223D
有限公司
武汉安宇吉信息有限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91420100303605904K
公司
中金云金融(北京)大
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91110302351644422P
司
中金慈云健康科技有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91110302306553185Q

                                            385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上市公司关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限公司
烟台中金数据系统有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91370600793912068L
限公司
北京亦庄国际产业互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91110302MA0037205J
联网研究院股份公司
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
                     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91360405343327945T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招彩旺旺信息技                                                    91110108MA00427M9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术有限公司                                                            1
中金花桥数据系统有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91320583681134759B
限公司
杭州萱萱科技有限公                                                    91330109MA27WM7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司                                                                    W8T
北京首信圆方机电设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91110302768456806L
备有限公司
北京金田恒业置业有
                        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911103027916029986
限公司

     2、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              2016 年
北京蓝沧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06                  116.42
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469.05                  465.80
中金花桥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209.45                    0.00
北京首信圆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021.04                  873.10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         2016 年
南京安与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8.30         879.73
北京招财旺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4.25          12.00
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438.19         138.64
                                            386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         2016 年
中金云金融(北京)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401.22        2,021.29
中金慈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69.81           94.91
烟台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88.68          212.26
北京蓝沧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31.59               0.62
中金花桥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0.99            0.00
北京亦庄国际产业互联网研究院股份公司                 提供劳务               8.64            0.00


       (2)关联租赁情况---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房屋                      1,849.39                     1,948.11


       (3)关联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金额         起始日       结束日       利率            利息
金福沈                       500,000.00   2017-4-12    2017-9-26      4.35%          10,010.96
金福沈                    1,500,000.00    2017-4-18    2017-9-26      4.35%          28,960.27
金福沈                    1,600,000.00    2017-4-27    2017-9-26      4.35%          29,174.79
金福沈                    1,400,000.00    2017-5-11    2017-9-26      4.35%          23,192.05
金福沈                    1,000,000.00    2017-5-26    2017-9-26      4.35%          14,778.08
金福沈                    4,000,000.00    2017-6-19    2017-9-26      4.35%          47,671.23
金福沈                    2,000,000.00    2017-6-23    2017-9-26      4.35%          22,882.19
金福沈                    1,000,000.00    2017-7-12    2017-9-26      4.35%           9,176.71
金福沈                    5,000,000.00    2017-8-28    2017-9-26      4.35%          17,876.71
金福沈                       200,000.00   2017-9-8     2017-9-26      4.35%            452.88
金福沈小计               18,200,000.00                                              204,175.89
杭州萱萱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    2017-1-13    2017-5-24      4.35%          15,612.33
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2017-1-1     2017-12-31     4.35%          20,742.98
合计                     19,200,000.00                                              243,110.10

       (4)关联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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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子公司中金云网由董事长杨洁及其配偶张利做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签订
《固定资产融资借款合同》(编号:0020000094-2015 年(亦庄)字 0014 号)贷
款额度伍亿整。

     2)公司子公司中金云网由董事长杨洁及其配偶张利做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与
主办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签订《北京数据中心二期项目银团贷款合同》(编号:0020000094-2015 年(亦
庄)字 0023 号),贷款额度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三亿元整,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三亿元整,北京银行
黄村支行贰亿元整。

     3)子公司科信盛彩以北京金田恒业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海二路 28 号自有物业(房产证编号:X 房权证开字第 005009 号、土地证编
号:开有限国用 2016 第 48 号)设定抵押;以融资期限内亦庄云计算基地产生的
全部经营收入(人行征信动产权属统一登记证明编号 02661269000322397736)
及该合同下应收账款设定质押并由北京百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连带责任
保证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0020000094-2016 年(亦庄)字 0049 号),
贷款额度为贰亿捌仟万元整。贷款期限 2016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1 日。
2017 年 3 月,子公司科信盛彩根据 2016 年 4 月 13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将抵押物变更为该公司
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西二路 6 号院 1 号楼等六幢楼的房屋所有权及对应
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号:京(2016)开发区不动产第 0019466 号、京(2016)
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0019668 号);2017 年 6 月 15 日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编号:0020000094-2017 年(亦庄)字 00073 号),贷款额度为壹亿肆仟伍佰万
元整,贷款期限自实际开始提款日起不超过 8 年。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贷款余额 409,924,128.91 元。

     4)2017 年 10 月 16 日,光环新网与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公
授信字第 1700000114229)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限 2017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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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0 月 15 日,授信额度为壹亿元;同时耿殿根与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签订(个高保字第 1700000114229 号)最高额担保合同,担保最高债权额壹亿
元。

       5)公司子公司中金云网与仲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售后回租合同,
将公司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租赁方式与仲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 30,000,000.00 元,售后回租期限为 201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 日,融资期限为三年,租赁期满,公司拥有所有权,中
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已执行
完毕,所有应付款项均已偿还。

       6)公司子公司中金云网与上海电气融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租
赁物为冷水机组,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 9,800,517.00 元,租赁起止日
期为 2012 年 7 月 6 日至 2017 年 7 月 5 日,融资期限为五年,租赁期满,公司
拥有所有权,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已执行完毕,所有应付款项均已偿还。

     7)子公司中金云网签订融资租赁业务合同,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为连带
责任保证人。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南京安与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90.55                  0.00
应收账款       北京招彩旺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00                11.32
               北京亦庄国际产业互联网研究院
应收账款                                                          9.16                  0.00
               股份公司
预付账款       北京蓝沧科技有限公司                             198.38                98.32
预付账款       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577.72                  0.00
预付账款       北京首信圆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618.00               289.80
其他应收款     南京安与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00                  1.32
预收账款       南京安与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00             3,352.14
预收账款       烟台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150.00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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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账款       北京蓝沧科技有限公司                               0.22                    0.00
               北京长城光环宽带网络技术有限
其他应付款                                                       18.01                 18.01
               公司
其他应付款     冯天放                                             0.00                129.64

其他应付款     南京安与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34.02                534.01
其他应付款     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0.00                674.49
其他应付款     武汉安与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16                    1.09


     3、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关联方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科信盛彩关联方如下:

     (1)科信盛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母公司对科      母公司对科信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股本       信盛彩的持      盛彩的表决权
                                                               股比例            比例
                                 互联网和    144,635.1388
光环新网              北京                                     15.00%            66.00%
                                 相关服务        万元

     2015 年 4 月 20 日,光环新网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的议案》,光环新网与百汇达共同投资科信盛
彩,其中光环新网投资人民币 6,870 万元持有其 15%的股权,百汇达投资人民币
16,488 万元持有其 36%的股权,同时光环新网与百汇达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
定自投资完成之日起,在决定科信盛彩有关经营发展、且须科信盛彩股东会批
准的重大事项时,百汇达将跟随光环新网行使股东权利,与光环新网保持一
致,特别是行使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

