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生物: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8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股东大会通过后至本次实施日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9,288,3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1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26 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01*****620 邵君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9 年 5 月 14 日至登记日 2019 年 5 月 21 日),如因
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
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 咨询联系人:喻铨衡
咨询电话:0579-86271622 传真电话:0579-8627161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