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孚通信: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9-04-0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和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针对天孚通信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
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苏州天孚精密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孚精密”)及 TFC 株式会社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19 年预计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
5,78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向天孚精密销售原材料、提供劳务、采购商品等。
    (二)预计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公司(含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天孚精密、TFC 株式会
社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交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额(不含税)
           关联方                   易定价   额(不含税)   (不含税)
易类别                     容                                            (单位:万
                                      原则   (单位:万     (单位:万
                                                                             元)
                                                 元)         元)
向关联
                       销售材料、   按市场
人销售     天孚精密                             80.00          8.42         61.16
                       商品、其他   价格
原材料
向关联                 提供日常管
                                    按市场
人提供     天孚精密    理委托服务              200.00         35.08        137.53
                                    价格
  劳务                     等
向关联                              按市场
           天孚精密     采购商品               4,500.00       730.45      3,755.26
人采购                              价格
 商品     TFC 株式会                   按市场
                         采购商品                       1,000.00        211.61       402.75
              社                       价格

 合计                                                   5,780.00        985.56       4,356.70


    (三)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                                 实际发生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别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销                销售材料、商
              天孚精密                          61.16         80.00        0.14%      -23.55%
售原材料                    品、其他
向关联人提                提供日常管理
              天孚精密                      137.53            250.00      42.59%      -44.99%
  供劳务                    委托服务等
              天孚精密      采购商品       3,755.26          4,000.00     27.95%      -6.12%
向关联人采
              TFC 株式
  购商品                    采购商品        402.75           1,000.00      3.00%      -59.73%
                会社
   合计                                    4,356.70          5,330.00                 -18.26%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不适用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不适用
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天孚精密
    1、关联方介绍
    名称:苏州天孚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高新区银珠路 17 号
    法定代表人:邹支农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7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光学零件、光学材料、光通信零部件、光电子器件、高精密
模具及零部件、光学透镜、五金机械零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天孚精密总资产人民币 84,618,158.41 元、净资产
人民币 76,210,692.58 元、2018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 39,195,970.34 元、净
利润人民币 8,471,177.25 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孚精密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 20%的股份。公司董事邹支农担任天
孚精密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
款定义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苏州天孚精密光学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
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TFC 株式会社
    1、基本情况:
    TFC 株式会社位于日本福岛县本宫市,设立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注册资本
金 22,501 万日元,主营业务为金属及合成树脂成形品的制造及贩卖、合成树脂
成形技术的开发及咨询以及以上项目相关一切业务。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TFC 株式会社总资产人民币 57,739,798.47 元、净
资产人民币 28,106,434.57 元、2018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 36,030,630.42 元、
净利润人民币 2,645,076.47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TFC 株式会社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天孚精密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邹支农担
任 TFC 株式会社的董事、公司董事欧洋担任 TFC 株式会社的监事,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定义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TFC 株式会社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原材料采购、提供劳务、销售产
品等日常经营性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2019 年 1 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天孚精密签署《销售合同》,由公司向天孚精
密销售原材料及物料等。预计 2019 年全年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万元(不含
税),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019 年 1 月,公司与天孚精密签署《服务管理协议》,由公司向天孚精密提
供日常管理服务。预计 2019 年全年累计服务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
    2019 年 1 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天孚精密签署《采购合同》,由公司向天孚精
密采购商品。预计 2019 年全年采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不含税),价
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019 年 1 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天孚精密全资子公司 TFC 株式会社签署《采
购合同》,由公司向 TFC 株式会社采购商品,预计 2019 年全年采购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000 万元(折合美元不超过 150 万元),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人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属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所需,双方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
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
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法律程序

    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
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
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内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骆廷祺                   柳易成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