     2016 年 1 月 6 日,光环新网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及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北京科信盛彩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云创投资以 6,870 万元的价格收购国创投资
持有的科信盛彩 15%的股权,光环新网放弃优先购买权。为避免产生同业竞
争,光环新网与云创投资出具了《关于北京科信盛彩置业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
议》,约定自本次收购完成之日起,在决定科信盛彩有关经营发展、且需经科信
盛彩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云创投资将跟随光环新网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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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光环新网保持一致;如一方拟就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提出议案时,
须事先与另一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最终按照光环新网决定的意见以双方
名义共同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双方在科信盛彩召开股东会审议协议约定的重大
事项前须进行充分沟通协商,最终按照光环新网决定的意见在股东会上对该等
事项行使表决权。

     2017 年 11 月 10 日,百汇达因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将其持有的科信盛彩 36%
的股权以 16,48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全资下属公司光环控股,且光环控股同意继
续履行百汇达与光环新网出具的一致行动协议及其作出的相关承诺,并与光环
新网重新出具一致行动协议及出具承诺函。

     科信盛彩的最终控制方为自然人耿殿根。

     (2)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科信盛彩关系
北京百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光环控股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杭州萱萱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投资者控制的企业
金福沈                                                  主要投资者、董事
北京金田恒业置业有限公司                                主要投资者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北京首信圆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投资者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4、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性质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光环新网      提供 IDC 及其增值服务         5,359.10         66.32%   386.84            24.09%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391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性质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首信圆方    购买机柜、冷通道及相关的配件                   1,021.04 4.22% 873.10         4.71%
光环新网    代垫物料消耗、管道租金摊销、安保等费用          322.02 1.33% 275.34          1.49%
光环新网    购买商品                                            2.57 0.01%          -           -

    注 1:首信圆方的股东为北京金田恒业置业有限公司 100%控制的企业,北京金田恒业

置业有限公司为科信盛彩股东金福沈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2)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关联担保情况

     科信盛彩以北京金田恒业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
28 号自有物业(房产证编号:X 房权证开字第 005009 号、土地证编号:开有限
国用 2016 第 48 号)设定抵押,以融资期限内亦庄云计算基地产生的全部经营收
入(人行征信动产权属统一登记证明编号 02661269000322397736)及该合同下
应收账款设定质押,并由百汇达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
号:0020000094-2016 年(亦庄)字 0049 号),贷款额度为贰亿捌仟万元整。贷款
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1 日止。

     2017 年 3 月,科信盛彩根据 2016 年 4 月 13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将抵押物变更为科信盛彩所
拥有的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西二路 6 号院 7 号楼 1 至 4 层等 3 套房屋所
有权及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京(2016)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0019466 号)、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西二路 6 号院 1 号楼等 6 幢楼的房
屋所有权及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京(2016)开发区不动产
权第 0019668 号),贷款额度为肆亿贰仟伍佰万元整,贷款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13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止。

     (3)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关联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金额         起始日       结束日         利率              利息
金福沈                          50.00    2017-4-12     2017-9-26         4.3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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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福沈                         150.00    2017-4-18     2017-9-26        4.35%           2.90
金福沈                         160.00    2017-4-27     2017-9-26        4.35%           2.92
金福沈                         140.00    2017-5-11     2017-9-26        4.35%           2.32
金福沈                         100.00    2017-5-26     2017-9-26        4.35%           1.48
金福沈                         400.00    2017-6-19     2017-9-26        4.35%           4.77
金福沈                         200.00    2017-6-23     2017-9-26        4.35%           2.29
金福沈                         100.00    2017-7-12     2017-9-26        4.35%           0.92
金福沈                         500.00    2017-8-28     2017-9-26        4.35%           1.79
金福沈                          20.00     2017-9-8     2017-9-26        4.35%           0.05
金福沈小计                   1,820.00                                                 20.42
杭州萱萱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017-1-13     2017-5-24        4.35%           1.56
合计                         1,920.00                                                 21.98

       杭州萱萱科技有限公司为科信盛彩股东金福沈控制的企业,金福沈持股
90%。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全部为科信盛彩向股东方金福沈及其控制企业杭州萱
萱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处于重要的建设期,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且报告期科信
盛彩的业务规模处于快速增长期,对资金也有一定的需求,故报告期内存在科信
盛彩因资金需求向股东方金福沈及其控制企业借款的情形,双方参照银行贷款基
准利率约定了 4.35%的借款利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公告义务。后期若科
信盛彩继续向股东金福沈及其关联方借款,将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公告义
务,协商约定借款利率。

       (4)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光环新网                        3,859.51                   118.19
预付账款                  首信圆方                        2,618.00                   289.80
其他应付款                光环新网                          160.30                          -


       5、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

       (1)向光环新网提供 IDC 及其增值服务的原因及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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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信盛彩于 2016 年 12 月取得 IDC 业务资质证书,在取得资质前,科信盛
彩与光环新网展开合作共同向客户提供 IDC 服务,其中光环新网作为双方代表
与客户出具业务合同并直接提供宽带接入服务等相关网络资源服务,科信盛彩向
客户提供服务器托管空间、确保安全及电力供应等的环境服务(以下简称“机柜
出租/服务器托管”服务),鉴于光环新网作为双方代表直接与客户出具合同后再
向科信盛彩采购机柜出租/服务器托管服务,光环新网收取机柜出租/服务器托管
对应合同金额的 3%作为服务费。在取得相关业务资质后,科信盛彩直接向客户
提供 IDC 及其增值服务,对于仍在合同期内由科信盛彩提供机房、光环新网与
客户出具的合同,光环新网继续按照合同金额的 3%收取服务费直至合同期结束。

     在科信盛彩取得 IDC 业务牌照前后,光环新网与科信盛彩共同合作服务客
户系基于客户的需求及光环新网自身机房出租情况下的必然选择,光环新网留存
了合理的服务费,且光环新网从科信盛彩采购的机柜租赁价格与从亦庄机房采购
的价格相比处于合理范围内甚至更低,有利于双方的共同利益。

     1)光环新网现有机房尚可出租的机柜数量不多,难以满足大客户的需求或
者可出租机柜较为分散客户不愿意选择

     光环新网拥有的上海嘉定机房位于上海难以满足区域位置要求;中金云网为
金融类客户机房,单价高且处于业绩对赌期,由业绩对赌方独立经营;房山机房
尚处于建设期无法出租。除此之外,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光环新网在北京地
区拥有机房的机柜出租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架

