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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祯环保: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7-1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祯环保”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就国祯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国祯环保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安徽国
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7 号
文),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09,790,00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8 元,股款以人民
币缴足,计人民币 941,998,208.58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
其 他 交 易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13,799,982.09 元 后 , 净 募 集 资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928,198,226.49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34020002 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1、国祯环保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合肥市小仓房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111,592.90           100,000.00
                  合    计                    111,592.90           100,0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
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2、国祯环保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7 月 8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合计人民币 90,963.43 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9 年 7
                                              募集资金承   月 8 日止以自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
        合肥市小仓房污水处理厂
 1                               111,592.90   100,000.00      90,963.43      90,963.43
        PPP 项目
合计             ——            111,592.90   100,000.00      90,963.43      90,963.43

       公司拟以 90,963.43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国祯环保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3、内部决策程序
       国祯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国祯环保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祯环保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国祯环保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注册会计师出
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国祯环保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牟晓挥                 梁化彬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