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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重大事项进展公告2018-07-20  

						证券代码:300392             证券简称:腾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重大事项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
且存在减持比例的限制,无法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完成股份转让,预计在公司
实际控制人所持限售股份解除后 12 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委托表
决权等方式分步完成实际控制权的转让。
    2、相关股权转让事项及正式法律文件签署尚需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的审批。
    3、公司实际控制人向青岛浩基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如采取委托表决权
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可能触发要约收购。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腾信股份”)
实际控制人徐炜先生拟联合公司第二大股东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特思尔”)引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合作伙伴青岛浩基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浩基”),目前正在筹划重大合作事项,如合作成功,
该事项将涉及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腾信股份,证券代码:300392)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周二)开市起停牌, 2018 年 6 月 6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拟变更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2018 年 6 月 11 日,
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暨公司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 2018-055),2018 年 6 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56),2018 年 6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2018 年 7 月 2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 二),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一、上述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股东特思尔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与青岛浩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特思尔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青岛浩基转让其直接持有的 57,600,000 股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每股转让价格为 8.15 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北京腾新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北京腾新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截止目前,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仍在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中。
   2、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于两个月内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业务,解限后 12 个月内
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委托表决权等方式分步向青岛浩基转让其所持有的
部分股份和实际控制权。如采取委托表决权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可能触发要
约收购。双方就转让股权事宜正继续积极推进中,合作方案仍需进一步沟通。合
作细节以最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等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3、上述股权转让后,青岛浩基拟合计持有腾信股份的权益不超过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30%,并取得腾信股份的控制权。
       二、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
且存在减持比例的限制,预计无法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完成股份转让,具体如
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锁定期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所持有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限售股份解除并上市流通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
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减
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40%。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
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相关股权转让事项及正式法律文件签署尚需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部门的审批。
    3、目前具体协议转让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协议转让将严格依照相关法
规规定进行,合作细节以最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等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4、公司实际控制人向青岛浩基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如采取委托表决权
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可能触发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发布相关事项的进展
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