机房名 设计可租 已完工投产机          签约机柜数(散户按 未签约机柜数(散户按
                             建设进度
  称   用机柜数     柜数                  整柜核算)         整柜核算)
东直门          470            470     100%                     222                     248

酒仙桥         1,702          1,702    100%                   1,556                     146

  燕郊         1,292          1,292    100%                   1,172                     120

  亦庄         2,773          2,773    100%                   2,547                     226

  小计         6,237         100%           -                 5,497                     740


    注:亦庄机房为上市公司与北京凯迪迪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合作的机房,具体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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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当时光环新网尚可出租的机柜数量并不多,且较为
分散。客户在选择合作机房时,会考虑拟选择的机房能否满足机柜的拓展空间。
光环新网当时在北京区域的单一机房或整块区域尚可出租机柜数量已不能满足
大客户的需求,尤其是客户对机柜需求量较大的情况下。

       2)科信盛彩机房为新建机房,地理位置优越、机房建设标准高、设施新且
先进、可选择的机房空间多;但科信盛彩于 2016 年 12 月取得 IDC 业务资质证
书,亦需要寻找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合作

     科信盛彩机房位于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 49,081 平米,拥有三
座新建成的数据中心机房,总可出租的机柜数量为 8,100 个,数据中心机房为独
立园区,完全按照数据中心机房 T3+标准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平面布局、功能分
区、建筑结构等方面完全符合高等级数据中心的应用需求,并有完善的配套设施
可以提供全方位支持,网络联通性标准为 99.9%,楼宇及关键区域出入口均有保
安 7×24 小时值守,可以有效防止非授权人员闯入数据机房。每栋数据中心均配
有 1 部可直接运输载重重量为 3,000kg 的专用货梯,可用于客户大型设备运输,
可保证设备方便、安全地进入机房。数据中心楼板承重 1,600kN/㎡,并可按设备
摆放对大型设备进行局部加固。数据中心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建筑围护结构的
构造和材料可以满足保温、隔热、防火等要求。

     科信盛彩机房较之光环新网目前拥有机房中东直门机房设施先进、园区面积
大;较之酒仙桥机房、亦庄机房可出租机柜区域选择性大;较之燕郊机房区位优
越。客户在综合比较后,太和桥机房具备相对明显的竞争优势,成为众多客户的
选择。

     科信盛彩于 2016 年 12 月取得 IDC 业务资质证书,在取得 IDC 业务资质前
后需要寻找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合作。

       3)IDC 业务的属性决定了 IDC 企业的价值更多体现在牌照、区域位置、前
期大体量的资金投入方面,科信盛彩在上述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且 IDC
业务一旦选择托管机房,后期的迁移成本高,客户持续在该机房服务的持续性
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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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C 业务具有明显的资源属性,首先 IDC 业务的开展需要取得 IDC 牌照,
其次机房的区域位置系其未来业务发展的关键因素,再次 IDC 属于资金密集型
行业,前期需要投入大体量的资金以建设数据中心,对资金要求较高。

     北京作为首都以及全国的政治、科技及文化中心,经济发达,拥有旺盛的市
场需求,良好的通信基础设施、处于国内骨干网及局域网的出入口位置,拥有优
质的宽带资源,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地处北京的 IDC 服务企业已经为其未来
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IDC 属于高能耗产业,北京对该类型企业新建有着严格的限制。2014 年北
京市政府有关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强制标准已经落地,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
部门制定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 年版)》,北京城六区禁
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北京全市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下
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未来类似对于数据中心建设发展的政策要求存在趋向
严格的可能性。随着北京地区 IDC 新建企业进入的趋严,对于已经建成的 IDC
企业有着巨大的利好。

     科信盛彩 IDC 机房建设前期已经累计投入了大量资金,未来仍需要一定的
资本性投入,大体量资金的要求亦是该行业进入的另一个重要门槛。科信盛彩在
上述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此外,企业运营的数据信息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IDC 服务已经成为
企业数据的核心,企业在前期选择托管机房时相对谨慎,因为一旦出现意外造成
数据丢失可能会对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若后期更换数据中心,面临的迁移
成本较高,且需要保证在迁移的过程中不能出现数据的中断、丢失。基于此,客
户一旦选择了托管机房,后期迁移出去的可能性较小,科信盛彩为现有客户提供
服务具有较高的持续性。

     科信盛彩的竞争优势及 IDC 业务属性均保障了其业务的持续性,对光环新
网不存在依赖。

     (2)向光环新网采购相关服务及商品的原因及必要性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向光环新网采购服务及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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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度
直接人工                                                     -                 2,298,584.94
物料消耗                                            116,313.33                       1,066.00
管道租金折旧摊销                                    182,984.72                              -
维修费                                                3,400.00                              -
安保                                                403,571.64                   318,638.26
保洁                                                         -                   135,077.67
宽带使用费                                        1,312,072.43                              -
其它服务费                                        1,201,849.06                              -
采购的设备                                           25,716.39                              -
合计                                              3,220,191.18                 2,753,366.87

       光环新网对其下属的数据机房实施集团化统一管理。2015 年 11 月上市公司
通过控股及一致行动协议控制科信盛彩,科信盛彩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后即
作为上市公司的“太和桥机房”与上市公司其它的机房(东直门机房、燕郊机房、
酒仙桥机房、亦庄机房等)实施统一的管理。对于统一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及
其它费用等均在光环新网内部单独归集核算,并由相应的机房主体单独承担。

       在员工招聘方面,光环新网从集团化管理的角度对人员统一招聘管理,并在
内部单独归集核算人员成本且由不同的主体承担,因此报告期内存在光环新网向
科信盛彩分摊人员工资的情形。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上述相关人员已经直接与
科信盛彩出具劳动合同,由科信盛彩直接担负工资。

       在物料消耗、管道租金摊销、维修费方面,由于光环新网从集团化采购及节
约成本角度考虑,对部分服务或物料进行统一采购,各机房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分
摊相应的成本费用,未来科信盛彩若继续使用光环新网统一采购的服务或物料,
将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分摊。

       在安保、保洁方面,光环新网对各个数据机房的安保、保洁会统一外包给第
三方专业机构,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科信盛彩成为光环新网的下属数据机房
后,光环新网为其聘请了第三方机构提供安保、保洁,在集团内部由科信盛彩归
集承担。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科信盛彩已经单独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服务合同,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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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不会再由光环新网向其分摊。

     在宽带使用费方面,对于各数据机房使用的光环新网统一采购的宽带服务,
由各数据机房按照实际使用的宽带流量进行分摊。其它服务费为支付给北京共建
恒业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费以及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系
统集成服务费,在科信盛彩建设期间,由光环新网与其出具合同。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向光环新网采购的设备为列头柜、考勤机等,上述商品
为光环新网闲置的采购产品,按照采购价格出售给了科信盛彩,金额较小。

