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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花园生物: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26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傅颀)


    本人作为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7               4                         3                0            0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1 次股东大会。
    3、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
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
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
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18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1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向关联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实施主体和资金使用计划、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2 月 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
资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发展、内控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公司 2018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
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
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
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8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

                                          2
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职内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9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颀
                                                       2019 年 3 月 25 日




                                       3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为科)


    本人作为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7               3                         4                0            0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1 次股东大会。
    3、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
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
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
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18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4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向关联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实施主体和资金使用计划、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2 月 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
资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行业政策及公司产品相关技术方面的前沿信息,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对
公司的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经常就公司今后的产品发展方向涉
及的技术问题和公司相关人员交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
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
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8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
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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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职内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9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苏为科
                                                      2019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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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志军)


    本人作为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7               4                         3                0            0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1 次股东大会。
    3、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
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
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
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18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7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向关联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实施主体和资金使用计划、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2 月 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
资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发展、内控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公司 2018 年度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忠实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
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
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8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
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8
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职内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9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志军
                                                      2019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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