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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孚通信: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18-051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
记工作,期权简称:天孚 JLC1,期权代码:03631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
认为:列入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
律意见。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1
    (二)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18 年 8 月 28 日至 2018 年 9 月 6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 2018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股权激励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四)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在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 144 名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全部股票期
权共计 2 万份,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如下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
授予的权益总数保持 344 万份不变:其中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12 万
份调整为 210 万份,人数由 119 人调整为 117 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由 30 万份
调整为 32 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 102 万股不变。
    同时,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为 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与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



                                    2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9 月 11 日
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17 名激励对象合计 210 万份股票期权。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期权简称:天孚 JLC1,期权代码:036310

   2、授权日:2018 年 9 月 11 日

   3、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 117 名,包括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首次授予 117 名激励对

象 210 万份股票期权。

   4、行权价格:19.96 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自激励对象获

授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分别为 24 个月、36 个月和 48 个月。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行权期                                                              30%
                予完成登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行权期                                                              30%
                予完成登记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个行权期                                                              40%
                予完成登记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
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天孚 JL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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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期权代码:036310
     3、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8 年 9 月 26 日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占首次授予公告
 姓 名           职 位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日总股本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210.00            100.00%             1.06%
        (共 117 人)

          合计                   210.00            100.00%             1.06%

     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董事会最近一次审议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名单一致。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之差异情况
     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 144 名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2
万份,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如下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
益总数保持 344 万份不变:其中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12 万份调整为
210 万份,人数由 119 人调整为 117 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由 30 万份调整为 32
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 102 万股不变。
     除以上调整事项,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五、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

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4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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