     综上,报告期内科信盛彩向光环新网采购服务及商品主要系集团统一化管理
造成的,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在各数据机房进行分摊或按照采购成本出售,不具
有依赖性。

     (3)向首信圆方采购相关产品的原因及必要性

     首信圆方为科信盛彩股东金福沈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为科信盛彩的关联方。

     首信圆方主营业务为配电柜、网络机柜等的生产销售。科信盛彩建设数据中
心过程中需要采购机柜、冷通道等设备。报告期内,科信盛彩与首信圆方签订业
务合同以采购机柜、冷通道及相关的配件。

     科信盛彩向首信圆方采购产品价格为市场价,为双方商业谈判的结果,具有
合理性,且可寻找替代方,不存在依赖性。

     (4)关联方向科信盛彩提供担保或借款的原因及必要性

     2017 年之前,科信盛彩处于重要的建设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建设。
2016 年 4 月科信盛彩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出
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用于项目建设,但当时的房屋建设尚未全部完工,尚未取
得房产证,无法向银行提供抵押。因此,关联方北京金田恒业置业有限公司以其
自有房产提供抵押,后续科信盛彩取得房产证后用自有房产对抵押进行了替换。

     2017 年、2018 年 1-3 月金福沈及其关联方向科信盛彩提供了部分借款,用
于科信盛彩的经营建设,2017 年的借款参照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约定了
4.35%的年利率;2018 年因为市场资金紧张,双方参照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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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浮至 5%作为借款年利率。

     报告期内关联方向科信盛彩提供担保或借款有利于标的资产的建设运营,具
有必要性,不存在依赖性。

     6、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平性以及定价的合理性

     (1)向光环新网提供 IDC 及其增值服务的公平性及合理性

     1)光环新网与科信盛彩合作情况

     ①业务流程及结算方式

     科信盛彩向光环新网提供 IDC 及其增值服务的基本业务流程如下:按照客
户要求准备应标文件(主要是介绍数据机房的软硬件条件等)——客户根据应标
文件初步选定几家供应商——客户到数据机房现场查看数据机房的软硬件条件、
安全性等各项指标——客户与光环新网签订业务合同——科信盛彩按照与光环
新网出具的《数据中心合作协议书》直接向客户提供 IDC 及其增值服务——客
户向光环新网付款—光环新网收到客户支付的款项后扣除 3%服务费向科信盛彩
付款。

     报告期内,光环新网与客户按月对账结算,付款一般为月付或季度付费;光
环新网在收到客户支付的款项后扣除 3%服务费向科信盛彩付款,按照双方出具
的《数据中心合作协议书》,光环新网根据客户实际付款进度,在收到客户支付
的服务费后,每月向科信盛彩支付相关服务费。

     《数据中心合作协议书》的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光环新网拥有科信盛彩 15%的股份,光环新网与科信盛彩达成合作以促
进双方共同业务发展。

     2、在科信盛彩取得相关业务资质之前,科信盛彩向光环新网提供服务器托
管空间、确保安全及电力供应等的环境服务;光环新网向客户提供宽带接入服务
等相关网络资源服务,光环新网与客户出具相关业务合同。

     3、在科信盛彩取得相关业务资质之后,科信盛彩可以直接向客户提供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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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 及其增值服务,光环新网或科信盛彩任何一方均可与客户出具合同(仅限于
在太和桥数据中心提供服务的意向客户)。

      第 2 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在科信盛彩取得相关业务资质之前,光环新网和科信盛彩按照 3%:97%
的比例结算合同项下提供机柜出租/服务器托管等服务对应的业务收入(含税);
光环新网为客户提供的宽带接入服务等相关网络资源服务的部分,由光环新网直
接与客户单独结算。在科信盛彩取得相关业务资质之后,光环新网直接与客户出
具合同的,光环新网收取相当于合同金额的 3%(含税)作为服务费之后再将剩
余部分与科信盛彩结算;科信盛彩直接与客户出具合同的,科信盛彩与客户直接
结算全部收入。无论是在科信盛彩取得相关业务资质之前还是之后,因双方为开
展本合作而发生的光环新网为科信盛彩代垫的相关费用,光环新网在向科信盛彩
结算时先行扣除。

      2、光环新网自服务开始日根据客户实际付款进度,按照上述约定向科信盛
彩支付相关服务费,服务开始日以数据中心机房竣工的日期为准。

      3、光环新网应在收到客户支付的服务费后,每月向科信盛彩支付相关服务
费,并在每月 10 日前告知科信盛彩开具增值税发票。”

      ②关联交易定价

      2)光环新网向科信盛彩及亦庄机房采购的机柜租赁价格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光环新网向科信盛彩采购机柜租赁价格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元/月.架


          加载电量                       平均单价                       区间范围

10A                                                     5,586                   4,800-6,666

13A                                                     4,398                   3,880-5,500

16A                                                     6,276                   6,100-7,300

20A                                                     5,955                   5,945-8,800

22A                                                     6,300                         6,300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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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A                                                   10,833                           10,833

24A                                                     8,550                           8,550

25A                                                     6,703                      6,500-8,450

27A                                                     7,600                           7,600

30A                                                     8,110                           8,110

60A                                                   17,580                           17,580

      根据光环新网与北京凯迪迪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促销基本协议书》
及正在执行的补充协议之附件,对于上海博报堂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佳天
美(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KDDI KOREA、
乐天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电装(中国)投
资有限公司、KDDI America,Inc.、富士通(中国)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客户,光环
新网与科信盛彩通过合作模式,由科信盛彩提供机房而光环新网与客户签署的合
同,光环新网对机柜租赁费均留取 3%的服务费。根据补充协议之附件,光环新
网向亦庄机房采购的上述客户的机柜租赁价格如下:

                 客户                    机柜加电量(A)            机柜出租单价(元/月.架)

上海博报堂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9                       6,660

佳天美(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8                         14,200

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                                  14                         10,400

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                                      9                       7,500

KDDI KOREA                                                  14                          9,500

乐天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11                          5,660

乐天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16                          7,880

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                                    14                          9,000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18                         14,900

KDDI America,Inc.                                               9                       6,700

富士通(中国)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14                          9,500

富士通(中国)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9                       7,300

      除上述补充协议附件中列示之客户外,截至 2017 年 12 月亦庄机房正在执行
的业务合同中有三个收入占比合计达到 86%的客户,其中中国移动项目收入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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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阿里巴巴项目收入占比 29%、亚马逊项目收入占比 8%,光环新网为向该
三位客户提供机柜从而向亦庄机房采购机柜的租赁价格情况如下:

             客户                    机柜加电量(A)            机柜出租单价(元/月.架)

