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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华仪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2019-04-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417,简称“南华仪器”、“公司”
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于 2015 年 1 月完成,持续
督导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南华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
满,民生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保荐机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情 况                                 内 容
       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注册地址
                           16-18 层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保荐代表人        梁军,021-60453970
        保荐代表人        刘思超,020-38927662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情 况                              内 容
 发行人名称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417
 股票简称                  南华仪器
 注册资本                  8,160 万元
 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科泓路 1 号(住所申报)

 主要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科泓路 1 号(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                杨耀光
 董事会秘书                伍颂颖
 联系电话                  0757-86718362
 传真号码                  0757-86718362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间    2015 年 1 月 23 日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保荐工作概述

    南华仪器于 2015 年 1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持续督导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民生证
券与南华仪器签署了《保荐协议》,并指派梁军、梁江东(辞职后更换为刘思
超)担任南华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之后持续督导期内的保
荐代表人。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
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3、督导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

    4、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是否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6、按照有关要求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7、定期或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
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半年度、年度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8、根据有关监管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要求所进行
的其他督导或核查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本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本保荐机构
处理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不存在保荐机构变更事项;两名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中,梁
军未变更,梁江东因辞职,变更保荐代表人为刘思超。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能够配合保荐机构的工作,提供督导工作所需的资
料,妥当安排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会谈,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提供了
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尽职开展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表人的保荐工作。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参与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

作情况良好。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查阅公司三会资料、经营资料和信息披露资料等,保荐机构认为,本保
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南华仪器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
完整,不存在重大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南华仪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71.23 万元(包含
利息收入)。鉴于南华仪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继
续履行对南华仪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持续督导至南华仪器募集资金使用完
毕为止。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南华仪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专户已注销。

    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尽职调查等方式对南华仪器进行持续督导,未发现南华仪器在此期间存在《保

荐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军                     刘思超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