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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祯环保: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0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国祯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3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
日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0)。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

日上午09:15-5月20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1611第一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李松珊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88,923,10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2.51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7,576,18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01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1,346,9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9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61,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5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61,3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532%。

    此外,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对本次大会的议案进
行了投票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895,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56%;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895,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56%;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9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895,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56%;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1.70 亿元,同比增长 4.08%;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3.26 亿元,同比增长 16.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7
亿元,同比增加 7.60%;每股收益为 0.54 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895,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56%;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
润为 197,305,358.4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19 年度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730,535.84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 391,369,047.81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03,065,210.29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477,384,544.32 元。
    公司以未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895,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56%;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 2019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895,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56%;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激励经营班子提升业绩,以便更好地维护公司
股东利益,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0 年度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按照 6 万元/年(税前)发放;
    (2)未在公司参与企业经营的董事,2020 年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担
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包括董事长),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
的报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的薪酬水平与业绩考核挂钩。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895,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56%;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计划情况如下:未在公司参与企业经营的监事,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
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公司监事薪酬水平与业绩考核相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895,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56%;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确认 2019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319,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0%;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56%;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徽国祯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与安徽国祯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319,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0%;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56%;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
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大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
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
尽职尽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建议续聘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895,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56%;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895,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56%;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895,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056%;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李冲、侯婕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