中国移动项目                                              13A                         5,400

阿里巴巴项目                                              23A                         7,550

亚马逊项目                                             不含电                         5,100

     报告期内光环新网向科信盛彩采购的机柜电量与向亦庄机房采购的机柜电
量并不相同,因此难以严格的按照同规格型号进行价格比较;且最终客户及要求
的不同会导致即使相同加载电量的机柜价格也会存在较大的差异。

     从上面表格整体数据可以看出,光环新网向亦庄机房采购的补充协议附件中
列示客户机柜的价格高于光环新网向科信盛彩采购的同型号机柜价格;光环新网
向亦庄机房采购的中国移动项目 13A 机柜价格在光环新网向科信盛彩采购的
13A 机柜价格范围内;光环新网向亦庄机房采购的阿里巴巴项目 23A 机柜价格
低于光环新网向科信盛彩采购的 23A 机柜价格但与光环新网向科信盛彩采购的
27A 机柜价格接近;光环新网向亦庄机房采购的亚马逊项目不含电机柜价格与光
环新网向科信盛彩采购的同型号不含电费机柜价格 5,000 元/月.架接近。

     3)同行业机柜价格情况

     ①同行业其它公司机柜价格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北京其它数据机房的报价单,世纪互联北京地区 10A
机柜的含电租赁价格为 5,300 元/月.架,超出电力价格为 630 元/A/月。报告期内
光环新网向科信盛彩采购的 10A 机柜租赁平均价格为 5,586 元/月.架,价格区间
范围为 4,800-6,666 元/月.架,与世纪互联北京地区同型号机柜租赁价格不存在重
大差异。

     ②光环新网北京机房机柜价格情况

     除科信盛彩及亦庄机房外,光环新网位于北京的正在运营的自有数据机房还
包括酒仙桥机房和东直门机房,光环新网向科信盛彩采购机柜价格与上述两个机
房不同加载电量的机柜价格情况对比如下: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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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环新网向科信盛彩采购
                                                              酒仙桥                     东直门
      加载电量            的机柜
                      均价        区间范围             均价        区间范围       均价        区间范围

10A                      5,586 4,800-6,666               5,537 4,234-7,500          5,446 3,333-10,000

13A                      4,398 3,880-5,500               6,912 4,800-7,917          6,000         6,000

15A                           -              -          11,666         11,666             -              -

16A                      6,276 6,100-7,300               7,435 7,083-7,916          6,948 6,610-7,083

18A                           -              -           7,259 7,132-7,500                -              -

20A                      5,955 5,945-8,800               9,545 7,500-12,000               -              -

22A                      6,300         6,300                   -              -           -              -

23A                     10,833        10,833            15,000         15,000             -              -

24A                      8,550         8,550                   -              -           -              -

25A                      6,703 6,500-8,450               8,400          8,400             -              -

27A                      7,600         7,600             8,759 7,916-10,865               -              -

30A                      8,110         8,110                   -              -           -              -

32A                           -              -          22,500         22,500             -              -

45A                           -              -          15,048         15,048             -              -

60A                     17,580        17,580                   -              -           -              -


       从上表可以看出,光环新网向科信盛彩采购的 10A 机柜平均单价与酒仙桥
及东直门同型号机柜出租价格较为接近,但其它电量的机柜平均单价均低于酒仙
桥及东直门同型号机柜出租价格。

       4)光环新网从科信盛彩采购的机柜租赁价格低于亦庄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光环新网从科信盛彩采购的机柜租赁价格低于亦庄采购的价格,主
要原因系科信盛彩于 2016 年 12 月取得 IDC 业务资质证书,IDC 业务的市场营
销工作亦是在 2016 年下半年开展,为了迅速拓展客户,尤其是通过获取优质大
客户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及机柜的上架率,科信盛彩结合客户的质量、机柜数量,
通过较为优惠的机柜出租价格,在 2017 年迅速获取了众多优质大客户,为业务
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不存在损害科信盛彩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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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向光环新网采购服务或商品的公平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科信盛彩向光环新网采购服务主要系集团统一化管理造成的,且按
照实际使用情况在各数据机房进行分摊或按照采购价格出售,具有一定的公平性
及合理性。

       (3)向首信圆方采购相关产品的公平性及合理性

     科信盛彩向首信圆方已经累计采购装入机房的 2,067.75 万元设备中主要为
1.1*0.6*2.2 型号机柜、1.2*0.6*2.2 型号机柜、冷风通道,三种产品的采购情况如
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数量                  单价

 1.1*0.6*2.2 型号机柜             12,513,620                   3,164                 3,955.00

 1.2*0.6*2.2 型号机柜              4,387,620                   1,015                 4,322.78

         冷通道                    3,225,840                    104                 31,017.69

          合计                    20,127,080


       科信盛彩除向首信圆方采购机构及冷通道外,还向第三方人民伟业采购机柜
及冷通道,且人民伟业亦是上市公司酒仙桥机房的机柜供应商,现将向首信圆方
及人民伟业采购相同产品比价分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首信圆方           人民伟业(太和桥)     人民伟业(酒仙桥)

    1.1*0.6*2.2 型号                     3,955                 3,345                   3,955

    1.2*0.6*2.2 型号                     4,308                     -                   4,251

         冷通道                        31,018                 32,312                        -


       科信盛彩向首信圆方采购 1.1*0.6*2.2 型号机柜的价格均为 3,955 元/套,且
在 2016 年提供的机柜中包括一套电源盒,该电源盒的报价为 574.5 元,而人民
伟业向太和桥提供的同型号机柜并不包括电源盒,剔除该电源盒的影响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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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7 年 1 月人民伟业向太和桥的供货价格基本一致。2017 年随着钢材价格的上
涨,人民伟业向光环新网供货价格上涨到 3,955 元/套,首信圆方未涨价但不再单
独提供电源盒,人民伟业与首信圆方同样产品的价格一致。

     1.2*0.6*2.2 型号机柜、冷通道价格略低于人民伟业的供货价格。

     综上,科信盛彩向首信圆方采购机柜、冷通道等相关产品具有一定的公平性
和合理性。

     (4)向关联方借款的公平性及合理性

     2017 年金福沈及其关联方向科信盛彩提供了部分借款,用于科信盛彩的经
营建设,并参照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约定了 4.35%的年利率,具有一定的公
平性和合理性。

     7、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相关业务的后续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关联交易相关业务的后续安排

     1)关于向光环新网提供 IDC 及其增值服务的安排

     科信盛彩于 2016 年 12 月取得 IDC 业务资质证书,故在其取得 IDC 业务资
质证书前后与光环新网共同合作向客户提供 IDC 及其增值服务。除了与光环新
网合作服务客户外,随着科信盛彩业务的逐渐开展,科信盛彩亦直接出具了广东
维沃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未来科信盛彩与光环新
网合作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双方出具的《数据中心合作协议书》开展合作。

