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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环集团: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1-12  

						                                                             独立董事意见书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潮州三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21年)》的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21 年)》,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分红
回报规划明确、清晰,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
决策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21
年)》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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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古    群              黄伟坤                许业俊




                                                               2018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