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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拓股份: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19-10-26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签署:




     吴   限                    徐德勇                     何元伟




     陈   琦                    何   晴                    吴易明




     王   磊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徐德勇                     何元伟                     蒋小贞




     刘荣斌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