     2)关于向光环新网采购服务或商品的安排

     截至 2017 年 12 月,报告期内科信盛彩向光环新网采购的服务中分摊的人工
费用、安保及保洁费用未来再发生的可能性较小;因科信盛彩使用光环新网统一
采购的服务而由科信盛彩分摊承担的物料消耗、管道租金摊销、维修费等若在未
来发生将严格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及光环新网的采购成本在各数据机房之间进行
分摊。

     3)关于向首信圆方采购产品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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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科信盛彩数据中心仍处于建设中,尤其是随着数据机柜的上架,需要采
购数据机柜、冷通道等设备。首信圆方主营业务为配电柜、网络机柜等,且与科
信盛彩合作良好,在市场化条件下,未来科信盛彩可能会继续向首信圆方采购部
分数据机柜、冷通道等设备。

     (2)本次交易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增加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通过直接持股及一致行动协议控制科信盛彩,科
信盛彩已经是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科信盛彩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科信盛彩原股东方金福沈、云创投资、国创投资将成为上市公司 5%以
下的小股东(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下,交易完成后金福沈、云创投资、
国创投资分别持有上市公司 1.84%、0.68%、0.71%的股权),本次交易并不会增
加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外,本次交易并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增加。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光环控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的全资下属公司,系公司的
关联法人。交易对方云创投资目前的有限合伙人中,杨宇航为公司总裁、张利
军为公司财务总监、王军辉为公司监事;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总裁杨宇航、公
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高宏、公司董事袁丁曾是云创投资的普通合伙人,百汇
达、光环控股曾是云创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因此云创投资系上市公司关联方。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了规范将来可能与上市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
实际控制人耿殿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企业之全资、控股子企业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
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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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
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移转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
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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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光环控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百汇达的全资下属公司,系公司的
关联法人。交易对方云创投资目前的有限合伙人中,杨宇航为公司总裁、张利
军为公司财务总监、王军辉为公司监事;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总裁杨宇航、公
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高宏、公司董事袁丁曾是云创投资的普通合伙人,百汇
达、光环控股曾是云创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因此云创投资系上市公司关联方。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损害
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十、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光环新网 2017 年审计报告、科信盛彩最近两年审计报告以及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估值作价情况,本次交易相关指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具体计算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资产

光环新网(2017 年末/2017 年度)            1,061,356.62        407,716.87       643,105.14

标的资产(2017 年末/2017 年度)               77,368.87           8,080.95        25,208.05

标的资产(成交额)                          114,750.00                   -      114,750.00
标的资产财务数据及成交额较高者
                                                  10.81%            1.98%           17.84%
占光环新网相应指标比重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交易标的资产总额(成交额与账面值孰高)、净资产(成
交额与账面值孰高)、营业收入均未超过光环新网相应指标的 50%,根据《重组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采取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并且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因此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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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自光环新网上市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未发生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
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属于《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
构成借壳上市。


        十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根据《重组办法》三十五条的规

定,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或

提出填补每股收益具体措施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补偿安排

或具体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发表意见

       承诺人共同承诺科信盛彩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所对应的每年
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9,210.00 万元、12,420.00 万元、16,100.00 万元若未实现上述业绩承诺,承诺人
将以现金或股份补偿上市公司。

       具体请详见本报告“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三、《业绩补偿协
议》的主要内容”。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光环新网与交易对方关于实际净利润未达到
承诺净利润的补偿安排做了明确的约定,业绩补偿方案合理、可行,不会损害
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且在重组报告书中已作出明确的风
险提示。独立财务顾问将履行持续督导的职责,持续关注业绩补偿协议和相关
承诺的履行情况,督促业绩补偿协议和相关承诺的履行与落实。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各中介机构的任职资格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天国富证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
务所,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为北京
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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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交易对方、拟购买资产,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
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中介机构在工作过程中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制
度、准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完成工作。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内部审核程序简介及内核意见

      (一)内核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
求,中天国富证券成立了内核工作小组,组织专人对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和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严格内核,项目质量控制部是中天国富证券内核小组的常
设机构。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质量控制部和风险控制部适时参与项目的进展
过程,以便对项目进行事中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保证和提高项目质量。中天
国富证券内核程序包括以下阶段:

     1、项目组提交内核申请

     项目组备齐主干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项目工作底稿、发行人《发行人声明
书》、《接收内核申请材料核对表》、相关承诺函等材料后,正式向项目质量控
制部提交内核申请及该等项目材料。重组申报材料在正式提交内核申请之前,
首先由项目所在部门进行内部评估。业务部门应根据项目情况,决定是否向项
目质量控制部提交内核申请。对在内部评估阶段发现存在重大政策、法律障碍
和风险的项目不应提交项目质量控制部审核。

     2、初步核查

     项目质量控制部和风险控制部分别指定审核人员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项
目具备现场核查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实地前往项目现场进行核查,通过查阅工
作底稿、查看经营场地、与项目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访谈等
方式,了解项目进展,核查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与项目组进行沟通。

     3、核查报告及反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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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质量控制部的审核人员在初步核查完成后,出具初审报告。需要进行
现场核查的项目,在现场核查完成后,由审核人员形成现场核查报告。审核人
员需要就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项目组沟通讨论解决方案。风险控制部
在初步核查完成后,出具相应反馈意见。项目组应对现场核查报告和反馈意见
进行书面反馈回复。

     4、内核初审会

     项目组反馈回复达到召开内核初审会的要求后,项目质量控制部、至少两
名内核委员、项目组成员共同召开内核初审会,由项目组成员对现场核查报告
中的问题进行逐一回答,并就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内核初审会后,项目质量控制部审核人员根据项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向项
目组出具补充核查意见。如出具补充核查意见的,项目组需要据此进行书面反
馈回复。

     5、内核会议及反馈回复

     根据内核初审会的审议情况并结合风险控制部审核意见,由项目质量控制
部审核人员出具审核报告提交内核委员会并安排召开内核会议。项目质量控制
部负责组织内核小组成员召开内核会议,每次内核会议由 7 名内核委员参会,
内核小组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5 名委员(含 5 名)以上同意视为内核通过,并
形成最终的内核意见。

     项目组需要在内核会议中对审核报告的问题进行逐一答辩,内核委员从专
业角度对项目进行核查和提问,与项目组进行充分讨论后,由内核委员投票决
定项目审核通过、否决或者暂缓申报。

