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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祯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17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国
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
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
发展的需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不会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可以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以
募集资金 909,634,281.00 元置换公司截至 2019 年 7 月 8 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以募集资金 909,634,281.00 元置换公司截至 2019 年 7 月 8 日已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任德慧    叶蜀君   俞汉青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