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劲拓股份: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
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
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经营
取得了较好的业绩,现将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089.73 万元,同比增长 23.68%;实现营业利
润 10,573.53 万元,同比增长 13.66%;实现利润总额 10,542.18 万元,同比增长
15.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097.83 万元,同比增长 13.25%;
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38 元,同比增长 15.15%。


    一、2018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制定 2018 年度企业经营计划
    2018 年度,董事会认真分析了公司所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竞争状
况和公司发展阶段,科学地制定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积极督促经营层落实,
严格检查执行情况。各位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专业和管理优
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合理建议,切实增强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保证了公
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有效促进了公司业绩增长。
    (二)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原设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2018 年 1 月 10
日,董事陈洁欣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其辞职后,公司设董事 6 名,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
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务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2018 年度,公司
                                     1
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和 5 次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正常
有序运行,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加强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2018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推动信息披露
工作的有效运行。公司成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2018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委员
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总结,保证公司信批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通过定期提醒,
持续增强内幕信息人员保密意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做好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确保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二、2018 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补选
委员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
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 2017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及 2018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续聘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
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
    4、2018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法人就劲
拓高新技术中心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2018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次。公司董事
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严格执行股东大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实施情况、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及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事项等。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的年
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审计部定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情况及核销部分资产等相关事项。报
告期内不存在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于审议议案存在反对意见的情况。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
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

                                    3
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各成员通过出席董事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了个人专业意见。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
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
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等。报告期内,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
了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总经理续聘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不存在
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于审议议案存在反对意见的情况。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可比公司相关岗位
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
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对公司基本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并监督、拟定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等。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主要审
议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并将拟定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不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于审议议案存在反对意见的情况。
    5、信息披露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从以下人员产生:董事长、独立
董事(会计专业)、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和

                                   4
审计部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进行总结,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董事何晴女士、梁新清先生
和吴易明先生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运营、研发经营状况和内部控
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
立、公正的判断,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维
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2019 年度工作展望
    1、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
议,制定 2019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中的
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
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3、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
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
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
理中的核心作用。
    4、进一步做好公司的传统焊接业务和新兴光电业务的市场拓展。稳步推进
公司发展。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