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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济医药: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17-11-16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17-093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促进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博济医药”)整体发展战略的实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与深圳嘉道功
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道功程”)签署了《关于成立合资
公司投资新药项目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拟由公司与嘉道功程
共同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
金认缴出资 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嘉道功程认缴出资 6,0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60%。

    2、对外投资审批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
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深圳嘉道功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嘉道功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19612500C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
主要经营场所
                    圳市前海秘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嘉道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10 日

                    创业投资及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
经营范围
                    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嘉道功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
如下:

                 陈春梅                                 龚传军
                          80%                          20%



                                深圳嘉道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9.5%                          (GP)

                                              0.5%

                    深圳嘉道功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嘉道功程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点)》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登记,基金编号:S82675。

    嘉道功程与博济医药、博济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当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
    2、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济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局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4)各主要投资人的认缴出资额和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币种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嘉道功程股权投资基金
                                人民币          6,000          60%
        (有限合伙)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
                                人民币          4,000          40%
           限公司

    (5)公司主要业务:医药产品的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暂定,以工商部门
核准范围为准)

    上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成立的目的、目标、运营模式

    合资公司成立的目的主要是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投资开发1类新药项目
或其他新药项目。

    合资公司投资的新药需要委托CRO公司进行研究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
托博济医药进行研究。

    2、管理层架构

    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嘉道功程委派,执行董事同时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由嘉道功程委派。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首届(任
期三年)人选由博济医药推荐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
事一名,由博济医药推荐。

    3、合资公司的投资决策构架

    合资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嘉道功程委派3人担任委员(其中一人出任
主任委员),博济医药委派2人担任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人一票,任何投
资项目均需4名及以上委员同意方可投资,合作公司在决定所有投资事项及处置
投资项目是应当事先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作出有效投资决议。任何一方均有
权更换其委派的委员,但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及其他委员。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创新药项目,可提高公司的整体新药
研发水平,带动公司主营外包服务业务的增长,但新药研发周期长、环节多,若
投资未达到预期盈利效果,将会对公司的现金使用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
该合资公司成立后,还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与合
作方尽快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明确其经营策
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
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成立合资公司投资新药项目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