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2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6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4 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花园大厦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君芳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并 投 票 表 决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27 名 , 代 表 218,451,5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78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0 名,代表 18,901,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36%。 1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 人,代表 217,589,87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98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 86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9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9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7,655,7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7 % ; 反 对 795,8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3643%;无弃权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19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7,655,7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7 % ; 反 对 795,8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3643%;无弃权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19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7,644,5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6 % ; 反 对 807,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3694%;无弃权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 2019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 2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7,644,5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6 % ; 反 对 807,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3694%;无弃权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79,288,315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2,307,480.95 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217,601,4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9 % ; 反 对 850,1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3891%;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8,051,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24%;反对 8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76%;无弃权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217,644,5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6 % ; 反 对 807,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3694%;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8,094,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305%;反对 80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95%;无弃权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90,744,964 股, 因此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合计为 27,706,61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26,899,6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873 % ; 反 对 807,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3 2.9127%;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8,094,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305%;反对 80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95%;无弃权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史炳武、张晓东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