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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祯环保:关于为怀远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国祯环保         公告编号:2019-037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怀远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怀远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怀远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远国祯”)为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怀远县涡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决定为
怀远国祯申请人民币13,285万元贷款以及500万元保函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11条,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担保总
额为283,212.0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22,248.42万元,因此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银行签订相
关贷款协议及担保协议。具体条款以公司或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贷款协议及
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怀远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07月27日
    注册资本:3,100.00万元
    住       所:安徽省怀远县荆山镇乳泉路70号
    法定代表人:赵井磊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环保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水资源综合利
用;管网维护和运营;水环境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怀远国祯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财务状况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652.79
负债总额                                                               9,500.8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650.00
       流动负债总额                                                    2,850.88
净资产                                                                 4,151.92
                                 经营情况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1,751.60
利润总额                                                                 809.57
净利润                                                                   754.06
    怀远国祯项目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652.79万元,净
资产为4,151.92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754.06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怀远国祯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13,285万元贷款以及500
万元保函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不超过20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怀远县涡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建设需要,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怀远国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
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
担保责任。
    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
低,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
保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将本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怀远国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
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怀远国祯申请办理13,285万元
贷款以及500万元保函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83,212.0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
所有对外担保全部是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止至2018年12月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22,248.42万元,公司累计担保总额超过
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