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0-05-28
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0]3688号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来股份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中来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
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来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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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来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来股份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洪烨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燕
报告日期: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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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9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
亿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10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余额包销。截至 2019 年 3 月 1 日,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 1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 10,277,926.89 元后,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989,722,073.1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于 2019 年 3 月 2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4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披露的原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已经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
年 产 1.5GW N 型 单 晶 双 面
150,454.00 100,000.00 经发局备案,项目代码:
TOPCon 电池项目
2018-330800-38-03-011550-000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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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已经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
50,369.00 37,990.00
2GW 组件项目 目代码:2020-321204-38-03-511900
高 效 电 池 关 键技 术 研
12,010.00 12,010.00 尚未备案
发项目
合 计 62,379.00 50,000.00
变更后的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20 年 5 月 14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0,062.7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 占总投资的比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置换金额
入金额 (%)
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50,369.00 10,062.75 19.98 10,062.75
2GW 组件项目
高 效 电 池 关 键技 术 研
12,010.00 - - -
发项目
合 计 62,379.00 10,062.75 - 10,062.75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本公司《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披露的原募集资金项目为“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
由于光伏技术工艺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公司对于“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投资进行反复论证,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正式
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在高效电池组件领域的产能和技术布局,公司
拟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
“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截至 2020 年 4 月 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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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完成强制赎回程序并已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摘牌,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无需履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审议程序。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以借款方式投入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开展“N 型
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其中,“N 型双面高
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已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末开始实施,截止 2020 年 5 月 14 日,泰
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0,062.75 万元,需进行置换。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收到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打款 17,000 万元,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收到 5,000 万元。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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