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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华超净:关于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11-11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9-057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与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合作框架性协议,协议的具体合作将在双方另行签
署的采购合同、采购订单等采购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协议双方具体合作实施内容
和实施过程尚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协议的履行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
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9年
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
施情况而定。
    3、公司近三年披露的其它合作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四、重大风险提示

第3条”之相关内容。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8日,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
华超净”)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宜锂业”或“乙方”)
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德时代”或“甲方”)在宁德

市签署《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 “协议”或“本协议”)。鉴于宁德时代已建成国
内领先的动力电池和储能系统研发制造基地,拥有材料、电芯、电池系统、电池
回收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致力于通过先进的电池技术为全球绿色能源应用、能
源存储提供解决方案,对锂盐原料需求量巨大;宁德时代已布局宜宾市投资建设
动力电池制造基地,天宜锂业在碳酸锂、氢氧化锂等锂盐生产领域拥有成熟的团
队以及丰富的研发及生产经验。双方均为宜宾市锂电产业链上核心企业并同意结

为合作伙伴,为共同打造锂电产业链竞争优势,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经双方友好
协商,就碳酸锂和氢氧化锂供需的相关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587527783P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法定代表人:周佳
    注册资本:220,839.97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
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
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
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宁德时代参股天宜锂业,持有天宜锂业15%股权。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双方在涉及到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
限公司。

    (二)协议特别提示
    1、本协议属合作框架性协议,协议下的具体合作将在双方另行签署的采购
合同、采购订单等采购文件中进一步明确。
    2、本协议是基于双方建立五年友好合作关系而对合作期内双方权利义务的
约定,属于双方采购订单的一部分。

    (三)合作内容

    1、 甲方根据市场和生产经营需求,优先向乙方采购碳酸锂和氢氧化锂产品。
    2、乙方优先满足甲方采购需求并保障供应,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指标
参数为甲方加工生产电池级碳酸锂和氢氧化锂产品,并供应给甲方。
    3、产品质量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电池级碳酸锂和氢氧化锂,产品质量符
合甲方采购验收标准的要求。

    4、定价和授信原则。遵循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乙方给
予甲方大客户优惠定价和授信政策。
    5、供货数量与结算方式。甲方向乙方采购碳酸锂和氢氧化锂产品的规格型
号、数量、单价和结算方式等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具体合同约定。
    6、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07日止。

    (四)沟通及磋商机制
    1、甲方采购部与乙方营销部为双方日常沟通联络部门。
    2、甲方及时给乙方反馈产品收货、质量和用户意见,提供相关企业生产需
求计划信息。
    3、乙方及时给甲方提供生产组织变化以及企业检修安排等生产信息,便于

甲方及早调整生产及库存。
    4、计量和质量异议,按照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均适用中国大陆的法律,

在执行该协议时双方若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协议签
订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署协议属合作框架性协议,协议的具体合作将在双方另行签署的
采购合同、采购订单等采购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协议是基于双方建立五年友好合
作关系而对合作期内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属于双方采购订单的一部分。协议不
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对未来年度

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2、本协议的签署,意味着天宜锂业与宁德时代双方在锂电产业链上结为合
作伙伴,为共同打造锂电产业链竞争优势,实现共同抵御市场风险,达到合作共
赢的目的,将有利于天宜锂业锂电材料项目业务快速发展。如后续合作事项能顺

利展开,将为本公司带来正面影响,提升综合实力,提高经营业绩,为公司可持
续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合作框架性协议,协议双方具体合作实施内容和实
施过程尚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止目前,天宜锂业的锂电材料项目仍在建设之中,碳酸锂和氢氧化锂
等材料还未形成产能,实现供货等相关事项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近三年披露的签订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协议名称                协议对方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战略合作备忘录》   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            已履行

《共同投资框架协议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
                                                2018年7月5日            已履行
      书》                 有限公司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有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
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
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