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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仑万维: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2018-05-17  

						证券代码: 300418         证券简称: 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18-075
债券代码: 112393         债券简称: 16万维01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万维01”、“本期债券”,债券
代码112393)。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2日,将于2018年5月23日支
付2017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2日期间的利息,凡在2018年5月22日(含)前买
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年5月22日卖出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券至2018年5月23日将期满两年。根据《北京昆仑万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
者)》和《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 万维 01
    3、债券代码:112393

    4、发行人: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7.3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6]471 号”文
核准发行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6.50%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11、付息日: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5 月 2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5 月 23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 年 5 月 23 日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
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50%。每手“16 万维 01”
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6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2.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8.5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22 日

    2、本次除息日:2018 年 5 月 23 日

    3、本次付息日:2018 年 5 月 23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 年 5 月 23 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2018 年 5 月 22 日(含)前买
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 年 5 月 22 日卖出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次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债券付息日 2 个交
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
的相关公告为准。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
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本
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总布胡同 46 号明阳国际中心 B 座 9 层

    联系人:吕杰

    联系电话: 010-65210366

    传真: 010-65210399

    邮政编码: 100005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

联系人:王超、祁秦、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9092

邮政编码:100004

2.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人:丁志勇

联系电话:0755-2189932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