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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业科技: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11-24  

						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3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向施忠
清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募集资金”)
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施忠清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8 号)核准,公司向深圳平
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9,552,238 股,发行价为每股 33.5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2,000 万元。本
次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补充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剩余部
分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出具的瑞华验
字[2016]48110009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2,000 万元,扣
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331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69 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于 2011 年 11 月 27 日经本公
司股东大会 201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旗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东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
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出具的致同
专字(2017)第 441ZA4898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本公司截止 2017
年 8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69902789610608              26,800.00      181.75       活期
司东莞旗峰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15639126001                4,000.00          1.27      活期
司东莞东纵支行

                           合   计                                  183.02


    三、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出具的致同
专字(2017)第 441ZA4898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投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额占      募集资金余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实际投资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额(含利息
               更项目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金额比例      收入净额)
支付收购深
圳市集银科
技有限公司
                  否      26,500.00   26,500.00   26,500.00      100%              -
100%股权的
现金交易对
  价部分
支付本次交
易的中介机
                 否      1,500.00   1,500.00    1,331.00    88.73%   181.75
构费以及相
关交易税费

补充标的公
司(深圳市集
银科技有限       否      4,000.00   4,000.00    4,000.00    100%      1.27
公司)的流动
   资金
          合计         32,000.00    32,000.00   31,831.00            183.02



    四、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669 万元,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上述项目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0,497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172 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
利息净额 11.02 万元,合计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为 183.02 万元,不存在重大
差异。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募投项目已完成,无需再投入。
    五、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183.02 万元及募集
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
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将委托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办理本
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本次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
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
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批和核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183.02 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后
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2、公司监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
认为: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
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该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
内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
       公司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闲置募集资金
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使用剩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独立财务顾问的专项意见
       兴业证券核查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料、相关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经
核查后认为:正业科技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
改善流动资金状况、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该事项有效提高了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