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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华超净: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辞职的补充更正公告2017-09-15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7-04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辞职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辞职的公告》(2017-040)。现对
该公告做如下补充更正:

    原公告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吴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83,905 股,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其承诺进行管理。根据其本人承诺:在离职后 24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吴军先生还通过认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127,000 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所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按照《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转让。

    现补充更正为:

    吴军先生担任董事、副总裁、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 2016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截至本公告日,吴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83,905
股,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其承诺进行管理。其
本人承诺:在离职后 24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即吴军先生 2017 年 9
月 15 日至 2019 年 9 月 15 日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董
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吴军先生 2019 年 9
月 16 日至 2020 年 6 月 25 日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5%。吴
军先生还通过认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127,000 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
所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按照《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
施转让。

    除上述补充更正外,《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辞职的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保持
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