     项目质量控制部对内核会议中各内核委员的专业意见和问题进行整理,形
成内核意见汇总,并反馈给项目组。项目组根据内核会议的意见对申报材料进
行最后的完善,并及时将相关回复、文件修改再提交内核委员审核确认后,项
目文件方可正式用印报送。

      (二)内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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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对重组报告书和信息披露文件的核查及对项目组的问询,中天国富证
券内部审核意见如下: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实施本次重组交易的基本条
件和相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为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同
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材
料的必备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根据《证券法》、《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
后,发表如下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4、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
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
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
平性;

     5、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
益的问题;

     6、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
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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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协议及程序合理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发行股票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
形;

       8、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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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刘冠勋



                                              ______________

                                                     孙菊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魏大伟



     内核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沈卫华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钟敏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余维佳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30 日


                                            414
                         独立财务顾问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北京光环新
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本公司出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公司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原则,作
出以下承诺:

    (一)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
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本次交易方案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
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
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
问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15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
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之签署页)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30 日




                                 416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
                       第 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财务顾问名称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光环新网                   证券代码        300383


购买资产类型              完整经营性资产 √        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光环控股有限公司、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国
交易对方
                       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福沈


交易对方是否为上市公
                       是 □      否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否变                          交易完成后是否触发要
                       是 □      否 √                                   是 □      否√
更                                            约收购义务


                       本次交易光环新网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科信盛彩
方案简介
                       85%的股权,并拟以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核查意见
  序号                      核查事项                                              备注与说明
                                                             是      否


一、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
                                                             是
           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1.1
           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
                                                             是
           争,增强独立性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
                                                             是
           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2        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不适用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是否专项核查确认


           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                               不适用
           事项的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

                                            417
        易予以消除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是否为权属清
1.3     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     是
        属转移手续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1.4                                                    是
        九条的规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2.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
2.1.1   地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     是
        是否相符


2.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是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2.1.3                                                  是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1.4                                                  是
        不存在任何虚假披露


2.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
2.2.1                                                  是
        真实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
2.2.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是
        的情况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
2.2.3                                                  是
        基本情况


2.3     交易对方的实力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
2.3.1                                                  是
        经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



                                         418
2.3.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是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
2.3.3                                                  是
        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等


2.4     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实际控
        制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   是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2.4.1
        仲裁


        交易对方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
                                                       是
        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行政处罚


        交易对方是否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是

2.4.2   如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合规运作
        情况,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不适用
        等问题


2.4.3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是


2.5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交易对方光环控股有
                                                                 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的全资下属公
2.5.1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否   司,交易对方共青城
                                                                 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系上
                                                                 市公司关联方。


        交易对方是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
2.5.2                                                  是
        理人员的情况


        交易对方是否承诺在限定期限内不以任何形式转
2.6                                                    是
        让其所持股份


2.7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为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情形     是




                                          419
三、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所购买资产的情况

        购买资产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范
                                                       是
        围
3.1
        若不属于,是否不存在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
                                                            不适用
        因素


3.2     购买资产的经营状况


        购买的资产及业务在最近 3 年内是否有确定的持
3.2.1                                                  是
        续经营记录


        交易对方披露的取得并经营该项资产或业务的时
3.2.2                                                  是
        间是否真实


3.2.3   购买资产最近 3 年是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是


3.3     购买资产的财务状况


3.3.1   该项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是


        收入和利润中是否不包含较大比例(如 30%以上)
3.3.2                                                  是
        的非经常性损益


        是否不涉及将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增加且数额
3.3.3                                                  是
        较大的异常应收或应付账款


        交易完成后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的负债比例过大
3.3.4   (如超过 70%),属于特殊行业的应在备注中说     是
        明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将承担重大担保
3.3.5                                                  是
        或其他连带责任,以及其他或有风险


        相关资产或业务是否不存在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
3.3.6                                                  是
        载;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4     购买资产的权属状况


3.4.1   如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不适用


                                          420
3.4.1.1   权属是否清晰                                                不适用


          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应的权属证明,包括相关资产
3.4.1.2   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                  不适用
          或其他权益的权属证明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前述资产是否不存在政
                                                                      不适用
          策障碍、抵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3.4.1.3
          是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
                                                                      不适用
          重大风险


          该资产正常运营所需要的人员、技术以及采购、
3.4.1.4                                                               不适用
          营销体系等是否一并购入


          如为完整经营性资产(包括股权或其他可独立核
3.4.2
          算会计主体的经营性资产)


          交易对方是否合法拥有该项权益类资产的全部权
3.4.2.1                                                是
          利


          该项权益性资产对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
3.4.2.2                                                是
          属是否清晰


          与该项权益类资产相关的公司发起人是否不存在
3.4.2.3                                                是
          有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是             不适用,本次交易为
3.4.2.4   否已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有证据表明,该股             标的公司股东之间相
          东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互转让其全部股权


          股权对应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是
3.4.2.5
          是否已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                     是


                                                                 房屋土地、应收账款
          该项资产(包括该股权所对应的资产)是否无权
                                                            否   为自身银行借款进行
          利负担,如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
                                                                       了抵押
3.4.3

          是否无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
                                                       是
          措施的情形


3.4.4     是否不存在导致该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   是

                                           421
        管部门处罚的事实


        是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是


        相关公司章程中是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
3.4.5                                                  是
        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
                                                       是
        易


        相关资产的评估或者交易价格与本次评估价格相
                                                       是
        比是否存在差异,
3.4.6

        如有差异是否已进行合理性分析                   是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
                                                       是
        易是否在报告书中如实披露


3.5     资产的独立性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或业务的经营独立性,是否
3.5.1   未因受到合同、协议或相关安排约束,如特许经     是
        营权、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而具有不确定性


        注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是否直接参与其经营
3.5.2                                                  是
        管理,或做出适当安排以保证其正常经营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以与主业无关资
3.6                                                    是
        产或低效资产偿还其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的情况


        涉及购买境外资产的,是否对相关资产进行核查,
        如委托境外中介机构协助核查,则在备注中予以          不适用,本次购买的
3.7
        说明(在境外中介机构同意的情况下,有关上述            资产为境内资产
        内容的核查,可援引境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意见)


        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不存在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     是
3.8     对价的风险


        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                     是


3.9     拟在重组后发行新股或债券时连续计算业绩的



                                         422
        购买资产的资产和业务是否独立完整,且在最近
3.9.1                                                      不适用
        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购买资产是否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实际控
3.9.2                                                      不适用
        制人之下持续经营两年以上


        购买资产在进入上市公司之前是否实行独立核
3.9.3   算,或者虽未独立核算,但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         不适用
        收入、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否能够清晰划分


        上市公司与该经营实体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不适用
        签订聘用合同或者采取其他方式确定聘用关系
3.9.4
        是否就该经营实体在交易完成后的持续经营和管
                                                           不适用
        理作出恰当安排


