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18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等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烟台市烟农富邦肥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烟农富邦”)拟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截
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额为 950 万元整)。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系为支持控
股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本次担保事
项履行了法定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本次办理贷款提供担保。除此以外,公
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键、喻景忠、赵国栋
2019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