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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7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查阅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
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有利于公司利用地区经济、科研及制造中心所拥有的市场、人才、信息、政
策和地理区位等优势,拓展华北市场;并作为公司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进一步
提升企业知名度,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分期投入,
且可享受地方政府产业政策支持。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
重大影响,且投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肖   万:




   彭真军:




   何坚明:




                                                      2018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