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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华仪器: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2019-01-22  

						股票代码:300417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19-002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华仪器”)实际控
制人杨耀光、邓志溢、李源、杨伟光原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即将到期,为保
证对公司的合法有效控制,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确保正确经营决策,上述
四人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况

    杨耀光、邓志溢、李源、杨伟光于 2011 年 1 月 1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该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南华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 48 个月止,即协议到期日为 2019 年 1 月 22 日。

    二、本次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杨耀光、邓志溢、李源、杨伟光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截止 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81,600,000 股。
杨耀光为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 12,500,000 股,占股本总额的 15.32%;邓
志溢为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 12,500,000 股,占股本总额的 15.32%;李源为
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公司股份 12,500,000 股,占股本总额的 15.32%;杨伟光
为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 7,499,900 股,占股本总额的 9.19%。
    杨耀光、邓志溢、李源、杨伟光共持有公司的股份 44,999,900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55.15%。各方均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公司的长期持续
稳定发展,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各方承诺和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在其(包括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履行股东、董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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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和义务时始终保持一致的意思表示,采取一致行动:
    1.各方作为公司股东,就有关公司经营决策、董事提名选举和其它相关事项
在公司的各种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和其他股东会议中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
前,应先行与所有其他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对股东大会行使
提案权和表决权时应采取一致行动,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回避者除外;
    2.各方中的公司董事,就有关公司经营决策、公司高管提名任免和其他相关
事项在公司的各种董事会议中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前,应先行与所有其他方进行
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对董事会议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应采取一致
行动,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回避者除外;
    3. 各方在前述沟通协商过程中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以杨耀光的意见为各
方的一致行动意见。
    4.一致行动的特别约定:依据《投票权委托协议书》,叶淑娟将持有公司股
份 5,00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3%的投票权委托给杨伟光,杨伟光可以以
自己的意思表示在《投票权委托协议书》约定的投票权委托范围内自行投票。因
此杨伟光同意在《投票权委托协议书》约定的投票权委托范围内,在杨伟光行使
受托的 5,000,100 股股份的投票权时应同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二)一致行动的限制:尽管各方在本协议约定采取一致行动,但实施一致
行动所涉及之提案权和表决权的行使均应以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不得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为前提。
    (三)一致行动的期限:本协议签署后自 2019 年 1 月 23 日生效,各方履行
一致行动义务的有效期为一年。

    三、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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