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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祯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22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国
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

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

效。经核查,公司聘任李祥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水务运营事业部总经理;
聘任徐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安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环境工程事业部总经理。李祥华先生、徐辉先生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
任,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
司聘任李祥华先生、徐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任德慧 叶蜀君     俞汉青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