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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华超净:关于子公司签订《锡山区征收土地涉及非住宅房屋及构建筑物补偿协议书》的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8-085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锡山区征收土地涉及非住宅房屋及构建筑物
                         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订概况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宇寿医
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寿医疗”)近日与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
办事处(以下简称“东北塘街道”)签订了《锡山区征收土地涉及非住宅房屋及构建
筑物补偿协议书》。为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基建项目建设需要,宇寿医疗与东北塘街
道签订协议,协议涉及征收房屋及附属物、征收土地、设备搬迁等补偿,共计补偿
金额为 26,260,000 元。

    二、 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征收实施单位):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
    乙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无锡市宇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被征收房屋的情况
    因芙蓉山庄西一期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
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 号】、《无锡市市区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
筑物构筑物补偿安置办法》【锡政办发(2015)37 号】相关规定,征收乙方位于芙
蓉山庄西一期的房屋,被征收房屋产权性质为有限公司。房屋建筑面积 8047.32m,
其中有证建筑面积 6285.8m,无证面积 1761.52m。

    (三)房屋征收补偿
       根据约定,乙方应得房屋征收补偿款 26,260,000 元,大写贰仟陆佰贰拾陆万元
整。

       (四)付款方式及其他约定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的 50%计 13,130,000
元支付给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将被征收房屋腾空搬离,并交由甲方验
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应在 18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补偿款计 13,130,000 元全额一次
性支付乙方。
       2、乙方应保持被征收房屋内门窗及装潢附属物评估齐全,如有自行拆除,将扣
除相应评估补偿,一经签约乙方将产权证书原件交给甲方注销。

       (五)争议解决
       征收当事人对本协议产生纠纷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协议涉及征收宇寿医疗的房屋,将不会对宇寿医疗的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
按照宇寿医疗已有规划安排,现有生产线将搬迁至无锡市东北塘农新河路 115 号的
自建新厂区。
       协议约定征收补偿金额共计 26,260,000 元,预计将对公司 2018 年度或 2019 年
度的业绩带来影响,公司最终获得的补偿款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影
响金额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协议签订事项的进
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征收土地房屋补偿协议事项具体完成时间、补偿的最终落实结果等尚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发布相关公告,对业绩的
影响请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五、备查文件

       《锡山区征收土地涉及非住宅房屋及构建筑物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