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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光防雷: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19-017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光防雷”)于今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研究所”)
提交的《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
常波动,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结合股本规模相对较
小的因素,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80 元(含税)           9
             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0,912,351.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同时
分配总额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
             增加至 324,733,466.90 股。
             自 2018 年 12 月 31 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
提示         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
             不变。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预案的实施
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公司《2018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36.44%,盈利 5,252.35 万元。公司 2018 年度业绩快
报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2 月 25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2018 年度业绩快报》
(公告编号:临-2019-010)。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鉴于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良
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预案充分考虑了投
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优化股本结构,有利于
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的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许慧民先生在 2018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 65,625 股;董事雷成勇先
生在 2018 年 12 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
5,000 股。
    持有 5%以上股东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 2019 年 1 月 29 日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 170.91 万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内,提议人、其他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未发生变动。
    2、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计划
    公司在 2018 年 10 月 12 日披露《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 5%以
上股东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254,741 股。
    公司在 2018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公司董事朱成先生、雷成勇先生和财务总监汪建华先生计划在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6,912 股。
    公司在 2019 年 1 月 11 日披露《大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大股东王雪颖女士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0 万股;董事周辉先生计划在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75,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未收到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拟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计划。
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
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
股本规模扩大,公司 2018 年度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摊薄。
    2、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 6 个月内,公司在 2018 年 9 月 25 日披露《关于
部分首发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首发后限售股份
595,588 股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的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
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研究所提交的《关于中光防雷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召集董事进行了讨论。半数以上
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该预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
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
预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提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参与
讨论的董事承诺,在董事会审议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
票。
    2、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署的提议及相关承诺;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