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生物: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01-19
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18-006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49 号《关于核准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0,315,326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0.91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为 421,999,986.6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5,292,750.32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6,707,236.3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95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专户存储
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1 核心预混料项目 13,411.03 12,550.00 东发改备(2015)90 号
2 年产 4,000 吨环保杀鼠剂项目 18,119.57 15,500.00 东发改备(2015)89 号
3 花园生物研发中心项目 14,543.10 14,150.00 东发改备(2015)91 号
合 计 46,073.70 42,2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
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
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心预混料项目、年产 4,000 吨环保杀
鼠剂项目、花园生物研发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止 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4,965.8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置换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1 核心预混料项目 13,411.03 12,550.00 15.00 15.00
2 年产 4,000 吨环保杀鼠剂项目 18,119.57 15,500.00 1,822.97 1,822.97
3 花园生物研发中心项目 14,543.10 14,150.00 3,127.90 3,127.90
合 计 46,073.70 42,200.00 4,965.87 4,965.87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 4,965.8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核心预混料项目、年产 4,000 吨环
保杀鼠剂项目、花园生物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并且本次
资金置换行为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4,965.8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
资金。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4,965.8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
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料后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4,965.8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民生证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
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1、花园生物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花园生物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花园生物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
规定;
4、花园生物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花园生物以募集资金 4,965.8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4322 号)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