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9-10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1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列席
4 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9 月 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借款延期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继续支持参股公司江门市优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巨新材”)
的业务发展,并节省相关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对优巨新材提供的人民币 750
万元借款额度到期后延期 1 年。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借款延期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石华山先生、马春寿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优巨新材购买原材料阻燃PA6,预计金
额为2,540,000元。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4)。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石华山先生、马春寿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减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川科技”)注册资
本为6,625万元,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975万元,截至2019年9月9日实缴注册
资本2,175万元;沈晓龙认缴注册资本2,650万元,截至2019年9月9日实缴注册资
本1,450万元。现同川科技决定减少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公司减少认缴出资
额1,800万元,另一股东沈晓龙减少认缴出资额1,200万元。减资完成后,同川科
技的注册资本由6,625万元变更为3,625万元。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同川科技60%的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发生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