        交易标的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是否与上市
                                                      是
        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3.10
        存在较大差异按规定须进行变更的,是否未对交
                                                           不适用
        易标的的利润产生影响


        购买资产的主要产品工艺与技术是否不属于政策
3.11                                                  是
        明确限制或淘汰的落后产能与工艺技术


3.12    购买资产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    是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4.1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定价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定价是否不低于董事会就定
4.1.1   向发行作出决议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是
        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90%


        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上市公司股票是否不存在交
4.1.2                                                 是
        易异常的情况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如以评估值为基准
4.2
        确定


4.2.1   对整体资产评估时,是否对不同资产采取了不同    是

                                         423
        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否适当                        是


4.2.2   评估方法是否与评估目的相适应                  是


4.2.3   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资产的盈利能力              是


4.2.4   是否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得出评估结果        是


        评估的假设前提是否合理                        是

4.2.5   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产品价格、销售
        量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是否合理,特别是交易标    是
        的为无形资产时


        被评估的资产权属是否明确,包括权益类资产对
4.2.6                                                 是
        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属


        是否不存在因评估增值导致商誉减值而对公司利
4.2.7                                                 是
        润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是否不存在评估增值幅度较大,可能导致上市公
4.2.8                                                 是
        司每年承担巨额减值测试造成的费用


        与市场同类资产相比,本次资产交易定价是否公
4.3                                                   是
        允、合理


        是否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的定价与最近 3 年的评
4.4                                                   是
        估及交易定价进行了比较性分析


五、定向发行须获得的相关批准

5.1     程序的合法性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已就本次定向发行事项
5.1.1                                                 是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报备、审批、披露程序


        履行各项程序的过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5.1.2                                                 是
        规则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


5.1.3   定向发行方案是否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    是

                                           424
        股东表决通过


        定向发行后,是否未导致公司涉及特许领域或其
                                                     是
        他限制经营类领域

5.2
        如存在前述问题,是否符合现阶段国家产业发展
        政策或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应特别关注        不适用
        国家对行业准入有明确规定的领域


        本次定向发行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是
        化
5.3
        如发生变化,交易对方是否按照《上市公司收购
                                                          不适用
        管理办法》履行公告、报告义务


        本次定向发行是否未导致交易对方触发要约收购
                                                     是
        义务

5.4
        如是,交易对方是否拟申请豁免                      不适用


        股东大会是否已同意豁免其要约义务                  不适用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6.1     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后,是否符合上市条件         是


        如果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变更了主营业务,该变更
                                                          不适用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6.2     如果未变更主营业务,定向发行的目的与公司战
                                                     是
        略发展目标是否一致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是


6.3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盈
6.3.1                                                是
        利能力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否不为现金
6.3.2   或流动资产,或主要资产的经营是否具有不确定   是
        性,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例如主要资产是上市公司不能控制经营的股权
                                           425
        投资、债权投资等)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确定的资产及业
6.3.3   务,该等资产或业务是否未受到合同、协议或相     是
        关安排约束,从而具有确定性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需要取得相应领域
                                                       是
        的特许或其他许可资格
6.3.4
        上市公司获取新的许可资格是否不存在重大不确
                                                                 不适用
        定性


        本次交易设置的条件(包括支付资金、交付资产、
        交易方式)是否未导致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带
6.3.5   有重大不确定性(如约定公司不能保留上市地位     是
        时交易将中止执行并返还原状等),对上市公司
        持续经营有负面影响或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不适用,未编制盈利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各种假设是否具有现实性
                                                                预测报告
6.3.6
                                                            不适用,未编制盈利
        盈利预测是否可实现
                                                                预测报告


        如未提供盈利预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是否充分
6.3.7   反映本次重组后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持续经营     是
        能力和存在的问题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
6.3.8   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的,相关补偿安     是
        排是否可行、合理


6.4     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影响


        相关资产是否整体进入上市公司                   是


        上市公司是否有控制权                           是
6.4.1

        在采购、生产、销售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是否保持
                                                       是
        独立


6.4.2   关联交易收入及相应利润在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     是
        中所占比重是否不超过 30%,未影响公司经营的


                                         426
        独立性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是否包括生产经营所必需的
                                                       是
        无形资产(如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

6.4.3
        上市公司是否已取得业务经营所需的全部许可、
        批准和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     是
        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6.4.4   是否需要向第三方缴纳无形资产使用费                  否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交易对方及其
6.4.5   关联方通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增加上市公     是
        司风险的情形


6.5     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潜在控股股东是否与上市公
6.5.1   司保持独立,是否不存在通过控制权转移而对上     是
        市公司现有资产的稳定性构成威胁


        定向发行后,是否能够做到上市公司人员、财务、
6.5.2   资产完整,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   是
        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是否能够做到与控股股东分
6.5.3                                                  是
        开


        如短期内难以完全做到,是否已做出合理的过渡
6.5.4                                                            不适用
        性安排


        定向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
                                                       是
        之间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6.5.5

        如有,是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不适用


        定向发行后,是否不存在出现因环境保护、知识
        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发生
6.5.6                                                  是
        纠纷的情况;如存在,在备注中说明对上市公司
        的影响


七、相关事宜

                                           427
        各专业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法
7.1                                                  是
        律顾问是否由上市公司聘请(具体情况在备注栏
        中列明)


        相关当事人是否已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是
        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


7.2     相关信息是否未出现提前泄露的情形             是


        相关当事人是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
                                                     是
        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出具过相
                                                     是
        关承诺

7.3
        是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是


        如该等承诺未履行是否对本次收购不构成影响          不适用


7.4     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情况

        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是否未出现异常波
7.4.1                                                是
        动
        是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7.4.2                                                是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是否不存在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7.4.3                                                是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是否不存在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各中介机构(包
        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
7.4.4                                                是
        评估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内幕
        交易的嫌疑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承诺
                                                     是
        或声明是否涵盖其应当作出承诺的范围

7.5
        是否表明其已经履行了其应负的诚信义务         是


        是否不需要其对承诺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补充       是


        定向发行报告书是否充分披露了定向发行后的经
7.6     营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政策   是
        风险及其他风险


                                           428
         风险对策和此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是


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结论性意见

关注事项:

1、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是否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担保、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
或禁止转让等权利限制情形;

2、标的资产下属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及重组后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3、本次交易方案的合规性,交易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定价和发行股份价格是否合理;

5、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
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6、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结论意见:

1、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具备公允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盈利能力。

5、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
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6、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资产过户或者
转移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7、本次交易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情况。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8、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已与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签订补偿协议,该补偿安排措施可行、合理。




                                            429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之《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 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签署页)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30 日




                                  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