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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业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8-07-21  

						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9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6,348,3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2384%)的股东施忠清先

生计划自 2018 年 8 月 13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2 日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02%)。施忠清先

生为公司持股 1.1654%的股东李凤英女士及持股 0.6133%的股东新余市融银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9,835,191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 5.0171%。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正业科技”)

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施忠清先生出具的《施忠清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本   持有限售条件   持有无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份数量(股)      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1         施忠清        6,348,350       3.2384%           0           6,348,350

 2         李凤英        2,284,482       1.1654%       2,284,482           0

 3       新余市融银投    1,202,359       0.6133%       1,202,359           0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9,835,191    5.0171%     3,486,841        6,348,350

      李凤英女士系施忠清先生配偶,新余市融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

际控制人为施忠清先生,施忠清先生与李凤英女士、新余市融银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9,835,19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0171%。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施忠清      集中竞价          200,000               0.102%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

      3、股份来源:施忠清先生作为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时的交易对方而获得的股份;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按集中竞价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18

年8月13日至2018年11月12日期间;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施忠清先生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根据《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施忠清、李凤英、新余市富银投资有限

公司及新余市融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及施忠清、李凤英和融银投资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施忠清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正业科技股票,自该部分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

个月;李凤英和融银投资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正业科技股票,自该部分股票上
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股份发行结束后,施忠清、李凤英及融银投资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鉴于施忠清先生需履行的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施忠清先生需与正业科技、

本次交易所获对价股票的托管证券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承诺如在业绩承诺期内减

持对价股票(含正业科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新增股票)所获

现金和本次交易所获对价股票(含正业科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等新增股票)取得分红,应在扣除相关税费后,直接托管在其在该证券公司开立

的资金账户,并根据集银科技2015年、2015-2016年度、2015-2017年度各期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减值测试报告》,按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应

承担的补偿义务后,开始按比例解除资金监管。各年解除资金监管上限如下:

    2016 年:监管银行账户资金余额-max[(本次交易的股票对价金额×70%-

售股股东未减持的股票数量×本次对价股票的发行价格22.04元/股),0];

    2017 年:监管银行账户资金余额- max[(本次交易的股票对价金额×40%-

售股股东未减持的股票数量×本次对价股票的发行价格22.04元/股),0];

    2018 年:监管银行账户资金余额。

    若本次交易的过渡期至资金监管结束之日,正业科技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本次对价股票的发行价格

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如各年的解除资金监管上限为负数或零,则不予解锁。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施忠清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有违反

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1、施忠清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

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

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施忠清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施忠清先生与李凤英女士及新余市融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

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合并计算,并遵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

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以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月内,减持

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的规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施忠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