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国祯环保: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
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8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十次监事会会议:
    1、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
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
于公司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关于确认 2017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回
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3、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
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
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6、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
销部分股权激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限售期》、《募
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未分配利润的安排》、《上市地点》、《本次发行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 关于公司 2018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18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
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8、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9、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8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10、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同时,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
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
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8 年的工
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
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本年度没
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
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
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18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