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信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16
证券代码:300392 证券简称:腾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9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10月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因监事会主席一职暂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监事陈大可先生召集和主
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大可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
事会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陈大可先生简历如下:
陈大可先生,男,1982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自 2011 年 10 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高级客户总监一职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大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陈大可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