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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16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9-070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
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修订通知》的规定编制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并按以

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除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两个项目;

    (3)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
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

    2、利润表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2)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等项目。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

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

额分析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
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使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