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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拓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26  

						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3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9月19日,财务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上述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
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根据上述通知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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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说明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公司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
[2019]1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
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
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
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
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

和列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关于
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文件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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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和审核意见
    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
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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